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今天几点下班?”
“恩,两点,你要不等我下,我去跟经理说声早点下班。”
“不好吧,我等你好了。”
“没事,经理是我以前的老情人,哈哈,玩笑话,一会去我那坐会,你不嫌小的话,呵呵。”
他又钻进了酒吧,我打了电话给浩凡说先走了。不一会,Sam换了衣服出来,还是穿那件粉红的衬衫——三年前我给他买的衣服。
从城南到城北,几乎跨过了整整一座城,绕了好几个弯,眼前是一排农民房,散落在这个城郊的地方。上了楼,推开门,真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房间。一张床,一张小方桌,一把椅子,一个立式的活动衣柜,就这样简单的几样东西几乎占满了整个房间。
“随便坐吧,太小了,呵呵。”
“Sam,你知道你走了以后我到处找你吗?”
“恩,知道,浩凡他们都跟我说了,还有Tony。”
“这几年你是怎么过的?他对你好吗?”
“就这样吧,我已经习惯了,反正都是讨生活。”
我闭上眼,像一幕幕重播的电影来来回回放映着,只是这一场是加映,连我自己都始料不及。想象着三年里我与他怎样的生活,时光改变了人的感情,也改变了对生活的态度。
“那么爱呢?”我显得有些激动,微微颤抖着。
他看着我,想伸手过来却停在半空。“如果那时我没有走,我们之间还会有什么?”
“你是说失去的才是真正想要的,可是我的爱呢?你已经夺走了我爱的能力。”
“现在还能说什么呢?我亦是活在痛苦中的。”
我突然“哇”地哭喊起来,止不住的眼泪从强忍的缝隙中蹦出来。他过来抱住我,抽泣着,“对不起,我还能说对不起吗?”
半夜,两个落难的人相拥在一起,没了体温,那久违的泪水是隐藏了多年后的宣泄,在错误的时候一发不可收拾。
Sam疯狂地吻着我,他哭累了竟然昏睡过去,我躺在他身边,一步也没有离开。那个夜晚似乎特别漫长,我和他就这样沉沉地睡去,我以为天不会再亮了。
天空微微泛光,天际线露出鱼肚白,东边的一颗星星特别的亮,闪着耀眼的光,像是天的眼睛俯瞰着巍巍大地。黑色不再那么单纯,倔强地摆弄着疲惫的身躯,等待着魔鬼的附体。
“Sam,这是我留给你最后的一封信,我想了一个晚上,我还是决定要走,永远不回来了。你曾那么疯狂的爱我,如同我那么固执认为你是爱我的,那么究竟什么是爱?爱是拥有还是失去,那些抓也抓不住的才是真的爱吗?我流着眼泪给你写这封信,我把回忆都吞噬了,我看到天亮了,命运来带我走了。我说我依然爱你,你笑了在梦中,如若第一次见你时的灿烂。”
西风江上草凄凄,忽尔相逢又别离。从此孤舟天际去,云山一片望中迷。
天微亮,忽尔天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