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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喜欢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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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病房里,某人的回笼觉正睡得酣甜,她轻轻掩上门,坐回他身旁,无奈之余,也暗暗笑叹,这家伙,一个晚上不安分,此刻自己倒心安理得补眠去了……

她撑着下巴,细看他的睡颜。

自去年回来到现在也有好几百个日夜了,也曾亲密相守过,可是,细细回想,见一次好难,每一次见面还都那么匆忙,即便是她在北雅的日子,也没有那么一天可以这样静静坐着端详他的模样,好似不躁不慌,岁月这般久长。

他这张脸之所以好看,是因为轮廓清晰凌厉,每一个起伏弧度都如银钩刻画,鬼斧神工,可是若不笑,则会显得太难接近了,线条坚毅得让人心生畏惧,这也是小护士们有些怕他的原因之一,记得从前和他同床共枕,他睡着的时候眉端都是蹙着的,可是,现今他却睡态安然,好似春天里的杨柳条儿,雨润光足,整个人都舒展开了,尤其过于坚毅的唇线,弧度微微上扬,自在柔和,不复从前模样。

看着,便痴了。

爱一个人的时候,每一时,每一秒,每一帧,每一景,都是美景。

她忍不住凑上前,在他眉心轻轻亲了一下。

他睡觉一向警醒,皱了皱眉动了下。

她暗暗好笑,下来顺势在他唇上又亲了一下,这会儿算是把他闹醒了,他睁开一双眼,半眯着,把她的头按在自己肩上,嘟哝一句,“调皮。”

而后,又睡着了……

她自己倒是陷入窘境了,这么按着她,她的姿势多别扭,等会儿护士就要来打针了!

正想着,门开了,护士进来,看见这副画面,愣在那里,人小护士比他们自己还害臊,眼神立马错开了,结结巴巴的,“要……要打针了……”

她脸皮薄,立时红透,赶紧把自己拔出来,瞪他一眼,他也醒了,只是冲着她笑,还没脸没皮地拉着她的手揉了揉。

护士红着脸给他打针,打完逃难似的跑来,好像在说,你们要做什么继续,当我没来过……

她自觉丢脸,轻轻掐他的手,“都怪你!”

他笑,“谁让你总是趁我睡着偷亲我?”

他用了总是这个词……

真的是这样吗?她也记不清了,反正在他面前的确没脸的事儿也干得挺多。

“你会不会觉得我特没脸?”她的脸颊贴在他掌心里,干燥的,很舒适。

他认真想了想,“是有那么一点儿……”

她脸色耷拉下去。

“不过,我就喜欢你没脸的劲儿……”他看着她的神色暗暗好笑。

她哼了哼,“总之,跟一个没脸的人过一辈子,那只能证明,你也是个没脸的!”只有这样想了以后才觉得把这一局扳回来,末了,想起自己在学校时暗恋他出了名,又问,“对了,你有没有想过你这辈子是跟我这么个没脸的人过一辈子?”

他这回回答得很快,完全不假思索的,“想过啊!本来就是打算跟你过一辈子的,那年我们在酒店,我说你还可以后悔的时候,你不是主动投怀送抱吗?那会儿我就告诉你要过一辈子的了,是你半途把我抛弃。”

“……”所以,现在全是她的错了?还投怀送抱!她有这么做吗?!那会儿她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她只是捧住他的脸而已!“我只不过是……”

他压下她的头,在她唇上吻住了,把她的话堵了回去,“我知道你是心疼我,是我不好,让你一个人努力了那么多年,还好我们还有以后,未来的几十年,我来努力。”

她摇摇头,泪光涌动,她知道,他其实一直都很努力,枕在他肩膀,在他耳边轻声说,“未来的几十年,我还是会和你一起努力,爱,是两个人的事。”

第288章 玩具

几十年啊,听起来是很长很长的时间,可是一年又一年,也不过春去秋来而已,时间在不知不觉间便悄悄溜走了。

盛夏的戈壁,太阳终日如红心鸡蛋的蛋黄一般,红彤彤明晃晃地挂在天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与人类渺小而短暂的生命相比,这便是永恒了吧绂。

平日里寂寥的戈壁滩,今日却异常热闹。

一支来自北京的婚纱摄影队,千里迢迢由宁至谦请来的,就为给他俩拍婚纱照,礼服带了十来套,化妆师造型师助理一堆,摄影师也是行业内的尖儿,在重金聘请下原本打算好好施展拳脚,可是,到了这儿,新娘却执意不穿婚纱礼服,要穿白大褂。

还从来没拍过这样的婚纱照呢…逼…

造型师最后一次给她整理妆容,还有些不死心,他们公司也是第一次来戈壁拍婚纱,雇主又肯花这么大价钱,原本当真很期待的,为此还特意定制了几件适合大漠的新礼服,现在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你们……真的不穿礼服了?”造型师语气里透着不甘。

阮流筝笑了笑,“真的,这样就很好。”

“那……可以有好几个妆容呢,你可以换几套衣服再拍啊!”造型师看了看他们租来的工作车,那上面的礼服小山似的堆着。

宁至谦这时走了过来,也穿着白大褂,想了下,想岔了道,“流筝,对不起,时间上没来得及,所以没有专为拍婚纱照定制礼服,那就不穿了吧,等回去我们定了礼服之后再拍一次。”

阮流筝听明白了,他竟然以为自己是嫌弃这些影楼的礼服……

忙把他拉到一边,“我哪里是这个意思了?定制礼服,我们上次结婚不是拍过了吗?有什么实际意义?”

