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个必修科就是「自我」。
极端自我就是王
黑胶唱片和黑社会的关系
素有「发明之王」之称的爱迪生(我们的《财色战场》中就有提到他很多的专利权,其实是用钱和手段夺回来的),在一八七七年研发出另一项伟大发明─留声机(phonograph),并于第二年成立了爱迪生留声机公司(Edison Speaking Phonograph pany),在美国国会展演这项发明,此举轰动世界,法国政府还因此授予爱迪生爵士的头衔!
那时候的唱片是圆筒形状的。
一八八五年左右,电话发明专利持有人贝尔(其实电话不是他发明的,他只是持有专利权而已)与朋友合作改进了爱迪生的留声机,成为播唱机,取名为Gramophone,而且还把圆筒形的唱片改成黑胶碟形。
当他们向爱迪生提出合作时,爱迪生很不给面子的说:「留声机是谁发明的?是我!你们只不过是将圆筒形状的唱片改成碟形,发明者最厉害,为甚么我要跟你们合作?」
最后,爱迪生还使用金钱、权力、阴谋来挤压贝尔和他的朋友。这两位仁兄只好与另一家有黑社会背景的公司配合,成功推出了黑胶碟形的唱片。
一九二九年,爱迪生因把钱花光在打官司上,变成了又可怜又破产的爱迪生。在这位「伟人」死去前两年,他痛苦地看到自己的发明被市场淘汰,而当年找他合作的两位仁兄却享有很大的成果。
这个当年成功推出黑胶碟形唱片的公司,就是现在众所周知的Columbia(哥伦比亚)。
爱迪生的成败因素
很多历史评论家都说:「爱迪生最失败的地方,就是没有办法听取他人的意见、太固执。他太过自我中心,自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重要、最伟大的人物……」
但讲这些话的人忘了一个事实,这个缺点也就是爱迪生最成功的地方,所以说爱迪生「成也自我,败也自我」。
这就是我们要告诉你,成功者最重要的一个性格:「自我」。
权谋法则
如果只想静悄悄的平淡过一生、安份守己,你不需要「自我」。获取非凡成就和兴风作浪是「自我」行者的份内事。
我们可以想象,当全世界在晚上都点蜡烛取得光明的时代,他却很固执、很自我为中心的相信自己会发明电灯泡。换成你是当代人,你是他的好朋友、兄弟或太太,你看到他为了研究而散尽家财,近乎破产,你肯定会苦口婆心的劝他,甚至骂他别再沉溺下去。
但他就是劝不听,也不管他人的讥笑,只是埋首固执地研究。如果没有他的自我为中心,也不会有今天的电灯泡!
很多人第一次听到成功者最重要的性格就是「自我中心」时,心里会很不舒服。你有不舒服的感觉就对了,因为你以前听了许多以「无我」为天下等伟大的想法,相信了儒家「先为公,再为私」的思想,事实上又有多少人做到无我?
就算很多的伟人事迹,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无我」,但事实上这些伟人都是很「自我」的极端人类。
越无私的事业,需要越「自我」的人
印度的圣雄甘地也是很自我的人,他认为印度人民要得到快乐和自由的话,就必须要独立,而且他很执着的一定要以「无暴力」的方式,带动整个印度的民族搞独立运动对抗英国。请问谁「无我」?谁又「自我」?
如果他不够「自我」的话,身旁的人左一句「历史上的革命,有哪个是不需要流血的」,右一句「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暴力,当然不应该,但我们是为了千千万万印度同胞,为了我们印度的子子孙孙的利益,这不叫暴力,这是解放」,他有没有这个能耐带动「无暴力」对抗呢?
权谋法则
只是「不听」并不能让人臣服,「自我」行者必备雄厚影响力。
他可以影响到全印度的人,就是因为他「自我」的世界观太强,透过他的演讲,强到可以影响到每一个个体都根据他的自我世界而改变。
可想而知「自我」的力量有多恐怖。
恐怖事业也需要「自我」的人
所以,真正的「恐怖份子」不是那些当人肉炸弹或驾飞机撞高楼大厦的人,这些只是「无我」的傻瓜。
九一一事件这种狂热行为,在宏观的历史上也不是常发生的,所以一旦发生恐怖袭击的时候,就会得到更多的报导,所以我们也比较有印象。但是,人们却忘记了去检查另一个报导。
在宏观的历史上,恐怖事件的死伤与一个正式的合法战争所引致的死亡人数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就好像你整个屁股的面积对比屁股上面的一粒小暗疮般。
权谋法则
有极端的「自我」、有接触人民的「管道」、兼有影响群众的「手段」,才有机会成为历史上真正的「恐怖份子」。
奥卡依达杀的美国人和美国政府「合法」杀的伊拉克人,哪个比起来较多?哪个组织更「恐怖」、杀了更多无辜的人?
