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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说大也不大,但是就是让人心里怄得慌。
都说哥没结婚前是哥,结婚后是不是哥就取决于嫂子了。
林雨现在就有这种感觉!
林雨不觉得保护自己的私隐有什么错?栾凤做什么背地里跟大全展示她的“贤惠”呢?
林雨气得用脚使劲儿把灶坑前的火踹了进去。
ps:补更八。
☆、第一百三十八章 出行
大全赶车的声音愈发远了,林雨便出了厨房回自己屋里,只见景皓正斜靠在柜子那里。
“刚刚我大哥进来了。”林雨长吁一口气道。
“我知道。”景皓伸出了双手,“只是,梁上灰尘太多。”
敢情这小子是听到大全的声音便躲去了梁上。房梁那么高,不赶上过年,谁家又会去清扫呢?积了大半年的灰尘,把他两只手都抹得脏脏的。看着景皓无辜的样子,林雨的唇畔勾了起来,伸出手便往景皓手上拍去。
“这回是你主动给我牵的!”景皓一下子抓住了林雨的手。
厨房里,林雨早已经帮景皓烧好了水,只是这时候她自己的手也被景皓抓得脏了,需要清洗。
林雨从店铺里拿了做南瓜小点、鸡蛋卷、水晶蒸饺和凉拌拆骨肉的各种材料,只要再加稍微一加工就好。
其中最惹景皓注意的便是鸡蛋卷了。
这个东西他以前没见林雨做过。林雨把鸡蛋在锅里摊成薄薄的煎饼,但又保留了一部分的蛋液。晾凉后,把和了少许香油的米饭轻轻铺在上面,再加上黄瓜条、肉丝、淹青菜和红萝卜,慢慢卷了以来。卷完后,用剩余的蛋液封口,再放入锅中一煎,就成了一个长长的蛋卷。这时候再用菜刀切开,就成了非常漂亮的鸡蛋卷。
水晶蒸饺是林雨依照景皓的口味来的,男人大多不喜欢甜食,所以林雨用的是萝卜猪肉馅儿的,这样即便凉了,也能保持咸香软弹的口感。
所谓拆骨肉就是刚煮熟的猪骨骨缝中的肉。这样的肉活,吃起来特别香,用酱油、葱花、蒜末稍稍一拌,便是道不错的美食。
南瓜小点是林雨去年中秋卖的那种糕点。如今南瓜正当季,吃着正好。
林雨不知道去郊外会不会像电视里能捉到山鸡,也能叉到鱼,索性又准备了点调料。
而景皓这边。则安安静静地早熬粥。大米掺小米的粥。既清香、又暖胃。
不过她看林雨包鸡蛋卷好像很容易的样子,便也上了下手,但是手劲儿用的太大。把蛋皮都弄破了。
吃完早饭,两人共乘一骑,前面挂着两个食盒,一个里面装着吃的。另一个里面装着一小桶的葡萄酒。
青天白日,两人未免惹人注目。都戴着薄口罩,既不耽误呼吸,也不能让别人看到自己的相貌。
出了城,马儿便慢慢地跑着。秋日的风有些凉,透着丰收的味道。
道路两边的杨树叶已经掉光了,枫树、黄柏等的叶子红红的。穿插在松树间,比之春日的花朵也不遑多让。反倒因为连点成片,倒比百花竟放时更添了大气。
“敢不敢自己骑一会儿?”景皓的声音从后面响起来。
“不、不敢。”想起以前的经历,林雨是说什么也不敢独自骑马的。
“有我在,没关系的。试一试,好吗?”景皓的声音充满了诱惑和引导,好像骑马是一种无比自由、畅快的事情。
林雨想了想,终于还是点了头。
“你放心吧,我的马儿特别温顺,对于我亲近的人,它也特别的友好。”说着,景皓便把缰绳交给林雨,然后跳下了马,道,“你把脚伸到脚蹬里,然后双腿轻轻夹着马腹,略一使劲儿,马儿就前行了。”
景皓抚摸着马的脖子,林雨则试着去让马前行。只是这马太过高大,林雨又不知道该使多大的劲儿,夹了几次,马儿都纹丝不动,好容易走了,却因为用力太大,马儿吃了痛。要不是景皓拽着,就跑了出去。
两人随心所欲,也不苛求时间。景皓耐心地教着,时而在下面帮忙拽着缰绳,时而到了马上让林雨自由控制,一直前行着,离城里也越来越远了。
两人在马上慢慢前行,享受着秋日大自然的芬芳。
忽然,路上飞来一只野鸡,这野鸡长得有些肥硕,飞的时候不仅飞不高,也飞得不远,倒是飞一下便走不及,走得还挺快。这会儿两人并没有纵马,所以野鸡对于慢慢靠近的人也没什么害怕的,从下面的草窠里,要往道上方的山上去。
其实野鸡不算是多难遇见的东西,莫说在古代的时候,林雨在往返于厉云城和林家沟的时候会见到,便是现代的时候,若是上山,也是经常能遇见的。这会儿见到这么大的一只野鸡,两人都有些兴奋。
景皓轻轻跳下了马,又让马止了步,这才蹲下身子,从地上捡了一块小石头。
景皓的动作不小,即便有武艺在身,可对于反应灵敏的动物来说,还是很快就发现了。不过野鸡往这边看了看,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危险。
