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簪中录-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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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舒白微微点头,两人并髻而行。前方是开得正好的一株郁李花树,从矮墙之内探出大半棵树,绯色的花瓣如轻绡碎片,落了一地。他们走到这边,不约而同驻马,立在花树之下。

“走的时候,要带上你的小红鱼吗?”

“不,我已经将它送还给王宗实了,”李舒白仰头看着那树花,任由清风徐来,花瓣落了自己满身,“他比我更知道如何照顾阿伽什涅,山清水秀处总比繁华喧嚣更适宜鱼儿。”

“真没想到,王宗实这样的人,影响了三朝天子,还能全身而退。”黄梓瑕叹道。

李舒白回头看她,轻声说:“他走之后,给你留下了一份礼。”

“那座王宅?很美也很好,但是。。。。。。我不要。”黄梓瑕摇摇头,轻声说,“就像那条养着小鱼的游廊,异常的精致美丽,可也异常阴森寒冷。”

“他说,你要不要无所谓,但他已经让阿泽留下了,让他等着你——当然,那少年也和宅中人一样,已经变成了聋哑人。”

黄梓瑕只觉得身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就连此时的春日花开都显得黯淡。她颤声说:“看来,阿泽确实是先皇排到王宗实身边的人。”

“嗯,所以王宗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能成功的,不是吗?”李舒白说着,又笑了一笑,说,“我甚至还有点怀疑,在决定要置我于此地时,王宗实这么缜密的人,怎么会允许王蕴去找你,推迟第二天南下的计划?他明明该有更不动声色的办法。”

“谁知道呢,”黄梓瑕说到这里,又若有所思道,“至少,他没有在你体内种下阿伽什涅,便是我最大的恩人。只是他毕竟曾参与篡夺皇位,罪无可恕。”

“说到这个,他走的时候,到我府中拜别,也曾说起此事。其实他虽是王家分支,但血缘已薄,年幼时也并不觉得本家对自己有如何重要。他之所以愿意一力帮助王家扶助先皇,只是因为他恨我的父皇而已。”李舒白抬手轻轻接住一片坠落的花瓣,语气淡淡的。

黄梓瑕问:“便是你让人给我做樱桃毕罗的那天?”

他点点头,微有叹息:“嗯,是他送了一筐骊山刚到的樱桃来。”

“其实王公公,对我很照顾,”黄梓瑕默然垂首,说,“只是我不知他为何要恨先皇。据我所知,先皇十分信任他,甚至让他二十多岁便接掌了神策军,可算是十分难得。”

“我曾跟你说过,我与他素无往来。但是他毕竟是朝中举足轻重的宦官,我又怎会没有调查过他的底细?”李舒白轻轻挥手,让掌中的花瓣被风吹走,低声说,“他年幼时,有个青梅竹马的姑娘,是骊山下最出名的一户种樱桃的人家。”

黄梓瑕惊讶地睁大眼睛,没有说话。

“他获罪后受了宫刑,那个姑娘给他亲手做了一对樱桃毕罗,送他上路。”

“那姑娘现在呢?”黄梓瑕见他不再往下说,便问。

李舒白默然看着她,说:“谁知道呢?自然已经是很多个孩子的母亲,或许已经做了祖母。而王宗实,此生和她再也没有缘分——这一切,都只是因为他的家被牵连进了一个陈年旧案,而我的父皇随意钩笔,处置了他一家所有人。”

所以他入宫多年,恭谨侍奉宣宗皇帝,同时,也将一切都埋在心里,缄默不语。所以他年年让骊山送来樱桃,固执地不肯忘却自己当年曾经可以拥有,却永远逝去的一切。

黄梓瑕黯然摇了摇头,说:“不提他了,总之,一切风雨都已过去。希望王公公真能如他自己所愿,来生做一条无知无觉的鱼。”

李舒白点头。微风渐起,落花繁乱,两人在马上相视无声。

涤恶和那拂沙踱步而立,互相交颈。马上的他们随着身下马的接近,也越贴越近。直到胯下马头一偏,两匹马要擦身而过之时,李舒白忽然抬手抱住她的腰,将她一下子抱了过来。

黄梓瑕侧坐在涤恶身上回头看他,无奈有害羞:“吓我一跳。”

“之前,都是这样擦肩而过,这回,我可不会再放开了。”他抱住她的腰,俯头将自己的下巴搁在她的肩上。

他送给她的那支簪子,轻触在他的耳畔。他不由得微微而笑,抬手按在卷草纹上,轻微的“咔”一声,被他抽出了中间的玉簪。

他将玉簪举起,对着日光问她:“你注意过上面的字吗?”

黄梓瑕诧异地问:“字?”

他将簪子硬着日光,放在她的面前给她看。

日光折射,极细极小的一行字出现在簪子,如一缕发丝,有着难以察觉的痕迹………

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黄梓瑕诧异的接过簪子,仔细的查看那上面的字,问:“这簪子自你送给我之后,一直没有离开过我的身边,你是什么时候在这上面刻的字?”

