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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塞尔罗德认为,比尔· 克林顿是通过对杰西·杰克逊进行评论的方式来引出种族问题的。在1月末的时候,他曾告诉记者:“克林顿这么做是有企图的。”虽然阿克塞尔罗德有些偏执,但他完全相信当克林顿指出种族问题时,他们夫妇也非常担心其引发的后果。他告诉记者,希拉里的竞选就像大白鲨一样,水面看上去风平浪静,但……
对于这些,奥巴马看起来似乎仍不在意。11月下旬,他约见了在公众生活中非常成功的黑人女性,他们自称“黑人女孩俱乐部”。这次午餐约会是由唐娜·布拉齐儿准备的。布拉齐儿不仅仅向克林顿夫妇提供意见,同时还会给奥巴马一些忠告。奥巴马说:“就我个人来看,我不认为种族问题会成为一个话题,我也不想搞个人政治。”在南卡罗来纳州,奥巴马拒绝参加那些由来已久的、在黑人社区分发“零花钱”给竞选中的积极分子和牧师以便他们帮助笼络人心的活动。因为他认为那是见不得人的勾当。相反,克林顿夫妇却在不停地散发他们的好意和金钱。结果是奥巴马不仅赢得了黑人压倒性的支持,同时他还以高出对手 30% 的得票率赢得了南卡罗来纳州的胜利。媒体再一次把他当做是最有希望获得民主党内提名的人选。阿克塞尔罗德注意到,当奥巴马看到比尔·克林顿在南卡罗来纳州初选中的支持率在一周内下降了17个百分点时,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摇了摇头,然后微微一笑。
那是柴郡猫(常露齿嘻笑的猫。——译者注)似的笑容,但奥巴马不是一个幸灾乐祸的人。他没有表现出过分的兴奋或是幸灾乐祸。当阿克塞尔罗德看到他时,奥巴马也没表示出他有多高兴。奥巴马为人谨慎,如果为此就开始幸灾乐祸,那将是对他时间上和情感上的浪费。
持久围攻(4)
奥巴马小心翼翼地保存他的实力,他不会像比尔·克林顿那样当托盘经过时什么糖果都拿。相反,他是个食欲不振的人,他做什么都很有节制。事实上,在跟随他的记者看来,他几近厌食。大多数候选人都会赢得十场胜利(或者十五场)。对于希拉里来说,她会在闹市区的酒吧里大口大口地喝啤酒,也会在白人选民的酒吧里狼吞虎咽地吃那些油腻腻的香肠汉堡,现在她正和自己的腰围作斗争。而奥巴马似在减肥,他总是很有规律地吃一些鲑鱼、米饭和绿花菜。在波特奇(Portage)的一家汉堡店里,他会边大口嚼着薯条边点 4 个汉堡打包带走。在明尼苏达州圣保罗的一家煎饼店中,他仅仅点了几张煎饼准备打包。一位美联社记者质疑:谁会带着煎饼走在街上啊?当时一个服务员一口气说了许多口味丰富的顶级煎饼,但奥巴马走到家常酸奶前说:“我是个很传统的人,简单就好。”曾有记者开玩笑说,如果奥巴马吃一口那些汉堡或煎饼的话,他会马上关上他那辆运动型多功能汽车的门,回家吃自己准备的黑莓。记者们总是想方设法地找一些他的“丑态”,这着实使他沮丧,所以奥巴马不愿意面对媒体。当他处理完记者们无穷无尽的问题后,他总是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里,这时他也会表现得像在乡下的老爸一样,耷拉着肩膀去倒垃圾。
对他来说真正的放松和消遣就是打篮球了。在 2 月初的时候,一位记者也加入了奥巴马的篮球活动中,发现他的球队中有许多篮球好手,其中包括他妻子米歇尔的哥哥——克雷格·罗宾逊(Craig Robinson),他曾经是普林斯顿队的球手,现在就任于俄勒冈州立大学当篮球教练。还有一位是雷吉·莱夫(Reggie Love),他可谓是奥巴马的“替身”,是个万能的随从,他高 6 英尺 4 英寸,并且曾经在杜克队打过球。打球时只有奥巴马穿着长运动裤,似乎是在掩盖自己精瘦的腿。在篮筐下,奥巴马表现得完全不像平时的自己,他不会和其他人一样跑动要球,而且他的动作毫无规律,有时他在运球中会突然来个高难度的反弹传球,有时会在跑动中来个胸前传球,就好像一个陆军新兵在走队形一样。但是,奥巴马也会突然变得动作敏捷,他会抓住防守队员疏忽的一霎那来个胯下运球,然后闪过他们直接带球上篮。他常常做出这种机智、从容不迫的动作。
