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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院五间正房,东边还亮着一盏灯,显示主人还没歇下。钟少轩上前叩门,就听里面咳嗽了一声,道:“怎么了?”
钟少轩道:“父亲,我回来了。您这几日可好?身体可好?”
里面人道:“也不过如此。有一日没一日的,也不见得就死。你回去休息吧。”
钟少轩恭敬道:“是。父亲,我刚才在镇外找到小二……”
里面人打断道:“死了么?”
钟少轩愕然,过了一会儿,回答道:“二弟安好。”
里面的人哦了一声,道:“没死就行。害老子浪费了这半天。”就听噗的一声,灯火熄灭,整个上房彻底暗了下来。
钟少轩站在门口,一口气从喉咙里强往下咽,咽到肚子里,兀自觉得不舒服,过了好久才恢复了平常的脸色,道:“父亲安歇吧,孩儿告退。”转身走出了院子。
与此同时,孟帅已经进了厨房。
就算用猜的,也能猜到钟家父子说了什么,反正他才不会去见那个钟老头。
明知道人家不待见自己还去找虐,那才是有病。自从穿越过来,孟帅和那个钟老头见过面的次数,一个手也数的过来。
听说钟二这个本尊,虽然性格叛逆,但内心深处很渴望亲情,日以继夜的练习武功是为了向父亲证明自己,对此孟帅表示敬谢不敏。据他看来,这个钟老头很可能不是钟二的亲爹,说不定是拖油瓶什么的。既然不是亲的,再怎么证明自己,也不可能获得亲情的。
当然钟二到底是怎么来的,这等八卦他也不会深究,人有缺钱的,有缺力气的,也有缺智商的,但没听说有谁缺爹的。
他在前世已经有一个爹了,现在想必在家搓麻,在这个世界没有爹也没什么了不起。倘若是真有父子情的,也可以当做养父或者长辈来看,不过现在这个情况吗——也只能当做老板来看了,翻脸是不行的,毕竟手里还端着人家的饭碗。
说到饭碗——孟帅从灶台上拿起锅盖,里面果然还剩下半锅酱肉,虽然冷了,依然能闻到,登时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他每天睡一白天,晚上等于早上,现在吃一顿是早饭,凌晨吃一顿算晚饭。钟家没有这个作息时间,钟老头也压根不会跟他一个桌子吃饭,所以他每次回家,都是自己去厨房找食吃。
灶下留着火种,孟帅将火升起来,等着肉汤开了,往里面下面条。
下面条这等宅男神技是他前世就会的,生火是这辈子学得生存技能。
随着肉汤越来越滚烫,浓浓的肉香弥漫开来,孟帅吸了一口气,舌底生津,感觉自己已经升华了。
突然,他就觉得头顶一闪,一道影子噌的一声蹦了出来,一头扎进了汤锅里。
孟帅大惊,只道是老鼠,不及细想,一手抓进了汤锅。
“啊——”
那汤锅已经烧了八分滚开,比不上油锅也差不多等于开水,孟帅给烫的哀嚎一声,也亏了他训练有素,这时竟还能胡乱抓住那汤锅里的东西,猛的缩回手来。跳下灶台,跑到水缸,将手和手里拎着的东西一起按进水里,噗啦一声,激起大片的水花。
“我勒个大去。”孟帅喘了口气,道,“面条我还怎么吃啊。”
等到手上的疼痛散去了一些,孟帅才感觉到自己捏的似乎是一条光溜溜,滑腻腻的肢体,而且还在不停的挣扎,伸头往缸里一看,就见一直蛤蟆正在缸里扑腾。
蛤蟆?是厨房准备的红烧田鸡的食材吗?
不对,好像是自己身上跳出来的。
再多看了一眼,孟帅心中突然一动,这蛤蟆——似乎在哪里见过?
他一拍大腿,这不是一直趴在黑土世界树苗下的那是石头蛤蟆么?
居然自己蹦出来了!
“这么说,我这么多天辛苦输送内力,还牺牲了身体,就换来个你?”孟帅手一提,将那只蛤蟆提出水面,“你有什么特别,值得我等你这么长时间?”
那蛤蟆蹦出来之后,也就拳头大小,通体黝黑,若不是腮帮子一鼓一鼓的带了几分活气,倒像是生铁铸造的玩具。这么丑陋的相貌,多少令人泄气,若说这玩意儿有什么值得多看一眼的,就是蛤蟆背上有四条竖线,颜色略有不同,虽然不见光彩,但还略有金属质感。
孟帅看了又看,真心有些失望,提着它道:“就这么个……”
话音未落,蛤蟆猛的一挣,蹦起三尺多高,整跳到孟帅的脑袋上。
孟帅只觉得好似被冰块砸了一下脑袋,寒冷的触感不说,头脑嗡的一下,便是一黑,身体登时麻痹,僵在原地,眼前的一切都静止了。
当他再次回过神来的时候,眼前是一片黑土。
没错,上面是灯泡一样的太阳,下面是黑土,不远处,高大的树木赫然在目。
这里是他在意识中看过无数次,却从来未涉足过的世界!
