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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才停止。
预产期临近,近来她也加大了些运动量积极待产,不知是月份大还是运动量大的原因,她总是容易饿。爸爸去买菜了,陆则灵一个人散了会步就上楼了,她又饿了。
电梯叮一声开了,刚跨出门去,没走两步就踢到了不知谁摆在走道中间的一盆芦荟,长势喜人,只是放得位置不对,实在让人体会不到心旷神怡。
陆则灵看了一会儿,上下左右研究了半天,想搬开,无奈肚子太大有些有心无力。
她正发愁。对面的邻居就慌忙跑了出来。
“欸!则灵你别动啊!罪过都怪我,东西多了搬了一趟就忘了还有盆芦荟没搬了!”
陆则灵对面住着一个程序员,热心肠人也很实在,年纪和陆则灵差不多,大家都喊他王一。陆则灵显怀显得很晚,四个半月才微微有了一点肚子,所以刚来的一两个月王一一直明示暗示地要追她。直到她显怀了,他才知难而退。那会他俩见面还有点尴尬,直到他谈了女朋友才恢复正常邻里交往。
陆则灵一手撑着后腰,一手擦了把额头,微微笑着对他说:“没事,我也没搬成,太吃力了我蹲不下去。”
对面的小伙子吭哧吭哧把芦荟抱了进去,陆则灵拿了钥匙正准备开门,他又急匆匆地跑了出来,倚靠在门边,问她:“则灵,你晚上有没有时间?我请你吃饭吧?”
陆则灵有些诧异地回头,看着那张年轻而朝气蓬勃的脸,温和地问:“有什么事需要我帮你吗?直说就行。”
他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女朋友和我分手了,她不是误会我和你了吗,哎,真不知道她脑子里装着什么!我哪有这么本事能让你怀孕啊!”
陆则灵仔细回忆了一番,这才想起有次从超市回来,王一见她提着东西就帮她全拎了去,结果刚走到楼下,就遇上了一个年轻的女孩来找王一。那会儿他好像介绍过是他女朋友。
她现在回想那时候那女孩的表情,或许就是不怎么高兴的。
“你要我跟你女朋友解释吗?”
王一摇头:“不是,四个月都没到就要和我分手,大概对我没什么感情,在一起也老是吵,没什么意思。”
“那你是希望我怎么做?”陆则灵站得有些累,扶了扶墙。
王一的表情有些尴尬:“我和她不是我姨妈介绍的吗?和我分了就和我姨妈告状,我姨妈和我妈说了,哎,我妈大概是想孙子想疯了,非要见你,你晚上就和我去解释解释就行,她为这事和我闹死了,都折腾得高血压发作去医院了。”
陆则灵见他也为难,抿了抿唇,想了一会儿,说道:“行,那你一会儿喊我吧。”
王一表情立刻欣喜起来:“则灵你真是太善良了,简直是我的圣母玛利亚。”
陆则灵笑了笑,开了门进了家门。
半年前和爸爸搬来这栋公寓,没有丈夫,肚子却一天大过一天,对于孩子的父亲陆则灵和爸爸都闭口不谈,她知道会有一些流言,其实也中伤不到她什么,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她不在意的人,说什么她都不会在意。只是她没想到会给别人带来麻烦。
天气渐渐热起来,密闭的屋子里有些闷,开了窗,陆则灵在客厅静静地伫立着,望着客厅里妈妈的照片发呆,良久才轻轻动了动身子,抬手抚摸着像吹气球一样的肚子,手一贴上去,肚子里的孩子就像有感应一样,在她附手的位置大闹天宫。
心里一阵温暖,生命的力量太伟大了,伟大到她毫无埋怨,不觉辛苦,也不在乎世人眼光。
有那么一刻,心底突然升起了荒谬的想法,突然想起了不该想的人。
说好忘记的那张脸,就那么猝不及防的出现在她脑海里,久久挥散不去。
那个人,现在在做什么呢?
他一定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叫陆则灵的傻瓜,离乡背井,偷偷孕育着他的孩子。
他不知道,大约也不想知道,他若是知道了,一定会生气吧?
他和叶清……应该已经结婚了吧?
