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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徒-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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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的,他并不觉欣喜。在来之前,他曾幻想过自己见到父亲时会是如何激动,但真见到了,却又平静的很。

他甚至不记得父亲跟他说了什麽。只记得父亲那张清秀动人的脸,有著不符年纪的妩媚,眉间那抹煞气的朱砂,像烙铁般,深深烙在了他的瞳孔里。

长华举起双手,将葱白色的十指映照在灯火下,严肃的嘴角忽然上扬,眼里涌上了一层奇异的色彩。

日子还长。

次日清早,长华洗漱完毕,去前厅用早餐。

父亲早就坐在桌边用餐了。

今日他穿了一身黑色的长衫,对襟盘扣领口紧紧裹著脖颈,留出一小片雪白的肌肤引人遐想。长衫上绣著古朴的金色花纹,雍容高贵。

厅里的檀香静静燃烧。

门外,是一层浓雾,隐约可见宅中的大红檀花开的火红火红。

父亲眼也没抬,淡淡问:“起来了?”

“嗯。”

“饿了没?”

“饿了。”

“吃吧。”

“好。”

父子二人对坐,慢慢用著早餐。早餐是新鲜的虾仁粥,配著精致的小菜,有一盘腌制的小菜,叫碧萝丝,口感清爽,咸中带甜,爽口的很,长华十分喜欢,便多夹了几筷子。却不晓得被父亲注意道,说:“那菜少吃点,多了腌心。”

“好。谢谢爸。”长华便不再动筷子,只低头喝粥。

忽然,几根碧绿的小菜放在了他的碗里。

长华抬头。

父亲淡淡道:“偶尔吃几口也没甚大碍。”

早餐用完了,外头的浓雾也散的差不多了。

天光大亮。

旭日东升。

长华这才算看清这宅子是个什麽模样。

宅子很大,典型的江南园林建筑风格,宅内有花有草,小桥流水与古朴凉亭,放在外头,就活生生一座苏州园林微型版。长华觉得略新鲜,拿起手机拍了几张,父亲瞧了几眼,没说话,带他去祠堂祭拜祖先。路上,突然问道:“你手中的,是什麽东西?”

长华微微一愣。

父亲面无表情道:“我看你一直在摆弄那玩意儿。叫什麽?”

长华笑了,把手机递过去说:“这个叫手机,外头用来通电话的。”

“电话?”

“嗯……”长华想著怎麽跟他解释电话这种东西,“就是有根信号线,可以让千里之外的两个人听见彼此的声音。”

“这样。”父亲接过手机摆弄了一番,最後还是没搞懂,叹了口气说,“我果然老了,外头这些高科技的东西,弄不会。”

“父亲从没去过外头吗?”长华问。

父亲说:“没有。”

“为什麽不出去走走?”

父亲的脚步微微顿了顿,而後道:“到祠堂了。”竟就岔开话题,再没回答。

祠堂就是普通的祠堂,里头摆著大大小小的祖宗排位。长华在父亲的指示下,一个个的磕头跪拜,等跪到第二十八位时,忽然瞥见牌位上的名字。

沈家第二十八代继承人:沈世。

长华一惊,抬头问:“父亲,为什麽?”

父亲负手站在牌位前,眉心朱砂暗光一闪,淡淡道:“早晚的事而已,你现在拜我也没什麽不妥。”

第三章:父亲(三)

第三章:

父亲名沈世,现年三十七,为沈家第二十八代继承人。千年前,沈家还没落魄,祖上十分繁荣,尽出贤臣将才,保家安国,福荫天下,深受帝王宠爱。到了第七代时,不知出何原因,沈家一夜覆灭,留下数十口人连夜搬迁,来到这江南小镇,消失在天下人的视线中。

到了第二十八代,沈家香火已近湮灭,父亲便是这代单传,沈家继承人。

大家族,尤其这种世代相传的大家族,总有自己的历史。

祠堂便是历史的一种代表,那排列整齐的牌位,无不书写著这个落魄的大家族曾经的繁荣昌盛。

但尚在人间的沈世,为何会出现在这牌位中?

长华不理解,他问父亲。父亲却没回答他,只淡淡道,早晚之事,你跪拜便可。

长华不肯拜,父亲也没勉强他。

从祠堂出来,浓雾彻底散去。世界变得澄明,江南古镇,少了工厂废弃污染,空气是新鲜甘甜的,天空一碧如洗,白云卷卷,父亲说他有些累了,先回房休息了,叫管家带他去熟悉熟悉沈家的事务。

父亲道:“你既是沈家子嗣,又是我这一代单传,总归要熟悉沈家一切的。但是你若不想留在此处,也但说无妨,我会送你出去读书。”

长华说:“我现在还没有出去读书的想法。”

“是吗?”

“母亲临死前让我来找父亲,应该也是放不下您,想让我照顾您。”

父亲削瘦的身子背对著他,沈默了好半晌,才说一句:“到底我是负了你母亲。”

父亲回了房休息,小翠说老爷身体一贯不好,吹不得半点风。长华询问可是有什麽宿疾,小翠眼神黯淡道:“老爷是从20岁才开始变成这样的。”

“怎说?”

