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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烟 作者:绝世小刀(纵横中文网2013.09.28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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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第斯山脉的风景在春秋季节还算迷人,从落叶峰过汝河,经羽虚峰至山尾,连山青秀湖丽林丰,间穿几山暗道,不失为狩猎赏景的佳地,苏秦清晰的记得瑶族后山有一个月形湖,高山卧其怀抱,云朵倒影湖面,漂泊的枯叶随风逐流,木恨玉曾带他去过一次,当时鸟语花香粉蝶起舞,苏秦牵着木恨玉的手,看着广阔的山色,对着木恨玉说了一句要是有匹马就好了,咱们两人一马共赏一花,实乃人生一大幸事啊。
  当时木恨玉还取笑苏秦说你还知道什么是幸事啊,这么酸。苏秦傻傻一笑,说巫师说过,联盟国家的臣民都喜欢说金榜题名洞房花烛之类的是幸事,其实不然啊,有种幸福是只要开心就好,没必要路人皆知。
  木恨玉点了点头,然后看着苏秦说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绝对宝贵的,只有你最在乎的东西才是最宝贵的,当时苏秦不懂这话的意思,可是现在此去经年,才明白木恨玉原来是话有所指,巫师死了,和木恨玉的婚事也充满了未知,而自己……
  闻着身边沼泽里的腐朽气息,苏秦有种想吐的感觉,已经在奇兽峰呆了七天的他和牧野有种度日如年的感觉,没有火种,没有食物,最可怕是没有水源,每天早上苏秦和牧野都会喝树枝上的露珠,或者吃积雪——生食了一只野兔的牧野曾吐的天翻地覆,苏秦还好,吃了一半吐了一半。
  苏秦的箭囊里现在空空如也,在对付跟来的锦衣人时苏秦费了不少心思,没想到最后受伤的锦衣人还是跑了,想到这苏秦就无比郁闷,当时要不是碰见那几个长着两条尾巴、虎身人头的虎人,苏秦相信自己锦衣人绝对逃不出自己设计的陷阱,可是天不遂人愿。
  哪怕是让人闻之色变的奇兽峰,苏秦相信自己凭借从小在大山里生存的经验,就是再在奇兽峰里呆上一段时间也没事,不管这里有多少食人花或者变异带着剧毒的野兽,就在刚才,苏秦和牧野用枯藤和削尖的木根杀死了一只从未见过的野兽,那只野兽大小如牛,全身长着浓密黝黑的毛发,可怕的是额上还长着一尺长的独角,凭苏秦的直觉,他感觉这只独角兽的兽角是个值钱的宝贝,说不定拿到青云城就能换不少银子,可是当他正准备把独角用青刃割下来的时候,又有虎人追踪而来,苏秦不得已和苏秦一起躲在这片沼泽地里。
  看着那三只虎人把独角野兽撕裂分吃,一旁头上顶着一片枯叶的牧野喉结上下晃动了几下,最后只是干呕了一声,没有闹出太大的动静,而苏秦则一直盯着虎人旁边的几个越骆族族人,那个身上伤口经过简单包扎的锦衣人也站在那里。
  其中带头的一个族人苏秦认识,是侯鞑的哥哥侯佢,侯佢身高比苏秦高出一头不止,块头比牧野还大,侯鞑曾在苏秦面前吹嘘他哥哥曾经单独杀死过一只猛虎,苏秦当时以为侯鞑在吹牛,现在的侯佢穿着一个的兽皮短衫,头上带着一个豹皮做成的帽子,苏秦从他裸露的在外面肌肉可以看出,侯鞑说的恐怕是真的,就力量方面而言,侯佢绝对比侯鞑要强上许多。
  在侯佢的旁边奔跑着一只狼犬,低着头不停的嗅着苏秦残留在空气中的味道,而侯佢的眼睛则警惕的打量着四周的环境,随后吹了几声刺耳的口哨,那三只吃完独角兽的虎人听到侯佢的哨声,竟然裂开嘴笑了起来,血盆大口看上去很阴森恐怖,随后围在侯佢的四周,侯佢又对着虎人比划了几下,接着跟几个族人打了一声招呼,一行人跟着狼犬向沼泽地这边走来。
  看着向自己这边慢慢跑来的狼犬,苏秦和牧野呆在沼泽地里不敢有丝毫的动弹,这是苏秦第一次近距离观察虎人,他发现虎人的前肢上的‘手’竟然比寻常人类大上两倍不止,而且带着尖尖的利爪。
  这个时候几只叫不出名字的条形水虫游了过来,牧野已经紧张的闭上了眼睛,而苏秦则盯着不远处侯佢等人的动静,一只水虫爬到苏秦的脸上,带着一股腥臭,最后竟然要顺着苏秦的鼻子往里爬。
  一张嘴,苏秦把水虫咬到了嘴里,一股绿汁从虫身里冒了出来,苏秦一阵干呕,紧咬住嘴唇没让自己吐出来。
  狼犬在沼泽地旁转了几圈,盯着沼泽深处汪汪的叫了几声,侯佢拿过弓箭往沼泽里没有目的的漫射,就在他身后的几个族人也准备学着侯佢往沼泽里射箭的时候,狼犬忽然低声呜了一声,扭头看向不远处的一处丛林。
  丛林里出现了十几只黑豹,呈扇形慢慢的向侯佢一行人走来,獠牙微露。
  看着突然出现的豹群,侯佢嘴里哨声急吹,那三只虎人听到侯佢的命令,仰头大吼了几声,露出狞峥面孔迎了上去,十二只黑豹八只扑向虎人,剩下的四只向侯佢等人扑了过来。
  此刻的苏秦没有心思观看虎人和黑豹的争斗,见侯佢那边没人注意沼泽地,就用手扯了扯牧野,两人一起慢慢的沼泽的另一边移去。
