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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大仙君-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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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力,像今天遇到的这个还真是第一次。

从这道深金色的信仰之力当中徐应龙感受到了深深地悲伤和绝望,另外徐应龙还能从这道信仰之中倾听到这个信徒希望见自己一面。

彻底炼化了这道信仰之后,徐应龙也对这个信徒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这是一个女信徒产生的信仰,她叫张春燕,很普通的一个名字。家住天海西郊,是徐应龙的校友。和所有天海大学喜欢徐应龙的人一样,张春燕也是在徐应龙参加大学生年度音乐大赛的时候喜欢上徐应龙的歌曲,进而喜欢上徐应龙这个人的,只是相比大家而言张春燕更加的疯狂而已。

张春燕从小就是一个武侠迷,后来稍稍长大一点之后就疯狂的地喜欢上了仙侠小说,她深深地被仙侠小说中男女主人公超凡脱俗的爱恨情仇所倾倒。只可惜小说毕竟是小说,现代社会所有的人都认为那不过是作者们幻想出来的世界。但是张春燕却相信这个世界上定然是有仙存在的,不然空穴岂能来风。

自从听了徐应龙的仙凡缘之后,张春燕仿佛看到了一个真正的仙侠世界,在哪里有飞天遁地的仙人也有毁天灭地的妖魔,有红颜也有妖女,有爱恨情仇也有喜怒哀乐。因为喜欢徐应龙的作品,张春燕对徐应龙也超乎所以的崇拜,徐应龙每次发表新作品张春燕都要花钱下载,尽管她本身就是一个盗版狂徒。

除此之外,我每次网上有人黑徐应龙她都率先组织人进行反击,正因为张春燕的积极,所以直接被天音门的歌迷们推举为网站管理员之一。

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两个月前张春燕突然在上学的教室里晕倒了,送到医院一查,竟然是急性白血病。尽管家人全力救治,但是病情依然不断恶化,现在已经连化疗都不起作用了,医院已经连续多次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张春燕是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孩儿,她很清楚自己的状况,知道父母和医院已经尽力了,等待自己的只有死亡,而且不会太久。死对于任何一个花季女孩儿来说都是恐怖的,没有一个女孩儿会料想到自己竟然在最美好的花季凋落,张春燕也不例外。

悲伤过也痛哭过,但是张春燕最终还是认命了,命该如此谁也没有办法。事已至此她只能让自己更加的坚强,否则只会让父母更加的痛苦。好在就在她病情加重的这段时间她的偶像徐应龙竟然出专辑了,父亲知道她喜欢徐应龙的歌,在专辑上架销售的当天去书城门口拍了大半夜的队,终于在第二天给她带回了一张徐应龙的个人专辑。

歌曲一如既往的经典,听着徐应龙的歌曲张春燕感觉死亡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或许死并不等于终结,而是新生的开始。只是张春燕心中始终有一个遗憾,那就是她虽然和徐应龙是同校同届的校友,但是却始终没有见过他,因此张春燕暗暗许愿,希望自己在临死之前可以见一见自己的偶像。

在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之后,徐应龙良久无语。他没想到在这个世界上会有人如此的崇拜自己,竟然会将见他一面当成临终最大的遗愿。

徐应龙知道自己不能无动于衷了,他必须去见一见这个花季少女,作为自己的信徒绝不仅仅只有付出而没有回报。作为一个被人崇拜信仰的神修,再吸收信徒产生的信仰之力的同时也要时时刻刻赐下恩露,让信徒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况且一个信徒的死亡就意味着少了一份信仰,因此除非是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之外,否则神修有责任也有义务为自己的信徒祈福除厄。

第六百七十七章:一个梦(第二章)

第六百七十七章:一个梦(第二章)

既然决定要见一见自己的这个狂信徒,徐应龙便将自己的一缕神念传达给病床上的张春燕。这个过程很简单,并不需要徐应龙立即前往医院,毕竟神修同信徒之间有着一条神奇的信仰通道,只要徐应龙愿意,随时可以将自己的想法传达给任何一位信徒,只不过信仰程度越深信徒对神的意思理解的越是清楚。

天海第二医院肿瘤科的病床上,张春燕戴着耳机刚刚入睡,这几天病情加重,她浑身的血小板只剩下14个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的生命将会在一个月内终结。而在病情加重的这段时间,浑身刺骨的疼痛让她整夜整夜不能入睡,唯有困到了极点才能听着徐应龙的曲子入睡。

睡梦中张春燕突然听到一阵熟悉的音乐声,是自己最崇拜的偶像徐应龙的成名曲,不同于平时手机里播放的声音,这一次就像是听演唱会一样,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突如其来的感觉让张春燕吓了一跳,就在这时天空突然大亮,一个身穿白色长袍,脚踏一把仙剑的神秘侠士从天而降,站在了她面前。定眼看去,张春燕一眼就认出眼前的这个男人竟然是他的偶像徐应龙。

不等张春燕开口说话,白衣飘飘的徐应龙就开口说道:“你的愿望本尊已经听到了,作为本尊的信徒,你的这个愿望本尊会为你实现的,下午本尊将会去医院看你的!”

