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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簡介
》 作品簡介
故事类型:奇幻故事
传说落幕後,日子还得一天天地过。
曾是人人欣羡的英雄,如今却向往质朴的快乐而抛开了浮华。只是,抛弃得过了头。为求温饱的他,无意中再度落入了乱世的漩涡。
谜样的魔法少女、奇怪的黑道老大、精明的倾国佳人┅┅
即将改变大陆千万人命运的角色,相继在这风云际会的帝都粉墨登场,於史诗上谱写着属於自己的诗篇,交织出天庐大陆最动人的乐章。
》 個人小傳
从小就是彻底的武侠、科幻小说迷,接触漫画後更是沈缅其中。学生生涯看闲书的时间多过学习。
大学时继续〃不务正业〃,虽然学的是经济,应付课业之余却在画漫画,用画笔描绘幻想。及至上网接触到网路小说後,便马上喜欢上了它与漫画同样天马行空的想像。
出社会後,进入网路公司上班的飞淩没有太多自由时间画画,便开始试着用文字来描绘心中的梦幻并发表在网上。幸运地得到网友支援的飞淩,便在创作之路上走到了现在。
虽然还不知道将来能不能靠写书养活自己,但想想趁着还年轻,乾脆全力投入,也算过一把瘾吧!於是索性辞了工作坐在家写作,也不知道算是作家,还是坐家?^^
》 人物介绍
艾里:故事主角。凯曼王国的天才剑士,是十年前封印了魔王的五英雄之一,但自封魔之战后便飘然隐逸。现在总是为了路痴、贫穷而困扰。落魄万分的他已令人完全无法联想到十年前的翩翩风度。
修雅·艾美拉:封印魔王的五英雄之一。殁於封魔之战。生前是凯曼王国魔法工会会长,也是公认的王国最强魔法师。
兰妮娅:出身贵族之家,却没什么贵族骄气,为了寻找离乡的平民爱人而离家出走。本身不通武技,但颇有武学鑑赏力。魄力十足却并非粗线条,坚强外表下是一颗体贴温柔的心。
罗炎:原为魔界之王,十年前率魔界精英降临凯曼,大举入侵人界,但被五英雄中的修雅·艾美拉用生命封印,致使魔族败退。
西夫·多曼帝:封印魔王的五英雄之一。原为盗贼,性好自由,爱开玩笑。时常“一不小心”就把别人的东西给偷了过来。因这种怪癖实在难於上流社会立足,封魔之战后,不久便挂冠而去。
东尼亚·林奇:封印魔王的五英雄之一。贵族出身,擅长牧师系魔法,性喜享乐,与一般牧师大相径庭。封魔之战后在外地任领主,不问世事,快意行乐。
迪卡尔·冯:封印魔王的五英雄之一。精通魔法箭术,亦有相当高的统率能力。个性略嫌古板,做事可靠。封魔之战后於帝都任职。
萝纱·凯因:在拉寇迪翠雀旅店打工的少女。单纯活泼,对魔法有不可思议的天赋,常偷懒地运用魔法做家务,但往往事与愿违,越做越忙。虽然看来平凡,却有着特殊的身世。
爱琳娜·伊莲·德卡妮亚:翠雀旅店的女老闆。外貌柔美、内在精悍,擅长在不吃亏的前提下,从无数贪图她美色的男人中得到最多好处。
萨拉司坦·利佛斯特:萝纱的师兄。现任凯曼魔法公会会长兼首席魔法师,深得凯曼王倚重。
耐特·尤达·伊特博:在塔思克斯帝国权倾朝野的天行门门主。为探查凯曼动向而参加大赛,却意外遭遇艾里,对他产生强烈兴趣。
德鲁马:憨直淳朴的青年。在大赛中,迎战艾里,落败后成为艾里的仰慕者。
诤君·傑伊·德·古特拉谢·吉尼奥:凯曼贵族家族之长,继承明仁王这一代的“诤君”名号。拜到在爱琳娜的石榴裙下。
~天庐风云世界地图~
~内容简介~
传说落幕后,日子还得一天天地过。曾是人人欣羡的英雄,如今却向往质朴的快乐而抛开了浮华。只是,抛弃得过了头。为求温饱的他,无意中再度落入了乱世的漩流。谜样的魔法少女,奇怪的黑道老大,精明的倾国佳人……即将改变大陆千万人命运的角色,相继在这风云际会的帝都粉墨登场,于史诗上谱写着属于自己的诗篇,交织出天庐大陆最动人的乐章。
~人物介绍~
艾里:故事主角。凯曼王国的天才剑士,是十年前封印了魔王的五英雄之一,但自封魔之战后便飘然隐逸。现在总是为了路痴、贫穷而困扰。落魄万分的他已令人完全无法联想到十年前的翩翩风度。
兰妮娅:出身贵族之家,却没什么贵族骄气,为了寻找离乡的平民爱人而离家出走。本身不通武技,但颇有武学鑑赏力。魄力十足却并非粗线条,坚强外表下是一颗体贴温柔的心。
修雅·艾美拉:封印魔王的五英雄之一。殁於封魔之战。生前是凯曼王国魔法工会会长,也是公认的王国最强魔法师。
罗炎:原为魔界之王,十年前率魔界精英降临凯曼,大举入侵人界,但被五英雄中的修雅·艾美拉用生命封印致使魔族败退。
西夫·多曼帝:封印魔王的五英雄之一。原为盗贼,性好自由,爱开玩笑。时常“不小心”就把别人的东西给偷了过来。以这种怪癖实在难於上流社会立足,封魔之战后不久便挂冠而去。
