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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一个熟练的富于感情的歌唱者能够钻进他所担任角色里面去,内心充满歌中所要表现的感情,在这情形下,他登台当众歌唱,唱得比另外一个不登台当众、仅仅由于表现丰富的情感而歌唱的人更好;但是在这种情形下,那歌唱者就不再是一个演员,他的歌唱变成了自然本身的歌唱,而不是艺术作品。我们没有意思要把这种情感的陶醉和灵感混为一谈。灵感是对创造的想像特别有利的一种境界;它和情感的陶醉中间唯一共同之点是:在赋有诗才并且特别富于感情的人,当引起灵感的对象使人情感激动的时候,灵感可以变为情感的陶醉。灵感和情感之间的区别,正如想像和现实,幼想和印象之间的区别一样。
器乐本来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作为歌唱的伴奏。不错,到后来,当歌唱主要地成为社会上流阶级的艺术,而听众对于歌唱的技术又要求更苛的时候,因为缺乏令人满意的声乐,器乐便代替声乐而独立起来;这也是真的:因为乐器的完备,乐器演奏技术的特别发达,以及人们对干演奏(不管内容如何)的普遍的偏爱,器乐具有充分的权利来要求它的独立性。虽然如此,器乐和声乐的真正关系,仍然保留在作为音乐艺术之最完善的形式的歌剧里面和一些其他公开演奏的音乐部门里面。人不能不注意到,不管我们的趣味多么虚矫,也不管我们对困难而灵巧的优秀技术的高雅的嗜好,每个人还是爱好声乐甚于爱好器乐:歌唱一开始,我们便不再注意乐队。提琴比一切乐器更为人所爱,就是因为它“比一切乐器更接近人的声音”,对于演奏者最高的赞美就是说:“在他的乐器的声音里听得到人类的声音。”可见器乐是声乐的一种模仿,是声乐的附属品和代替物;'而'作为艺术的歌唱又只是自然歌唱的模仿和代替物。因此,我们有权利说,在音乐中,艺术只是生活现象的可怜的再现,生活现象是与我们对艺术的渴望无关的。
现在我们来谈谈诗,这一切艺术中最崇高、最完美的艺术吧。诗的问题包括着艺术的全部理论。以内容而论,诗远胜于其他的艺术;一切其他的艺术所能告诉我们的,还不及诗所告诉我们的百分之一。但是,当我们把注意转移到诗和其他艺术在人身上所产生的主观印象的力量和生动性的时候,这种关系就完全变了。一切其他艺术,像活的现实一样,直接作用于我们的感觉,诗则作用于想像。有些人的想像比别人更为敏锐和活跃,但是一般地应当说,在健康的人,想像的形象比起感觉的印象来是暗淡无力的,因此应该说,在主观印象的力量和明晰上,诗不仅远逊于现实,而且也远逊于其他的艺术。但是让我们来研究一下诗歌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客观的完美的程度如何,看它在这方面能不能和自然相比吧。
关于伟大的诗人们所描写的人物和性格的“完美”、“个性”和“生动明确”,人们已纪谈论得很多。同时,人们又告诉我们,“这些都不是个别的人物,而是一般的典型,”根据这句话就无需证明:诗歌作品中描画得最好的最明确的人物,仍然只是一个一般的、轮廓不明确的略图,不过由读者的想象(实际上是回忆)给与它以生动的,明确的个性而已。诗歌作品中的形象对于真实的、活的形象的关系,一如文字对于它所表示的现实对象的关系,——(无非)是对现实的一种苍白、一般的、不明确的暗示罢了。许多人认为诗的形象的这种“一般性”就是它优越于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碰见的人物的地方。这种意见的根据是事物的一般意义和它的生动个性之间的假想的矛盾,是这样一种假定:以为在现实中,“一般的东西一经个性化,就失掉了它的一般性,”而“只有凭着艺术的力量才又重新升到一般,因为艺术剥夺了个人的个性”。我们不想进入一般和特殊之间的因果关系究竟如何这种形而上学的讲座(而且那必然会得到这样的结论:对于人来说,一般不过是个别的一种苍白、僵死的抽出物,因此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是文字和现实的关系),我们只要说:实际上,个别的细节毫不减损事物的一般意义,相反,却使它的一般意义更活跃和扩大,无论如何,诗(由于力图给与它的形象以活生生的个性,从而也就承认了个别事物的高度优越性);可是诗决不能达到个性,而只能做到稍稍接近它,而诗的形象的价值就取决于这种接近的程度如何。这样看来,诗是企图但又决不能达到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典型人物身上常常见到的东西的,因此,诗的形象和现实中的相应的形象比较起来,显然是无力的,不完全、不明确的。