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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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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来到京城,竟和向来严肃端方的凌王爷一见如故相见恨晚,索性暂居了下来。白掌门便顺势将城中的一处产业交给他打理,盼望其能就此安定。
  白朔却一如既往的只顾吃喝玩乐,几乎不过问产业的情况。不过,倒一直没出什么乱子。也不知是手下人太能干,还是老天爷保佑。
  
  这样一位打着名医世家旗号的家伙,用流氓的方式行医者之事,你能拿他怎么办?
  反正胡悠除了气恼至极时骂上两句打上两下聊以泄恨之外是没辙了。偏这人的脸皮比城墙拐弯还要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总是贱兮兮地冲着你笑,让人恨得牙痒痒却又不能扑上去咬两口,因为这样正中他的下怀……
  白朔去后院熬药,胡悠就跟个大马猴似的蹲在前院的石凳子上望天发呆。
  稀里糊涂恢复了真身后,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用再被逼着去书院受苦受难了。有一个坏处,那就是快要无聊死了。
  梁国的风俗其实倒也没那么保守,没有什么三从四德三贞九烈这种欺压女子的条条框框。虽然免不了男尊女卑,不过相比较那些封建礼教登峰造极的时代来说,女人身上的束缚还是比较少的,至少不用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成天介闷在屁大的宅子里为了些个破事而斗过来斗过去。
  所以,理论上来说,胡悠还是很自由的,基本上可以逛大街听大戏爱干嘛干嘛。可惜,只是理论上。
  因为实际上,她半个月来就出过两次门。
  
  第一次是从山庄回来后的当天,被苏晗拎着去市集买了一些女孩子的衣物用品,那会儿她照旧是男装打扮,所以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第二次则是五天后了,因为她一直忙于跟着凌王派来的两个嬷嬷学习怎么穿衣怎么梳头怎么说话怎么走路,完全是按照名门闺秀的标准来的。胡悠完全不敢再回想那几天的惨况,总之就是一场彻彻底底的噩梦。亏得后来白朔的一张‘贱嘴’解救了她,要不然,估计她早就疯了,要么掐死嬷嬷要么拍死自己……
  
  那日她一身女装迫不及待的踢门而出,刚窜到巷口便碰到了下学回来的某小弟,遂大大咧咧上去打了个招呼,结果把人家小弟给震惊得……就跟见了活鬼似的……连滚带爬一路狂喊:“快来看快来看!就是她就是她!”
  胡悠正惊疑不定以为自己是在睡梦中犯下了什么杀人放火的大案,一群人便从四面八方飞速围了过来,跟看猴一样对着她窃窃私语指指点点。其震惊而暧昧的眼神诡异而变调的语气,弄得她几乎要觉得自己是不是正在‘裸 奔’……
  
  后来,胡悠是被恰巧翩然而至的凌王给解救了的。
  尤记当时,原本乱哄哄一片的场面骤然静可闻针落,无数双目睹凌王含笑携她而去的眼睛冒出了足以烤熟一大篮生鸡蛋的熊熊火焰。
  于是,胡悠这才知道,自己居然有幸做了一回‘八卦周刊的绯闻女主角’……
  
  打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出过门。
  按照曾经看过那么多明星八卦的经验,对付‘绯闻’有两个法子,其一是有一个更劲爆的新闻点出现,其二就是死也不露面等着自行慢慢冷却。
  不过估计十年八年内,应该是不会有什么比她的这个‘绯闻’更有爆点更有炒作价值的事件出现了,所以只有用第二招。就是不知道,人民群众那如排山倒海般的汹涌八卦热情啥时候才能消减。
  真是活活愁死个人呐!
  
 
作者有话要说:祝全天下的妈妈们节日快乐!撒花!

另外,再很无耻滴说一句,由于榜单任务不是很繁重,所以接下来的一周,妖怪我要无耻滴隔日更两下,也就是二,四……
这个中的因由乃们都明白的,哦?
乃们一定都明白的,吧?!……




第二十一章  引人犯罪

  苏晗回来一推开院门,便看到正百无聊赖只能冲着漫天晚霞伸长了脖子‘嗷呜嗷呜’做狼嚎的胡悠。
  淡蓝若水洗碧空的衣裙,款式简洁大方,裁切熨帖合身,既没有太过强烈的小女儿脂粉气,又恰到好处烘托出了她可爱洒脱的独特气质。
  乌亮的发丝以同色系的发簪挽起,下坠的琉璃珠光华流转于耳鬓边轻轻摇曳,在霞光的映照下平添几分俏皮。
  脂粉未施的脸上,弯弯的眉,大大的眼,秀挺的鼻子,红润的双唇,尤其那仿若吹弹得破的粉嫩肤色,活脱脱一个娇美女儿家。
  如果只看这些,苏晗是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怎么可能朝夕相对七年多愣是看不出小家伙是个女孩儿的。但是,如果将言行举止结合起来的话,便一丁点儿也不难明白了。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哪有女孩儿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撩起裙子四平八稳的蹲在石凳上学狼嚎的?……
  