“不知道呀,我从小就在沈家长大,我那时候还小,见到老爷时,他还是个活泼少年郎呢。但自从20岁那年大病一场後,就变成了这样,身子虚的很,稍有不妥就要病个十天半月,找了多少医生都没用。”

“怎地不去外头看看?外头医疗技术很发达。没准儿能治好呢。”

“劝了多少次,老爷也不肯去。说要一辈子死在这里。”

长华再问下去,小翠也都说不知道了。

跟著老管家熟悉了半天家族的账务以及生意,到了下午,宅子里突然闯来几个年轻人,三个少年,一个个都生的风姿俊朗,眉清目秀,眉眼间与自己有几分相似。管家道:“这些都是沈家的表亲。”

他们也看见了长华,兴冲冲过来打招呼,围著他转悠,问西问东,丝毫没有生分。

这几个少爷穿著也古朴的很,一列民国式长衫,儒雅斯文。偏偏言语间都活泼的很。在这人烟稀少的古镇中,难得进来一个外人,还是个见过世面的外人,各个都新鲜的很,十分兴奋,一直问他外头的样子,当然,也没忘记自我介绍。

那个头最高生的最英俊的,叫沈自明,今年二十三岁,是祖父大哥的家的子孙。其余两个都是祖父弟弟的孩子,生的白净斯文的,叫沈寄流,那面向最是秀美阴柔,话也最少的,叫沈中书,今年刚十六,一双眼睛含情脉脉,说不到两三句话便脸红。

他们问长华岁数。长华道:“十八。”

沈自明道:“十八个头就已经这麽高了。真不赖呵。”

长华笑笑。

沈寄流好奇地问:“听闻你从外头来。可否对我们讲讲外头是怎样的?”

长华问:“你们也没出去过?”

三个脸色顿时变得有些暗淡。

沈寄流苦笑道:“家里管的严,哪有那个福气出去。”

长华一顿。

沈自明也说:“大伯没跟你说过吗?”

“说过什麽?”

“沈家子孙,世代不得出镇。”

“这倒没有。”长华说,“他今日还问我,习不习惯这里,不习惯的话,就送我出去读书。”顿了顿,又道,“我的确是沈家血液没有错。”

三人闻言,互看一眼,表情都有些奇异,却什麽都没说。

长华抿抿唇,低声问:“其实外头也不怎麽样。吵的很,还是这里自在。”

那最小的沈中书闻言,忽地开口道:“那长华哥,你以後会留在这里吗?”

长华微微笑,回头看看不远处的东厢房,语声变得很轻很淡:“也许。”

年轻人聚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这三个表兄弟,除了自小在古镇里长大,生活习惯与外头不太一样外,性子却与当下年轻人没什麽不同,喜欢热闹,爱好新鲜的事儿,长华给他们讲外头的变化,他们听的非常高兴,时不时有几个问题蹦出来,问题大多无知可笑,但长华也都耐心的一一解释。

三人中话最多的,还是沈自明。寄流斯文,看起来是最有学问的一个,问出的问题总是问到点子上。最小的中书,从头到尾只说过几句话,其余时间都在用眼睛偷偷打量长华。

不知不觉日头已西落,到了傍晚。

三人被各自家里的下人叫回去吃晚饭,长华客气的挽留他们在自家一起用餐,沈寄流却拒绝道:“你父亲不喜欢家里人多,我们还是回去,明天再找你玩。”

离开前,沈中书不停的回头,脸通红软糯糯地对长华说:“长华哥,我们明天还来。你还要跟我们讲外面的事。”

长华笑道:“好。”

他们都走了,家里的晚餐却没准备好,小翠从东厢房出来,急道:“少爷,可看见放在客厅里的墨锭没?”

“没,怎麽了?”

“老爷在写字,墨突然没了。我手头的事又多,走不开,可怎麽办?”

长华问:“书画铺子离家远吗?”

“不远,走个几百米就到了。”

“我去买吧。”

书画铺子在镇子的中间,步行十来分锺就到了。

黄昏时候的鲤鱼镇,笼著一层猩红的光辉。

镇上空荡荡的,没什麽人,家家户户门口悬挂著的红灯笼,泛著阴森的诡红。

长华慢慢走,十分享受著宁静时光。

不远处,已能看到书画铺的招牌,眼看著就到了,视线却骤然暗下。

一群黑压压的生物自偏巷里飞出,将他袭倒。

是夜枭。

几十只恶禽遮蔽天日,扑扇双翅直冲他脸部。

长华忙用手护住脸,另只手在空中挥著,试图把它们驱散。

老枭不肯离去,盘在他头顶,桀桀的叫。

这群老鸟很聪明,先挑他的双腿啄,再用爪子抓他的双手,待他四肢都受伤了,再去啄他的正身。

厉钩似的嘴,往肉体上轻轻一啄,便是一个血洞。

尘土卷起。

不到片刻,长华便成血人。

他挣扎著爬起来,浑身是血洞,脸也受了伤。老枭仍不肯离去,一双双招子恶狠狠地盯著他,寻找机会,伺机再次下手。

这边动静太大,渐渐引起镇民的注意。

有人认出他来,大喊:“快去救人!”

人群立刻炸开锅。

有人扛锄头,有人拿菜刀。

几秒後,老枭便一只不剩。

这时,人群里传来一道淡漠的声音:“你在做什麽?”

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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