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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当当当当……小弟弟出场来打个酱油先~
第十章 地主家的和小阉 人
“悠儿,衣服我找到了,他醒了没有?咦?你手上拿的是什么?”
最后恶狠狠瞪了那因为气恼至极又无奈至极而导致粉嫩小脸拧巴成一团的孩子一眼,胡悠转头就换上了一副天真可爱的笑脸:“小舅舅,他醒了,没事了。我看他身上都湿透了,所以就帮他把裤衩脱下来,免得着凉。”
“嗯,悠儿做得很好。”
苏晗走近,蹲下,先是揉了揉胡悠的发心,接着摸了摸那孩子的额头:“应该没什么大碍了,你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
往后退了退避开他的手,满是戒备地看着,没有作声。
“喂!你这是什么态度啊?要不是我小舅舅的话,你早就被淹死了!”
狐疑:“是你救了我?”
微笑:“路过时恰好听到你呼救,举手之劳而已。”
纠结:“你是他的小舅舅,你们俩一个救我,一个……”
站在苏晗背后的胡悠重重咳嗽一声,掂了掂手里的破刀片。
咬牙:“大丈夫恩怨分明,你既然救了我,就是我的恩人,我一定会报答你的!至于你……”瞥了一眼,满脸厌憎之色:“小爷不与你一般计较!”
苏晗有些纳闷地回头:“悠儿,你跟他……”
“哦,刚刚脱裤子的时候不小心弄疼了。对不起啊!”笑嘻嘻地道歉,颇没诚意。
“不需要!”冷哼一声别过头去,像是多看一眼便会污了眼睛。
胡悠瘪瘪嘴,猛地从苏晗手里抢过衣服,一件件打开,一件件摸了个遍:“料子不错啊!你是地主家的小少爷吧?”
那孩子目瞪口呆看着,脸一僵。
重新叠好,递过去,笑得那叫一个不怀好意:“你身娇柔贵的,快穿上吧!不然地主老爷该心疼了。”
握了握拳,忽然站起,居然比胡悠还略微高一些:“赏你了!还有,小爷才不是地主家的孩子!”
“啧啧,难道是皇帝家的?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光屁股也光得这么有气势的呢!”
“悠儿,不得胡说!”苏晗虽然搞不清楚两个孩子之间究竟有什么恩怨弄得这么剑拔弩张,不过胡悠这句大不敬的话还是要及时喝止的,随即又转而温言问道:“小兄弟看样子应该不是附近人家的吧?马上天就要黑了,下山的路不好走。不如告诉我你家住在何处,我送你回去。”
“多谢好意,不用。”面对自己的救命恩人,不自觉便放软了语气:“我叫人来接我。”
说完,两根手指放在嘴里,吹起了响哨。
片刻,便闻一声尖细长鸣,一只通体雪白的幼鹰俯冲而至,落在孩子的肩头,亲昵地蹭了又蹭。
“微风,去把左护卫带来。”
鹰儿叫了一声似是应承,旋即振翅,转瞬不见。
“这位大哥,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日后但有所需,可往百里外的沈府,报我沈棠的名号,沈家上下定当全力相助。”
一番话,说得字正腔圆不卑不亢,全然不似一个寻常八九岁的幼童,可见,绝对不是出身在普通人家。
苏晗朗朗一笑:“我刚才说了,不过是举手之劳,小兄弟不用放在心上。什么救命之恩不救命之恩的,可是万万担当不起,别平白折了我的福分。”
那孩子直到此时才仔细瞧了他几眼,终是破颐而笑。即便五官尚未曾长开,却霎那有了几分耀目之感:“既然如此,我便交了你这个朋友。我叫沈棠,字维扬,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苏晗,字仲卿。这是我的外甥,名叫胡悠。”
沈棠的目光轻轻在胡悠身上一转,勉强压下厌恶,单单只冲着苏晗一抱拳:“幸会。”
夕阳下,他那寸缕未着的小身板挺得笔直,倒像是穿了最华贵的衣衫似的。于是那水蜜桃一般的小臀 瓣,还有那昂然的粉色‘小鸡鸡’便越发显眼起来。
天天跟着一帮‘光腚小弟’在一起厮混的胡悠,对此本来早已视觉疲劳,只不过,粗养的娃儿毕竟没有这种有钱人家的少爷生得有观赏价值,于是便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沈棠的小脸一黑,觉得无论是侧转还是背转还是正对反正无论怎么站立都别扭得紧,只好僵立不动,嘴巴忿忿然无声开阖,看那口型应当是:‘死阉人’……
胡悠一脸坏笑刚想再逗逗他,忽闻一阵翅膀扑棱声,那只小白鹰去而复返,绕着沈棠的头打了几个转,方才又停在他的肩上,照例亲昵地蹭个不停。看得胡悠艳羡不已:“好通人性的鸟儿呀!”
“什么鸟?微风是一只雄鹰!”
“鹰还不就是鸟!鸟啊鸟啊,来,给我摸摸。”
沈棠见状大骇,连退数步:“你离我的微风远点儿!”
胡悠觉得伤自尊了:“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只破鸟吗?”
