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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姓甄?仙人?”霍蒙眉头一蹙,不答反问。
几个人闻言不由吃惊地面面相觑,“他都认识你,你居然还不认识他?”
状态真是不好,请诸位容我慢慢找找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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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蜕变之始第十六章地位
第十六章地位
带着一脑门对霍蒙来历的猜测,几个人一起动身前往红楼。
而且,随着鱼士刚因为实在无法忍受那种恐惧的感觉而在中途借口溜掉,在这帮曹都的暴发户公子哥儿们眼中,霍蒙这个乡下小子的身份来历愈发神秘。
不过,因为有了那个甄仙人的一句话,对于霍蒙随同前往,众人再也没有任何的异议。
红楼,是每个曹都人眼中的圣地,是每个外乡人眼中曹都的标志性建筑。
一路行来可以看见,整个曹都都是一种东方古典式的建筑群落,不管是曹侯居所的红墙碧瓦,还是普通百姓的小小庭院,都是如此,而事实上,这不但是整个曹国境内所有建筑群的主题基调,也是包括了曹国、齐国等国家在内的大周天子治下北半部的整体基调。
但是,就在曹都的东部,却有。一大片在曹国境内绝对不可能见到的碧绿草坪,它就像一张干干净净的巨大绿毯,铺在曹都的东门之内,草坪的中央耸立着一座高达五层的对于这个时代来说绝对称得上巨大的红色建筑,让每一个从东门进入曹都的人,都可以第一眼就看见它,并且为这种从未见过的建筑样式和建筑高度所震惊。
碧绿而宽广的草坪在地平线上。略有起伏,上面便连一根杂草也无,至少有十几个园丁在细心的坐着维护、修剪,浇灌等等工作,再配以他彪悍姓的巨大红色建筑,以至于让霍蒙这个在现代社会住了近二十年的人乍见之下都不由得有些震惊。
除去它的颜色因素之外,这似。乎更应该是一座欧洲人所喜欢的度假别墅。
当然,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在前后两世里,霍蒙对。建筑都没有什么具体的研究,所以,他无法准确的说出这是哥特式建筑还是巴洛克建筑,或者这里面还有一点现代的东方味道,总之,如果对于一个在现在都市里呆惯了的人来说,这建筑或许毫不出奇,但是对于这个完全古典而封闭的云鼎大陆来说,它所带来的视觉冲击力,可不是一般的大。
霍蒙突然有一种回到了上辈子的感觉。
尽管在来曹都的路上,老孟已经不厌其烦津津乐。道的无数次说起过红楼在曹都的地位之高,但是真正来到这座名叫红楼的别墅前,被两个穿着一身铠甲的武士给拦下之后,霍蒙才更深刻的体会到了老孟话中的含意。
“除了红楼的信徒和贵宾之外,即便是曹侯亲临,。没有明辉先生的话,也一样会被拒之门外。”
在这样一个君。权至上的时代,这是怎样一种彪悍的地位。
其中一人上前很是客气地向那两位武士打听了一下之后,就很谦卑地退了回来,“陈小姐还没来,咱们就在这里等着吧。”
顺着笔直的从大门通往红楼正门的大道,霍蒙抬头看向那座现代化建筑,心里想,这里怎么会出现这样一座怪异的现代风格的建筑?
无聊的等待中,开始有人想套霍蒙的底,说话的正是那个因为认识陈月华所以才带着大家到这里来的人,在路上,霍蒙听见大家叫他老胡,也有人喊他二哥。
“你是阳城人,前段时间你们阳城的城主陈风笑被杀,你见了吗?”
“在,亲眼目睹。”霍蒙微笑道。
“真的是在大街上?那么肆无忌惮?那个小子真的只有十六岁?”剩下的几个公子听见这边的对话,也都纷纷聚拢过来,问题层出不穷,但是都毫无疑问的表现出他们对一个小地方能出现一个十六岁的云师级别高手表示极大的质疑。
霍蒙点点头,“是在大街上,很肆无忌惮,那小子也确实只有十六岁。”
虽然是时隔多日,这则新闻早就已经变成了旧闻,但是听不相干的人你耳传我耳,总不如听一个在现场亲身经历了的人讲述来得更加震撼和过瘾。
那可是一个十六岁的小毛孩子杀死了一个云师级别高手的飙血故事!
十六岁就拥有云师级别的实力,敢于公然单挑并击杀一名同为云师的城主,这简直就是每一个修炼者的放诞梦想,但是很遗憾,这种事情往往只存在于传说中。
但是惟其如此,听霍蒙淡淡讲来,大家才听得更是热血沸腾。
当然,过程不会是真实的过程,在霍蒙的口中,他自己要比当时面对陈风笑时还要狼狈多了,最后的击杀,也只是出于侥幸。毕竟在他看来,在曹都这么一个不知深浅的地方,没必须把自己渲染的太厉害,把这个故事的开头和结尾说对了,整个故事也就不至于走形了。
枪打出头鸟这个道理,千古不移。而在此前,他已经吃了太多的亏。所以,除非是颇不得意,他宁肯让自己做一个毫不出奇的乡下人。
但是就在这时侯,那位胡二少爷却砸吧砸吧嘴,突然问:“那个杀死陈风笑城主的家伙,叫什么来着?”