宁至谦听了,眼神黯淡下去。

她知道自己这话说得不是时候,也有些想咬舌头,左右看看,也不管旁边好些人,不仅有影楼的工作人员,还有好多看热闹的的当地人,当下便踮起脚捧住了他的脸,“至谦,我不是这意思,如果你喜欢我穿这些衣服我穿就是了……”

他握住了她的手腕,把她的手拿下来,“傻,我一个大男人哪里知道什么好看什么不好看?我也只会拿手术刀,不懂时尚,只会拿钱买热闹,哄你开心,看来,我还是不懂你,不知道这不是你喜欢的。”

阮流筝没再说别的,只抿了抿唇,“我穿,你给我的我都喜欢。”

他忽然之间福至心灵开了窍,“我明白了。”随即叫来造型师,“我们就穿白大褂拍,你不是说还有几个造型吗?我们就穿平常的生活装,相信以你们的技术也能拍得很美。”

说完再次问阮流筝,“老婆,这样好不好?算是真实记录我们在这里的一年。”虽然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值得珍藏,但是,这一年的经历在他们人生中却是不可复刻的,生与死的考验,涅槃之后重生,那是火一样的岁月,将在他们的余生里永远闪亮燃烧。

“嗯。”她点头,她要的只是真实的生活,是生活里简单的他和她。

拍照真是个辛苦活儿,他们的足迹遍及戈壁、沙漠、牧区,还有医院。

照片里有他们工作过的地方,她和他在不打扰医生们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用镜头重现他们的日常;

她也穿着当地的民族服装在牧区的草地上跳舞,他从来没有跳过舞,无论她怎么邀约他始终没办法突破这个底线,她便纵身一跃朝他飞扑过去,他无可奈何,将她抱住了,托起来转圈,摄影师抓紧时机连拍,然后给他们看,延绵的草地,天际尽头的雪山,一轮骄阳映着她的红裙,他托着她的样子,好似她在他掌中舞一般。

他一看便喜欢了,“这张我喜欢,要放大了。”

她歪头看着,的确很美。

“流筝,我喜欢这张,我希望以后我用我的双手,我的双肩,托起你全部的生活。”他在她耳边低声说。

头顶如火的骄阳就这么亮堂堂热乎乎地照进心里每一个角落,她挽着他的胳膊,甜蜜地笑,“还没完呢,没准还有你更喜欢的!”

他开着越野车在戈壁上奔驰,风扬起她的头发,摄影师在另一辆车上不断抓拍;

他们在胡杨林停下,蓝天、清流、胡杨木,还有浅褐色的戈壁滩,竟组成世间最美的颜色,胡杨树下的他们,牵手、回眸、浅吻,每一个瞬间都记录进了相机;

他们甚至去了沙漠,不再深入,只在黄沙里骑着骆驼缓行,他们曾在这里死别,也在这里重生。

他们要的是永远,他说的,日月星辰,漫漫黄沙,这些都是千年不变的,她喜欢这些,衬得上他们的爱情。

果然不出她所料,照片拍出来以后,他完全挑不出他最喜欢的了,每一张他都喜欢得舍不得移开眼,最后有些骄傲地看着她,“主要是老婆美。”

摄影师听了,想笑又憋着,赶紧看向别处。

她轻轻在他腰上一掐,他这人就是这样,在北京的时候,不也是逮着个大妈也要告诉人家他太太是最好的?

这一天拍摄,累得够呛,回到医院宿舍,王易是不在的,已经在今天返京了,她因为要拍这婚纱照而延迟一天。

算起来今天也是个大喜日子,原该好好庆祝一番,可是累了这么一天,她真是没力气再倒腾了,先洗了澡卸了妆,觉得疲累减轻了不少,于是动手煮了两碗羊肉面,搁了青菜,蒸了他喜爱的蛋羹,非常简单的一顿,他反正吃得很满足。

“明天自己一个人回去敢不敢?”他拉着她,让她坐在自己腿上。他要比她晚一个月回京,这心里七上八下的,就是不舍。

她听着这话就觉得好笑,她多大的人了,又不是没出过远门,他越来越把她当小孩了,眉目间多了娇嗔,“有什么不敢呀?”

他点点头,失笑,“现在感觉一刻也离不开你了。”

她听了,几分调皮地笑,“宁老师,我们很快就会在老地方见了。”

他也笑了,“可见,你是逃不过我的手掌心的!”

说着手掌心三个字,手掌已经不安分起来,盛夏衣薄,指尖热透衣料,烫着皮肤。

柔软在手,他呼吸一粗,声音都变得暗哑了,热气熏着她耳朵,“都瘦了,回去补一个月,赶紧补回来,我回北京了要检查的……”

“你这什么恶趣味!还医生呢!”她在他肩膀上一捶,眉目间却已动了情,春雨润泽的瞳,桃花染就的颊,只看一眼,便能惹得人心砰砰直跳。

“这是正常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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