只见景皓一抬,手指轻轻一动,石子就飞了出去,不偏不倚,正打在了野鸡的头上,野鸡影身到底,连声音都没来得及发出,便抽搐着挣起命来。
林雨一手握着缰绳,一边忍不住拍手,激动之下竟用了些劲儿,马儿忽然间开始往前走,倒给林雨吓了一跳。赶紧抓紧了缰绳,又把马儿停下了。
“你好厉害啊,这样就可以打到猎了!我大哥他们上山,不仅要布置陷阱,还要下套、带网,抓到的往往都是兔子、狍子、貉子这些东西。即便野鸡这么常见,他们也不是天天能抓到。而你动动手指就抓到了!”林雨说的倒是实话。他们这乡下地方,叫野鸡为“野鸡溜”,这个“溜”字,不光是说野鸡狡猾,也说它跑得快的意思。野鸡肉少,为了这么个东西漫山遍野的跑,倒不如用心多下点套、布点网,抓到些有皮毛的东西,至少肉多、皮毛也能换钱。
景皓年纪小,和林雨交往之前并不觉得有什么,也理解不了林雨总说的,两个人有多不适合。可这一交往起来,虽然只有短短几天,可却越来越让他恐慌。林雨会得多、又独立,三两天见不到他,也没表现出对自己多想。她有生活、有事业,他想让她依赖,都不知道从哪儿下手。作为男人,他很希望自己能被她崇拜、被她需要。而这次,虽然只是打了一只小小的野鸡,却得到林雨这样的夸赞,让他也不免得意起来。
☆、第二百三十九章 打猎
“这才哪到哪!反正离晌午还早,不若咱们去山上猎点东西?”景皓得意道。
“真的?”林雨的眼睛有些发亮。她对打猎也是有兴趣的,只是她是女的,村里上山打猎根本不带女人。没体验过的东西,她总想试试,所以景皓一提议,马上就燃起了她的那股热情。
景皓把她抱下了马,又捡了几粒石子,便和她一起,往山上牵马。
山坡上是树林,除了松柏之外,也有橡树、柞树、黄柏等高大的树木,有些树叶开始落了,扑了厚厚一层,走字上面绵绵软软的,不仅不觉得累,而且还很舒服。
不过到了这样的地方,马儿就不便前行了,一是这下面少有枯草,不能让马儿吃;二是因为,这树叶年复一年的落,已经堆得很厚了,马儿进来容易崴脚。
景皓看着差不多了,有了小灌木的阻挡,路上的人大抵也看不出这里会有马儿了,便停下来把马栓了,从马上原本的背囊里拿出了一只小弩,这才和林雨一起往山上走。
林雨对这小弩充满了好奇,这东西看着简单,可通身都是用钢制成,连上面装着的三个箭镞也是,看似很小,但很沉。加之机括的作用,林雨想,大抵就算一头老虎在这儿,这把小钢弩也会轻易把它搞定。
打猎其实并不像林雨说的那样简单,对于熟悉的区域,猎户往往知道那条路线经常出现哪种动物,都是有目的的去打猎。即便到了个陌生的地方,也不会像林雨他们这样,像是登山游玩一样、优哉游哉的,总是要观察一下地上是否有动物的脚印、毛发、粪便、甚至是吃剩的残渣。两人走了一会儿。也没见什么大点的动物,倒是松鼠有很多,往往抱着一颗掉在地上的橡果,见人来了,立马飞快地跑了。
这儿的小松鼠都叫“花鼠子”,大小和老鼠差不多,只是尾巴会蓬松粗大一些。长的黄黑两色。倒也能称得上漂亮,小眼睛滴流滴流转着,十分精明的样子。不过从来没人会抓松树来吃。或许这东西并不好吃。
景皓倒不像林雨那样走得漫无目的,只不过他打猎的时候也和普通猎户不同,逐鹿的时候纵马狂奔、箭无虚发,杀狼的时候飞身而起、一刀毙命。也是都知道动物大抵活动的路线、范围,才开始狩猎的。也不像这样漫无目的。
景皓心里有杆秤,既要让林雨享受,又不能让她觉得无聊,所以一边和林雨说这话。一边观察着这地方有没有一些动物经过的细节。
终于在一块小灌木附近发现了野兔的踪迹,景皓示意林雨放慢脚步,没一会儿。果然就见到一直灰色的肥大兔子在草丛里跑跳着。景皓把小弩递给林雨,事宜她发一支箭镞。可林雨哪里做过这个,见兔子快跑远了,赶快拍着景皓的胳膊,让他出手。
几乎同时,景皓毫不犹豫地又扔出去了一颗石子,但和打野鸡的力度不同,这次隐隐有了破空之声,兔子便应声倒地,头被打破,血流如注。
“哇!你真厉害!”林雨再次忍不住夸赞,弄得景皓的心里也愈发膨胀起来。
一只兔子满足不了林雨的热情,而景皓也很享受这样被夸赞的过程。这次景皓认真了不少,一路打野鸡、打兔子,最后下山的时候,兔子打了两只,野鸡打了三只。景皓倒也看到其他动物的痕迹了,不过今天他是要出来玩的,而不是打猎的,他不想猎到太多没地方放,弄得两人必须早早回家,所以就巧妙避开了那些动物。
回到拴马的地方,景皓从马上的背囊里拿出一根长绳,便把这些动物都绑了,挂在马上,然后才牵着马,与林雨一起下了山。
走了这么一大气,林雨也累了、渴了,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