  上了岸,苏秦牧野两人相互对视了一眼,发现对方都成了泥人,带着一股令人作呕的气息,苏秦先是从地上捧起一把积雪向自己嘴里塞去——刚才被他咽进肚子里水虫的味道充斥着他的五脏六腑,甚至是整个脑间都是那种腐朽的气息。
  牧野看着和黑豹争斗的虎人,暗自咋舌了一下,然后扯了苏秦,面部已经扭曲的苏秦顺着牧野的手指方向,见黑豹已经死在虎人爪下一半,看着那边胜负已分的战局,苏秦对牧野说了句咱赶紧走,去木桥。
  天寒地冻,两人衣衫尽湿,现在必须找身暖和的衣服,刚才苏秦从侯佢和锦衣人的对话中依稀听到木桥已经修好,既然如此苏秦决定铤而走险,在他看来,哪怕前途充满危险也比在呆在这里被冻死强。
  此时太阳的余晖洒在丛林的枯树枝上,廋而坚挺的树枝结着冰霜,两道人影在奇兽峰里快速奔跑,他们的目的地是北方遥在百里之外的青云城。
  他们不知道的是,那座安静了上百年的古城此刻已经成了人间地狱。
  
第三十四章 风雨欲起夜将至
      (心然的《子陵…周郎顾》挺不错的,刚才听了半天《秦王破阵乐》,愣是没听懂,不过可以想象出当时满地冷凝的凄凉,假若追溯流逝时光的话,那些随时挥刀准备征战的戍边将士是不是带着一股悲怆呢——金戈铁马驰骋沙场不还家啊。)
  “小寒凉风水光泻,无人对花蝶。
  临郊又佳节,酒枕玉带,昼中念当夜。
  东城漫漫堤岸外,絮续纷飞雪。
  今日亦将别,你若不在,何日秋千来。”
  青云城内的锦绣,公孙错看着暖暖即兴而作的《醉花音》,笑着说了一句好词。说完公孙错又低头看着暖暖手下的宣纸,接着说想不到你竟然还会写狂草,笔走游蛇龙飞凤舞,担得起潇洒自如四字,真是好字啊。
  暖暖莞尔一笑,轻微的摇了摇头,“徒有形而无神有什么好的。”
  “暖暖你出个价吧,这幅字我买了。”公孙错看着纸墨用玩笑的口吻说道。
  “喜欢就拿去吧。”暖暖看着公孙错,眼睛明亮,“你能看上这些字已经算是我的幸运了。”
  暖暖一句话把公孙错说的有点哑口无言,把宣纸默默叠好放在胸口的位置。
  “我一会准备去北门。”感觉空气中的气氛有点沉闷,公孙错转移了话题。
  听到公孙错这样说,暖暖没有说话,只是向前走了两步,围席而坐,在她的面前是鎏金炉火,矮脚桌上放着豆米烧酒以及四分精美的小菜——有她最喜欢吃的蘑菇和尖椒,公孙错一直想不明白暖暖为什么那么喜欢吃辣的。
  “青云城是个很不错的地方,依山傍水,从这里半个时辰就能走到北门,在往西就是大山。”暖暖说着拿过青花酒杯,往里面倒起米酒来,之后凝神看着酒杯的米酒,脸上带着一丝迷茫,“很小的时候,我被人带出大山来到炎国,这里没有石头,没有野兽,偶尔还听不懂这些人说什么……”说到这里暖暖顿了一下,看了一眼公孙错,略带自嘲的苦笑了一下,“那时还纯粹的喜欢过这里平缓的地势和好看的衣裳,稍微懂事点,看着城里婉弱的女孩各个吐字如兰,脸型整洁而标致,心说自己要是像她们那样多好。”
  公孙错知道暖暖的身世,听她讲起过去,也没接话,只是坐在暖暖的对面,轻晃酒杯,安静的听着。
  “离火城的杏花林,光启城的沐浴海,这些地方我都去过,也很喜欢,可是终究还是离开那里,说颠沛流离可能有点夸大,但是这一路走来的确很累是真,记的刚来锦绣那阵,我曾静静的站在北门外,望远山,想那些小时候记忆,城间繁华,大山默然,才发觉自己竟然忘了回家的路。”
  多年以前,记忆里的山旁水瀑,还有那些溅翠青竹,如今都作罢。
  多年以后,一首思乡曲,不知道在多少个夜晚泪染枕旁,暗自神伤。
  “记的第一次见到你时的样子,当时你身骑白马,胸带红花,自信昂昂,一晃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暖暖说着往公孙错面前空着的酒杯里斟酒,“现在天下已经大乱,离开这里,好好的活着不好么?”
  公孙错摇了摇头,端起酒杯只说了一句话,“你在这里。”
  暖暖沉闷半晌,最后只是叹息了一声,公孙错离开的时候她第一次没有起身相送,这次两人冬日里的聚会时间并不长,知道公孙错要加入守城的军队,暖暖心里有点失落,看着快燃到尽头的红烛,暖暖终于低头说了一句保重。
  待君归来日,必然大醉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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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日部族族人在青云城内突然发起进攻,让准备不及的祁家军吃了一个大亏,据后来守城士兵调查:这次部族近万族人参加了战斗,后来从南门跑了近千人,剩下的因为拒降悉数被祁家军屠杀,而祈天德带领的两万祁家军将士,折损过万——祁家军的势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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