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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六零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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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学文被田思思的话提醒,才明白自己的红包数目不对,便把红包拿出来。抽出大团结,换了两张一元的纸币进去。

“是阿爹装错了,阿爹本来就打算装两块的。”

贺学文死不承认他犯错了,这可关系到他在女儿面前的面子问题,坚决不能承认,田思思心里好笑,但还是顾全了贺学文的自尊心,没有戳穿。

快四点的时候,田满银和朱艾青也提前下了工,正在家里洗澡装扮,说迟点再去,田思思便跟着赵老太一道先去吃喜酒了,至于东华建国这帮小孩早就跑出去玩了。

李月娣带着田新华田庆华几个孩子早在家门口等着她们,朱青平也抱着牛牛跟着,牛牛一见到亲爱的思思大大便吵着下来,歪歪扭扭地跑到田思思怀里,嘴里还不停喊着“大大”。

田思思笑嘻嘻地往小家伙嘴里喂了一颗奶糖,牛牛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到朱青平身边,脸上还露出得意的笑容,一派娇憨的模样,逗得大家伙都笑了起来。

见到牛牛可爱的模样,田思思也不禁有几分感慨,同是三岁的年纪,保国却要显得成熟许多,虽然有时候保国也会调皮一下下,但大部分时候都是懂事且乖巧的,这大概便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吧。

李月娣也不管他们孩子,早和赵老太两人亲亲热热地手拉着手边走边话家常,田思思看得好笑,这俩老太太天天见面,哪还有那么多话好说的。

“新华哥,守华哥怎么没来?”没看到田守华,田思思有点奇怪。

“我四哥和新郎官去白塔镇接新娘子了。”田庆华在一旁抢着回答。

“接新娘子?守华哥为什么也要去接新娘子呢?”

“我四哥相貌好,春生大伯让我四哥去做伴郎。”田庆华一边吃奶糖一边叽叽喳喳地说着。

田思思这才恍然大悟,这做小孩久了,她都把随城的风俗忘了,当地结婚时新郎要找两位以上的伴郎,和现在的伴郎道理差不多,一般都是找相貌堂堂、身材高大、口齿伶俐、酒量高超的年青未婚男子担当。

伴郎的数目要和对方新娘的陪嫔(伴娘)数目相当,且都是双数,越多越显得隆重,这次听说新娘子家请来了六位陪嫔,故而田春生家也得出六位伴郎,没办法只得把还只有十六岁的田守华拉去充数了,好在田守华长得长身玉立,一表人才,作伴郎也不给主家丢脸。

“阿囡,你奶糖还有没有了?一颗吃了不过瘾。”

田庆华嚼完了嘴里的奶糖,又问田思思讨要,大白兔可真好吃,比喜糖还要好吃。

“庆华哥不可以吃了,一天只能吃一颗,再吃下去,你的牙齿都要烂掉了。”

田思思立马拒绝,前世田庆华可是个身强体壮的兵哥哥,可别因为她的出现,而成了一个满口烂牙的兵哥哥,想到将来田庆华威风凛凛地穿着军装,可张开嘴却露出一口烂牙,田思思不禁就想笑。

第143章婚俗

田春生家院子门口坐着一个账房先生,是他的二弟田秋生,正拿着一支毛笔在门口记账,赵老太和李月娣赶紧拿出红包交给田秋生,嘴里还不住地说着:“恭喜恭喜!”

田秋生满面笑容地接过红包,并分别记上各人的名字和人情数目,这是很要紧的,以后这些人情都是要还上的,是以,每个人的人情数额都得一笔一笔记清楚。

时辰还早,新娘子都还没接进来,村里有好多孩子都等在村口,等着新娘子进村时讨糖吃,田思思没有跟着去,她正饶有兴趣地在田春生家院子里看那些小工忙来忙去,她很喜欢看人干活的样子,感觉人生好充实。

小工一般都是由没出三代的同族人来做,男人负责捧菜、杀鸡杀鸭等活,女人则洗碗、洗菜、切菜等,田春生这次的娶媳妇酒办得极热闹,特意杀了一头猪,家里的鸡鸭也都用上了,是以小工们都忙得团团转。

田满木和金婉明也在做小工,他虽然和田秋生不是三代的同族,但因为有着师兄弟的情谊,是以田满木两夫妻是自动去做小工的,他们的这一行为也让村里人交口称赞。

赵老太捧来了一碗汤圆让田思思吃,随城人办婚宴酒,在吃晚宴前都会准备小点心汤圆,让来庆贺的客人吃上一碗,赵老太担心孙女儿肚子饿,便捧了一碗过来让她吃。

“娘娘,我吃饱了。”田思思一看是甜汤圆就没了胃口,不过是老人家的一片心意,她还是硬着头皮吃了两个。

赵老太也不勉强她,剩下的汤圆让田新华吃了。田新华朝田思思吡了下牙,他这都成回收站了,每次阿囡吃不完的都是他解决,虽然面上一派嫌弃,田新华吃得还是很欢畅的。

“新娘子来了,新娘子来了!”