说完,徐应龙脚踏仙剑飘然远去,随即从张春燕的世界里消失了。

与此同时,刚刚入睡的张春燕竟然睁开了眼睛。她没有惊动病床边偷偷掉眼泪的母亲,而是在想刚才那个梦。

尽管明明知道那只是一个梦,但那个梦实在太真实了,梦中那个白衣飘飘的徐应龙是那么的帅,而且他还说下午还会来看自己。明知道不可能,但张春燕心里还是有一个小小的期待。

中午的时候,张春燕的两个闺蜜带着熬好的八宝粥来医院探望她了。张春燕名字虽然土里土气的,咋一听就像是山里出来的村姑,但是长相却真心没的说,标准的江南妹子,校花级美女。再加上性格恬静温柔,所以在班里的人缘很好。自从她生病之后,班里几个交好的闺蜜就每天轮班来探望她。

虽然大家都知道张春燕能恢复的可能微乎其微,甚至于连医生都说了,张春燕最多只有一个月的生命了。但是女孩子们还是不忍放弃,她们不愿意看着这个漂亮的天使就这样离去。

每当女孩子们前来探望张春燕的时候,张春燕的母亲就会默默地离开,她怕自己忍不住会哭出声来,从而影响孩子们的心情。说实话,她打心眼里感谢这些小姑娘,因为每一次她们的到来都会让自家可怜的燕儿多出很多笑声,这个时候病魔仿佛也躲了起来。

张母离开之后,其中一个留着短发的女孩子突然问道:“小燕子,姐看你今天神色有点恍惚,脸上春光未消,以姐纵横情场二十二年的经验看,你这丫头肯定是思春了,说吧,是那个帅哥这么有幸被我们的小燕子看上?”

另一个长发飘飘,长相漂亮的女孩子出言打趣道:“丁晓敏,我记得你今年似乎才二十一周岁吧,难道你是在娘胎里就开始谈恋爱了吧?”

“死海玉,请叫我丁大敏!周岁是你们城里人的说法,按我们乡下人的习俗,本小姐今年已经二十二了。”丁晓敏叉着腰说道。

“就算是二十二岁那又如何,难道你一生下来就谈恋爱了?”李海玉笑着说道。

“这你就不懂了吧,都说女儿是爸爸前世的情人,所以我们一出生就会那么粘着爸爸,如此推理的话,我们女孩子其实一出生就已经在谈恋爱了,所以本姑娘已经有二十二年的恋爱经验了!”

“你还好意思说,就你这还二十二年的恋爱经验,也不知道是谁被哲学系的那个帅哥拿着一束玫瑰花撵的像兔子一样!”李海玉不屑地说道。

病床上的张春燕看到两个闺蜜在斗嘴,不由地笑了,这两个丫头就是这样,每天都吵个不停,但是感情却还是那么好,真的天生是一对欢喜冤家!

“海玉,听你这么说是有人向大敏表白了,到底是谁,我认识吗?”张春燕开口问道。

李海玉没有立即回答张春燕的话,而是先捂着嘴大笑一通,然后才说道:“确实是有人向大敏表白了,人你也认识,就是大二哲学系的那位姓庞的学弟,你没病的时候那个小帅哥天天到图书馆等咱们宿舍的人。”

“你说的是那位高高瘦瘦,而且还戴着一副大眼镜,远远看起来就像是棒子国都教授的那个帅哥?”张春燕说道。

“嗯,就是他。小燕子你不知道昨天有多搞笑,那个帅哥拿着99朵玫瑰组成的花束在图书馆等着大敏,当咱们宿舍的人一起走进图书馆的时候,帅哥快步走到大敏身边,然后酷酷地说‘敏,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吧!’,你不知道那个场面有多浪漫多温馨。”

“结果呢,大敏接受了没有?”张春燕急忙问道,这女人天生就是八卦王,就算是在病床上的女人也免不了俗。

“唉,结果你绝对想象不到,咱们的大敏小姐做了一件让所有人目瞪口呆的事情。”海玉摇了摇头说道。

“怎么了,是大敏把人给打了还是怎么了?”

“把人打了也算可以让人接受,但是咱们的大敏女士却没有这么做,而是愣了愣神之后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然后拔腿就跑,那速度就算是奥运田径冠军来了也自愧不如。最搞笑的是那位帅哥师弟也很执着,看到大敏跑了非但没有放弃,反而拔腿就追,他们俩一个跑一个追,顿时成了校园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哈哈哈!”说完海玉再次笑出声来。

一旁的大敏不满地看着幸灾乐祸的海玉,说道:“笑笑笑,就知道笑,迟早有一天噎死你!”

张春燕没想到自己的这个性格豪爽的闺蜜遇到爱情的时候竟然如此敏感,当即笑着问道:“大敏,你当时干吗要逃啊?我觉的那位帅哥师弟也挺不错的,不但人长的帅,而且还是学生会干部,听说和你还是老乡,以后也不存在两地分居之类的说法,这样的人最合适你了。”

大敏脸色微红地说道:“我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了,看到他拿着那么大一捧玫瑰花站在我面前,我立马就晕了,第一反应就是拔腿就跑!”

突然大敏看了看张春燕说道:“小燕子,咱们说的可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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