越神圣的地方就越「自我」
那么,如果大家把视线在看得宏观点,就会开始注意到就算在宗教界里面,也是充满了一个极端「自我」的人物。
历史上的主要宗教人物,如佛陀、摩西、耶稣、穆罕默德等,就是最经典的例子。而每一宗教里面可能又分不同的支派,每一个支派的创办人也必定是一个「自我」的家伙。
如果这些创办人不「自我」,何须再标新立异,把教主的思想作额外或深化的发展?
一个很「自我」的「无我」人
佛陀当年参学了当代印度各派的修行方法,都觉得不够好,最后采用了自己的方法而悟出了一番道理,然后就开始跟全印度的人讲:他的道理才是真理,才是「正见」,其他派别的都不够究竟,而且还是「邪见」。
这不是「自我」是甚么?
当时全印度的人都遵守人民「品种」的阶级观(Caste,主要是四个,印度到今天还是保有这四个阶级),佛陀就独具一格的标榜没有阶级之分,他够「自我」吗?
权谋法则
宗教上的营销也需要用上市场差异化的策略。
更过瘾的公案是:佛陀所宣扬的就是要人证得「无我」,这个「无我」不同于儒家的那种无我而为天下。佛家的无我是一种领悟到「自己」其实是「假我」,所以才可以破除执着和烦恼。
好了,佛陀是一个证了「无我」的人,不过,他告诉你「他」的想法才是正确的,请问这个人是「自我」还是「无我」?
很有策略的神子
博爱的耶稣在当年也是位标新立异的宗教家,人家说要跟神祈祷的话,就要到神殿透过祭师的管道。耶稣却说:「不用了,我就是上帝的儿子,你们祈祷时用我的名就可以了。对我祈祷和向上帝祈祷一样,因为我和上帝其实也是一体的。」
在当年的民情来看,他够不够「自我」?
权谋法则
宗教创办人大都明白如何创造无人竞争的「蓝海策略」市场。
所以,由古至今的犹太教(即《旧约圣经》的信仰者),都认为耶稣是一个冒充的救世主。
当年犹太教的经典中说救世主会倒骑驴子从一个特定的城门进入耶路撒冷,而耶稣当年看了旧约的这一记载后,自己也就倒骑着驴子入城。
好了,那么这是圣经的预言实现,抑或是有人看了预言而冒充?
有宗教历史学家认为耶稣的这个举动,就无异于一个现代人,比如拿着中国的国旗,中午十二点走到天安门广场,大声喊:「喂……有东西看啊!」然后当众把旗烧掉。
但是,他有胆识搞这种「示威活动」,可说是一个够「自我」又敢用「超争议性策略」的宗教家。
社会公讯
各位读者,这历史公案的主角是上帝的儿子,受过「专业」培训才能做出这种特技。若你不是上帝的儿子,万勿模仿。
沙漠教和沃土教的分别
目前有三个教是在同一个地方发源的,这三个教就是犹太教、基督教和回教,这个发源地就是耶路撒冷,而三个宗教都是一神教,但三教也互相敌对。
为甚么在沙漠一带所发展出来的宗教都是一神教?而在中国或印度等地所发展出来的主流宗教,要么就是走多神教的路线,再不然就是走无形无相的思想路线—原始的佛教是走无神路线。
有史学家认为,沙漠最重要的就是水源,而古代的人们在沙漠中要寻觅水源时,必须要坚定的朝一个方向走,不随便改变方向直到找到水源为止。
假设一群寻水人向北走了五天还找不到水源时,老二跟老大说:「我听说水源是在西北方。」然后大队开始朝西北走。过了三天,还是找不到水源,老三又跟老大说:「不要听老二的,我明明记得老人家跟我讲过是北方有水源的。」
假如你是老大,你不够「自我」、不断听人言,会有甚么后果?在沙漠地带中,随意改变方向是十分危险的,因为最后可能会在沙漠兜圈。
权谋法则
领袖的责任就是要「自我」,要为自己的选择负上全部责任,包括做错选择时,负上被人唾痰的臭名。
史学家认为这个不随意改变方向的生活模式也奠定了其宗教的信仰模式,就是以一神教为主,即除我外,不能有其他的神。这个策略是倾向于「极端式」的。
反观在中国和印度是土地肥沃的地带,水源多,农作物和猎物也多,人们可以口渴了才去河边取水,肚子饿了可以到附近采果,天然资源多,发展出来的宗教就以「多神」为主。
但是,目前哪一个宗教发展得最厉害?最多人信?
越极端、越自我,形象就越鲜明
答案是:回教。
你如果要跟一个回教徒结婚,你一定要成为回教徒,没有其他选择。基督教虽然也想这样,但没有一个硬性的执行,回教却很「极端自我」的说明:永远只有你入我教,没有我入他教。
当然,多人信回教的原因可能是回教徒可以有四个老婆,所生的回教孩子就多了。况且回教的离婚手续是最方便的:只要跟老婆讲一个字三次,在回教法律上,你们就不再是夫妻,届时你又可以找一个新老婆,再生多几个回教孩子。这个字是:Talak。你只要跟你回教的太太说:「Talak 1、Talak 2、Talak 3。」就可以跟她说拜拜。
权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