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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 by老草吃嫩牛(先虐受再虐攻he)-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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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超市离家近,老鬼没开车,说实话公司到家才一块钱,有时候老鬼也不开车,最起码公司的停车位是不要钱的。 

  此刻已经是下班时刻了,超市门口的大喇叭响了起来,人群汇集,老鬼提着袋子站在公车站,他不准备提着这些负重走回家,正在这个时候,老鬼周围的等车人看到了这样的一幕。 

  一个男人开着高档跑车来到你面前,摇下车窗对你微笑,许多电影的浪漫情节都是如此开始。但是,一个男人开着跑车来到另外一个男人面前,摇下窗户对他微笑,接着打开车门,接过对面男人手里的塑料袋,接着热情的请他上车,这个画面就诡异了。 

  〃田先生?不必了,我家离这里没有多远,公车十分钟一次。〃老鬼无奈的解释,在众目睽睽下有些尴尬。 

  〃不费事的,快一点,这里不许停车。〃田佛催促着,自顾自的把那些东西丢到自己那辆跑车的后面,老鬼无奈只好上了车子。 

  〃真巧,我刚好下班,就看到你了。〃田佛把车掉头,嘴巴里寒暄着,其实,从老鬼出公司,他就悄悄尾随。 

  老鬼无奈的看下这个对自己热情过度的男人,他不傻,一个人喜欢另外一个人,即使遮掩的再好,被喜欢的那个也能感觉的到,这是人类的本能。 

  10。一半阿修罗一半紧那罗 

  星期天,上午十点三十分,老鬼依旧赖在自己的被窝里。昨天晚上失眠,他拿着小计算器算装修成本,说起来,虽然是全包的活计,但是他还是不放心,能节省就节省,比如一样的钉子,换不同的店铺就能节省不少的钱。 

  缓慢的,有节奏的门铃声,刺耳的响起,老鬼艰难的睁开眼睛,反应了半天后,披起衣服走过去开门。 

  家门口,孟晔穿着一件围裙,端着一锅子汤笑嘻嘻的献宝一样站在门口。 

  〃时棋,我煲了一锅汤,你尝尝。〃孟晔有些夸耀的举下自己那盏东西。 

  老鬼探头,看了一眼, 郁闷的看着他:〃我不喜欢喝汤,尤其是星期天早上。〃说完他回身关门,早就习惯闭门羹的孟晔毫不在意的把脚垫到门缝里。 

  〃你到底要做什么?〃 

  〃我只是炖了一锅汤?〃 

  老鬼转身回到卧室,他都无奈了,因为孟晔这种目的不明确的示好。他回手拉好玻璃隔扇,继续睡他的大头觉,但是隔扇阻隔不了的收拾声慢慢传来,老鬼身子向里缩了几下,再也无法睡着了。以前都是他在收拾,那个人在睡觉,他蹑手蹑脚的收拾中,每次无意抬头,都幸福的看着那个人的睡样,觉得真是可爱,全世界第一可爱。 

  一声清脆瓷器摔破的声音传来,老鬼内心叹息,果然。。。。。。还是老样子。外面倒是很利索,家务上基本此人就是个白痴。 

  孟晔很努力的帮老鬼收拾了半天并不肮脏的家,那个人,自理能力是非常强的,所以他也没什么可干的,即使有,他也未必能看得出来。 

  也不是,他干了一些事情,洗杯子的时候,摔了套杯中的一个。 

  孟晔解下围裙,烦躁的拍拍脸颊,拿起了电话。 

  陶乐童恒放下手里的电话,若有所思的站在那里,他站立了很久,直到有人结账,他才换上了客气温和的笑容。 

  〃谢谢光临。〃陶乐童恒把包装好的东西双手递给客人,并送客人出门。他是个非常懂得顾客心理的人,就像现在,这位只买了十五块钱一只玻璃杯的客人,有些抱歉的跟陶乐童恒告别,下次,他一定还会来,就为这份温温的,暖暖的贴心服务。 

  陶乐童恒双手放进身前的长身围裙兜兜里,他回头吩咐店员:〃我记得,我在库房放了一套皇家哥本哈根(注),好像搁置在阁楼右边了,麻烦你去帮我拿下来,麻烦了哦。〃 

  女店员站起来,看下老板,脸色又红了起来,她点点头,转身上了楼。陶乐童恒的嘴角泛起淡淡的笑容,没错,他就是一个和这店子里的精美瓷器一般存在的人,不管是男人或者女人,他们都爱他,即使不爱也是喜欢的,因为他总是这样的完美无缺。 

  对于陶乐童恒,文聪是这样评价的,他是一只不懂得谦虚的金雀儿,他的欲望总是毫不遮盖的暴露着,但是并不讨厌,和他成为朋友,你会无比愉快,会找到许多生活中未发现的小细节。因为,陶乐童恒的眼睛能看到一朵喇叭花开放的瞬间,但是,即使如此,他又是极度自私的,他就像一只在广寒宫捣药的兔子,同住广寒宫,虽然它和嫦娥同住一个生活区。 

  陶乐童恒,不姓陶乐,因为他父亲姓陶他母亲姓乐,所以他才有了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陶乐童恒的父亲家里是时代顶级陶器的世家,他母亲是毕业于著名美术学院的才女,为了表示对母亲的尊重,陶乐童恒的爸爸就为他起了这个名字。 