村口的孩子们一窝蜂地跑了回来,一边跑还一边高兴地喊着。孩子们纯真的笑容也为这场婚宴增添了浓重的喜庆色彩。

田思思拉着田新华也挤到前面去看新娘子。听赵老太说新娘子长得很漂亮的,她早就想见识一下了,顺便也想看一下七十年代的新娘子是什么样子的打扮。

一辆解放牌卡车缓缓地开了进来。开车的竟然是田满铜,田思思开心地朝田满铜使劲招手,没想到小叔也去接新娘子了,田满铜见是宝贝侄女儿。他也笑嘻嘻地挥手回应。

卡车上拉着的是新娘子的嫁妆,看来新娘子家的条件的确不错。从嫁妆就可以看出来,光是大件就有缝纫机、自行车、五斗橱、床等等。

而且九床被子都是新的,随城人嫁女儿是一定要准备九床被子的,喻意天长地久。有些条件不好的顶多置办一两床新被子,剩下几床都是旧的,大家都是这么干。也没谁嫌弃谁。

新娘子九床新被子可是大手笔了,围观的村民都啧啧称赞。小工们把这九床被子抱了进去,和另外一床男方准备的被子放在一起,男方准备的被子名叫子孙被,合在一起就是十全十美。

田思思眼花缭乱地看着小工一样一样地抬下卡车上的嫁妆,马桶、热水壶、盆碗桶等等都准备得十分齐全,完全就是一户人家的家私了。

这也是随城的风俗,嫁妆是属于女方的私有财产,所以一般有条件的人家都会为女儿办上隆重的嫁妆,就是担心女儿到了夫家那边会受公婆丈夫欺凌,那样起码还有一份自己的嫁妆可以备后路。

当然现在因为家家都穷,月泉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看到这么齐全的嫁妆了,围观的村民们个个都发出惊叹声,艳羡田春生家的好福气,没想到田春生那个木头疙瘩竟然生出了那么个好人才的儿子,这是从哪钓来的有钱亲家哟!

后面还跟着钟福高的拖拉机,上面坐着女方那边的客人,是送亲队伍,因为新娘子的父母不能过来,是以便派了一些亲戚过来送亲,也是存着考校新郎家酒席办得好不好的意思。

田春生的儿子田平贵穿着崭新的中山装,胸前戴了朵大红花,一脸喜气,他喜滋滋地把新娘从驾驶室里抱了下来,并一直抱着进了屋。

新娘子穿着一身红色的薄棉袄,这也是随城的风俗,新娘子结婚是要穿红棉袄的,也是以随城人办婚宴一般都是赶在凉快的时候办,要不然大热天的谁吃得消穿棉袄啊!

不过后来这个风俗也都取消了,被西方的白色婚纱替代,而且不光是红棉袄,很多古老的风俗也都慢慢消失了,也算是一大遗憾吧。

新娘子下来后,跟着从卡车后车厢下来了六位漂亮的陪嫔和六位英俊的伴郎,田守华赫然也在其中,他也穿着中山装,英挺不凡,在一众伴郎中十分打眼。

六位陪嫔一下车,早就等候的一些年青男子们如狼似虎地围了上去,一个个抱起那些漂亮的姑娘们,脱下了陪嫔们的鞋子,这些鞋子等会可是要派大用场的,客人们可以拿着这些鞋子去新郎那里敲竹杠,鞋子越多,敲到的东西也就越多。

这些上前的青年男子都是月泉村比较活脱的人,每当村里办婚酒,这些人就会去闹腾,为婚宴带来喜庆热闹的气氛,这也是主家乐于见到的。

几个训练有素的男子很快就脱完了姑娘们的鞋子,并无赖地调笑着几个陪嫔,周围的人也在一旁凑热闹打趣,赤着脚的姑娘们只得羞涩地让那些男子争相抱着进屋。

不管是新娘那边的亲戚还是吃酒的客人都笑嘻嘻地看着年青男子们吵陪嫔,似是对此喜闻乐见,一点都不认为大姑娘被男子抱着有伤风化。

这也是当地的婚俗,在婚宴当天,来吃喜酒的年青男子们是可以肆无忌惮地闹陪嫔的,像搂抱、摸手、亲嘴甚至是还要过分一些的都有。

当然也是有底限的,不会真正害了姑娘的清白,不过尺度之大也算是很过分了,一些脸皮薄的姑娘肯定是吃不消的,以前就有很多来做陪嫔的年青姑娘被闹哭的事情发生。

不过后来这种婚俗也被取消了,大家闹陪嫔文明了许多,不会强迫女孩做一些事情,不过,婚宴的气氛相对来说也淡了许多,也算是有利有弊吧。

第144章终身大事

“新娘子好漂亮啊!平贵这小子真有福气。”

村民们看见新娘子的相貌,一个个都发出赞叹声,有羡慕的,也有妒嫉的,大家的称赞声传入田平贵的耳中,他脸上的神情很是得意,把怀里的新娘子也揽得更紧了些。

田春生也很得意,这段时间劳心劳神的辛劳也早化成了喜悦,嘴巴都咧到耳朵边了,他和妻子两人一道站在大门口迎接客人,来一个人拔一支烟,十分客气。

田新华一直拉着田思思的小手,怕她被人撞了,田思思在人群中也看见了新娘子的容貌,面如满月,杏仁大眼,五官端正,挺符合现在的美人流行趋势,虽然在田思思眼里算不上大美人,不过也确实是个漂亮姑娘。

“阿囡,我们进去吃酒了。”田新华在她耳边大声说话,鞭炮声和锣鼓声太响,不大声说话根本就听不见。

“哦!”

田思思也大声地回应,跟着田新华一道进去找赵老太他们。

这次田春生算是大手笔了,足足办了四十来桌席面,不光是自家摆得满满的,就是两个兄弟家也都摆得满满当当,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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