  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么多年的积习,怕是很难一时三刻就能扭转得了,即便有凌王和白朔的双管齐下也不行。
  说起这两个人,苏晗更觉无奈。
  久闻白家二公子放荡不羁,却没料到竟是这样的放荡不羁。对于那些关于他有龙阳之好的传言,不仅不去澄清,反倒像是极为乐意的照单全收。然后现在以这个为理由,光明正大的日日跟胡悠纠缠不休,甚至借着敷药美容而上下其手。美其名曰这是姐妹相交闺中情谊,无需避讳那些世俗的言论。
  他在感情上的态度究竟怎么一回事旁人无从验证,他的这套说辞旁人也的确没有办法反驳。反正看在他弄来的那些瓶瓶罐罐是真心为了胡悠好的份儿上,也只能暂且忍下了。
  只不过,每当看到那双手在胡悠的脸上摸来摸去的时候,苏晗就会很后悔那日在沈棠的山庄没在桌子上竖两把钢刀……
  
  至于凌王……
  苏晗不由得苦笑了一下。
  “小舅舅,你回来啦!”胡悠一转眼看到他站在门口,欢呼一声跳下凳子飞奔而来,直接便扑入了他的怀中。
  动作先于大脑做出了反应,展臂,拥紧。随即,方愣怔,僵住。
  暗叹一口气,习惯真是一种非常可怕的东西。
  习惯了抱抱她,摸摸她,为她擦去额上的汗水掠开颊边的碎发。习惯了捏捏她的鼻子,刮刮她的鼻梁,牵着她的手走过一个个春秋寒暑。习惯了,有个小小软软的身子依偎在旁,扬着脸声声唤他‘小舅舅’……
  这样的习惯,是要改一改了,毕竟,男女有别。
  男女有别……
  对这个堪称是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是否真的需要有这种‘别’?
  虽然彼此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不是一直把她当成亲人来看待的么?不是一直以长辈的身份来悉心教导的么?既然如此,又何须在意那个‘别’呢?
  难道,就因为是女孩儿,所以一切就要随之改变?……
  
  “小舅舅,我就快要被闷死了~”胡悠把脸埋在苏晗的胸前,闷着声音蹭来蹭去:“就算不能出去玩,你也至少让我穿回男装好不好?这些长裙绣花鞋什么的麻烦得要命,一点都不方便,而且我还总是会不小心踩到裙摆摔跤。”
  苏晗握住她的双肩,让她站好。
  这些日子她好像跟自己越发亲近起来,有事没事就喜欢在身边腻着,赶都赶不走。大概,是因为真的闷坏了吧。倒也难怪,按照她以前一天到晚在外面胡闹不沾家的脾性,这回能乖乖十余日不出门绝对算得上是个莫大的奇迹……
  
  说到这个,便不得不提及凌王。
  因为如今那个沸沸扬扬让胡悠闷死在家里的传言,就是他一手弄出来的。
  对此,他给出的理由是:第一,可以一次性坐实胡悠的身份问题,省得日后再多费唇舌去一一解释;第二,可以让胡悠好好收一下玩野了的心,别还像个假小子似的到处乱跑;第三,可以给他和苏晗的正式接触创造一个光明正大的机会,王爷看上了丞相府主簿的外甥女,于是为了讨得美人的欢心而与其舅舅多有往来,合情合理……
  而苏晗在刚刚得知时是颇有微词的,毕竟这就等同于是把胡悠给一下子推到了风口浪尖上,绝非他所愿。
  
  当时,凌王见他默然不语,遂笑了笑:“仲卿,我还有个理由,那就是这样一来,保证再也无人敢对悠儿有非分之想。毕竟,本王心仪的女子,不管最后成或不成,普通人家也绝对不敢娶进门去。”
  苏晗一愣,一怒:“王爷这是何意?为何定要毁了悠儿的一生?!”
  凌王剑眉一挑,笑得意味深长:“仲卿,难道你很想悠儿嫁作他人妇?”
  心中又是莫名的一窒:“我……这是自然。她能有个好的归宿,才不枉了我与她之间的这段情分。”
  “这情分,当真只是舅甥亲情?”
  “不然呢?”
  凌王却不再多说,甩甩袖子负手离去:“总之,事已至此,只能顺势而为。至于你的这个问题,目前无人能答。也许是我看错了,也许是你看不见。反正来日方长,待以后再慢慢探究吧!”
  留下苏晗一人伫立原地,怔然良久……
  
  在那种为敌国质子的险恶环境下,四年的生死与共相扶相持,他与凌王之间的关系确实早已超越了一般的主仆君臣,说是有兄弟之情亦不为过。
  当年,他执意离开,凌王虽不舍,但出于尊重而并未强留。这八年来,他靠着自己的力量重新回到帝都,一步步接近权利的中心。凌王也稳扎稳打挣下了声名威望还有属于自己的集团势力,已经隐隐然可与太子分庭抗礼甚至偶尔还压其一头。
  两人各自为阵,各自拼搏,看似全无关联却又都留意着对方的一举一动。如今重逢,皆历经磨砺褪去了青涩,为了共同的目的,只等放手一搏。
  十几年的深知,他相信,凌王绝不会对他不利,然则,把胡悠变成这个局里的棋子,即便无关紧要没有危险,但终究还是超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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