陆则灵忍不住有些难受,眼眸低垂下去,良久才轻吸了一口气,将脑海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挥走了。她亦步亦趋地钻进厨房,找出了爸爸临走前怕她饿给她留的吃的。
他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和她已经没有关系了,陆则灵努力这样催眠自己。
虽然有些辛酸,有些艰难。
离开了盛家,离开了“盛”这个姓氏,盛业琛失去了所有这个姓氏给他带来的便利和特权。
一无所有,找寻陆则灵变得更加艰难。除了全国各地的找她,最重要的,是他还必须想办法找工作养活自己。
循着一点痕迹,他来到这座古城,她火车票的最后一站,这仅有的信息,还是以前的秘书给他找出来的。没有钱和人脉,做什么都举步维艰。
这座城市很大,有近千万的人口,他来了近半年,始终没有陆则灵的消息。他也曾想过也许她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可不到最后一刻,他不敢放弃希望。
他在一家投行找到了工作,凭借多年的经验,工作做得还算上手,攒了一些钱,基本上都用在找人的交通费和食宿之上了。
年近三十,反倒一切都从头开始了,明明该沮丧的,可盛业琛却丝毫都不觉得。全新的体验,他甘之如饴。
他在租房子的时候,在为存款以千计数增加而高兴的时候,在熬夜加了班回家后还得自己做饭、自己洗衬衫的时候,他无比地想念着陆则灵,这想念不仅来自于她过去无微不至的照顾,更因为经历过了才更加深刻地懂得,那个为了他放弃了一切的陆则灵,是多么难能可贵。他疯狂地想念她,比从前的任何一天都更甚,一天比一天更甚。那种想念夹杂着绝望的狂欢,让他欲罢不能。
他们现在才叫真正的公平了吧?他也变成了一个人,为了找寻她而存在的一个人。
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也许她的离开就是对的,从前的他那么执迷不悟,那样伤她……盛业琛没有把握找到陆则灵能获得她的原谅,也做了最坏的打算,也许她已经嫁人,或者根本不愿意再回到他身边。
可他还是这么坚持着,他想见她一面,他不想再给自己留下任何遗憾了。
离开的半年母亲给他打过好几次电话。商场女强人的母亲,遇到再大的事都不会慌了阵脚的人,却因为他的离开,几次都声音哽咽地啜泣,责怪却又心疼他,这是他从小到大,第一次感受到,也许忙碌的母亲,也是爱着他的。
他没有去辩驳什么,也没有固执地去推拒母亲,只是沉默地听她说话。
不过才半年而已,他已经平静,对待以前的一切,和以后的一切。
周五下午,加班一个星期终于把手头最急的工作做完。五点半,他准时下班了,正在收拾东西。新进的小妹突然围到他桌前来,那么年轻明媚的一张脸,充满了生机勃勃的活力。
“盛大哥,你下班了?”
盛业琛锁好了文件,头也没抬地点了点:“嗯。”
那女孩笑眯眯地说:“我们今天晚上聚餐呢,盛大哥一起……”她话还没说完,突然发现了盛业琛无名指上的戒指,眼睛一瞪,突然拔高了声音道:“盛大哥你结婚了?!”
盛业琛被她吓了一下,微微蹙了蹙眉,抬起头看了她一眼。他的右手下意识地抚摸了一下左手无名指上的那枚银质戒指,想起买这戒指的人,和有关这戒指的一切,心里有些五味杂陈,但嘴上只是淡淡地回答:“嗯。”
那女孩眼里满是遗憾,连正事也说不下去了,“怎么一点征兆的没有?怎么这样?”
盛业琛没有回答,微微颔首:“我下班了,先走了。”
那女孩终于清醒了些:“那聚餐呢?!”
盛业琛笑了笑:“我不去了。谢谢你。”
他拿上公文包转身,还没走多远,办公室里突然冲进了一群来势汹汹地社会青年。
他们一进来,二话不说就走到了办公室的一个角落里,拎起一个男同事就开始动手。
盛业琛和其他的男同事见状,立刻上去帮忙,保安也一直在拉扯,但寡不敌众,那些社会青年明显占了上风。混乱的拳脚中,盛业琛挨了结结实实的好几下,右边脸疼得像涂了姜一样热辣辣的,右眼也有点睁不开。
他想去护着那个男同事,但那些小混混已经打红了眼,其中一个看上去很年轻的男孩突然掏出一把弹簧刀,趁乱就冲了过来,事情的发展远比盛业琛想象的严重,他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下意识的拉了同事想要躲开,那男孩速度很快,正要近身,一个花瓶从不远处飞了过来,嘭地一声打在了那个男孩的身上,他手上的刀啪地掉在了地上,他自己也因为疼痛跌在了地上。
而那个飞来的花瓶,噼里啪啦地砸在了墙上,其中一片最大的碎片,以盛业琛无法闪躲的速度飞了过来,打在了盛业琛的额头上,那瓷片飞速太快,在盛业琛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瓷片已经落地,而他的脸上,是一片血腥的温热……
缝完针,公司派来处理问题的同事还在办手续缴费,盛业琛一个人先出了门诊,在停车场外的一个长椅上坐着。
脑袋还有些疼,到现在他还觉得有点晕,不知道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暗暗庆幸,那瓷片只是打中了他的额头,而不是眼睛。
他用手捂了捂自己的眼睛,一片黑暗中,他恍恍惚惚地回想起失明的那几年所发生的一切。
手指渐渐放松,他从指缝中看着外面的一切,好像一切都回到了从前,回到了陆则灵还在的时候。
有那么一瞬间,他好像看到了陆则灵一样……
他看到了陆则灵!?
他的手猛地张开,整个人倏地跳了起来。
只见不远处,一男一女正往停车场走去,一路有说有笑,姿态亲昵。
医院的梧桐树正绿,密密实实地遮着阳光,只有零星光点印在地上,这画面安宁静谧,仿佛时光倒流,回到了大学时期,好像这条路不是医院的,而是几年前,他曾送陆则灵回寝室走过的路。
他恍惚极了,那背影他太过熟悉了,即便她胖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