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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修复处记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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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人不忍直视的目光中,宋初爆红了脸抽出自己的手指,在梁京墨衣服上擦了擦。

梁京墨半点不好意思都没有,垂眸看着自己衣服上的水渍:“看起来你很喜欢我的外套,我记得你那儿已经有一件了。”

宋初就当没听到梁京墨的话,坐到楼半夏身边:“有没有可能找到希希?”

楼半夏嚼着桑葚回答:“找到希希可以是可以,但是没什么意义。看现在的情况,希希已经投胎去了,前尘往事都已经忘记,难道还能让她说原谅了付关?”

章邯手上卷着寿司,也应和着楼半夏的话。宋初抿唇,如果不能见到希希,付关心愿不了,恐怕也不会心甘情愿去投胎吧。

------题外话------

昨晚吃撑了,睡在床上告诉自己,从明天开始吃素。

今天看着食堂的窗口,毅然决然往黄焖鸡走去……

☆、第七十一章:血玉(4)

夜色渐沉,路灯晃晃地照着地面,偶尔有未尽的飞虫经过灯下,投下一片阴影。樱花林地处偏僻,现在又不是樱花绽放的季节,锻炼的人一般不会经过这里。文物而修复处众人慢悠悠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准备回去了。一直在樱花树下保持着跪趴姿势的付关,也被柳永拖回了血玉中。

章邯在那棵樱花树树干上绑上了一根蓝色的丝带做标记,以后找起来也方便。梁京墨抱着团子眯着眼睛靠在宋初身上,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

“依我看,直接把他送到地府去就是了。”李双将团子拎到了自己怀里揉捏。

柳永挑眉:“你这种没心没肺的女人,怎么能懂我们痴情人的苦痛呢?章邯,你说对吧。”

专心开车的章邯瞄了一眼后视镜:“不好意思,你问错人了,我也是个没心没肺没恋爱的。”

天色已晚,宋初打算就在文物修复处凑合一晚上,免得回去还要应付宋母的精神攻击。知女莫若母,见宋初迟迟不回家,宋母直接把电话打到了梁京墨那里。梁京墨瞄了一眼宋初,按下了接听键。

宋母寒暄了两句,就进入了正题,主题就是“让宋初辞职”。

梁京墨还没来得及开口,宋初一把将手机夺了过去:“妈,我说过了,我不能也不会辞职的,你不用白费心思了!”

宋母在电话那头沉默了许久,吐出一句“随你吧”就挂掉了电话。简简单单三个字,却无端让人感觉到辛酸。宋初的抿了抿唇,心不断地往下沉。从小到大,她几乎没有反抗过父母的决定,这还是第一次。

梁京墨拿回自己的手机,握住宋初发凉的手:“别担心,宋阿姨会理解的。”

回到文物修复处,将东西收拾好之后,众人也就散了。翻来覆去睡不着,宋初干脆披上衣服起床,她记得仓库里有几个青铜酒杯需要修复。工作室的灯光下,宋初正用砂纸磨着青铜酒杯上的锈迹,装着血玉的木匣子就在她的左手边。

大半夜的做这种事情,眼睛难免酸涩。掏出眼药水滴了两滴,宋初走到窗边想要放松一下。庭院草木之中,目光所及之角落,似乎有什么活物一闪而过。第一时间出现在脑海中的,竟然是穷奇的模样。宋初盯着那片花丛许久,终于看到一只小奶狗从花木丛中钻了出来,抖落身上沾到的叶片。

宋初蓦地松了口气,不免嘲笑自己杞人忧天。不过文物修复处阴气鼎盛,寻常的生灵并不乐意靠近,怎么会有小奶狗跑过来。

好奇心驱使,宋初从窗户一跃而出,将小奶狗抱了回来。小奶狗也乖巧,在宋初手中不挣不扎,肉嘟嘟地分外引人喜欢。

回到工作台边坐下,宋初将小奶狗放在自己脚边,继续给青铜酒杯除锈。拿砂纸在酒杯上磨了两下,宋初陡然抬头,打开左手边的木匣子——血玉不见了!

宋初“蹭”地站起来,身后的凳子被撞得倒了下去,脚边的小奶狗也被吓得瑟瑟发抖,这些宋初都已经顾不得了,匆忙给其他人打电话。埋头在工作台边,宋初说不出心里的感受。总觉得自己最近状态不对,总是将事情搞砸。

梁京墨最先赶到,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工作台上被打开的木匣子,而是在底板上撒了一泡尿的小奶狗。

“哪里来的小狗?”

宋初颓然地趴在桌子上:“我刚才在院子里看到的。”

梁京墨用两根手指将小狗拎了起来,小狗的后爪不正常地垂下,不停地颤抖。拨开后颈的毛发,可以看到隐约的血痕。很有可能,这只狗不是自己跑进来,而是被咬住后颈丢进来的。这样一看,偷走血玉的“人”应该是有所预谋的。

苏木刚到文物修复处,怀中就被塞了一只小狗,蹲在他肩膀上的团子顿时炸了毛,龇牙咧嘴地吓唬小奶狗。小奶狗“呜呜”地往苏木胳肢窝里钻,宋初见状,将团子拎了过去。

梁老大翘着二郎腿坐在桌边:“帮它绑一下后腿,顺便看看它脖子后面的牙印,看看能不能确定是什么种类咬的。”

苏木应了声,转身去找工具,一回头就看到浓妆艳抹的李双踩着一双恨天高走着猫步过来:“我好不容易勾搭上一个小帅哥,就这么被搅和了,可惜了。”

章邯和楼半夏跟在李双后面进来,章邯手中还握着韩彦的古剑:“灵石灵力不够了,我带他回来换一个。”

等了好一会儿,没见着柳永过来,宋初探着脑袋往门外看:“柳永怎么没来?难不成又身陷桃花局了?”

