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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天色渐渐暗了,而兰妮娅讲述的故事也接近了尾声。
“……在最后关头,修雅用仅剩的魔力使用了终级魔法,让风土水火光暗六系的精灵与艾德瑞克缔结契约,使艾德瑞克可以用他的名剑裂天使出同时具有物理伤害和六大系魔力的剑招!威力大增的艾德瑞克终於有了与魔王抗衡的能力。经过一番激斗,终於把剑插入了魔王心脏,封印了魔王!五英雄获得了最后的胜利,只可惜修雅伤重不支,离开了人世……”
这只是旁观者心目中的故事。
害死修雅的,是我。
为我与六系精灵订立契约后,修雅已经耗尽了魔力,萎顿在地上。
获得了六大魔力的我,虽然逐渐扳回了优势,但是魔王拥有极为骇人的自癒能力,就算将剑插入他的心脏,不要多久伤口就会癒合;即使将他的头砍下,他也恍如不觉,不多时又会重生出一个。
魔王反而抓住我攻击瞬间露出的破绽,在我身上造成了不少伤口。
时间拖得越久,我的处境就越不利。
是我的无能造成了修雅的牺牲。
在我又一次把剑插入魔王的心脏后,趁着六系魔力的压力让魔王无法动弹的短短时间,修雅吟唱起了一段我不曾听过的咒语。
“从未向众生敞开的神之眠地啊,聆听我的祈求!把我的意志化为钥匙,开启那扇万年不灭的印记之门吧!”
天上厚厚的云层随着修雅的吟唱声开始异样的流动,云层的缝隙间不时透射出七彩的光华。地上的草叶碎屑也开始无风而动。
修雅不是已经耗尽了魔力了吗?怎么还能施展魔法?
修雅口中继续念着咒语,蹒跚着走进我与魔王之间:“将罗炎·唐伽洛·金·坎布拉奇亚·特尔维收归您的领域,以我修雅·艾美拉的生命烙上封印!”
这……这是修雅以生命为代价施展的封印魔法!
罗炎·唐伽洛·金·坎布拉奇亚·特尔维?这是魔王的全名?修雅怎么会知道?(注:如果被神族和魔族亲口告知全名,就可以与其订立契约,所以神族和魔族都不会泄露自己的全名。)
这些疑问都是我事后才想起来的,当时我的脑中只有一片空白,只能呆呆地看着这一切发生。
修雅平时总是保持整洁柔顺的黑亮长发,现在正在空中狂乱的飞舞,而在她一贯温柔沉静的表情中也埋藏着一丝极少见的波动。
她回头看了我们最后一眼,眼神像是哀伤,像是放心,又像是完成了一个宿愿后的轻松。我知道终我这一生也不会忘记这一幕,这个眼神。
然后,她将手轻轻放在魔王的眉心上,完成了咒语。
“修雅·艾美拉在冥界一日,罗炎·唐伽洛·金·坎布拉奇亚·特尔维便不会再现於三界之中。”
咒语最后的余韵消失在空气中,天地间的一切也随之静了下来,万物都在无声地等待着什么。
不!
一道耀目的白色光柱猛地沖破翻滚着的云层,将修雅和魔王笼罩其中。
不!
我向光柱伸出手想抓住些什么,但光柱一闪即逝。留在地上的,只有修雅失去生命的身体。
魔王被封印了,我们的任务完成了。在远处关注着这场战斗的人类军队冲上来向我们欢呼,将我拥抱,像对待一个凯旋归来的英雄一样对待我,对待我这个什么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看着伙伴以自己生命换取胜利的人。
对他们的狂喜,我没有半分共鸣。
我并不认为自己有做错什么,我所做的已经是我的极限。
这一刻,我只是觉得过去风光荣耀的日子不过是一个并不可笑的笑话,而那个将光阴虚掷在这毫无用处的武道上的我,可笑得让我想哭。
我拨开狂欢中的人群,走了出去。
从此我不再追求虚幻的名声、不在乎自己看上去多落魄,我只想体会生活中朴实简单的快乐。
身上有钱就四处游历,没钱就接点打怪物、抓逃犯的任务挣钱。冷漠高傲的第一剑士艾德瑞克不复存在了,活在这世上的,是快乐的流浪汉艾里。
突然一个拳头飞来,把艾里从椅子上打得摔了下来,也从回忆中被打回了现实。
“喂!我说了那么久,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啊?!”
原来兰妮娅眼角的余光不小心瞄到艾里一副神游太虚的样子,自然是怒火中烧。
“有啊有啊!然后呢?”
虑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刚坐回椅子上的艾里赶紧配合地追问,顺便很识时务地摆出一副渴望知道后续发展的标准听众的脸孔。
“后来?封魔之战后,修雅被追封为凯曼的守护女神,西夫、东尼亚和迪卡尔都在凯曼王国担任了他们各自行业工会的领导者。而或许是不愿被名利所羁吧,艾德瑞克在战后便不知所踪了,没人再见过他。或许他正在哪里修炼,从一个武学高峰攀向另一个武学高峰呢!”
