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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痕迹都没有!你看她,照样吃照样睡照样过日子,有紧张过吗?
没有!什么都没有!
谁也不能惹到她,只有他。
他怎么能不得意呢?
不过,得意也不能忘形!
该低头还是要低头,该虚伪还是要虚伪。
他捧着钻戒,一脸诚恳的跟她解释。订婚只是权宜之计,做做样子而已。美国人有美国人的规矩,这是一场谁也不能保证的大手术,无论如何他都要陪在她的身边。
他需要一个合法合理的身份,跟她一起进入手术室。
第四十三章 老脸都丢尽了
做仙的时候,许尽欢是天天想着做人。
有朝一日可以安心做人了,她又开始不乐意!
所以女人的心思真是不能猜!正说反说,反正都是由得她说!
不能施法这件事,她没告诉别人,自己一个人人闷着,还不能表露出不悦之色。
因为在旁人眼里,她是恢复的很健康,成功可喜!
而日子一天天过去,过完了圣诞节,回国这件事也迫在眉睫。
她还好,有这么个看病的由头,可以把签证再往下拉。但许渊是没有理由再留在美国,否则就成了偷渡。
他自认是一百个不乐意走,倒不是留恋美国,只是舍不得离开许尽欢。
看着眼下这个架势,他感觉欢欢是离他越来越远。即便没有段迦仁这个“未婚夫”横插一杠,他和她也再无续前缘的可能。
段迦仁付出了那么多,难道还差给她一个美国身份?
就算许尽欢自己不乐意,一门心思要回国,那也不会是为了他。他心里很明白!
依着自私的想法,他当然希望她回来,哪怕不是为了自己。可依着为她好的想法,那还是不用回来了。这片伤心地,还回来做什么呢?
国内既没有她的家,也没有她爱的人。留在美国,她还有家,还有爱她的人。
至于她在美国会不会吃亏受罪?那是绝无可能的。
她又不是十七八岁的无知少女娇弱女性,她连凶神恶煞都不怕,难道还怕美国人?美国人不怕她就不错了!
段迦仁再厉害,难道还能比恶鬼厉害?他是一点也不担心。
这么想来,那他真是应该放心回国,彻底放手。
可心,还是痛的厉害,然而再痛也得强颜欢笑!
这回国的日子是一晃就到,难得的,全家人都到机场为他送行。连段迦仁都到了,俨然一副自家人的派头,耀武扬威。
倘若不是欢欢后续医疗还要靠他,许渊真想在许尽欢耳边提醒一声,这个“未婚夫”的头衔,也该撤掉了。
但欢欢似乎心里藏着别的事,这一阵总是若有所思,心不在焉的样子。人前还露一张笑脸,人后却是阴沉一片。
明明她的手术很成功,恢复的也很好,怎么还是高兴不起来呢?
难道她有什么心事藏在心里?亦或是,她的病情恢复的并不如表现的那么理想?
他心里有千百万份担忧,可又不敢开口问。
一则问了她也不会说。她不是那个欢欢,不会对他敞开心扉,知无不言。
二则时间来不及,他也得逼着自己放手。再担忧,他和她也得渐渐形同陌路。等上了飞机,远隔一整个太平洋,再见面就不知是何年何月。
兴许,一辈子再也见不到了!
想到这个可能,他心如刀绞,连忙别开头,甩掉这个念头。
不可能!美国虽然远,可也不是天涯海角。来一趟虽然不易,可还是能来。譬如今年的圣诞节,他就可以再来。
欢欢有事瞒着他,他其实也有一桩事瞒着她。她动手术的那天,他在报纸上看到李兴煌的消息了。这个可怜的年轻人被人发现死在了贫民窟的一个垃圾箱里,从圣诞节前一直到圣诞节后,长达一周的时间无人理睬。
据说别发现的时候,尸体已经成了一具干尸!
也真是奇怪,明明是冬天,怎么会变成干尸?又不是扔在了热带沙漠里!
一个华人死了,这事虽然在唐人街的报纸上排了一整个版面,可见这个姓李的多少也算是个人物。然而放眼到纽约,到美国,却只轮到一个豆腐干大小的讣告而已。
警方很快就了结了这个案子,抢劫遇害,尸体上发现了刀口和枪伤。
但许渊心里明白,李兴煌的死绝不是抢劫遇害这么简单。他遇害的日子就是许尽欢病发入院的日子,可见当日那个戴帽兜的人把内丹塞进她兜里的时候,李兴煌就已经死了。
那个戴帽兜的人会不会就是杀害李兴煌的凶手呢?
可能性很小!
别人不知道李兴煌遇害的理由,但许渊自以为是知道的。
肯定就是为了那颗内丹!
如果戴帽兜的人就是杀害李兴煌的凶手,那么这颗内丹就不会到欢欢手里。把内丹交给欢欢,肯定是李兴煌的主意。他不想这东西落在那些怪人的手里,所以宁愿给她。
因为她足够强大,可以为他报仇。
事实也证明,他的计划很成功。被内丹吸引了的怪人果然找上了欢欢,然后……全军覆没。
李兴煌也算是大仇得报!
只是那颗内丹,也毁了!
