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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向记忆力超好,这个女人不就是有一天清晨,风风火火把那位帅哥带走的美女吗?她居然在酒吧里喝橙汁?
秦紫妍想了想,拿着一瓶洋酒走过去:“姐姐,还认识我吗?”
水灵抬起头,看了看这个小姑娘,点点头:“认识,那天谢谢你…。”是她打给自己接回肖毅的。
开门见山,绝不腻歪,秦紫妍把洋酒放在桌上,“姐姐,这个洋酒是我促销的,客人们反应都不错啊…”嘿嘿,谢谢没用,不如来点实惠的。
水灵犹豫了一下,当下就买了一瓶,她想喝酒,但是一直没有勇气……
秦紫妍欢快的跑去别处接着促销,可可是她转了一圈回到这的时候,发现水灵已经醉倒在了桌子上。
她突然觉得有些良心发现,现在已经快一点了,这个女人一个人在这很危险啊…
第二十章
酒吧里人声嘈杂,秦紫妍眨了眨眼睛,心底暗叫声麻烦,有些不情愿的向水灵的座位悠悠的走了过去,“喂…。姐姐…。。喂…。。”水灵就像死过去一样,根本听不见任何声音。
秦紫妍往四周一扫,就看到了几双色迷迷的眼睛已经往这瞄了过来,靠!这女的长成这个样子也敢到酒吧来饮醉,八成是不想好好活着了。她看了看表,自己还有15分钟下班,有些后悔卖给这女人洋酒了,反正也没完成任务。
她晚上打工,白天上学,没课时还去超市做促销。一天下来这个时候心情最烦躁。笑容已经都僵硬,懒得再装,刚来时她也被人吃过豆腐,后来渐渐的就学会了保护自己。可这女的一看一身名牌,连香水好像都是兰蔻的,有钱人放着好日子不过,活该被色男人带走。
她去洗手间,用面巾纸把嘴上的口红抹掉,还有蓝汪汪的眼影,同色的眼线。她用的都是小摊上最便宜的那种,得用纸沾了水使劲擦。洗了三遍脸,才终于恢复了‘真容’。
“妈的,等我有了钱,让公共汽车所有的人都下来,我一个人坐!”每天挤公车来酒吧时,都一身臭汗。她把揶在书包里的长袖T恤拽出来,用力的抖了抖,把身上的工作服换掉,收工!又路过水灵所在的那桌子,已经有男人过去推搡她了。秦紫妍往自己前走了几步又剁了下脚,没好气的冲回来。
“大哥,这是我姐姐,今天心情不好,让过让过,我们要走了…。”那男人身上的香味刺鼻,不知道是从哪路女人身上沾染来的。
秦紫妍在这做的久了,一些常来的客人都认识她,刚巧这个男人就是。
“妈的,真是你姐姐?”
“真的,比真金还真!大哥,她要不是我姐姐,让我明天一瓶酒也卖不出去。”秦紫妍睁眼说瞎话,比实话还逼真。
秦紫妍把书包挂在脖子上,搀着水灵千辛万苦的走出了酒吧的大门。到了街上,一过风,水灵哇哇的吐了起来。“姐姐,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去吧?”水灵搜肠刮肚,吐个天昏地暗,一闭眼又晕睡过去了。
“喂喂…。给你家里打个电话吧…。”
秦紫妍用瘦弱的脊背背着水灵,一步一步的向顶层的阁楼上走去。
“一,二,三…。”为了生活为了上学,她吃过不少苦,别看她年小瘦弱,坚持起来也又把子力气。她心里默念着,坚持,坚持,再坚持…。
她在酒吧里打工,晚上回宿舍早锁门了,就和一个同学租了最便宜的一个阁楼。可那女孩交了男友,月初搬到男朋友里那去了。现在还没找到合租的人。她用钥匙打开门,把水灵扶进去,用最后一丝力气把她扔在了床上。
。。。。。。。。。。。《婚久必昏》。。。。。。。。。。。。。。
做飞机到了封城,李博明没回家,在当地包了一辆车,直接开到了运城的县城,看到街上很多嘴上衔着短粗的旱烟杆的人,背着山货在集市叫卖。李博明朝着市场开了过去,不难走,这里私家车少,马路上没多少车辆。
孙萌萌之前来过一次,是和姥爷和妈妈一起来的,那时姥姥过世没多久。居住条件挺差的,尤其是厕所,根本没法忍受,可是现在亲人越来越少了,她早就想来看看,可是一个人又怕找不到地方。
这一路上也听李博明讲过之前他养父母的情况,是一个军官家庭,和他的亲生父母没法比,可是生活水平还是很优越的。舅公家是纯农村,方圆几十里地,连个招待所都没有,她隐隐的觉得有些对不住。她是来寻亲情的,可他只是为了陪着她。
在县城他们吃了午饭,李博明找了一个当地人做向导,带她去了民族风俗村看了影子戏,又带到街上买了些小吃和点心。车子后备箱里加上之前在封城买的东西,被李博明塞了个满满当当,都是给舅公家带的礼物。
小城太小了,几条繁华的街道逛遍也没用去多少时间。开车到村子里时,舅公拄了拐杖站在村口,身边有一个带着头巾的女人抱着孩子,他们身后还站着一个男人。
“萌萌…。”老远舅公就冲着她喊了过来。老一辈的亲人都去了,剩下的这个舅公看上去也是风烛残年。孙萌萌跑了过去。
