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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
现在后悔也晚了,为今之计,只能是设法补救。地上已经扑了厚厚一层的米花,这可都是粮食,都是钱啊!
宋默立刻召集人手,扎了数十个大口袋,用铁丝弯成圈,绑在棍子上,“听我的命令,哪里打得最欢实,就用口袋去罩哪里,这些布都结实,大家身上的铠甲连重剑都砍不破,受伤的几率,很低!”
为了挽救他的粮食他的金币,宋大领主全身披挂,身先士卒,带领汉子们一起硬着脖子上了!
于是,三十多条从头顶武装到脚趾的汉子,扛起棍子,跟在领主身后,以大无畏的精神,奔赴战场!
夕阳为他们的背影染上悲壮的色彩,格里兰人在他们身后挥舞着手绢,流下了滚烫的热泪,映衬着漫天飞舞的稻子和玉米,发自肺腑的感叹一声:“这才是铁血真汉子,纯爷们!”
93、第九十三章。。。
“嘶!”
宋默对着镜子;伸手戳了戳嘴角的淤青;疼得直拧眉。被大米把嘴角给砸青了;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管家;统计出来了吗?”
“都在这里了,领主大人。”老约翰把记录每次收获量的册子交给宋默;担心的说道:“还是让哈洛德来给您看看吧?”
“不用,没那么娇贵。”宋默摆摆手;看清册子上的数字,只觉得嘴角又开始疼了。整整五亩稻田,二十亩玉米田;收获还不到预期的一半!
“管家,你确定这个数字正确吗?”
“我亲自带人统计的。”老约翰顿了顿,接着说道:“收获的稻谷和玉米都送进了仓库,那些堆在地上的东西怎么办?”
“那个啊,”宋默咧咧嘴,“让大家拿袋子都收起来,只收上面一层,沾到土的就不要了,留在地里当肥料吧。”
“收起来做什么?”
“吃啊。”宋默看了老约翰一眼,“说起来,米花很好吃的,沾点糖,或者沾点蜂蜜,平时当零嘴,饿了也能当点心。”说到这里,宋默突然一拍手,“我之前怎么没想到,乔比斯来信说店铺里的点心告罄,可以把这些米花给他送过去。”
“领主大人,您确定这东西好吃吗?”
“确定。不信你先去弄点来尝尝。”
宋默干脆站起身,也不管其他事情了,直接又奔去了稻田。
亏得自己种的是旱稻,要是水稻,这些米花都得打水漂。
看着那厚厚一层,云堆似的米花,宋默不顾嘴角的疼痛,亲自召集领民拿着干净的袋子,把米花收了起来。只收上面的三分之一,就已经有上千斤了。宋默拿起一块丢进嘴里,没有添加剂,纯天然食品,带着大米和玉米的醇香,就算没有糖,没有蜂蜜,味道依旧好得让他停不住嘴。
“大家都尝尝。”宋默让其余人把口袋扎紧,将自己收的半袋子打开,递到众人面前,“别愣着,尝尝,真的好吃。”
格里兰人对吃一向是情有独钟,听到宋默的话,三三两两的上前,你一把我一把将袋子里的米花分了,吃了第一口,紧接着就是第二口,吃完了手里的,还意犹未尽。
“好吃吧?”
宋默笑眯眯的收起了袋子,见食髓知味的领民们想把地上的米花全都收起来,连忙阻止道:“那些脏掉了,不要收了。大米和玉米可以再种,不愁没得吃。”
爆米花和玉米花也被送进了仓库,按照宋默的要求,做好防潮。另外分出了一部分,加上糖和蜂蜜做深加工,味道更是好上一筹。就连不太喜欢甜食的老约翰,也吃了不少。
“杰森,你带人将这些给乔比斯他们送去。告诉他,这种食物只有格里兰才能出产,定价方面,按照我信上写的,上下不能浮动太多,他知道该怎么做。”
“是。”
“另外再给加兰德和罗德送消息,几千斤,只靠咱们的几家店铺肯定不行,这个不耐保存,时间长了,口感会差很多。”
“遵命,领主大人。”
杰森领命,和二十个男人,赶着十多辆马车离开了。拉车的马,各个膘肥体壮,吃得油光水滑,一般的大型商队,也很难找出这么好的马来。
格里兰现在不缺劳动力也不缺马。之前从战场带回来的战马,加上从西北行省官员手里刮来的,再加上黑离开时留下的,满打满算,格里兰现在也有了三百多匹马。
之前宋默想用这些马组建自己的骑兵队伍,后来想想,觉得这想法不切实际。别的不说,只说骑术,就算自己的队伍有了马枪,还有马刀,依旧不是那些长年累月骑在马上的骑士的对手。
地盘够硬,装备齐全,奈何驾驶技术糟烂,悍马也只能开出QQ的速度,更不用说到公路上去飙一飙了,压根只有吃灰的份。
训练半吊子骑兵,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发展步兵。用热武器武装起来的步兵,绝对不必拿着长枪举着长剑的骑兵差。哈洛德训练出来的大兵,也证实了宋默这一决定的正确性。
步枪,手榴弹,迫击炮,重炮,搭配起来,骑兵冲上来只有被轰被突突的份。乔桑和莫斯比近期正在研究机关枪,马克沁的图纸已经交到了两个矮人手里,宋默相信,不出一个月,马克沁就能闪亮登场。有了这些,他完全可以在格里兰这一亩三分地当螃蟹,横着走了。就算是昂里斯的老胡里安,跑过来也只有挨揍的份。
至于黑炎那样的……宋默表示,不是一个级别的,暂时还打不到一块去。当然前提是这个大肚子龙别突发奇想的又来他领地耍流氓。不过他们现在是合作关系,这个可能性,应该很小。
不能用到军队里,那就只能用来发展民生。
有了骷髅和挖土机,不需要用马拉犁,就算宋默想这么干,也会被老约翰制止。身为一个贵族,竟然下令让战马去耕地?开什么国际玩笑!