亲身到达这里,孟帅才能确定,这真是属于他的世界。
以他自己的大小来观察,这个世界,露出浓雾的黑土,最多不过十来平方米,而黑雾后面还有多大的面积,他不敢去查探。
而那柱黑土世界的唯一生灵,巨大的树苗,支持起了整个天地,两片带着刺的叶片,只能仰头观看,如奇观,如天象,庞大的叶片一张一合,撒发着致命的危险信号。
他小心翼翼的走了几步,但在树苗数尺之外就停住了,以前的身体被吃了也就罢了,自己这个身子也填进去,那可没得换。
再次赞美了一下树木的壮观,孟帅突然泛起一个疑问——自己,进来干嘛?
咕——咕——
蛙鸣声响起,一只蛤蟆蹦着越过了他的头顶,往树木那里蹦去。
那家伙还在?
孟帅几乎就要伸手去抓他,但是迈出一步,立刻收了回来——别以为他不知道,动物世界警告过的——有些动物和植物是共生关系,动物充当诱饵,把猎物带去食虫植物旁,由食肉植物出手,那些动物吃残渣……
此地危险,早早出去为妙。
孟帅正在琢磨怎么出去,那蛤蟆已经蹦到了树木脚下,却没有引来攻击,它再次往上蹦,却没蹦到那两片张开的捕蝇夹子上,而是钻入树苗尚未长成的稀稀拉拉的树冠之中。
呼——
咚咚咚咚。
什么东西连续乱掉,不偏不倚都落在孟帅的脑袋上,孟帅本能的一伸手,正好的抓了一个满把——
时间在这一刻定格。
第五章莲子
孟帅再有意识的时候,他已经回到了自家厨房。
刚才的一幕,彷如梦幻。
这都什么?
正当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幻觉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手中,多了一点东西。
晶晶亮的光点。
光芒一闪一烁,终于慢慢凝实,凝成了四个色彩鲜艳的圆球,再仔细看时,似乎是四枚龙眼大的果子。
这是什么东西?
孟帅心中一动,不管这是什么,但这显然对他是一个好消息——那该死的黑土世界终于有产出了。
难道是传说中的天材地宝?
吃一枚,伐骨洗髓,脱胎换骨,原地飞升?
不过据他所知,他无数穿越者前辈,都没弄到过吃一颗就逆天的东西。
而且,如果他所料不差,这东西是那树苗吃了自己原来的身体之后结下来的,种什么因,结什么果,孟帅前身又不是无量金身,大概也结不出什么好果子。
孟帅捻起一枚,凑近了看,厨房昏暗的灯光下,但见几枚果子虽然颜色各异,但晶莹剔透,半分杂质都没有。如果当做水晶,那一定是完美品质的那种。
伸手捻住一个,手指掐住用力,孟帅要试试这东西的硬度。
用三分力,没反应。
用五分力,没反应。
看来硬度不低。
这就对了,天材地宝么,当然应该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用七分力——
噗!
爆了!
目瞪口呆之下,孟帅眼睁睁的看着一缕蓝光嗖的一声,钻入自己身体。登时便觉得一头冷水从头顶沿着骨头缝浇下来,全身凉到底。
这是怎么回事?
片刻之后,孟帅感到身体能够活动,立刻全身上下摸了一遍。
还好,没少胳膊没少腿。
刚才怎么了?
那个水晶是什么玩意儿?什么东西钻进去了?
不好!
说不定那是树苗的种子,我被寄生了!
过两天,从我肚子里长出一根草来,我就成了一株盆栽植物……
难道我的异域人生,就这么终结了么?
就听脚步声传来,钟少轩的声音遥遥传来,道:“二弟,怎么了?”
孟帅吓了一跳,立刻止住了信马由缰的思维发散,手忙脚乱的把那剩下的三枚水晶果子塞入怀里,转过身来,笑道:“没什么,煮面条呢。”
这时,钟少轩人已经走了进来,和孟帅对视一眼,移开了目光,上下打量了屋子。
孟帅心中漏跳一拍,感觉更尴尬了。
过了一会儿,钟少轩收回目光,面上看不出喜怒,道:“你的面条糊了。”
孟帅大叫一声,扑上灶台掀开锅盖,果见一锅肉汤已经煮干,面条黏在锅上,成了糊塌子。
随意的吃了几口面糊糊,加上晚上剩下来的凉馒头,也对付了半饱,孟帅稍作休息,就回到自己小院。
他住的院子本是一座偏院,院子不大,却铺了细沙,堆放石鼓石锁,刀枪摆列,右边还钉着二十根梅花桩,是个五脏俱全的小练武场。
先压腿慢跑,将身体活动开了,孟帅跳上梅花桩,稳稳的打着他那套长命拳。
长命拳是他在世上唯一会打的完整拳法,拳招简单,大开大合,粗糙却完整,打到后来,浑身筋骨也发出咯咯的响声,达到练开筋骨,培养力气的目的。
孟帅很喜欢这种咯咯声,这种声音让他感觉,自己在都市里养成的一身疲惫懒散的气息正从筋骨里一丝丝抽出来,重新焕发了精神。
天然的世界,天然的生活。
洗去铅华,远离喧嚣。
凝滞的热血重新沸腾,但凭一团尚武的精神,勇往直前!
砰——
最后一拳打出,竟在空中发出一声脆响,全身筋骨松开,缓缓收势,孟帅缓缓吐出一口气,感觉心中浊气又散出一分。
突然,风声骤起。
孟帅听风辨形,也不回头,屈身一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