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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情和道义。少了英雄相惜和对争议的坚持,变得没有了深度。而原本影片中的两个主角对自己的信仰的怀疑,对自己的做法产生了怀疑,他们一直都处在极度的煎熬中,这些东西。也是美版的电影没有表现出来的——而缺少了这些对人性的拷问,电影本身的格调低了不止一个档次。
港版的电影之所以好,是因为很多细微之处的感情,黑帮片之下,隐藏的是一种对人性的探讨。但是马丁的电影,却把这些地方全都去除了。马丁拍这部电影的时候。依然是完全拍摄的他自己的风格,因为他喜欢,他就把原本警察和黑帮平分戏份的原作,改成了他喜欢的黑帮居多。而因为他推崇那种写实派的风格,他就让人剧中充斥着各种谩骂。把原本中的诗意荡涤的一点不剩,也就失去了原作的深度。
而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因为电影剧本的改变,强行把三部剧本揉成一部,原本清晰的故事脉络和人物关系,也出现了混乱。
美版里面,因为卧底时间过短,小李子和马丁辛之间。也没有什么感情可言,那么,马丁辛的死。就起不到刺激的作用了,而且,美版多出来一个知情人,屈伏塔还没有死,他知道小李子是卧底,那么。小李子吃饱了撑的,要去和马特。达蒙单挑一下?
一个电影剧本的改变。最为重要的是什么?大意不变,细节不同。可美版的改变。故事都解释不通了,这就难以忍受了。
要说改编的好,有些精彩的台词也好,可是,记得小李子在酒吧里打架的那一段,台词无谓而又繁琐,打个架还要唧唧歪歪半天,而其还要拽文,要是遇到的不是个卧底而真是找茬的话,只怕大拳头早就招呼上去了。
当然,更别提女人的安排——利维实在有些不理解,莫非在美国人理解,双雄类型的电影,不睡同一个女人,就代表他们不是双雄了?
美国的警察难道就都这么暴戾?匪徒就都这么愚蠢?心理医生都这么性感,两次见面就上床?这些处理,显然是失败的。有人说美国的电影就得简单粗暴,利维不认为美国的电影就必须拍成这样:教父里面全是粗口么?难道这不是美国电影?
这不是文化问题——美国版的编剧根本没有去看原作电影,甚至还以为是日本电影,跟他说文化,根本是对牛弹琴。他就是为了迎合斯科塞斯的风格,而强行添加粗口——为了获奖而作的作品,讨好的意味太重了。
改编电影就像是为一个美人梳洗打扮,可以让她换身衣服,换了首饰,换了发型,换了容妆,甚至,可以让她为了好看而晒晒肤色,做做美白,减肥几斤,乃至于垫个胸什么的,都可以。但是,再怎么变化,也得把原来的那个美人的风韵体现出来。可是美版无间道不是这么干的。原本的悬疑,心理挣扎,人性善恶的纠结全都没有了,换上的是老式黑帮片的一套手法——暴力,粗口,黑暗,以黑帮为主,减少警方戏份——这样的做法,实在不高明。
而更让人觉得可鄙的,是删除了其他大部分的精髓后,还保留了砸石膏,摔警察,天台会,电梯死人等细节。谁家改编剧本是这么个改法?没别的情节可用了吗?多动动脑子会死吗?
利维可不想拍摄一个无间道风云那样的电影出来,姑且不说他不喜欢,就是他喜欢,那部电影如果不是拍摄的人是斯科塞斯的话,第二个人拍摄一个这样的电影,是很难拿到奖项——而且就算真的水平够高的话,也会被人质疑为什么要高仿斯科塞斯风格。
利维可不想让人说他是在高仿别人,他想要拍摄的,是他自己的电影——而且,他相信他能够做到,因为他对这两部电影,有着足够的研究,对中美黑帮电影的不同,也进行过分析。
第一七八节文化差异
记得在前世的时候,利维看到过很多对美版的无间道风云和港版的无间道的分析,对这两部电影的不同之处,很多人都归结为中美文化有差异,所以拍摄的电影也就各不相同。
可是,利维也一直在思考的也就是这个问题:东西方文化有差异不假,但是就真的差异大到了风格如无间道的电影,外国人就看不懂?外国人拍摄的电影,中国人就不懂得欣赏?
利维觉得未必然就是如此。说美国人不懂得欣赏无间道这样的电影,未免有些太低估了美国人了:无间道的拍摄手法其实更类似于间谍片,而美国人拍摄了多少以悬疑为主线的间谍片了?只怕是一点都不少,甚至可以说,美国的不少电影,在这方面做的比中国更好。而要说美国的黑帮片中国就不懂得欣赏,那更是胡说:教父这样的电影,放到任何一个电影人眼中,都会觉得这是无与伦比的作品,文化背景的影响可以说是很小的。
说什么文化冲突,风格不同,这话其实很不负责任:不同国家的电影可以这么说,不同地区的电影可以这么说,甚至不同时期,不同的人的电影也可以这么说:文化这个词太笼统了,涵盖的东西太多了,也就成了一个大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了。把电影拍得不好的问题怪给文化差异,这颇为有些耍流氓的风格。
要说美国人喜欢简单粗暴,那香港电影难道就不喜欢?香港是有有无间道,但是也有古惑仔。枪战也好,抡刀砍人也罢。难道香港就差了?要说起来,吴宇森的电影中的暴力美学,欧美人也得膜拜学习,谁敢说简单粗暴在中国没有市场?
