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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这个主要意图之下设计和制造出来的,这种产物值得注意到什么程度,全然是另外一个问题,解答这个问题不在我们讨论范围之内;但是,不论如何解答,都同样适用于下面的问题,即:建筑的创造物在纯艺术的意义上而不作为实际的活动来看,究竟值得注意到什么程度。思想家用什么样的眼光去看一件值一万法郎的喀什米尔披肩,一只值一万法郎的坐钟,他也会用同样的眼光去看一座值一万法郎的精致的亭子。他也许要说,所有这些东西与其说是艺术品,毋宁说是奢侈品;他也许要说,真的艺术与奢侈无关,因为美最主要的性质是朴素。那末,这些无谓的艺术品与淳朴的现实之间的关系究竟怎样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从下面的事实中找到:在所有上述的情形下,我们谈的是人类实际活动的产品,那些活动虽然离开了自己的真正使命——生产必需的或有用的东西,但仍然保留了它们的主要特点,即产出了自然所不能产出的东西。因此,在这种情形之下,艺术产品的美和自然产品的美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不成问题的:自然中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来和刀子、叉子、呢绒、钟表相比,正如同自然中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来和房屋、桥梁、圆柱等等相比一样。
'注'《鲍利斯·戈都诺夫》和《骑士时代小景》普希金的作品。
这样,即使我们把在对美的渴望的强大影响之下所创造出来的一切东西,都归入美的艺术的范围,我们也还是要说:要么,建筑物保留它们的实用性,在这种情形下就不能被看作艺术品,要么,它们真是艺术品,那末艺术就有权利以它们为骄傲,正如以珠宝匠的产品为骄傲一样。依照我们关于艺术的本质的概念,单是想要产生出在优雅、精致、美好的意义上的美的东西,这样的意图还不算是艺术;我们将会看到,艺术是需要更多的东西的;所以我们无论怎样不能认为建筑物是艺术品。建筑是人类实际活动的一种,实际活动并不是完全没有要求美的形式的意图,在这一点上说,建筑所不同于制造家具的手艺的,并不在本质性的差异,而只在那产品的量的大小。
雕塑和绘画作品有一个共同缺点,使它们不及自然和生活的产物,——它们都是死的,不动的;这已是一致公认的,因此,对于这一点无需再加详论。我们倒不如来探究一下以为这两门艺术胜过自然的那种谬见吧。
雕塑描绘着人体的形状;雕塑中的一切其余的东西都是附属的;因此,我们只谈雕塑是怎样描绘人的外形的。这已成为不易之论,说麦第西或弥罗斯的维纳斯'注'、贝威地尔的阿波罗等神像的轮廓的美胜过活人的美'注'。在彼得堡既没有麦第西的维纳斯,也没有贝威地尔的阿波罗,但是有卡诺瓦的作用,所以我们彼得堡的居民,也敢于在某种程度上判断雕塑作品的美。我们不能不说,彼得堡没有一个塑像在面孔轮廓的美上不是远逊于许多活人的面孔的,一个人只消到任何一条人多的街上去走一走,就可以遇见好些那样的面孔。大多数惯于独立思考的人都会同意这话是对的。但是我们不把这种个人的印象当作证据。另外有一个更确凿得多的证据在。可以用数学式的严格性来证明,艺术作品在轮廓的美上决比不上活人的面孔:如所周知,在艺术中,完成的作品总是比艺术家想像中的理想不知低多少倍。但是这个理想又决不能超过艺术家所偶然遇见的活人的美。“创造的想像”的力量是很有限的:它'只'能融合从经验巾得来的印象;想象'只是'丰富和扩大对象,但是我们不能想象一件东西比我们所曾观察或经验的还要强烈。我能够想象太阳比实在的太阳更大得多,但是我不能够想象它比我实际上所见的还要明亮。同样,我能够想象一个人比我见过的人更高、更胖,但是比我在现实中偶然见到的更美的面孔,我可就无从想象了。那是超乎人的想象力之外的。艺术家只能做一件事:他能凑合一个美人的前额,另一个的鼻子,第三个的嘴和下颚成为一个理想的美人,我们不想急论艺术家有时是否果真这样做,但是我们怀疑;第一,那是否必要,第二,想象是否能够凑合那些部分,如果它们真是属于不同的面孔的话。这样的办法只有在一种情形下是需要的,就是:艺术家恰巧尽是遇见这样的面孔,它只有一部分是美的,所有其他部分都丑。但是,通常一副面孔上所有的部分几乎都是同样美或几乎同样丑,因此艺术家要是满意,比方说,前额,那末他也会几乎同样满意鼻子和嘴的轮廓。通常,如果一付面孔没有破相,那末它所有的部分都会如此地和谐,破坏这个和谐便会损害面孔的美。