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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科技狂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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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庆祝一下摩托拉罗的变相认输。

曾经的记忆中,李建对通讯的认识。便是从摩托拉罗起步,那个时候看到的港台片之中,黑道大哥手里拿着半块砖头,耀武扬威的在电影上按动上面的按键,然后没多久,一辆辆的面包车便开过来,一时间龙争虎斗。打个不亦乐乎。

曾经的李建也是看的如痴如狂,那场面,数百人的争斗。打的人热血沸腾,而黑道大哥手里拿着的黑色砖头,也被人冠以大哥大这样一个本身并不代表什么光彩含义的名字。

摩托拉罗从这个时代起,开始了对国内高端通讯市场的统治。当然。这个统治随着诺亚基、立信爱等品牌的进入,逐渐瓦解,但是国内的品牌,却一直要等到二三十年后,才能随着山寨机的崛起慢慢占领低端市场。

而高端市场,一直是洋品牌的星三、苹果、诺亚基等品牌占据。

现在,摩托拉罗,这个曾经辉煌的王者。就这样在寻呼机这个原本应该他一统天下的市场里,被自己一手打的折戟沉沙。这种成就感,可以让让任何一个人兴奋的爆棚。

找个人庆祝一下,是个不错的方法,可是这才正月初八,各个大学的寒假也都没有结束,华清的学子们提前来的大多都有科研项目,李建也不好拉着他们出去。

林晓丹应该还没来,在燕京的熟人,也只剩下唐阳和钱小贝了。

自己去打断他们两个人的甜蜜生活,会不会被钱小贝掐住脖子拖出去活活打死?算了,跟唐阳喝一杯,也顾不上其他的了。

在燕京,李建依然没有自己的车代步,跟闫立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要呆在燕京三百天不同,李建自己都不能确定自己在这儿呆几天,买一辆车纯粹是浪费,所以,闫立强回春江,他的车又被李建征用了。

想着闫立强泪眼婆娑看着被他称之为大老婆的桑塔纳的幽怨眼神,李建觉得自己还是买一辆新车还给闫立强的好。

前几天还笑林晓丹是穷人乍富却舍不得花钱,现在想想看自己,不也是一个典型,厂里卖了丰田车,可是自己在燕京,经常东跑西颠,却没有一辆车自己用,现在的自己,即便一辆车价值四五十万元人民币,却也已经根本算不上什么钱了才对。

开到唐老的茶棚门口,李建这才给唐阳打电话,初六那天李建来过唐家,卖了一点水果跟糕点给唐老送来,不过十几块钱的东西,唐老却很满意,但是李建却被唐阳跟钱小贝一顿埋汰,

‘这么有钱的大老板,就买这么点东西,太抠搜了……’

“唐阳,在家没有?晚上找你一起喝酒,庆祝一下。”

电话拨通,李建就看到茶棚门口,停着一辆黑色的奥迪一百,似乎还有几个人站在车门口等候,难道唐老一家准备出门去?

“李建啊,晚上喝不成了,是跟你一起喝不成了,老头子要带我跟那个小魔女一起出去,见几个老家伙,可能钱老头也要来,我估计惨了,算了算了,不跟你说,你自己娱乐去吧,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两个法国妞儿,安吉尔公司里有两个人已经到了燕京……”

李建听着唐阳还没发泄完他这几天被关在家里的郁闷,就听见了电话里传来滴滴滴的声音,也不知道燕京邮电局的人怎么搞的,连退休老领导家里的电话都能断线,也不怕回头被批评。

不过李建这次可是冤枉了人家,唐家的茶棚里面,唐阳瞪着眼睛看着面前的钱小贝,自己还没跟李建吹嘘完法国美女的事情,也还没问李建怎么这么好有心情来拯救自己,这小丫头就把电话给挂了。

“阳哥,这么看着我干啥,我不是怕你被李建给带坏了么,唉,爸爸叫你了。”

钱小贝在唐阳面前,那就是温柔的跟一团棉花一样,往唐阳身上一粘,让万花丛中过片叶不留身的唐阳也没了脾气,只能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去找自己老爸,

“那是我爸爸,你,还是应该叫唐爷爷。”

临走之前,扔给钱小贝一句话,钱小贝调皮的吐着舌头,

“什么爷爷,早晚还不是我爸爸,我就不信搞定了你,还搞不定老爷子。”

调转车头,李建有点后悔不早点给唐阳打个电话确认一下,不过想想,自己打了电话,知道了他们没空,不是一样的事情,反正也没有地方可以去,那就回华清吧。

桑塔纳在自行车和步行的人群之中穿梭,鬼使神差,李建竟然把车开到了燕京大学门口,本想在退回去,却想着既然已经来了,就进去看看,还没进过这所历史悠久的著名学府呢。

把车停在门口,李建信步走了进去,这个年代的大学校门,还不像后来那么严,进出都需要亮学生证。

在校园里走了一圈,人很少,整个校园很静,颇有些临近百年的老校的味道,呼吸了一会儿宁静的人文气息,李建发现,还是没有什么意思。

自己积攒在心里的那种爽快,这样根本发泄不出去啊。

找个地方烂醉一场,这不符合李建的性格,

“罢了,去为名湖转一圈看看,也没算白来燕京大学转一圈。”

