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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灵小小
第1章 :春分
一场春雨一场暖,北京城里,这个春天,倒是没有那么多晴朗的日子,以下雨天居多。
赵攸宁在熬过漫长而寒冷的冬季以后,这才愿意出门。
“小姐过来,老爷还一直念叨你,说你过年也没有回来!”
管家开门时,见到赵攸宁显然有点惊讶,又有点欢喜,
“陈叔,外公呢?”
赵攸宁穿着一件黑色的厚外套,将雨伞收了起来,然后跟着管家一起走了进去。
“在书房写字呢,你直接进去,我去帮你倒杯热茶,”
管家笑着答道。
书房内,赵振坤正握着毛笔,在宣纸上,写的是欧阳修对春分的描述:
南园春半踏青时,风和闻马嘶,青梅如豆柳如眉,日长蝴蝶飞。
“外公,”赵攸宁乖巧的喊了一声,然后就自觉的研起了磨,
“宁丫头,你今天来,算是给外公拜年?”
赵振坤已经年近七十,但是精神依旧抖擞,老人年轻的时候,
是北大中文系的教授,退休之后,闲暇的时间,就爱写写字。
“嗯,我给您买了一支毛笔,要一周后才到,
到时候让陈管家记得收。”
赵攸宁边说着,眼神边看着赵振坤刚写好的字,浅声念道,
“雪入春分绳见稀,半开桃李不胜威。
应惭落地梅花识,却做漫天柳絮飞。
不分东君专节物,故将新巧发阴机。
从今造物尤难料,更暖须留御寒衣。”
“苏轼的这首《癸丑春分后雪》也不错,只是没有欧阳修写的大气。”
赵振坤将毛笔放了下来,看着赵攸宁,笑着评价道。
“嗯,外公说的是,”赵攸宁点了点头,表示的赞同。
管家很快就张罗了一桌子菜,
“小姐今天有口福了,老爷的学生,早上刚送了些新鲜的蔬菜过来,
长得肥嫩,还是有机的。”
赵攸宁自小跟在赵振坤身边长大,管家作为长辈,也很疼爱她。
“赶得好不如赶的巧,外公的学生作为才子,不去写诗词歌赋,而投身农业,
倒也是很叛逆。”
赵攸宁先是扶着赵振坤坐下,然后才自己坐下,打趣道,
“你这丫头,可不许这么说我的学生,民以食为天,他现在做的事,
可比诗词歌赋,要重要的多。”
赵振坤先是教育了赵攸宁一番,继而感叹道,
“这么些年了,你就这么在外飘着,是不是还忘不了莫家那小子?”
佣人们很快就将菜上齐了,五菜一汤,不多,但是也不少,
赵攸宁原本带着笑意的脸,瞬间就变了,
她垂着脑袋,握着筷子的手有些轻颤,
紧抿着唇,似乎不知道要如何回应,
一旁的管家适时解围,
“老爷,小姐难得回来一趟,你让她先吃饭吧,”
赵振坤也看出来赵攸宁的神情不对,也就没有再问下去,
“宁丫头,外公不问了,你快吃饭,”
说着,还往她碗里夹了些菜。
赵攸宁从赵家别墅出来之后,雨还是没有停,
赵振坤不放心,就派了司机送她,
在回家的路上,
她接到了公司同事玫嘉的电话,
“宁宁,我跟你说,公司被收购了,
明天大boss就来了!”
赵攸宁所在的公司不算大,
主要是签下一些编剧,替许多制作公司写剧本,
随着这一两年网络热门ip的兴起,
也签了一些作家。
“哦,”赵攸宁兴趣乏乏的应道,
“传闻是个大帅哥,我明天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等我傍上大老板,成功当上老板娘,就升你为总经理啊!”
玫嘉尽管没有得到赵攸宁热络的回应,但是仍然激情澎湃的做着花痴梦。
“好,还要加薪,”赵攸宁边淡然的看着车窗外的小雨,
边应付道。
“当然,那是必须的!”
玫嘉是赵攸宁的同事,也算的上是好友,
性格大大咧咧,擅长写情景喜剧,
最近由她编剧的几部网剧都很火,
不过,网上的观众吐槽的也多,
所以火的很莫名其妙。
赵攸宁大学毕业以后,就开始做编剧,
她租了一个五十平米的公寓,
也算是自力更生。
北京城这些年,雾霾越来越严重,空气的质量也越来越差,
车多,人多,特别是过完年之后,
赵攸宁是一个喜静的人,不爱热闹,更不爱出门,
工作性质决定了她比较自由。
或许是今天吃饭的时候赵振坤提起了他,
所以赵攸宁的心,从那时起,就再也没有安宁过,
她将公寓的灯打开了,然后走到床边,
将柜子的抽屉拉开,
一叠照片整整齐齐的放在一个相册里,
她却没有了翻开的勇气。
良久,她还是关上了抽屉,然后走到了厨房,
给自己泡了杯花茶,
鲜艳的玫瑰,缓缓的舒展开来,
相比起新鲜绽放的时候,又是另一番风景。
大多数的小孩,在小的时候,都被父母说过类似这样的话:
你不是我亲生的,是充话费送的,是在垃圾堆里捡来的。。。
而赵攸宁的妈妈,赵文茵,在她十四岁的时候,
非常直接的告诉她:
你不是我的孩子,你是莫家的孩子,
你妈妈为了嫁入豪门,要走了我的孩子,
而你,只是一个被遗弃的孩子,
我可怜你,才收留了你,
但是你要知道,我并不爱你。
那时候的她,还在上初中,这样的消息,无疑是晴天霹雳,
她从小就知道,父母不怎么喜欢她,
所以她一直跟在外公身边长大,
但是,她没有想到,原来在不受宠爱的背后,
还有这样不堪的故事。
赵攸宁记得,那时候,她一个人在家,哭了整整三天三夜,
那是一个很悲伤,也很痛苦的过程,
因为,不被爱和失去爱是一样的痛苦。
三天之后,她非常坚决的想要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她想要去质问他们,为什么不爱她,为什么要抛弃她?