比较解剖学告诉了我们这个。不错,常常听见这样的话:“要是那鼻子再高一点,嘴唇再薄一点.那该是一副多美的面孔呀!”诸如此类,——毫无疑问,有时一副面孔各方面都美,只有一个地方不美,我们以为,这样的不满通常是,或者毋宁说总是,不是由于没有能力理解和谐,便是由于好责备求全,这近乎没有任何真正的、强烈的欣赏美的能力和要求。人体的各部分,如同在完整性的影响下不断新生的任何活的有机体的各部分一样,彼此间有极密切的联系,因而一部分的形式依赖其他各部分的形式,而其他各部分的形式反过来又依赖这一部分的形式。一个器官的各部分,一副面孔的各部分,更是如此。我们已经说过,外形的互相依赖性是为科学所证明了的,但即使没有科学的帮助,凡是有和谐感的人,也都能明白这一点。人体是一个整体;它不能被支解开来,我们不能说:这一部分美,那一部分不美。在这里,正如在许多其他情形下一样,选配、镶嵌、折衷,会招致荒廖的结果。要么,你取其全,要么,你一无所取,——只有这样,你才是对的,至少从你自己的观点看来是对的。折衷主义的标准只适用于残废者,残废者原是折衷的人物。他们当然不能做“伟大雕塑作品”的模特儿。假如一个艺术家为他的塑像选取某个人的前额、另一个人的鼻子、第三个人的嘴,那只是证明他自己缺少审美力,或者至少是不善于寻找真正美的面孔做模特儿。根据上述的理由,我们以为,一个塑像的美决不能超过一个活人的美,因为一张照片决不能比本人更美。不错,塑像不一定是模特儿的忠买的画像;有时“艺术家”将他的理想体现在他的塑像上,—一但是往后我们还有机会来说,艺术家的理想,不同于他的模待儿,是怎样产生的。我们不要忘记,塑像除了面部轮廓以外,还有配置和表情;但是这两个美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出,在绘画中比在塑像中更能充分表现;因此,待我们下面说到绘画的时候,我们再来分析。
'注'《唐·璜》:奥国音乐家莫扎特所作的歌剧。
'注'依特鲁立亚:古代意大利中部的一个小国。
从我们这个观点看来,我们需要把绘画分成描写个别人像和群像的绘画,分成描写外在世界的绘画和描写在风景中,或者用一般的名词说,在背景中的人像和群像的绘画。
至于说到单个的人像的轮廓,那末应该承认,绘画不但不及自然,而且不及雕塑;它不能象雕塑那样充分地、明确地描摹人物像。但是,因为有颜色可任意使用,比起雕塑来,它所描绘的人更近似活的自然中的人,而且它能赋与面部更多的表情。我们不知道将来颜料的调合会达到怎样一个完美的程度;但是在目前这方面的技术情况下,绘画还不能把人体的肤色,尤其是面孔的颜色很好地描出来。绘画的颜色比之人体和面孔的自然颜色,只是粗糙得可怜的模仿而已;绘画表现出来的不是细嫩的肌肤,而是些红红绿绿的东西;尽管就是这样红红绿绿的描绘也需要非凡的“技巧”,我们还是得承认,死的颜色总是不能把活的躯体描绘得令人满意。只有一种色度,绘画还可以相当好地表现出来,那就是衰老或粗糙的面孔的干枯的、毫无生气的颜色。在绘画中,病容或麻脸也比鲜嫩年青的面孔令人满意得多。'绘画把最好的东西表现得最不能令人满意,而把最坏的东酉表现得最令人满意'。
对于面部的表情,也同样可以这样说。比描绘其他的生命的色度更好,绘画可以描绘出在非常强烈的情绪中的面部的痉挛,例如愤怒、恐怖、凶恶、酗酒、肉体的痛苦,或转为肉体痛苦的精神痛苦;这是因为在那些情况之下,面容在起剧烈的变化,粗粗的几笔就足以描绘出它们,并且细微的不准确或者细节上的缺陷在粗大的笔触下会看不出;在这里,就是最粗略的暗示也会为观众所领会。绘画描摹疯狂、呆笨或迷惘,也比描摹其他表情的色度更令人满意;因为这里几乎没有什么可以表现,或者所要表现的只是不和谐而已,而不完美的描绘对于不和谐只有益而无损。面部的一切其他变化,绘画都描绘得非常令人不能满意,因为它决不能表达筋肉上的一切细微变化的那种线条的精细、那种和谐,而平静的快乐、沉思、愉快等等表情就是有赖于这些变化的。人类的手很粗鲁,只有做那不需要精雕细琢的工作,才能做得满意。“大刀阔斧的工作”是一切造型艺术的适当名词,我们只要将它们和自然一比就知道。但是绘画(和雕塑)不仅拿它的人像轮廓和表情来向自然骄傲,还拿它的群像来骄傲。这种骄傲就更不合理了。不错,艺术在配置一群人像上有时是无可指摘地成功的,但是它没有理由以这种非常稀少的成就自负;因为在现实中任何中候都没有这方面的失败,在任何一群活人里面,他们每一个人的行动都依照着:一、他们当中所发生的事情的本质;二、个人性格的本质;三、环境。在现实生活中,这一切总是自然而然地为人所遵守的,而在艺术中只有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