东尼亚·林奇:封印魔王的五英雄之一。贵族出身,擅长牧师系魔法,性喜享乐,与牧师大相径庭。封魔之战后在外地任领主,不问世事,快意行乐。
迪卡尔·冯:封印魔王的五英雄之一。精通魔法箭术,亦有相当高的统率能力。个性略嫌古板,做事可靠。封魔之战后於帝都任职。
~第一章~天涯沦落人~
天色已近黄昏,一个衣着褴褛的流浪汉孤身走在维布尔森林的小径上。破了好些洞的斗蓬包着他的身体,长至肩头蓬松凌乱的金发,与头发一般可以看出多日未整理的落腮鬍挡住了他大部分的脸。
他的一切外表与一般随处可见的流浪汉并无区别,如果硬要找出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那么就只有他一双少见的极为漂亮深邃的眼睛和插在背上与他破破烂烂的斗蓬十分相称的破破烂烂的大剑。
“应该不会再走错了吧?我已经向142个人问了路,应该就是这条路通往拉寇迪吧!虽然走错了99次路,但明天终於能到达拉寇迪了。”
流浪汉口中喃喃自语,似乎没有注意到一头亚兽人在树林的掩护下悄悄逼近了他。
天庐大陆上生活着许多种族,而亚兽人则是令许多种族望之色变的种族,似乎是人兽结合的产物。它们智能不高、浑身黑毛、样貌丑恶、高大结实但行动敏捷;战斗力强、嗜杀好斗,多以在野外掠夺旅人、抢劫村庄为生,是名声相当恶劣的种族。
亚兽人终於忍受不住猎物的诱惑,从藏身的树丛后一跃而起,如闪电般向流浪汉急扑而下,利爪瞬间已袭至流浪汉的脑袋!
亚兽人的瞳孔倏地收缩,明明白白看见就在爪下的猎物,爪子击下竟毫无击中的实感!刹那间,猎物已如鬼魂般乍现在自己胸前,然后心脏传来一阵痲痹。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这只亚兽人此生最后一个念头。以它的智力不足以理解所发生的一切,也不会了解这次他袭击的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猎物”。
轻轻抖落剑上的血,流浪者的表情没有一丝波动。这只是他旅途中如同踢飞一块挡路的小石子般的小事罢了。
他继续朝着路的前方走去。
第二天中午,流浪汉的前方终於出现了一座城市,喜悦的笑容开始浮现在他的唇边(虽然要在一大片落腮鬍中找到他的嘴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笑意还没抵达他的眼睛就冻结在他的脸上。
“Oh!Shit!”
高高的城门上端正漂亮地刻着几个大字:庞洛斯城。大开的城门也好像一张咧开的大嘴在嘲笑他。
流浪汉前往拉寇迪旅途的迷路次数堂堂迈入一百大关!
庞洛斯是个相当大的城市,城中不乏达官贵人,而贩夫走卒、冒险家、佣兵等等三教九流的人自然更多。而小路旅店是庞洛斯城中汇集了最多三教九流的旅店,在城中也算颇有名气。
“砰!”
一个衣着邋遢的流浪汉从小路旅店中被伙计一脚踹了出来,以一种很难看的姿势摔在地上。
“就你这水准,也敢来吃霸王餐?!”
店老板站在台阶上怒气沖沖的骂着,转身摇头叹道:“哎!以前都是有点本事的流氓才敢来吃霸王餐,现在连这种打起来毫无还手之力的傢伙也敢来!这世道啊──还让不让人做生意了!”
说完,唠唠叨叨地走回店里去了。
“唔,好痛!”
流浪汉哼哼唧唧的挣扎着起身,“都说了是跟亚兽人打斗时弄丢了钱袋嘛!”昨天击杀亚兽人时冷酷的脸,此时毫无形象可言地龇牙咧嘴着。
至於事情为什么变成这样,就要说回今天中午他发现又走错路的时候了。
他本来想走回头路,但抱着既然来了,好歹吃点东西再走的想法,才走进了小路旅店。
没想到这又是一个更可怕的错误!吃完了三份豪华大餐后才发现钱袋不见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大家都可想而知。因为理亏而不敢还手的流浪汉,现在自然毫无高手的风范可言。
当然流浪汉自己不会在意高手风范什么的,目前比较困扰他的,还是明天的伙食问题。
“你连对付几个伙计都没有还手之力,说是跟亚兽人打斗什么的会有谁信呢?”
正伤脑筋间,悦耳的话音传入耳中,流浪汉狐疑地抬起头。
首先看到的是一双皮肤细緻,匀称的美腿,向上,是及至膝盖上的裙子(唔,质料相当高级,结合靴子的品质,可以推断出家境不错),再向上,是纤细的腰身,接着向上,是交叉着的双手以及在双臂的压力下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