陈风笑被杀的传说,虽然因为天一宗的人不愿意传出去损了自己的宗门形象,所以进行了极力的压制,而像鱼士刚鱼士则之类亲眼目睹过那件事的人更是早就收到了警告,但世上从来就没有不漏风的墙,这件事还是早就在曹都的修炼者们中间传开了,只不过那个十六岁少年的名字,却一直不曾有很明确的说法。
霍蒙笑了笑正要说话,突然听见身后响起了哒哒的马蹄声,众人转身一看,只见一匹朴素而不失庄重的青篷布小马车正缓缓驶来。
那胡二少爷一见这马车,顿时丢下了刚才的话题,说了一声“这是陈小姐的马车”,然后便赶紧哈着腰迎了上去。
骄傲和矜持这种东西,对于一个平民或许有用,对于一个世袭的贵族来说,更是秉身的重要武器,但是对于一个想要成为贵族却还没能成为贵族的人来说,却是一钱不值。
在他们看来,对下要把自己装扮成威严的上位者,对上,还不如做一条狗来的实在。
马蹄声中,那胡二少爷一边随着马车小跑一边低着头对着车厢说话,丝毫没有了此前的少爷模样,但是那带着一顶草帽的赶车人却连看都不看他,车厢里也没有一点声音传来。
一众人等都恭敬地站在路旁低下脑袋,马车准确地在众人身前停了下来。
开始逐渐找到一点感觉了,嗯,我也在期待自己的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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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蜕变之始第十七章默契的见面
第十七章默契的见面
曹都的贵族圈子里曾经盛传一句话,一个智深如海的父亲未必会有一个同样智慧的儿子,却往往会有一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女儿。
这句话用到陈家陈月华的身上,简直是一语中的。
陈家是一个在曹都屹立了足足两百年不倒的贵族之家,到了陈家现任家主陈道之这里,更是身为曹国上卿,是在整个曹国都足以排进前十名的重要人物,而最关键的是,陈道之以他雍容优雅的气度和算无遗策的智慧,在整个曹都,乃至于附近许多国家,都赢得了一个智者的称号,和人们极大的尊敬。
但不幸的是,他的几个儿子,以及其他十几个侄子一辈的后继者中,却尽是些喜欢夸夸其谈的纨袴膏粱,竟连一个能够追随他智慧脚步的都没有。
唯有一个女儿陈月华,才堪堪符合他的要求,并且成为晚辈中最受他宠爱的一个,因此,在曹都提起陈家的下一代,人们首先想到的不会是陈家那几个金玉公子,而是在陈家排行第三的这位陈月华小姐。
尽管如此,她做事仍然从不张扬,不管到哪里去,从来都最多只是坐一辆在曹都贵族们中间绝对显得很寒酸的青篷布小马车,而且,不管现在的曹都有多么盛行女子胡服骑马,但是在曹都,她却从来都不会跟随时尚,像其他的贵族女子那样穿着紧身的胡服骑着马儿抛头露面——当然,在家里或者是在其他地方则是例外。
这是一个公认的淑女,大家闺秀的典范,和佼佼者。
因为她的父亲陈道之曾经。告诉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尾巴,一个真正的聪明人,不会想着要把自己的小尾巴完全藏起来,而是让它稍微露出那么一点。
遵循父亲的教导,她所露出来的,。就是为其他贵族小姐们所极为不屑的一点,那就是和下面的那些暴发户们打交道。
其实天知道她有多讨厌那些一身土气的暴发户!
马蹄哒哒,算时间差不多该到。红楼了,她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想着今天回去之后向父亲禀报时,大概又会获得父亲的几句赞赏吧。
这个时侯,不知为何她突然想到了那个同样也是。一身土气的霍蒙。
最近这一段日子,霍蒙一个十六岁的年轻人却击。杀了陈风笑这么一个成名已久的云师城主的事儿,在曹都的贵族圈子里可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连带着前些日子柳家食客萧易寒被击杀的事儿也又被有心人同时给提了出来,所以,作为当日的亲历人之一,她自然曾经被不少人打听过关于霍蒙这个人的消息,而她的回应则一律是,不熟悉。
因为在把自己所了解的那个霍蒙,以及自己与。他曾经打过的交道都告诉给父亲之后,父亲的交代是,对于这个霍蒙,且看看再说。
仔细想来,不管。是当初救了他一命,还是在他击杀萧易寒之后自己所释放出的善意拉拢,其实无心之下,自己已经布好了该布的棋了。就凭这些,已经足够让她心安。
但是不知为何,每次一想起霍蒙这个似乎土里土气,但是是他周围那些真正的平民们相比,却总又有些卓尔不群感觉的年轻人的时候,她总是会不知不觉的皱一下眉头。
算了,既然想不明白,那就干脆不去想了,改天找个机会再向父亲请教一下就是了。再说了,明年的封士大典,想必他一定不会错过吧?
马车缓缓减速,似乎快要到了,这时她听见外面有脚步声想起,然后就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