“……只是从一次迷路走向另一次迷路罢了。”艾里低声呢喃出真相。
目前的生活让艾里很满意,不过带来了一个相当麻烦的副作用。
以前被人群围绕的生活中没有机会暴露出来的弱点:路痴,现在严重影响艾里的新生活。
一般人走两天的路程,艾里起码要花二十天。
“你说什么?”兰妮娅没听清楚。
艾里随便搪塞了过去
“我只是奇怪你为什么要告诉我五……英雄的故事?与你要我做的事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我要你做的事,就是冒充艾德瑞克!”
“砰!”
艾里又再度摔回地上。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当然不是!”
兰妮娅猫一样的碧眼中,闪着兴奋的火焰,解释道:“十年前我曾在王都的人群中见过艾德瑞克一面,当年他是王都中的第一美男子呢!虽然那时我年纪还小,但那天的情形我记得很清楚。”
“艾德瑞克有着与他威名不相称的俊秀五官,但同时具有一种冷冽的气质,并不让人觉得阴柔。那天艾德瑞克佩着他的名剑裂天,更是威风凛凛,从人群中走过时犹如鹤立鸡群。那把裂天剑可真是一把华丽的宝剑!光是剑鞘上缀着的宝石就价值不菲了。”
说到这,兰妮娅瞄了一眼艾里放在脚边的那把破烂大剑,心想这把剑与裂天的形状倒也有些相似,只是剑鞘、把手上尽是坑坑洼洼。
她又看了一眼艾里,摇摇头、叹了口气,也许是想到艾里与艾德瑞克的相似之处,也就像这把剑与裂天剑一样,徒具其形,不具其神。
艾里看见她这般神态,也猜得出她心中所想,不由觉得好笑。自己飘泊了十年,又不愿去见认得自己的人,手头紧时也只有向裂天剑下手了。
不管是多华贵的宝剑,如果剑鞘、把手上的宝石都被人挖了下来卖钱的话,大概都会像现在的裂天剑一样破烂了。
顿了一下,兰妮娅继续讲下去
“今天中午在小路旅店中我就注意到,除去这把落腮鬍,你的五官身材都和艾德瑞克很相似。而且艾德瑞克已经十年未露面了,对他现在的长相谁也不可能很确定,所以只要略为乔装就可以瞒天过海了!”
“可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艾里问道。
兰妮娅沉默了一会,像是在想应该怎么说。
艾里也在一旁考虑这件事。“乔装”艾德瑞克对艾里来说自然是小菜一碟,但艾德瑞克失踪多年后公然现身,一定会吸引来大批人。
而现在艾里不想见到认识自己的人,也不想重新回到十年前的那种生活。如果兰妮娅没有能打动自己的理由,虽然缺钱,艾里也不会接受这项工作。
小屋中的沉默维持了一会儿,终於被兰妮娅打破。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一个人孤身在外吗?”
艾里没有回答,知道这只是兰妮娅为了方便接下来的叙述而提出的话头。
确实,天庐大陆上种族繁多,其中不乏嗜血好战的种族,更不用说野兽与魔物了,一个孤身女子在外旅行是相当危险的。
兰妮娅接着说了下去
“我是为了找一个人。为了找到我的男友多特,我已经离家一年多了。”话头一起,她便流畅地叙说起来。
“我和多特从小一起长大。那次见到艾德瑞克时,多特就和我在一起。艾德瑞克英姿勃勃的形象深深地印在了他心上。从那时起,艾德瑞克便成了多特心目中的偶像。艾德瑞克失踪后,多特对他依然念念不忘。他和我在一起,谈的最多的就是艾德瑞克,有时侯还真让我有些嫉妒。”
“三年前,多特十七岁时,他终於告别了我,离开故乡去寻找艾德瑞克,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一年多前,我再也不想只是乖乖地坐在家里等他回来,便溜出家来找他咯!就算他还要继续寻找艾德瑞克,我也决定陪在他身边和他一起找!自己的幸福要用自己的手抓住,这是我的信条!”
“但是这一年多来,我好几次都与多特错过了,这种找法实在太没有效率了!所以今天发现你后,我就想出了这个办法。与其追在多特的脚步后跑,不如让他来找我!只要让你假扮的艾德瑞克在庞洛斯城一公开露面,这个消息一定会迅速传到多特的耳中,他就会主动来找我们。”
……真的是很有魄力和行动力的女孩。
听到这样的理由,艾里还能说不吗?不管是孤身走遍天涯寻找爱人的少女,还是崇拜着自己的少年,哪一个理由都非常足够了!
剩下的就是可行性的问题了。
“可是,我这个艾德瑞克出现后,一定会有不少人来找我切磋剑技的,以我的功夫,你不怕穿帮吗?”
难就难在艾里也不想让兰妮娅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
相处半天下来,艾里还挺享受兰妮娅对他这种看不顺眼就动粗、完全不会顾虑他的身份的态度,实在不想太早结束这种轻松平等的关系。
没想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