章邯一边打磨着晶莹剔透的灵石,一边回答:“马上八月半了,柳永应该去千慧寺了。也不知道为了什么,柳永每年中秋几天都会呆在千慧寺。问他吧,他说千慧寺的月饼香,香火质量高,适合修行。”

梁京墨用手中的钢笔敲了敲桌子:“这些事情以后再说,先找血玉。苏木,牙印比对出来了吗?”

苏木抚摸着脖子上少了一圈毛的小奶狗回答:“现有物种中没有符合特征的,但是从牙印的大小比例来判断,咬它的生物应该也不算大,正常猫的大小,嗯,比团子稍微大一点。”

团子听到自己的名字,耳朵动了动,“喵”了一声。

宋初拖着下巴,看着窗外:“在小狗出来之前,我好像看到了穷奇……不过应该是我多想了,我根本没看清它的样子,怎么可能认出来时穷奇呢?”

梁京墨意味深长地看着宋初:“那可未必。”自从上次真的用烤乳猪抓了饕餮之后,梁京墨就一直在怀疑宋初的身份。借着查神秘人的机会,梁京墨也顺手查了查宋初可能的身份,暂时还没有确定的结果。但是宋初身份不一般是肯定的了。

------题外话------

香辣鸡翅,奥尔良鸡翅,吃哪一个好?

☆、第七十二章:血玉(5)

宋初被梁京墨的眼神吓了一跳,不自觉地往后缩了一下。楼半夏摸摸宋初的脑袋:“老大抽风,别怕。现在唯一的线索,就是这只小狗?”

李双掏出小镜子补了补妆:“信不信我的第六感?”

楼半夏挑眉:“我以为第六感应该是我的专利,毕竟种族天赋。”

“我觉得,付关有可能在樱花林。”

章邯镶嵌好灵石,韩彦悠悠飘了出来:“有第六感总比什么都没有的好,既然觉得他在樱花林,你们就去看看呗。”

韩彦说得不无道理,梁京墨登时决定自己、宋初、李双去樱花林,楼半夏和团子在文物修复处附近搜寻,苏木和章邯留守文物修复处。至于刚刚恢复活力的韩彦,已经在梁老大下达任务的时候跑出去了。

夜深人静,公园里只有秋虫之声,一行三人走过,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这一片宁静。樱花林更是在一片深沉的黑暗之中,连路灯的光芒都没有。宋初手中的手电照过去,也只能照出一片婆娑的树影。

得益于章邯留下的丝带,三人很容易找到了白天那颗樱花树。如果不是这根丝带,恐怕谁也不敢相信,眼前的这棵树,就是白天那棵。傍晚时还只是普普通通一棵沉寂的樱花树,现在却变成了两棵树从根部开始,盘旋纠缠而上,树冠开满了粉色的花朵。

风过,粉红色的花瓣簌簌而下。本该浪漫的场景,却因为黑夜的背景、微微的光亮而变得有些诡异。

手电的光芒照亮树干上变得分外清晰的树疤,宋初深深吸了口气:“这是……什么情况?”

李双的手指触上凹凸不平的树疤,深紫色的指甲反射出令人胆寒的光芒:“那个叫希希的女人,一直都没有走吧……”

梁京墨在手心画下一个符咒,吟咏着咒语将手心贴在树疤上。

如果此时有人经过,就能看到这两颗缠绵而生、在秋天盛开的樱花树,在黑夜中闪着莹莹的光芒,诡异而梦幻。

片刻之后,一只老鼠大小的生物从数根中爬了出来,扑在梁京墨的腿上:“大人、大人,我出来了,别念了!”这声音如同孩童般稚嫩,令人闻之心喜。

蹲下身,可以看到这只从数根中爬出来的生物有着圆滚滚的身体,头上顶着淡粉色的樱花,四肢是看上去十分柔软的根须。这片樱花林已经有了不少年历史,蕴养出精灵也算合理。

梁京墨将小树精拎起来,与自己对视:“那块血玉,是不是被你拿来了?”

“那个,那个……不是我……”小树精对着自己圆滚滚身体上方的两簇根须,“我是不能离开这里的,怎么能去偷你们的血玉呢?”小树精的小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一看就没有说实话,不过他不能离开这附近倒是真的。

梁京墨换了一个问法:“说谎可是会折损修为的,我们丢血玉的事情,是不是跟你有关?”

小树精皱起脸,用自己的根须爬到梁京墨手上坐下:“对啦对啦,就是我指使的。可是我也是为了成全这对有情人啊!”

李双嗤了一声:“那你白天怎么不出来?怕我们吃了你?”

“那倒不是,”小树精摊手,“我是个思虑周全的人。要是我白天出来跟你们说明白了,你们肯定还是要把他们分开,哪怕送他们去投胎,最终他们还是会分开的。现在多好,他们永远都不会分开了。”

宋初敲了敲树干:“如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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