小小年纪的她,却是非常的倔犟,
在她一再的坚持下,赵振坤将她送去了美国,
给她办了转学手续,
“孩子,如果你不开心了,记得回到外公身边来。”
老人心里什么都明白,只是她的脾气执拗,
也就只能由着她。
第2章 :初见
赵家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之家,但也算是书香门第,
所以赵攸宁除了漂亮以外,更让人着迷的是身上的才女气质。
十四岁的她,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
笑起来的时候,两个浅浅的梨涡,微微荡漾,极为的好看。
莫家在美国,非常的有名,
特别是在华人圈,影响力非常的大,
赵攸宁想要打探关于莫家的消息,并不需要费很大的力气,
她没有贸然的闯进莫家,思来想去,
她从跟踪莫家的独子,莫锦开始。
骨子里,她想要知道,那个被她喊了十几年妈妈的人,
亲生儿子,是什么样子,
那个命运和自己交错的人,过着怎么样的生活?
她打听到他是电影学院导演系的学生,并且,在那所以外国人居多的院校,
他竟然被评为了校草,所以,赵攸宁对素未谋面的莫锦,更加的好奇。
初见,也是一个淅沥沥的下雨天,刚下课的莫锦,穿着一件白衬衫,
站在教学楼门口的屋檐下躲雨,
那天,赵攸宁没有带伞,挤在人群中,细细的打量着他,
年仅二十岁的莫锦,气质卓然,他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峻,
乌黑深邃的眼眸,收敛起了所有的情绪,英挺的鼻梁,薄唇微抿,
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赵攸宁是第一次,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那么认真的看一个男生,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心跳在那一刻跳的飞快,
仿佛怀里有只乱动的兔子,
稍稍不注意,自己的心,就会跳出来。
“莫锦,校长在办公室等你,快点去,别迟到!”
一个男生的声音,然后,她就眼睁睁的看着他,
在雨帘中,缓缓的从她的眼前消失。
初见,没想到造就了赵攸宁的初恋,
或许,在那样青春懵懂的年纪,我们总是能够轻易的对一个年轻而英俊的男人动心,
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事,
那么赵攸宁也只会是对莫锦刹那的动心,
不会有了时至今日的念念不忘。
赵攸宁在公寓里看了一下午的书,后来觉得有些犯困,
就直接躺在床上睡着了,再醒来时,天已经大亮了。
雨停了,太阳出来了,被雨水洗过的天空,
很难得,非常的蓝,那一抹湛蓝,让整个城市都变的纯净了起来。
好不容易挤上地铁,赵攸宁觉得整个人都快虚脱了,
不过这就是生活,要是不忍受这份拥挤,
可能上班就要迟到了,
平常迟到无所谓,但是今天新老板上任,
要是她不想失业,就得乖乖的准时到公司。
“宁宁,你还差一分钟就迟到了!”
玫嘉今天果然如她在电话里说的那样,穿了一件春款的连衣裙,
然后华丽丽的冻的瑟瑟发抖,
“嗯,我是踩点上的地铁。”
和玫嘉相比,赵攸宁则穿的朴素的多,
一件厚外套,一条牛仔裤,一双球鞋,
她将脖子上的围巾取了下来,
然后抽了张纸,擦了擦眼镜上。
“拜托,你能不能换个look?你这个打扮,真的是像五六十年代,
买菜的老阿姨!”
玫嘉认识赵攸宁也有一段时间了,在她的认知里,
没有女人是不爱漂亮的,偏偏赵攸宁,
不仅不爱化妆,还总是穿得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
“我当你这是夸赞,你不知道,现在流行复古?”
赵攸宁笑了笑,然后帮玫嘉把落在裙子上的一根头发拿了下来,
“好看吗?这可是我用我写脑残剧爆红的奖金买的,
花了两万多呢!”
为了配合这条裙子,玫嘉还特意化了个精致的妆容。
“好看,当上老板娘,别忘了升我做总经理。”
就着昨天的玩笑话,赵攸宁笑着称赞道。
“借你吉言!跟你说,前任老板说,新任大boss主动要求见我们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