找路边的学生问了问为名湖的方向,李建径直穿了过去,正值隆冬,湖水已然结冰,湖边的树也没了叶子,一派萧索的景色。

湖边基本上没什么人,李建靠着一颗积满雪的垂柳,开始享受这种大自然的宁静跟人文气息的交汇,看着湖面上一个有些瘦小的背影在湖边堆积雪人。

“有意思,过去看看。”

站起身,李建踩着已经有些融了的积雪,走到那堆雪人的人身后,从侧面看过去,是个十七八岁的年轻小伙子,穿着厚厚的军绿色棉衣,头上戴着毛线织的八角形帽子,露出有些长的鬓角。

此刻雪人已经堆好,那少年正用事先准备好的东西,在往雪人的脸上装五官。

两颗小小的黑煤球当做眼睛,一块红色的布条包着雪做成长条状塞进去当做鼻子,至于嘴巴则只是用两根旁边树上的柳条充当,而雪人的手里,还有一根粗一些的枯枝。

看到雪人,李建想起了自己,好似多少年前自己不满十岁的时候,也曾有过这样的快乐时光吧。

这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应该还没有上大学,或许是哪位教工的孩子,所以才有如此清闲的时间,在这儿娱乐。

“嗯!”

看到那少年竟然拿起一根枯枝,在地上写起了字,勾起了童心的李建,跟在少年的身后,看了过去。

“路,有千百条,我却只想去讲自己的故事。”

看来这还是一个有故事的男孩,李建见少年放下了手中的木棍,抬起头,把头上的八角毛线帽拿开,冲着天空喊了一嗓子,而他的眼角,似乎留下了一行泪。

“小伙子,能帮我也堆一个么?”

李建在少年身后站住,弯下腰,双手握住一团雪,开始了堆雪人的准备工作,那少年回过头来,看到李建,用袖子擦去了眼角的泪水,

“堆雪人你还需要别人帮忙?”

“每个人都需要别人帮忙,哪怕他是天才,因为总有他不擅长的方面,人就是群居的生物,一个人生活,恐怕就要跟野兽一样生活了,还怎么去追求自己的梦想。”

有意把话题往少年的故事方面去凑,果然,少年被勾动了心思,

“梦想,谁都有梦想,不过,有些人没资格去谈梦想,帮你一把,我也该回去了,这儿毕竟不是我应该来的地方。”

蹲下身子,少年双手握住雪团,李建这才看到他的正面,军绿色的棉袄正面,就有两三处同样颜色的补丁,不过因为缝纫的技巧很好,而根本看不出来。、

而衣服穿在少年瘦弱的身上,似乎有些大,衣角也有些破旧,看起来少年的家境并不是多么好,难道他不是燕大教职工的子女?

第二二四章五十块

“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那你应该去哪儿?”

李建一边滚动那个比排球还要小的雪团,在雪地上沾着厚厚的积雪,看着雪团一点点变大,开始跟少年聊起天来。

他原本不是这么喜欢跟人搭讪的人,不过今天有着兴奋的理由,却没有庆贺的方式,开解一下这个貌似遇到困境的少年,也算是一种另类的庆贺吧。

“哝!”

少年朝远方指了指,

“我叫莫北,莫说话的莫,北方的北,我爸是这儿看大门的,我妈在门口卖早餐,我就没什么事儿干,跟着他们帮忙,在一家厂里当工人。”

少年看起来很喜欢跟人聊天,李建跟他说了一会儿,就把少年的根底摸了个清楚,莫北的爷爷曾经成分不好,他父亲虽然当了兵,但是在前几年的历史浩劫之中受了伤,一条腿成了残废,他父亲的一位战友为了照顾他,把他叫来当了看管库房的门卫,而莫北的妈妈则在外面给一家裁缝店当工人,每天早起的时候在学校门口摆了个早点摊子,挣一点点零花钱。

莫北从热河老家来到燕京之后,就在一家机械厂当学徒工,可是经常来燕京大学溜达的他,经常站在教室外,听那些学者讲课。

这件事情被他爸爸知道之后,怕给自己的战友带来不好的影响,狠狠责罚了莫北,让他以后不要来燕京大学,今天他是趁着给父亲送饭的机会。才又溜了进来,在湖边堆个雪人,几年一下自己的梦想。

“你喜欢讲故事?讲什么样的故事?”

李建指着莫北那几个写在雪中的大字问道。字体并不漂亮,但是那巨大的开合之间可以看得出写字之人当时有着极大的情绪波动,每一笔都很不规则,好像在颤抖一般。

“我小时候喜欢听评书,后来发现说书的老头,每次说来说去就那么几个段子,也没什么意思。加上我也上学了,认识了几个字,就想着把他说的书都记下来。等出来干活之后,听到好听的故事,也都拿笔记下来,后来光听人家讲总觉的没意思。我也自己写。但是我爸妈不同意,说写故事将来怎么养活自己,可我觉得,说书的都能养活自己,而且能传承这么多年,我就不信到现在反而养活不了自己了。”

漠北此时已经把手里的雪团滚的跟脸盆大小,双手抱起来,跟李建手里的雪球比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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