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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自明干笑一声,跟刚才的说辞一样:“摔得。”
沈中书疑惑:“摔成这样?不像啊。肯定是跟人打架了。”
这小家夥,一点都不给面子,沈自明握拳在嘴边又咳一声,岔开话题,“别说我了,说说你,你怎麽回事,大夫说你是受到了惊吓。谁吓你了?”
沈中书摇摇头:“没有的事。就那天半夜睡不著,去园子里走了走,可能是夜里气温凉,我又没多穿,就受了点儿风寒。”
“那便好。”沈长华拍拍他的肩,“好好照顾自己,也不小了,别让家人担心。”
“嗯。”沈中书小小声的点头,感觉刚才那双手拍过的地方,火辣辣的,灼烧的他肩膀一阵阵疼痛。
探完病,沈长华与沈自明一起回家。两人的家方向正好相反,一个在镇东头,一个在镇西头。长华说正好要去铺子里看看,便与自明同路,并肩慢慢走。沈自明今日话很少,显得心事重重。午後的薄光照在他身上,挂著伤病的脸,透露著将死之灰。沈长华望著他,许久,说:“你觉得人怎样的死法比较好?”
“嗯?”沈自明回头,不太理解他的话。
“你瞧,容娘死了,是上吊自杀的。容紫被人刀杀,死的时候也必定痛苦万分。那万佛寺的主持死状也难看。人命如蝼蚁,不能与命争。所以我问问你,你觉得人怎样的死法比较好。”
沈自明低头走路,沈默了片刻,低声回道:“如果非要死的话,也希望能死在外面吧。生的时候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死了,灵魂去瞧瞧,也是好的。”
长华笑了笑。
回了家,沈世刚睡醒,沐浴完毕,穿著件白色的长袍子,坐在书桌前伏案写著什麽。他最近精神很不好,时常一睡就一整天,精神体力明显大不如从前。长华问他到底是哪里不舒服,他只说是老了。
长华走到他身後,将他环在怀中,脸贴到他後背上,嗅著他身上刚沐浴完後带著的冷檀香气。沈世放下笔,柔声问:“怎麽了?”
“嗯……有点儿累了。”
“铺子里很忙?”
“嗯,有点儿。”
“累了就休息几天。交给管家就行了。不用你事事都亲为。”
“我想多赚点钱。”
沈世笑了:“赚那麽多做什麽?”
长华将他抱过来,坐在自己大腿上:“我想著,现在趁年轻多赚点钱,以後等我们出去了,我带你去世界各地游玩。外面什麽都要花钱,物价高的很,现在能多赚点,免得你以後受苦。”
“傻小子。”沈世听了心里酸酸的,摸摸他的头,说,“也不知我有没有这个福分出去呢。”
说罢,胸腔一热,气血翻腾,一个没忍住,便吐了一大口鲜血。
二十七
第二十七章:
墨一般的绸血,溅到了沈长华白色的绸缎衣裳上,像一朵朵白雪黑梅,冰冷诡谲。沈世很平静,取来方巾拭净了血,对长华道:“去换件衣裳再过来。”
长华没动,低著头,死死的盯著自己衣襟上的血迹。
他这个人,不管是喜还是怒,都不在脸上表现。外人只道他是沈家温文尔雅的大少爷,有著不符年纪的成熟稳重与精明,却不知道,他也始终还是个19岁的男孩子,唯有在沈世面前,才会露出些许孩子气的天真来。
而现下,他脸上虽没表情,但沈世又如何不知他的想法?
沈世顿了顿,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缓缓道:“我时辰不多了。”
是了,时辰不多。
自祠堂被毁之後,他便觉得身子急剧败坏下去,像一根木头,加速腐朽。万佛山那夜他七窍流血,之後便时常呕血,呕出来的血都是浓稠的黑色。沈世清楚的记得,当他的父亲还是祭品的时候,最後一段岁月,也时常呕血。呕出的血就同他的一样,浓稠如墨。不到半年,父亲就去了。死的时候嘴角有笑,分明是解脱。
沈世被兄弟当成祭品供奉上祭坛後,自知无力摆脱这命运,因此早就看破生死,甚至提前在祠堂中立了自己的牌位,渴望早一日能够解脱。那时,死於他来说,是解脱。而今,长华来了,令他对这人世间有了眷恋。他不想死,他想多活一些日子,他不想提前一步踏上黄泉。举头三尺的神明,定将他们之间的败伦清清楚楚瞧在眼里。倘若他走了,这剩下的天谴,必定要留到长华身上。
沈世不舍。
他不忍让儿子独自一人留在这人世间受苦。他的童年,他没有陪他成长。如今来了身边,他却又要走了。
沈世寻不到出路,因此绝望。
长华听了他说,沈默了许久,才问:“多久了?”
沈世道:“年後开始呕的。”
“所以你前阵子才一直发火。”
“我怕我走了,留下你一人,可怎麽办。”沈世望著他,“我想了很久,想不到出路,命就是命。所以,我若走了,你便同我一起去吧。好过留在人间,受那牲畜欺辱。”
长华道:“除了呕血,还有哪里不适吗?”
