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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流着泪,用她那纤柔的双手,轻轻地在莫伟手臂各关节处揉搓着,终于,莫伟的双臂放了下来。
刘春含着酸楚的泪水,接过赵悦递来的纸巾,为莫伟擦去最后一眶眼泪,并轻轻替莫伟合上了双眼。
赵悦仍旧紧着心道:“你啥时候发现的?”
刘春哽咽着道:“十二点十分我听见他还像以往那样在说着胡话,见他也没其他动静我就又迷糊过去了,再次醒来时就……”
“现在凌晨一点半,莫伟刚好过完旧年最后一天,奇才也罢,蠢才也罢,地狱也罢,天堂也罢,从此真的黑白两分明了。”
尘埃落定的莫伟,到底死于悲还是喜,又或者悲喜交合,除了死者自己有知以外,刘春以为她心中最明白。透过莫伟的整个人生,刘春看见了一个曾经邪恶者的全部演绎历程:本善——恶变——回归本善。
刘春用自己的观点看待莫伟之死:
生前做尽恶的莫伟,因心理病态致使其深深走入极端赎罪的死胡同,在自己设计的“炼狱”里终日受着杀戮般煎熬,用尽常人难以理解的行为革新灵魂,用潜藏在灵魂中的精神完成了人生最后的悲怆,而那种“极具威慑”的呼唤声或许根本就是“灵魂招安使者”的声音。终于,原来那两个截然不同的,漂浮不定的身影重叠在了一起,化成一团模糊的雾气向夜空深处飞去……
然而赵悦的认定却是不同:
真正促使莫伟走过肮脏岁月,回归本善的应该是“法”的力量,“良心之法”、“地狱之法”、“天堂之法”。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个有罪之人都能受到“法”的震慑,否则天下就不敢再有人作恶了。要想摧毁一种“强大”就必须掌握另一种“强大”,这年月谁有“法”谁就是胜利者!
如果用法制的观念来理解“法”:
当“法”还不十分完善时,当“法之剑”还不可能有求即应,有应即达,达之即效时,一些人便对“法”失去了信心,甚至有极端者刻意走入自以为是的误区。在现行社会中,特别是在法律日趋完备的今天,只有“法律使者”的震慑,才能使一切丑恶俯首为囚。在至高无上的“法律王牌”面前,所谓的“地狱之法”、“天堂之法”、“良心之法”,同时包括各种千奇百怪的“大法”都应该退位还本,称臣于法律之下,任何是非功过都必须由法律裁定,更不允许私自执法。
有关莫伟之死,不管是否有被刘春理念化的一面,还是被赵悦理念化的一面,但至少刘春那句“残害别人是犯罪,残害自己同样也是犯罪”的感召,就曾使莫伟决定过放弃自虐而转向投降法律。
当天夜里,刘春赵悦相伴在火盆前坐了过去。
第二天上午约九点钟,刘春赵悦走进了风雪迷漫的“蛤蟆山”。
赵悦道:“葬地找远了人咋弄?碰上外人又咋说?”
刘春为难道:“那你说咋办?”
“不如就在小茅屋附近算啦。”
于是,刘春赵悦在小茅屋附近又转悠了近一小时后,终于,她们在小茅屋右则一处小山包前,老黄桷树下发现一个大树洞。
凛冽风雪中,大树下,简易坟前,两位娇秀的女人流着泪水望对孤坟……
刘春喃喃道:“昨夜零时是个好时辰,莫伟入山一年来,天天盼的就是生与死新与旧的变换。”
赵悦道:“死了也好,活着更受罪。”
……
小茅屋里,空旷大木床前。
赵悦碰了碰无声而立的刘春道:“你在想啥?”
“我忽然想起你那次错把‘丫’字认作人的事情。四妹,你可千万不能再在心上分岔呀!”
刘春显然不愿说出莫伟在前说过那些话,于是就采用了话中有话的方式。
离开小茅屋时,赵悦建议倒毁小茅屋。
“有必要吗?”
“我也是从保险出发嘛。”
“就我俩?这毕竟是座房子啊!”
“哼,竹块儿泥巴房,柱子不过碗口大,只怕埋在地里的木桩早就烂了,要不是这里风雨难到也不知倒了好多回,我敢打赌,套上绳索,合力一拉就倒。”
“拉不倒又咋办?”
“不倒就走人。”
结果真如赵悦所说,两个“女强人”,举手间合力倒毁了一套“两室一厅” 。
大山事宜结束后,刘春赵悦开始了认真经营小店。从此,“勤一点”小店儿里时有女人与小孩的欢快声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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