这件事如果好好查一查,肯定能查出那些抢夺内丹的人到底来自何方,究竟是何人。
但好不容易欢欢的生活安定下来了,他觉得这事还是不让她知道的好。
至于那些怪人,没有内丹,也就不会再来找她了。
广播里开始催办理登记手续,离别的时刻终于到来!
许渊忍着痛,扯开嘴角,想以一个欢笑的姿态离场。
临走之时,流连忘返,却发现送行的人没有一个对他有离别留恋的情绪。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在这一刻成了孤家寡人。
国内也没有他的家,他爱的人,以及爱他的人!
这大概就是他的报应!当年所有
第四十四章 信仰危机
这深山老林之中,也没有什么夜生活好过。本来还能唱唱卡拉OK,打打桌球和桥牌,但她拉长了脸,他怎会自也不知她睡着没有?
这么一想,他就忐忑不安,晚上辗转反侧,难以安眠。
兴许,在心里已经怨恨他也说不定。
但是转念一想,把他一脚踢开对她能有什么好处?这儿是美国,她处处都得靠他。她那么聪明,怎么会轻易放过他。
这应该不会,倘若她怪罪他,那早就一脚把他踢开。她的无情无义,他还是很清楚的。
这手术里里外外都是他操心的,她会不会怪在他头上?
这可怎么办?
可她现在说,她的神通使不出来了。而这,依着她的说法,还是手术后遗症!
更何况,她还是一个拥有神通的美少女。这就不得了啦!
就是冲着她这副皮肉,天下也多得是男人心甘情愿受她的打骂虐待,宠着哄着她这个矫情的脾气。
也不知她这个别扭的性格是怎么养成的!倘若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女,这幅性格绝对惹人生厌。可她偏偏不是一个普通的少女,她是一个美少女。
段迦仁不傻!跟许尽欢相处的越久,他便越清楚她的矫情。
*
但她是不愿意表露出后悔之意的!因为就是这么骄傲!
但分享过后又觉得后悔,因为凡夫俗子哪有资格分享她的烦恼!
和这些凡夫俗子她懒得多说!就那几句,也是是这件事憋在她心里太难受,她需要找个人分享一下。
凡人,尤其是男人,麻烦死了!
不仅派不上用场,还反过来要向她索求各种保护和赐予!仿佛向她奉献了爱意之后,她就得满足他们的各种要求。有了她之后,便一个个作死起来,然后让她善后!
可凡人的爱只能提供给她凡人的好处,超过凡人的,就一点用也派不上了。
她那么强大,那么美,又是一位存活千年的真仙,凡夫俗子贪恋美色,又崇拜强者,爱她那是本分,不爱她才是逆端。
对于他的尴尬,许大仙毫不在意,就如同他的表白一样。凡夫俗子的爱,对她来说就如同空气和水一样平凡。
跟她,谈爱,很傻很天真!他怎么犯起凡夫俗子的傻来!可话已出口,覆水难收。他一时也不知该怎么兜住,只能尴尬的低下头,沉默。
这话如同当头一棒,砸得他立刻清醒过来!
“我要你的爱,何用!”
许尽欢皱眉,上半身微微往后退了退。
“就算你变成凡人,我也一样爱你!”
段迦仁愣了一秒钟,随后伸出手,握住她的胳膊。
变成,一个,凡人?她?
“怎么办?如果不能用法术,我岂不是变成了一个凡人?”咬着银勺,含着热泪,她问他。
丰富的糖分拦住她险些要涌出眼眶的泪珠。
段迦仁连忙又叮了两个布丁奉上,并浇上浓浓的巧克力酱!
“我一用法术,身体就会不听使唤!”把实话说出口,她脸上在阴郁再次密布。
“后遗症?”
“手术有后遗症!”
嗅着布丁香甜的芬芳,吮吸着柔滑的蛋液,她在糖分和脂肪的抚慰下,渐渐敞开心扉。
跟她相处的久了,他发现她是极爱甜食的!
那就用美食吧!他做的菜马马虎虎,但市场上刚出炉的甜点布丁绝对赞。别墅里有微波炉,叮一下就能加热。他立刻双手为她奉上!
他该如何做才能抚慰她这颗受伤的心?此时此刻,用钻石肯定是不行的。
哪壶不开提哪壶!他为什么非要戳她的痛脚呢?真是该死之极!她若愿意说,自然会告诉他。她若不愿意,他又怎么能多嘴问!
光是看她这个表情,他就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美少女的忧伤感染力绝对强烈,尤其是对着贪慕她容颜的男子而言。
许尽欢闭眼,一脸欲哭无泪的表情。
于是,段迦仁便问了这么一句。
用食物塞满了肠胃,把郁闷和悲伤都挤出去,她脸色略微的好看了一些。
许尽欢也吃的马马虎虎,狼吞虎咽似得往嘴巴里塞。这姿势绝不意味着美味,她只是在填肚子。
段迦仁做饭的手艺马马虎虎,美国的食物也马马虎虎,但好在他舍得花钱,买的都是好料,所以马马虎虎的也能吃!
她也不搭理他,拉长脸发驴脾气,先是抓着沙发上的靠垫摔打了一阵,然后脚踩得噔噔作响,过来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