沈世顿了顿,摇摇头,终究不忍心再说更多,只道:“没有。”
“嗯,没有,没有便好。”长华站了起来,朝门外走去,“你好好休息一下,我出去给你开点药。”
“长华。”沈世叫住他。
长华驻足,没有回头。
沈世道:“你……”
他的话没有说完,沈长华便打断他:“我没事,我好的很。我说了,有我一日,便不会让父亲你出事。你只要安心修养就好。”
这一出,就直到大半夜才回来。
沈世担心他想不开,也一直没睡著。见他回来了,才松了口气,问他去哪了。长华嗯了一声,没回,脱了衣服上了床,躺在他身边。沈世闻见他身上有一股隐约的甜腻香气。说不出是什麽味道,却总觉得异常熟悉。
屋子里的油灯闪了闪,最终油尽灯枯。
两人都没睡意,睁著眼凝望著黑夜。
过了一会儿,长华默不作声地伸出胳膊,将他搂进怀里。大手在他後背上轻轻地拍著。
熟悉温暖的怀抱,沈世觉得安心。他往怀里又挤了挤,贴在他胸膛上,感受著他有节奏的心跳。
“睡吧。”长华的声音轻轻地飘在他耳边,“明天我带你出去走走。”
“好。”
沈世闭上了眼。
窗外的乌云散开,一道皎洁的白月光照进屋内。
长华凝视著他皎洁的容颜,眉心的朱砂痣,凑过去,轻轻印上一吻:“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朱砂痣。”
镇子西头有一家戏园子。每月十五都有戏班子在这儿唱戏,镇中没有电视网络,娱乐项目稀少的很,因此这每月一次的戏园子就格外的热闹。
春日阳光正好。
柳丝长,桃花豔。
沈世穿了一身样式古朴的立领长衫,被长华带著前往戏园子。长华说“这儿我上个月来过一次,那旦角儿戏唱的不错,今儿正好有《西厢记》,便想著带你来听听。”
其实沈世并不喜欢听戏的,因为银环的缘故,他对戏曲有种莫名的恐惧感。可长华说要带他来听,他也没说什麽,跟著来了。
古老的戏园子很大,里面人头压压,卖糖人儿的小贩,吸著水烟袋的老人,打打闹闹的稚童。浓妆豔抹的戏班子人马,站在台上挥著水袖,正唱著《西厢记》。长华牵著沈世找了一排靠後的位置坐下。午後的阳光懒洋洋的,照的人生出困倦之意。
台上的戏子,咿咿呀呀的唱,铜锣银嚓,铿铿锵锵。其实两人都没听懂在唱什麽,但就这麽坐著,依偎在一起,晒著太阳,坐在这喧嚣的人群里,尘世间,心里头就觉得踏实,觉得人生就这样过下去,也再完满不过。
沈世像一只上了年纪的慵懒的猫,听了一会儿就恹恹欲睡了,靠在长华肩头打著瞌睡。园子里有人在放鞭炮,桃花红豔豔的,迎春喜庆,人间俗世的气味绕在空中,长华默默的伸出手,与沈世十指纠缠。
他笑道:“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你就睡觉了?”
约会?
沈世的脸唰一下变得通红,别过脸只露出红红的耳尖,小声道:“莫要胡说。什麽约会不约会……的。”
长华笑容更甚:“外头人谈男女朋友,都要约会的。我们在一起什麽都做了,可就还没出来约会过呢。嗯,这里地方小,也没什麽可去的,等以後能出去了,我们每天都去约会。带你去电影院吃爆米花看电影,打游戏,开车去海边兜风。”
爆米花,电影院,兜风……这些新鲜的词儿,沈世可从来都没听过,但长华说了,那就是有趣儿的。
沈世看向戏台子,轻轻点了点头。
“好。”
等到一曲唱完了,太阳也要落山了。
傍晚的阳光那样温柔,温柔的好像能将生命抚顺。
他们慢慢的走,循著小路回家。路边经过湖泊,经过树林,走累了,就在路边的凉亭下休息一会儿。天上的繁星出来了,月亮高高挂在碧空。长华牵著他的手,顶著白月光,慢慢走回家,再相依而眠。
沈世躺在他怀里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他的那根东西硬硬的抵著自己。想来,有许久没有做爱,长华年轻气盛,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怕也是忍久了。於是,便主动凑过去,亲亲他的唇,双手开始解他衣裳。不想双手却被捉住,长华轻轻摇摇头,道:“好好睡,我没事。忍一忍就过去了。”
“可是……”沈世始终不舍得他。
“你现在身子不好,不能剧烈运动。等到你身子好了……”长华凑到他耳边,轻轻咬了一下他的耳垂,“我一定会干你一整天,把你那小穴儿弄坏,让你哭著求我为止。”
二十八
第二十八章:
镇上来了一位异乡客人。年纪不轻,胡子拉渣,披著破旧的袈裟,像一位苦行僧。他进了镇子,找到了沈家,进门第一句话便是“许久不见,不知道沈先生这些年过的可还好。”
沈世记得他。十多年前的鲤鱼节,这个不小心闯入镇中的外乡人,自称是名摄影师,身上钱财丢尽无处可去,只得寄宿在沈家。节日那晚,他给自己拍了很多叫“照片”的东西,并说这将是他摄影生涯中,不会再超越的作品。他在镇中没停留几天就离开了,走的时候甚至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