奥巴马的球队虽然不全是精英成员,但却是最富战斗力和竞争力的团队。为此,他的一位在伊利诺伊州做出纳的朋友亚历克西·吉娜力艾斯(Alexi iannoulias),在艾奥瓦州政党核心会议的前几天在球场上和他大吵了一次。吉娜力艾斯回忆到,那次他的球队输得很惨,所以他就发疯似地对奥巴马大喊:“我也想赢球!”奥巴马听他这么说,也生气了,他用少有的发火的语气说:“我不在乎和谁打球,我和谁打都行!你想调换球队是吧?好,如果你愿意我们就换!”吉娜力艾斯非常生气,没有说话。他回忆说:“然后奥巴马就给我他那招牌微笑。”吉娜力艾斯边说着,边模仿奥巴马的笑容——露出闪光的牙齿,眼角堆出些皱纹,下巴还微微地向内收着。奥巴马的这种笑容给人一股温暖的感觉,也让人解除了戒心。
虽然奥巴马本人在竞选活动中很少出场,但他那务实的妻子弥补了这点不足。米歇尔有她自己的行程安排,并开始在《观点》(The view)这类女性节目中频频露面。这样她可以通过节目来展现她是位有魅力的母亲,也是个普通的女人,同时,如果情况需要的话她还是个时髦优雅的女性。虽然她魅力四射,但对于一些选民来说,他们还是不能对她产生足够的信心。
持久围攻(5)
米歇尔不像她丈夫那样是个禁欲主义者,相反,她经常光临芝加哥那些顶级时装店。在芝加哥,她最亲密的朋友拉克·惠特克(Rucker Whitaker)(惠特克的丈夫埃里克曾是奥巴马哈佛求学时的朋友,现在也常常和他一起打球)说:“米歇尔会在心血来潮时吃下整个芝士汉堡;她最喜欢香槟;她喜欢衣服,所以她总会买很多时装,同时她还喜欢各式各样的手提包和钱包;她还会去指甲店修指甲,去理发店做头发。总之,她女人味十足。”当她穿着 soignée,站在胜利的舞台上时,那高挑的身材和美丽的容貌引起了一阵骚动,让人想起了 60 年代的第一夫人杰奎琳·肯尼迪。米歇尔先后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和哈佛大学法学院,她不仅美丽优雅,而且聪明睿智、幽默风趣。如果说她丈夫是个严肃认真的梦想家,那么米歇尔就是个善于开拓的实践者,并常常喜欢开些玩笑、戏弄一下别人。毫无疑问,他们两个都富有无限的魅力吸引着人们的眼球。为此,记者常常开玩笑地问奥巴马到底经过多长时间战胜了多少对手才赢得了他的妻子?
奥巴马的妈妈是白人,他在夏威夷和印度尼西亚长大。不同于奥巴马,米歇尔可谓是个地道的美国黑人。对此,奥巴马的工作人员们都不太谈及。因为她的黑人本性使那些位于密歇根州、俄亥俄州和宾夕法尼亚州这些工业衰退地带(Rust elt)的、摇摆不定但对竞选结果产生重要作用的为数不多的人感到不安。米歇尔来自于芝加哥南侧,芝加哥由白人统治的政治机构特意将芝加哥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视为白人区,另一部分视为黑人区,并由一条公路将该州隔开。所以在米歇尔成长的地方,种族歧视非常严重。她就读的普林斯顿大学在二战结束后就开始招收黑人学生,但是直到 20 世纪 80 年代初米歇尔上大学时,这个人才辈出的学校还在排斥着黑人。她的社会学系的毕业论文,就是讨论普林斯顿的非裔美国毕业生是否也认为“白人社会”更优等。在完全的学术形式主义下,她的论文写得很糟糕。她曾明确希望在毕业后被划分到白人的世界里。尽管如此,她最后还是这样写道:“我希望自己仍生活在这个社会的周围,永远不要成为一个完全的参与者。”事实上,她成为了芝加哥一家很有名气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奥巴马就读于哈佛时暑假在这家事务所实习,两人在此相识,后来奥巴马成了她的丈夫)。后来她又成为一家高级医院的主管人员。她从未忘记自己的根,当一些非裔美国人开始向她抱怨她丈夫不是一个彻底的黑人时,米歇尔会直接坦率地回答这个问题,告诉那些芝加哥南侧的人们“停止荒唐的行为”。
在很大程度上,米歇尔·奥巴马是一位自信稳重的竞选者。但在 2 月末,当她丈夫在竞选中赢了一场又一场、一切顺利的时候,她却犯了一个错误。她曾对一位来自密尔沃基(Milwaukee)的观众这样说道:“这是我成年后第一次对我的祖国感到自豪,因为我的人生又充满了希望。”共和党人迅速谴责她“从前不为她的祖国感到自豪”。第二天,米歇尔在集会上表示:“我为我的国家感到自豪,如果你们之前听说过这些话,我不知道你的想法如何,但是我为我的国家骄傲。”右翼电台把米歇尔报道成是现代的安吉拉· 戴维斯(Angela Davis)——一个60年代典型的黑人激进分子。但是主流媒体还是以种族问题作为诱饵,克林顿竞选团亦是如此。3 月份,马克·佩恩建议希拉里阵营把奥巴马“缺乏美国根基”作为攻击目标,同时在希拉里的竞选场地以尽可能多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