“但是,人能够在现实中找到真正的典型人物吗?”——问题这样提法是不需要回答的,正像人是不是真正能够在生活在中找到好人和坏人、败家子、守财奴等,和冰真是冷的吗、面包真是滋养的吗等等问题一样。对于有些人,一切都得加以说明和证实。但是这样的人不能用一般著作中一般的论证来说服;对于他们,一切都得分别加以证明,只有从他们的熟人当中,从那些不管圈子怎样狭小、总会找到几个真正的典型性格的人当中举出来的特殊例证,才能说服他们,指出历史上的真正的典型人物,也不见得有用,有些人会说:“历史人物是被传说、被同时代人的赞赏、历史家的天才或他们本身的特殊地位美化了的。”
认为典型性格在诗中被描写得比现实生活中所出现的更完全,更好的那种意见的来源,我们留到以后再研究,现在,让我们把注意力转移到诗中的性格所由“创造”的过程上来,因为这通常是被当作这些形象具有比活的人物更大的典型性的保证的。人们通常说:“诗人观察了许多活生生的个人;他们中间没有一个可以作为完全的典型,但是他注意到他们中间每一个人身上都有某些一般的、典型的东西;把一切个别的东酉抛弃,把分散在各式各样的人身上的特征结合成为一个艺术整体,这样一来,就创造出了一个可以称为现实性格的精华的人物。”假定这一切是完全正确的,而且总是如此的吧,但是事物的精华通常并不像事物的本身:茶素不是茶,酒精不是酒,那些“杜撰家”确实就是照上面所说的法则来写作的,他们给我们写出的不是活生生的人,而以缺德的怪物和石头般的英雄姿态出现的、英勇与邪恶的精华。所有,或是几乎所有的青年人都恋爱,那是他们的一般的特性,在一切其他的事情上面,他们是各不相同的,于是在所有的诗歌作品里,我们就读到少男少女总是一心想着和专门谈论着恋爱,在爱情的发展中,他们除了因为恋爱而遭受痛苦或享受幸福以外,再没有别的事可做了;所有的年纪较大的人都喜欢发议论,此外他们之中就没有共通的东西;所有的祖母都爱她们的孙儿,诸如此类,于是一切中篇和长篇小说里就充满了只发议论的老人,只宠爱孙儿的祖母等等。可是人们多半不完全遵照这个药方:诗人“创造”性格时,在他的想象面前通常总是浮现出一个真实人物的形象,他有时是有意识地、有时是无意识地在他的典型人物身上“再现”这个人。为证明这点,我们可以指出无数的作品,其中的主要人物都多少是作者自己的真实画像(例如浮士德、堂·卡罗斯和波查侯爵'注'、拜伦的男主人公、乔治·桑的男女主人公、连斯基'注'、奥涅金、皮巧林'注';我们也应当提起对小说家的常有的责难,说他们“在小说中展示了他们的熟人的肖像”,这种责难常常被人用嘲笑和愤慨的态度加以否认,其实他们多半只是说得夸张和偏颇罢了,并不是根本不正确的。一方面是礼貌,另一方面是一种喜爱独立、喜爱“创造而不临摹”的人之常情,使诗人改变他从生活中所碰见的人物身上描摹下来的性格,把它们写得比实在的多少不同一些;而且,根据真人描摹出来的人物,通常在小说中不能不在那和实际上围绕着他的环境全然不同的环境之中活动,因此外在的相似就消失了。可是所有这些改变,都无碍于人物本质上依然是一个摹拟的而不是创造的肖象,不是原来之物。对于这一点你也许要说:固然真人常常是诗中人物的蓝本,但是诗人“把他提高到了一般的意义”,——这提高通常是多余的,因为那原来之物在个性上已具有一般的意义;人只须能够理解真人的性格的本质,能用敏锐的眼光去看他就行了,而这正是诗的天才的特征之一;此外,还必须理解或体会这个人物在被诗人安放的环境中将会如何行动和说话,这是诗的天才的又一面;第三,必须善于按照诗人自己的理解去描写和表现人物,这也许是诗的天才的最大特征。去理解,能够凭着本能去揣度或体会,并且把所理解的东西表达出来,——这就是诗人在描写大多数人物的时候所碰到的课题。至于什么叫“提高到理想的意义”、“把平凡无聊的生活加以美化”等问题.且留待后面讨论。可是我们毫不怀疑诗歌作品中有许多人物不能称为肖像,而是诗人所“创造”的这个事实。但这决不是由于现实中没有相应的模特儿,而完全是由于另外的原因,最常见的是由于缺乏记忆力或不够熟悉:如果生动的细节从诗人的记忆中消逝了,只留下人物的一般的。抽象的慨念,或者诗人关于那典型人物知道得太少,使典型人物'在他的笔下'不能被写成一个活生生的人物,那他就只好填上大概的轮廓,绘出一幅略图来。但是这种虚构的人物差不多从来不会像活生生的人一样在我们面前显现出来。总之,'关于诗人的生平和他所接近的人们',我们知道得愈多,就愈能在他的作品中看出活人的肖象。在诗人所描写的人物中,不论现在或过去,“创造”的东西总是比人们通常所推测的少得多,而从现实中描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