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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用法自然不同。在各种文学史、论著、文章,乃至选本之中,均以“京派”指当年一批作家:沈从文、朱光潜、周作人、林徽因、俞平伯、冯文炳(废名)、刘西渭(李健吾)、杨振声、凌叔华、朱自清、李长之、冯至、芦焚(师陀)、萧乾、曹禺、何其芳、李广田、卞之琳、林庚、常风等。虽然当事人所说,容有出入。前张师陀的话是一例;朱光潜则云:“‘京派’在‘新月’时期最盛,自从诗人徐志摩死于飞机失事之后,就日渐衰落。”如此,“新月派”亦当归为“京派”。另一方面,他又说:“《文学杂志》尽管是‘京派’刊物,发表的稿件并不限于‘京派’,有不同程度“左派”倾向的作家如朱自清、闻一多、冯至、李广田、何其芳、卞之琳等人也经常出现在《文学杂志》上。”(《自传》)如此,前列名单又要缩减了。
《辞海》释“文学流派”云:“在一定历史时期里,对现实与文学的关系的看法或主张大致相近,艺术倾向和创作风格也相近的作家自觉或不自觉的组成。”论家竭力找出上述作家“对现实与文学的关系的看法或主张大致相近”、“艺术倾向和创作风格也相近”之处;尽管承认“作为一个文学流派,其成员的群体意识不强,他们既没有统一的、十分明确的文学口号,也没有有意识结社成派的行为与打算”。对照《辞海》的说法,这大概算是一种“不自觉的组成”罢。只是“一定历史时期”之具体起止,迄未敲定,而这就牵扯到人员构成,是以名单时见增删,较早的徐祖正、梁遇春,较晚的穆旦、汪曾祺,均在其列。
然而被列为“京派”者,既有小说家、剧作家,又有诗人、散文家,还有文学理论家和文学批评家,要指出他们“对现实与文学的关系的看法或主张大致相近”已属不易,认定他们“艺术倾向和创作风格也相近”更其困难。是以论家往往限于某一文学样式,挑出一二代表人物,总结出所谓“京派特色”。譬如前期举了废名,后期举了沈从文,以为以作者论,大约可以沈氏自称的“乡下人”概括;以作品论,大约可以“乡土文学”概括,而这正与“海派”作家之为“现代人”,多写“都市文学”形成对比。但却难以推而广之,涵盖所有“京派”作家。何况沈从文本身就对废名最具风格的《桥》和《莫须有先生传》深致不满,认为前者“实在已就显出了不健康的病的纤细的美”,后者“有作者衰老厌世意识”,“不过是一种糟蹋了作者的精力的工作罢了”。(《论冯文炳》)甚至将其与“海派”穆时英相提并论:“废名后期作品,穆时英大部分作品,近于邪僻文字。虽一则属隐士风。极端吝啬文字,邻于玄虚,一则属都市趣味,无节制的浪费文字,两相比较,大有差别,若言邪僻,则二而一。”(《论穆时英》)
讲到这里,差不多要退回“实际上并没有京派”了。反正有“京派”这个名目,有一批成就或大或小的作家,其间关系却难以厘清。在我看来,最好是不管什么“京派”不“京派”,径直去读他们的作品。好在近年文献整理工作成绩卓著,其中大部分人的全集或文集均已面世。通读之后,再去考虑他们各自“对现实与文学的关系的看法”如何,“艺术倾向和创作风格”如何,进而超越具体文学样式,看看彼此是否可能存在相通之处。不过这里不是详细报告读后感的地方。且将后来论家所言“京派”搁置一旁,回头看看当初怎会生出此一名目,其间纠葛又是怎么回事。
二
一九三三年十月十八日,沈从文在《大公报·文艺》发表《文学者的态度》一文,批评一些文人对于文学创作态度欠缺“认真严肃”:“平常人以生活节制产生生活的艺术,他们则以放荡不羁为洒脱;平常人以游手好闲为罪过,他们则以终日闲谈为高雅;平常作家在作品成绩上努力,他们则在作品宣传上努力。这类人在上海寄生于书店、报馆、官办的杂志,在北京则寄生于大学、中学以及种种教育机关中。这类人虽附庸风雅,实际j…却与平庸为缘。”所论本来不分“京”、“海”;“大学、中学以及种种教育机关”云云,更对应得上“京派”的特色之一:他们多半是北平大学里的教师和学生。
上海的苏汶(杜衡)起而反击,所作《文人在上海》一文(载一九三三年十二月《现代》月刊第四卷第二期)指责沈从文“不问一切情由而用‘海派文人’这名词把所有居留在上海的文人一笔抹杀”。沈从文遂作《论“海派”》(一九三四年一月十日《大公报·文艺》)和《关于海派》(一九三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大公报·文艺》),进一步阐发己见。多少承袭周作人从前在《上海气》中所说:“上海滩本来就是一片洋人的殖民地;那里的(姑且说)文化是买办流氓与妓女的文化,压根儿没有一点理性与风致。这个上海精神便成为一种上海气,流布到各处去,造出许多可厌的上海气的东西.文章也是其一。”然而沈氏并未自许“京派”,只讲:“海派如果与我所诠释的意义相近,北方文学者用轻视忽视的态度,听任海派习气存在发展,就实在是北方文学者一宗罪过。”(《论“海派”》)
