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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鲁迅铸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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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享受。“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这是黑色人的自白,说我只带着一个头颅(眉间尺的头颅),而未用一兵一卒。“爱一头颅兮血乎呜呼”,“血呼呜呼兮呜呼阿呼”,意指我今天带了一颗头颅也带了他的嘱托来除掉暴君。这就是第二首诗的大概意思。

  宴之敖者唱这两首歌,一方面表达自己的复仇的决心,透露出他内心的激越慷慨悲凉,他知道最后自己是要牺牲的,但是他在现场唱着这样的歌,对眼前的一切视若无物,另一方面又流露出侠士本身对复仇行为的超脱、调侃和一种虚无感。这里面杂糅着悲凉和嘲讽两种不同的美学因素,实际上有两类情感,体现着鲁迅“复仇”哲学的全部矛盾。一种是利他的精神以及铲除强暴的正义感;另一种我们只有在反复地吟诵当中才能体会到,那就是调侃,对国王的调侃,对眼前场面的调侃,同时也包含着对自身行动的自嘲,包含着一种冷漠、嘲讽的虚无情绪。这恐怕跟鲁迅早年接受的尼采的强者思想有关,这里面的感情是很复杂的。

  第三首歌,是眉间尺的头颅在金鼎里唱给王的,目的是为了引国王下殿观看,以便宴之敖者把他杀死。他唱这首歌与前面两首不一样了。他唱的是颂诗的形式,表面上歌颂国王:王泽流兮浩洋洋;克服怨敌,怨敌克服兮,赫兮强!

  宇宙有穷止兮万寿无疆。

  这三句是说,国王的恩泽广大,具有打败一切怨敌的强大的力量,虽然宇宙有穷止,但国王的运命却是万寿无疆。这里暗含着反话。然后第四、五、六句“幸我来也兮青其光!青其光兮永不相忘。异处异处兮堂哉皇!”意思是说,幸好我眉间尺来了,身上带着复仇的剑气,即宝剑的青光,在青光闪耀下,一切仇恨更加清楚难忘,永远记在心头,现在你国王和我眉间尺处境各异,我在鼎中歌舞,你在殿上观看,但马上你也要身首分离的。鲁迅说,第七句用了“堂哉皇哉兮嗳嗳唷”,“嗳嗳唷”是猥亵的淫荡的小调的声音,是南方的一种格调低下,带有调侃嘲弄意味的小调,表现了在“颂诗”形式下对国王的嘲弄。这最后一首歌由眉间尺唱出来,反映了眉间尺精神上、气质上的成熟,他本来是犹犹豫豫,优柔寡断的性格,连杀一只老鼠都下不了决心。但到后来,他信赖了黑色人,把脑袋给了他,眉间尺是真正成熟了,坚强了,摆脱了平庸和凡俗。所以到后来,他在精神和思想气概上与宴之敖者融为一体,宴之敖者曾经唱过的两句歌,他也重复着唱了:“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彼用百头颅,千头颅……”这正好和眼前的形势对应。国王有很多人守卫着他,有许多精兵,而复仇者一方只有一颗头颅,没有万夫,表现了眉间尺很强的自信以及对国王的轻蔑,他坚信今天仇一定能报。最后我讲第三个问题:

 
《铸剑》的审美旨趣及其相关问题
  《铸剑》的第四节食最有趣的,它表现了鲁迅独特的审美旨趣。

  《铸剑》1927年4月3日写完的,但不能认为是预言几天以后的四•;一二大屠杀。鲁迅写出这部富有原侠精神的作品不是偶然的,他从小就读这方面的书,做不少侠肝义胆的事。他崇敬秋瑾等人,原侠精神和革命精神已经浸入了鲁迅的灵魂。

  1,惊心动魄之后的闹剧《铸剑》不但写出了发生在宫中的这场惊心动魄、既荒诞又庄严的复仇正剧,还写了血仇得报以后宫廷内外延续下来的一场无可奈何的殡葬闹剧,使小说节奏从连续搏斗的紧张气氛得到调节,转向松弛,并在调侃嘲弄声中作结,尽情尽兴地表现了作者鲁迅独特的审美旨趣。

  小说第四节是整篇作品最有趣的部分。经过沸水中的长久撕咬,国王和黑色人、眉间尺的头颅终于尽烂,只剩下三具颅骨和一堆毛发。王后、众妃、武士、老臣、侏儒、太监们为辨寻王头,绞尽了脑汁,仍然徒劳无功。王公大臣们整夜讨论的结果,只能将三个头骨和王的身体放在金棺里落葬。任凭宫廷等级制度如何森严,防卫制度如何严密,眉间尺的大仇终究得报,至尊者终究难逃和反抗者同样埋葬的命运。小说的末尾两段以不动声色的语调描述了出殡的场面并暗加嘲讽道:百姓都跪下去,祭桌便一列一列地在人丛中出现。几个义民很忠愤,咽着泪,怕那两个大逆不道的逆贼的魂灵,此时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礼,然而也无法可施。

  此后是王后和许多王妃的车。百姓看她们,她们也看百姓,但哭着。此后是大臣、太监、侏儒等辈,都装着哀戚的颜色。只是百姓已经不看他们,连行列也挤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了。