苏晗只好笑着阻止了两人之间的斗嘴:“悠儿,你比人家大,怎么也不知道让着一点儿?如果你喜欢鹰的话,改日我给你捕一只来也就是了。”
“真哒?!”胡悠大喜,一把抱住他的腰:“小舅舅是全天下最好的小舅舅了!”
沈棠站得远远的瞅着这对奇怪舅甥,皱皱眉,叹了口气。为什么苏晗这样的人会有一个‘阉人’外甥,而且,还是个如此讨厌的‘阉人’……
苏晗的衣服尚且未干,紧紧贴着身子,抱着的时候有一股混合着体温的清浅凉意,很舒服,让胡悠不想放开。
“小舅舅……”
“嗯?”
“你怎么干吃不长肉啊?要像人家地主家的孩子那样肉嘟嘟的才好。”
“…………”
沈棠怒:“我不是地主家的!”
正在扯皮,胡悠忽觉眼前一花,一个劲装身影几个起跃便至沈棠的跟前,声音里有一丝惊诧:“少主人,你……”
沈棠则继续保持着昂首挺胸的凛然气势,手一挥,言简意赅:“丢了,走!”
那人的目光在胡悠手中的衣服一扫而过,什么都没说,只脱下外衫包住沈棠,然后将其负于背后,足尖一点,纵身而起,在白鹰的指引下,穿梭于林间,眨眼便消失不见。唯有一个稚嫩却清亮的童声远远传来:“苏大哥,沈府恭候,后会有期!”
苏晗笑了笑还未答话,胡悠已抢先大嚷:“记得帮我们多准备一些地主家的余粮!”
默了默,旋即怒吼回来:“我不是我不是我不是地主家的!你个……阉~人~~……”
苏晗疑惑:“他说什么人?”
“他说那个潭里的水能淹死个人。”
“哦……”
下山的时候,胡悠翻了翻手里的衣服:“小舅舅,哪里有当铺?把这几件当了,好歹也能弄几个玉米馒头吧?”
“不止,至少能换二三十只烧鸡。”
“烧鸡?!那是肉啊!!”
胡悠的眼睛里顿时冒出了绿油油的亮光,来到这里好几个月了,连肉沫的影子都没有见到过,差点儿忘了,这个世上最美味的食物不是玉米馒头,而是肉,鸡肉鸭肉猪肉羊肉牛肉人肉……呃……最后一个貌似暂时还没到那个程度。不过,沈棠那小子白白嫩嫩跟里的小哪吒似的,倒是真让人忍不住想炖来吃了……
“一身衣服就这么值钱,难道真是皇帝的儿子?”
苏晗抬手敲了她脑门一个爆栗:“悠儿,这种话切记不可在旁人面前乱说,否则,是要惹来大祸的!”
“知道啦,小舅舅又不是旁人。对了,那姓沈的小子到底是什么人啊?”
“定远侯沈策的独子。”
斑驳树影下,苏晗的眸色仿若深了深,一顿,旋即轻笑:“所以,如果你能保证当了小侯爷的衣服,还有命可以拿了银子去吃烧鸡的话,镇子里倒是有一家当铺,明儿个一早去,晚上就能回来。记得啊,帮我带些辣酱回来。啊~辣酱配烧鸡,美味呀美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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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苏晗真的给胡悠捕来了一只幼鹰,不过不是白色,而是纯黑的。
胡悠那个兴奋,直接跳起来搂住苏晗的脖子就在他脸上响亮地啄了一口。
只不过,这个吻,除了让那只鹰小小地吃惊了一下之外,在两个人的心里都没有留下什么印记。
因为,苏晗是以一种父辈的慈爱来看待的。而胡悠,则由于亢奋过度导致大脑暂时性神经失调,所以压根儿就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按照苏晗的指点,胡悠开始‘熬鹰’。
用了整整三天三夜的时间与鹰大眼瞪小眼的互瞪,谁也不能睡觉,据说,这样就可以摧毁鹰的意志,让其彻底臣服。熬成以后,任凭飞到哪里去,最终都会乖乖飞回到主人的身边。
第四天,双眼血红的胡悠带着同样兔子眼的小鹰来到了山谷的空地,无比自豪地向苏晗宣称,‘熬鹰’成功了!
然后,解开链子,手潇洒地那么一挥,鹰立时展翅高飞,毫不留恋,瞬间便成了一个小黑点。
胡悠昂着脑袋仰望云宵,自信满满地等啊等,等啊等啊等,从太阳当头照一直等到太阳小偏西,连根鹰毛都没有等回来……
这时,苏晗已经躺在草坡上睡了几小觉,伸个懒腰爬起来:“悠儿,回家吃饭了。”
胡悠眼泪汪汪:“小舅舅,小鹰为什么不回来啊?”
“我又不是鹰,我怎么知道?”
“……可是你说熬三天就能熬成的。”
“对呀,是三天就可以了啊!只不过,我刚刚想起来,之前忘了告诉你,在‘熬鹰’的时候是不能喂东西给它吃的。”
“……你是故意的吧?”
“因为我觉得不给吃的实在太残忍了。所以想试试看,如果正常喂食只是不让它休息的话能不能熬成,现在看来,果然还是不行呀!”
泪奔控诉:“……你耍我!”
一本正经:“不,悠儿,我是想借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