而要说中国人喜欢内敛文化——教父那个片子,可是美国人公认的最为经典的电影。那部电影,又何尝不是慢节奏?从表演,到台词,再到配乐,内涵,任何一个方面。有哪个电影,敢自称可以和教父比比?就算是描写卧底的作品,《火线》这部电视剧也是写卧底的,它得到的是怎样的赞誉?有这些东西在,谁敢说电影不好就全怪风格?
看到电影风格不同。二话不说就归结为文化差异的,在利维看来,其实对电影还是没有看进去:好的电影需要表达的是人性的共同点,而不是局部地区的文化。任何文化都有差异,可是任何文化也都有共性。这种共性是全人类都有的人性,怎么拍摄这些才是电影的重点。
人性这玩意儿是共通的,美国人骂街,中国人也骂街。美国人打架,中国人也打架。美国人爱看肌肉搏斗,中国人就不爱功夫片了么?这些东西都不是造成差异的最大问题所在。最大的问题,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件事情:电影的拍摄定位。
斯科塞斯对这部电影的定位就不好:他一生功成名就,一部电影好了或者砸了,已经不太可能影响到他的名字了。对他来说,没拿到奥斯卡是个小小的遗憾,因此他只要拍个东西迎合一个奥斯卡评委就可以。他这样的急功近利心态。毁了电影——其实,这部电影可以拍得更好。
实际上美国人不是不知道这部电影该怎么拍。美国版当初的电影译名‘d’,含义除了死者之外。也一样是迷失者,乃至于挣扎者的意思。这个翻译,根本不是什么人们说的遗失了名字就是死人,而是说,这是两个挣扎的人的故事。无间道这个名字的含义,翻译为迷失的人,挣扎的人其实更好一些,美国人也意识到了。
只不过,斯科塞斯拍电影的时候,没有过于注意反映人物的感情。剧本不够好,他也没有给两个演员足够的戏份来表现自己的心情,可以说处理的有些失败——不过这也是他想要拿奖的必然。
与其说是什么文化的冲突导致了美版无间道的差劲,不如说,是硬要把一部以悬疑,心战为主的电影改成老式的乒乒乓乓打个没完的黑帮片的做法,毁了这部电影。电影是有个风格问题的,把一部电影的风格强行扭曲了,电影自然也就变了味道了。
毕竟这得是一部斯科塞斯风格的电影,才能够让斯科塞斯这样享誉多年的人物拿到奖——斯科塞斯的电影节奏必须得节奏更快,而且,出于斯科塞斯的电影一贯热衷于展现黑帮生活的特点,电影中尼科尔森的镜头必须得更多,才符合他的电影的惯例。而粗口,暴力,简单粗暴,这些也是他的特点,也得有所展现,再加上美国电影的问题之一,必须要把镜头分一些给女人。这几个必须下来,再加上编剧水平不高,所以,他更多的就是在写一个黑帮片的故事,而不想再去深度挖掘出来两个人各自的挣扎。
而且利维总是有些恶意的去揣度别人:斯科塞斯拍这部电影,毕竟是为了获得奥斯卡奖的。为了这个奖项,他需要展现的是他的导演才华,而不是演员的演技精湛。如果去深度挖掘两个人的内心世界的话,他也不是做不到,但是那样一来,演员的表演就成了重点,很容易喧宾夺主,让人记住了演员的表演,而不是导演的水平。所以,斯科塞斯宁可花费一个礼拜来拍摄一只老鼠爬行,也不愿意多给激动的小李子一些镜头,他的目的是深化他的故事主题,而不是让两个主角多一些有深度的表现。过度凸显了演员,他就不好办了,反正老鼠总不至于拿了奥斯卡,那就拍拍老鼠好了。
而且,就算是这些东西都不去考虑,只说电影本身,如果仔细想想,利维也觉得,斯科塞斯很难把这部电影拍出来原作的主题——无间道表现的主题,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的迷茫和无助,而斯科塞斯一辈子拍定影,最喜欢的主题是抗争命运,与天斗其乐无穷,这样的两个主题,根本就是毫不相容的,让一个极富斗争精神,一辈子都在抗争命运的人,跑去拍摄一部反映无助迷茫的电影,这根本就是张飞绣花,他能玩好了才怪。
从头到尾,这可以说就是斯科塞斯功利的作品,只不过,导演水平太高了,就算功利化,也能够让人服气而已。
而这样一个好题材,这样拍摄太可惜了。如果不去搞那些为了应和评委的风格变化,就是拍摄一部自己想要的电影,主要的卖点就是电影中的悬疑,人物挣扎,警匪对决这些东西,是不是可以拍摄出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