李舒白没有回答,只含笑看着她,身后花树绚烂,无风自落的花瓣一片片落了他一头一身。

黄梓瑕顿时明白过来………那就只能是,在他将这个簪子送给自己的时候。

在很久很久之前,他还对她冷言冷语,不假颜色的时候。

原来他,这么早之前,便已经将这一句话送给她。

人生无限,天地广袤。九州四海,还有无数的花等着他们走马看过;人生百年,还有长久的岁月等着他们携手共度。

就如此时他们相拥花树之下,在举世繁华的地方,寻找到最安谧美好的这一刻。

长安,一世长安。

——完——

【番外】

番外—元夜

元夜

玉树银花,人月团圆。

正月十五夜,家家放灯。虽然下着薄薄的雪,扬州城大街小巷千门万户,依然悬挂起各式各样的灯烛。大户人家的门口,还有人搭起彩棚,在里面设灯歌舞。

扬州云韶院,江南最为出名的歌舞伎院。此时明月之下,花灯丛中,正有一队少女且歌且舞。伫足观赏的人多如过江之鲫,直到月过中天,丝竹管弦不停,人群依旧拥挤。唯有一对母子,没有挤入人群,只寻了不远处一个较高的地方看着。

母亲看来大约三十不到年纪,身穿碧罗衣,眉目清致,眼神明亮;身边七八岁的小男孩穿着天青碧的锦衣,手中提着一盏仙人乘鸾花灯,小小的脸颊在晕红灯光映衬下,眉目如画。

碧衣女子含笑看着不远处的歌舞,小男孩并无兴趣,只玩着手中的灯,百无聊赖道:“娘,爹怎么还没找到我要的杏仁糖啊?那我们去找他好了。”

母亲声音温柔,轻缓道:“玄湛,再等一等吧,这歌舞让我想起多年前的几位故人。”

小男孩头也不抬,说:“什么故人,不是杀人犯就是被杀的人,你和爹还有活的朋友么?”

她笑着抬手揉揉他的头发:“胡说八道!周叔叔和王叔叔呢?爹娘不是也经常带你和他们的孩子玩么?”

“算了吧,那个抱着个骷髅头跑来跑去的周小夕和马背都上不去还妄想当大将军的王开阳。”玄湛不屑一顾,“两个爱哭鬼。”

“你小时候更爱哭。”母亲毫不留情地打击他。

玄湛抬起头,一脸不满正要争辩,却见一个身影寻寻觅觅来到了他们附近。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子,本有中上之姿,只是一身青衣素淡,头发又紧紧挽成一个螺髻,上面毫无花饰,显得整个人十分黯淡。

见她低头寻到他们面前,碧衣女子便问:“娘子可是在找什么东西?”

那女子头也不抬,只皱眉道:“是呀,我金簪掉了。”

金簪子如此贵重,普通人家丢了自然非同小可。玄湛赶紧提高自己的仙人乘鸾花灯,说:“一路都是积雪,恐怕不好找,我帮你照着灯吧。”

“哎哟,那可多谢了。”青衣女子终于抬头看了他们一眼,见这对母子气质殊众,不似普通人,便赶紧行了一礼,说,“我刚刚和丈夫单独在前面放灯呢,结果觉得自己头发一动,簪子就不见了。我丈夫不知道疼人,居然让我独自沿路回家去找,结果一直到家了也没找到……”

她一边说着,一边与玄湛走到小丘前方柳树之下。

碧衣女子站在小丘之上看着他们。玄湛的灯照着脚下一团微光,两人走到树下时,只见那个女子蹲下去看了一看,然后,传来撕心裂肺的尖叫声。

玄湛提高了灯,照着柳树下倒卧的一团身影,回头朝着她喊道:“娘,这里有个死人!”

元宵节巡逻的捕快们不少,刚好就有一队在附近,听到他们的声音便立即过来了。有的将围上来的人群拦在十步外,有的检查倒卧在地的男人,也有人拿着册子在盘问那个女子。

“他是我丈夫刘成,我姓魏,人家叫我歆娘……”女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几乎背过去,“他是手艺人,打首饰的,我们去年避乱到扬州,就住在槐树井旁。今晚我们出来看灯,我的金簪不见了,就折回去找,谁知一路寻到家里,也不见簪子。我一路再寻回来……”

玄湛提着灯靠在母亲身边,听着歆娘的话,看着捕快们检查那具男尸。尸体是个二十七八岁的男人,喉管被割断,喷溅出来的血被零零碎碎下着的雪掩住了,他侧卧于白雪地中,身上积了薄薄一层雪,手中紧紧抓着一支金簪。

这种金簪是五六年前的样式了,当时在簪上刻女子闺名曾时兴过一阵子。这支簪上刻的字是梅花篆,虽看来高雅,但制作首饰的匠人看来并不太熟悉梅花篆,字体拙劣,勉强只是把笔画写对而已。不过字的前半,那一个音旁,篆体刻得近似琵琶图案,显然也颇费了一番心思。

玄湛轻轻附在母亲的耳边,说道:“是个‘韵’字。”

她点点头,说:“篆字的‘韵’和‘歆’很像。”

一个捕快指着尸体手中的簪子,问歆娘:“你要找的,就是这支簪子吗?”

歆娘捂面,眼泪从指缝间簌簌落下:“是……就是这支。明明是丢了,到处找不到,怎么会在他的手里……”

捕头略一思忖,看看雪上的痕迹,又看看死者手中的簪子,说:“毫无疑问,是你杀了你丈夫。”

歆娘顿时身子一软,瘫倒在地。她拼命摇头,颤声叫道:“我,我没有杀阿成!我们成亲多年都很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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