不能用来耕田,那杀了吃肉?提议再度被管家否决。格里兰现在不缺肉食,宰掉战马加餐,纯粹是暴殄天物。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宋默干脆一拍桌子,“那你说怎么办吧,总不能白养着吧!”
“您可以组建一支商队。”
出乎预料,老约翰竟然给宋默提出了一个不错的建议。
“商队?”
“对。”老约翰将侏儒送来的账册放到桌子上,认真说道:“您需要一支商队,如果您打算和矮人长期合作下去的话。”
“我不太明白。”
老约翰深深看了宋默一眼,“您不是不明白,只是懒得去想。”
“……”宋默抓抓脑袋,他是这样吗?
“您将侏儒和地精送进店铺,只是做了预防。为了长期合作下去,您需要一支商队,规模不需要太大,但是必须保证一旦加兰德和罗德的商队出现问题,货物无法及时供应,您能立刻掌控大局。”
“你是说……”
“您是格里兰的领主,生意掌控在您的手里,就连昂里斯国王也无权插手。但是加兰德和罗德不一样,他们只是普通商人。矮人不像人类一样分成若干个国家,他们只有一个长老会。矮人都很注重族群的利益,您知道他们的族里会怎么看待这件事,会不会插手?”
“没那么严重吧?再说,矮人好像也不会做出这种事。”
“不管怎么样,防范一下,总是好的。更何况,”老约翰顿了顿,“您现在的生意只是起步阶段,可以预见,今后的生意会越做越大,遇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组建一支属于您自己的商队,也是提前做好准备。”
“这样啊。”宋默摸了摸下巴,“的确有道理。”
老约翰的话,推翻了他原本的一些设想,却也给他指出了另一条路。可万一加兰德和罗德知道了他自己组建商队,会不会以为他想和他们拆伙?何况,组建一支商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许多关系要打通,各地的情况也要了解,或许比他现在同矮人商队合作还要麻烦。
“我不是鼓动您撇开矮人商队自己单干。”老约翰见宋默意动,却还有些犹豫,继续说道:“我只是希望您手里的筹码更多一些。”
“管家,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让我再仔细想一想。”
“领主大人……”
“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宋默顿了顿,笑着看向老约翰,说道:“如果要在这个世界选出一个我最信任的人,除了你,没有其他人。”或许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宋默的耳朵有些发红,“这可是我的真心话!”
老约翰听到宋默的话,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恍惚,很久以前,似乎也有人,和他说过这样的话。记忆深处,那个同样有着黑色头发与黑色眼睛的男人……
“管家?”宋默疑惑的看着老约翰,“你怎么了?”
“没什么。”老约翰弯了弯腰,“能得到您的信任,是作为一个管家,最高的荣耀。”
房间外,一身黑色长袍的瑞斯靠在墙边,听到室内偶尔传出的只言片语,手指轻轻敲在墙上,最信任的人吗?
轻笑一声,手指停了下来,眼中滑过一抹冷光。
果然,只有喜欢,还是不够的。
魔族的双眼深处燃起了红色的火焰,漂亮的脸庞染上使人窒息的浓艳。瑞斯梅尔斯从来不知道,他会只因为宋默的一句话,就产生杀人的冲动。
这就是,嫉妒?
缓缓合上双眼,他喜欢宋默格里兰,那么,这个人的所有,包括灵魂,都必须属于他!
正和老约翰商讨建立商队细节的宋默突然感到背后一冷,反射性的朝身后看了看,理所当然的,什么都没有。
“领主大人,您怎么了?”
“没有,没有什么。”宋默抿了抿嘴唇,应该是错觉吧?
94、第九十四章。。。
宋默终于吃到了想念已久的米饭。
按照常理来说;旱稻的口感比不上水稻;可在格里兰种植的旱稻;做出的米饭颗颗晶莹饱满;吃到嘴里,满口米香。宋默一连吃了三碗;才不舍的停了嘴。拍拍已经鼓起来的肚子,这才是享受啊。
整天面包玉米烤土豆;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宋默支着下巴,突然敲了自己一下,他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干嘛把麦子全用来烤面包?包子饺子烙饼油条,哪一样做出来,都能赚金币!
“管家,管家!”
宋默兴冲冲的起身要去找老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