这里插说一句:正因为如此,师陀后来像沈从文一样不承认曾有“京派”存在,进而连“海派”也一并否认。有云:“沈从文当初提出反对‘海派’,也许是讲‘海派’写作不严肃,不包括思想问题。既然如此,也就不应把‘京’‘海’两派写进文学史,更不应编什么‘京派’小说选,‘海派’丛书。因为对任何作家,他本人总认为写作是严肃的。京海两派均非流派,西方文学史我知之甚少,中国文学以地方分的,似乎也仅有所谓‘江西诗派’,那是它的作家所追求风格不同。”(一九八八年六月十四日致沙汀)
回到前面的话头,当年参与“京”、“海”之争者尚有他人,特别是鲁迅。一九三四年二月三日,他在《申报·自由谈》发表《“京派”与“海派”》一文说:“所谓‘京派’与‘海派’,本不指作者的本籍而言,所指的乃是一群人所聚的地域,故‘京派’非皆北平人,‘海派’亦非皆上海人。梅兰芳博士,戏中之真正京派也,而其本贯,则为吴下。但是,籍贯之都鄙,固不能定本人之功罪,居处的文陋,却也影响于作家的神情,孟子曰:‘居移气,养移体’,此之谓也。北京是明清的帝都,上海乃各国之租界,帝都多官,租界多商,所以文人之在京者近官,没海者近商,近官者在使官得名,近商者在使商获利,而自己也赖以糊口。要而言之,不过‘京派’是官的帮闲,‘海派’则是商的帮忙而已。”“京派”之说,未必由鲁迅首创;“京派”以“一群人所聚的地域”划分,具有“官的帮闲”性质,却因此一语定谳。
以后鲁迅又作《“京派”和“海派”》一文(一九三五年五月五日《太白》第二卷第四期),以“京派大师”代沈从文,以“真正老京派”代周作人,此外还有谁属于“京派”,则未列举。不过鲁迅对自己先前的说法略作修正:“当初的京海之争,看作‘龙虎斗’固然是错误,就是认为有一条官商之界也不免欠明白。……要而言之:今儿和前儿已不一样。京海两派中的一路,做成一碗了。”大概在他眼中.沈、周二位与“海派小丑”苏汶、“真正小海派”施蛰存及“半京半海派”林语堂,已经无甚区别。
很长一段时间,谈及“京”、“海”两派,均以鲁迅上述论断为据。前引沈从文、师陀的话,却不无抗议之意。沈从文更说:“鲁迅批判的人正是我指摘的那些人,但鲁迅批评他们,那完全合理,我指摘他们那便完全不合理。”(一九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与金介甫的谈话)主要指对“海派”的看法而言;至于“京派”,则要复杂多了。
鲁迅在《“京派”与“海派”》中讲“‘京派’是官的帮闲”,与现在所说“京派”作家全不搭界,就连与《“京派”和“海派”》中指定的“京派大师”和“真正老京派”也对不上号。倒是先前一篇用他的笔名发表,实际上为瞿秋白所作的《王道诗话》(一九三三年三月六日《申报·自由谈》),似乎可以用作这一考语的说明:“‘人权论’是从鹦鹉开头的。据说古时候有一只高飞远走的鹦哥儿,偶然又经过自己的山林,看见那里大火,它就用翅膀蘸着些水洒在这山上;人家说它那一点水怎么救得熄这样的大火,它说:‘我总算在这里住过的,现在不得不尽点儿心。’(事出《栎园书影》,见胡适《人权论集》序所引)鹦鹉会救火,人权可以粉饰一下反动的统治。这是不会没有报酬的。……中国的帮忙文人,总有这一套秘诀,说什么王道,仁政。你看孟夫子多么幽默,他教你离得杀猪的地方远远的,嘴里吃得着肉,心里还保持着不忍之心,又有了仁义道德的名目。不但骗人,还骗了自己,真所谓心安理得,实惠无穷。”只是鲁迅把“帮忙”改派给“海派”,“京派”则换成“帮闲”了。——显而易见,鲁迅所谓“京派”包括胡适和其他《独立评论》作者在内,否则有关论断就要落空。至于论断确当与否,则是另一问题,姑置勿论。无论如何,这与沈从文讲的“文学者”,与“海派”文人所反击的“京派”,没有多大关系。
鲁迅还有一篇《言论自由的界限》(一九三三年四月二十二日《申报·自由谈》),“焦大实在是贾府的屈原”一语即出此中,所说:“三年前的新月社诸君子,不幸和焦大有了相类似的境遇。他们引经据典,对于党国有了一点微词,虽然引的大抵是英国经典,但何尝有丝毫不利于党国的恶意,不过说:‘老爷,人家的衣服多么干净,您老人家的可有些儿脏,应该洗它一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