“孩子,越长越俊了,这是肖毅吧…。”老人热情的看着李博明,上下打量,眼睛里都是赞叹。
刚想自我介绍,孙萌萌抢着说:“这是我一个朋友,刚巧来运城办事…。”
李博明笑容僵在了空气中,但很快调整了过来。
村落前的小溪断流,干涸的沟里翻露出黑的淤泥,树枝上的叶落光了,只有山上的青松还算葱茏,砖砌的房子建在山脚下,基本上是没有粉刷的。
山中无甲子,世上已千年,孙萌萌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里几乎还是老样子,根本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刚才门口的那一对夫妇是舅公的孙子孙媳,怀里是小曾孙。表舅舅和表舅妈在家里收拾晚饭。李博明打开后备箱,孙萌萌从里面把大大小小的盒子拎出来,表舅妈和她的儿媳妇还有3岁左右的小娃娃站在她的跟前去接。
孙萌萌从小生活富足,印象里已经忘了曾经对什么东西久久渴望而得不到的那种感觉了,可是现在她看到小孩子眼睛里的闪烁的光芒,感激的看着李博明。她会给舅公家留下一笔钱,可是对孩子而言,钱在他们眼中远没有从大城市带来的这一盒盒五颜六色的糖果点心激动。
表舅妈一个劲儿说:“大老远的买啥东西啊…”可是每接过一样都那么爱不释手。李博明笑了笑眼睛里和孙萌萌一样洋溢着满足的愉悦。
屋里没有沙发,只有几把掉了漆皮的春秋椅,孙萌萌喝了一口新沏的茶水,咽不下去,含在了嘴里。侧过头去看李博明,他也皱了皱眉,可是愣是咬牙咽了下去,然后竟然难得的一脸平静。他那么深沉的人啊,也会有忍不住的时候,孙萌萌有点想笑,再去喝那茶水,竟然觉得没那么难喝了。侧过头去小声问他:“你确定,你要陪我住在这儿?”李博明没说话,瞥了她一下,自顾垂下眼睛,看也不看她,当她说得的废话。孙萌萌从没被他这么对待过,可是这个时候心里竟是暖融融的。
李博明在美国住过地下室,可是也没想到这里竟然能简陋到这种地步。等着开饭的时候,他拉着孙萌萌去外面走走,后院连着山,沿着泥土小径往上爬,踩在干枯树的叶上,“扑哧扑哧”的声音响在清寂的山野。越往山里走,空气越发的清爽,他心旷神怡地放眼乡野,静静的林子,满天的浮云,心旷神怡。身处繁华的都市他几乎已经不记得自己有生之年这么亲近的体会过大自然的气息和真实。牵起孙萌萌的手,一步一步向着更深处走去。仿佛此刻他不再是忙忙碌碌的商人,只是一个简单的陪着自己心爱女子踏遍山野的男人。
“这里几年前我来过一次的!”没想到还都是一样的,一样的没有污染过的青山绿水。她的心得到了短暂的宁静,这是姥姥从小生长的地方,只有这里,有她的亲人,却没有与肖毅共同的回忆。
她抬起头,从她的眼睛里,李博明看到了自己的样子。他把手伸到她小脸上,慢慢的俯下头。他离得越来越近,黑眸里的她也越来越明晰,可仍是那么微小的,扭曲的一个,当他的唇覆上来时,她又不可自制的颤抖起来,可是这个唇却善解人意的落到了她的额头上。
他把她包进大衣里,紧紧地贴着,又附在她耳边说:“这里的气温比新港低很多,冷不冷?”他这样说,然后脸贴着她冻僵的耳朵,渡了些温度给她,却发现她抖得更厉害了,他只好抱牢了她——她在他怀里,身体渐渐暖了起来
表舅的声音从山下传来,响彻山林,他遥遥望着俗世的炊烟,抬头说道:“回去吧,该吃饭了!”
李博明出席过很多大场合,很多时候也都是坐上宾,可是这一次却叫他毕生难忘。他们是贵客,舅公已经是长辈,可还是请了族里更德高望重的老人来陪席。满满一桌子菜,都是表舅妈和儿媳一起烧的。
农家小菜纯朴的风味让他大开眼界,很多都是山货,自家养的鸡鸭也绝对都是粮食喂大的,肉鲜嫩滑。就是简简单单的炒鸡蛋,黄橙橙的一大碗,味道不知有多鲜美。还有很多连李博明都叫不上来的山菜,绿油油的,让人看来就食欲大增。
饭桌上大家都称兄道弟的,没有客套的须臾奉承,简单的问候字字都是出几分真心。但在这个小村落里,李博明觉得自己有生以来当了一回真正的座上宾。
只是有一点,这些人太过热情,就怕没招呼好,非得让喝了几口呛出眼泪的酒才作数。一杯一杯,酒量一向不错的李博明也险些被灌醉了。
饭后,女人们收拾好桌子,男人们围着炕桌聊天。
李博明一言不发,他的心很少有这么安静的时刻,不用他去引导什么,不用他去显示什么,只是默默的做一个聆听者。
农村入夜便是万籁俱静,窗户没有窗帘,眼睛望出去,墨青的天,挂了轮微黄的月亮,院里的树都秃秃在立着,树枝被月光镀了层银灰,地上是枝枝节节的影子,拉得又细又长。
“我舅公都是庄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