  陶乐童恒和孟晔认识了五年,五年前他财经学院毕业的时候,曾经在孟晔旗下做过一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当然,这种上下级关系,很快的在某种情感并发后,随风消散了。 

  人生的俊俏精致,性格圆通玲珑,陶乐童恒的出现引起过许多人的注意,像萧川,王宏舒,文聪,甚至外省的一些人,都追过陶乐童恒,不过这个个性很有特色的青年,似乎做事很有一套自己的原则。比如当时他和孟晔相处的相当不错,陶乐童恒喜欢与众不同的东西,尤其是气质啊,品味啊,内涵啊,等等之类,当然,他最最喜欢的那股子淡淡的哀伤,那股子强制压抑着的某种东西。。。。。。 

  孟晔拥有这一切陶乐童恒喜欢的东西。 

  他第一次看到孟晔就觉得,这个人就是自己等待的人,书上写着的,他都有了。 

  所以他立刻辞职开了自己的欧式瓷器店,以平等的地位和孟晔相处,这一点,引起了所有人的赞赏,看吧,自立,自强,做事荣辱不惊,聪慧,自然,多么极品。孟晔这个混蛋,怎么总是被上天眷顾。 

  而这些,都是那个远走他乡的泊车弟,夏时棋所没有的。 

  每个人都认为事业有成,带着满身忧郁气质的孟晔和陶乐童恒能成为完美的一对,但是,很奇怪的是,他们只相处了三个月之后便宣布分手,除了当事人,其中的原因一直是圈里人八卦的话题,可是,即使是和陶乐童恒关系最亲密的文聪也没问出理由。 

  但是唯一能证明一点的是,陶乐童恒在等待着孟晔,甚至不用探究,每个人都能看得出来,某人的大门,一直为某人敞开着,当中间某种东西不存在的时候,他会欢迎他的,每个人都确定。 

  陶乐童恒把那套皇家哥本哈根拿出来,细细的擦拭着,他的表情还是那样淡然,看不出半分毫的情绪,可内心,他是翻江倒海的想起了他和孟晔的那段孽缘。是啊,骄傲的陶乐童恒,在付出第一次的时候,那个混蛋竟然抚摸着他的脸流着眼泪喃喃的叫着别人的名字,这叫陶乐童恒的自尊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所以,第二天,他就收拾了行李,非常潇洒的离开了孟晔,他记得他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 

  〃孟晔,都说女人的唇,男人的齿,可是,我不想对你笑,因为来的时候我摔了一跤,门牙撞了个豁,我要去修补我的门牙,捎带着忘记你。〃 

  陶乐童恒说完,提着行李带着自己制造的特殊氛围,潇洒的去修补了他的门牙。他等待着,等待着那个人回头,只要他回头,他就能看到陶乐童恒修饰好的洁白门牙。 

  其实他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他要钻这个牛角尖, 

  文聪却是知道的,不为别的原因,只是因为陶乐童恒未曾输过一次。从来都是他甩别人,被人这样当成替代品,任是谁都无法忍受的吧,理由是够俗套的,但是世界上偏偏也就生活着一种这样的人。 

  孟晔也好,陶乐童恒也好,他们都是被宠坏的人。 

  所以基于以上原因,五年来陶乐童恒一直拒绝新的恋情,他完美的扮演了一位饱受伤害,整个心脏都是大窟窿的受害者。 

  可是他从来没想过,第一次和孟晔在一起的时候,他下了套子,孟晔喝得大醉的和他有了关系。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啊,谁叫那个家伙总是每天忧郁的要死,就是不沾他呢? 

  伴随着瓷器店陶瓷门铃的响声,孟晔走了进来,陶乐童恒放下手里的布子,慢慢走到孟晔的面前,他露着他最最洁白的门牙笑:〃孟晔,很久没见,一切都好吗?〃 

  孟晔笑笑:〃还不是老样子,你呢?一切都好吗?〃 

  陶乐童恒很随意的摊手:〃好也一天,坏也一天,就是这样。〃 

  孟晔点点头,有些急迫的问:〃东西呢?〃 

  陶乐童恒笑了下,带着他慢慢走到柜台前,那套皇家哥本哈根如今被端放的煞是漂亮,陶乐童恒很随意的抚弄了一下那套瓷器说:〃皇家哥本哈根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当时。。。。。。〃 

  〃哦,包起来吧,我去看其他的。〃孟晔毫不遮掩的露出失望,打断了陶乐童恒的滔滔不绝,接着他慢慢走到屋子里摆放廉价瓷器的地方,开始认真的在那里挑选,一边挑选一边唠叨:〃不成,时棋不会喜欢的,这个够花,啊,太贵了,他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恩。。。。。。童恒,这个多少钱?〃 

  陶乐童恒晃了一下,紧紧咬住下嘴唇:〃时棋?〃那个夏时棋,他回来了?他脑袋一片乱糟糟的,就连孟晔结账他都心不在焉。 

  〃那套不卖。〃他心情顿时不好起来。 

  孟晔陪着笑,抱起那套瓷器来到陶乐童恒面前,指着哥本哈根说:〃那我买这套,你送我那套。〃 

  孟晔走了,带着一套天价的茶具,还有一套廉价的景德镇红茶具,588已经是陶乐童恒这里最便宜的东西了。 

  文聪坐在办公室加班,非常意外的接到了陶乐童恒的电话,他勾勾嘴角,心下叹息:〃你又需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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