  这个结尾真是鲁迅式的,充满了深长的调侃意味,既是对专制暴君的进一步的鞭笞和嘲弄,同时又包含着对宴之敖者乃至作者自身的清醒的自嘲。残害百姓的专制暴君尽管已经在一场正义的复仇行动中丧命,但百姓们依旧木然地对着暴君的棺木跪拜不已;几个“义民”更是“很忠愤,咽着泪,怕(黑色人、眉间尺)那两个大逆不道的逆贼的魂灵,此时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礼”。有了这一笔,读者才能真正懂得鲁迅为什么要说“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的戏剧的看客。”(《娜拉走后怎样》)有了这一笔,读者才能真正理解黑色人为什么不赞成乃至反感于眉间尺称他为“义士”,才能真正理解黑色人何以要冷然、傲然地称“仗义、同情”这些“先前曾经干净过”的东西,“现在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这里划分了站立的人和跪着的奴隶、献媚的奴才的界限。

  2,鲁迅“孤独地面对着大海”创作《铸剑》《铸剑》是什么时候写的呢?有人说是为了提倡向发动了“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的蒋介石复仇而写的,这个说法难以成立。《铸剑》末尾处,鲁迅写了八个字:“一九二六年十月作”。在1935年写的《故事新编》序言里,他也说:《铸剑》是一九二六年秋天在厦门写的,那时一个人住在大石屋里边,很孤独地面对着大海写的。更早的时候,1932年,鲁迅也曾说过,《铸剑》和《奔月》都写在厦门。他写完之后没有寄出去,因为二六年秋天以后,鲁迅的事情非常多,要忙着上课,忙着向厦门大学中文系交研究成果,即整理《古小说钩沉》,又要完成《朝花夕拾》里的几篇散文,还通过多次书信往还决定要不要离开厦门到广州中山大学去。然后,把那个学期打发完了之后,他带着几个学生搬家到了广州,任中山大学教务主任兼文科主任。他那段时间是极度繁忙紧张的,没有时间把作品改定寄出。鲁迅的写作习惯,按他给叶紫的一封信中说是:“立定格局之后,一直写下去,不管修辞,也不要回头看。等到写成后,搁它几天,然后再来复看,删去若干,改换几字。”他说的是他的创作经验,写作品是一口气写下来,不回头,连修辞也暂不考虑。等写成以后,搁几天,冷静下来,才修改。厦门写作的作品,到广州才定的稿子。1927年4月3日,他在日记里面,记了五个字:“作《眉间赤》讫”,“讫”是“了结”的意思。《铸剑》发表时题名《眉间尺》,收入《故事新编》时,才改为《铸剑》,以便使《故事新编》里作品的题目都统一成两个字。1927年4月3日定稿,4日将作品寄出去,那时离“四•;一二”事变还有七八天,离广州的“四•;一五”事变(广州发生的反革命事件)还有十几天,那么鲁迅能用《铸剑》提倡向蒋介石复仇吗?我想这是不可能的。这是有的学者牵强地想提高鲁迅作品的思想性而作的生硬解释,其实这会使作品的真正意义变味。鲁迅能未卜先知八九天后的大屠杀吗?不可能的。“一九二六年十月作”是鲁迅注明的时间,是靠得住的。这位学者的不科学的说法,用意是为了防止把《铸剑》看成武侠小说;如果把《铸剑》当成武侠作品,好像是污辱了鲁迅。他们认为武侠小说是不好的,是很恶劣的,是精神鸦片烟,于是便称《铸剑》为历史小说。可孰不知历史上有“头颅相咬”的事实吗?鲁迅自己说过,《故事新编》是“神话、传说及史实的演义”,这三者他是区分得很严格的,决不会把《铸剑》看作什么历史小说。而且鲁迅对武侠小说也有自己的看法,他写出这样一篇充满原侠精神的作品,绝不是偶然的。他十二三岁的时候,已经读过《剑侠传图》那样一些书,也读《吴越春秋》、《越绝书》等书,他曾经给自己起过一个号,叫做“戛剑生”,就是身佩宝剑,富有侠士气质的人。按照记载,他小时候就做过许多侠肝义胆的事情,长大以后,因为崇敬故乡有侠士气的人,特意编了《会稽郡故书杂集》。对于秋瑾这样的女侠,尤其是非常敬佩的。在早年的《中国地质略论》这篇文章里,他正面肯定了豪侠之士,认为豪侠之士是一些爱国者,他热情地说:“吾知豪侠之士,必有悢悢以思,奋袂而起者矣。”意思是,面对着中国被列强瓜分的局面,我相信那豪侠之士一定会起来行动的。在讲自然科学的文章里,都这么写,他的思想便可见一班。五四时期,他在《中国小说史略》里面评价清代的侠义小说的时候,说过“侠义小说之在清,正接宋人话本正脉,固平民文学之历七百余年而再兴者也。”五四时期,周作人曾把《七侠五义》、《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聊斋志异》等都称之为“非人文学”加以排斥,鲁迅则在《中国小说史略》里对《三侠五义》(即《七侠五义》),作了很有分析的肯定,虽然也有批评,如说侠客们老是当大官僚保镖,但主要是肯定,从小说写法到所体现的侠义精神等方面,他都是有所肯定的。《铸剑》的主角宴之敖者,用的是鲁迅自己用过的笔名。鲁迅曾经在1924年编过一本美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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