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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权杖-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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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打猎获得的东西,都被他用来换取为数不多的梅洛银币“孝敬”那个老家伙了。

在今天凌晨,正在追踪一头受伤麋鹿的墨菲斯被突如其来的卫兵们包围,紧接着在反抗无效后被逮捕,而那几样唯一的值钱家当早就不知被扔到哪里去了。

事实上,常年在森林深处闯荡的墨菲斯还从来没有在伊森格沼泽附近见到过有其他人类出没,这意味着所谓的卫兵和土匪…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巧合的出现在墨菲斯面前。

穿过茂密的丛林,并不放心自己四周安全的墨菲斯冒险经过了一片只有他知道出路的迷雾沼泽,在里面东绕西绕后又在枝叶繁茂的树冠上前行了至少一公里,没有在地面上留下任何痕迹的他最终在第二天的凌晨来到了胡克郡的边缘——奈尔村。

墨菲斯不会傻呵呵的直奔自己家门,在远远的望着这个仅有十来间农舍的小村庄足有一个小时之后,他在天蒙蒙亮的时候敲开了处于村子外围那个看起来格格不入的木屋。

升起的炊烟表明这栋与众不同的木屋有人居住,但是门口并没有寻常家舍会养的土狗,甚至于这个看上去脏兮兮的房子连个像样的围栏都没有。

光着上身的墨菲斯并不在乎自己身上的魔纹暴露在空气外——因为这栋屋子里的人是唯一一个对墨菲斯提起过身上魔纹来由的人。

“嗒嗒嗒。”

墨菲斯的指节轻轻叩响了木门,下一刻却猛然把脑袋朝着一旁躲闪开来!

闪亮的剑刃猛然从眼前的木门刺出,不差一分的停留在了刚刚墨菲斯左眼珠所在的位置——并不是什么刺客,这就是这位老人的“迎接方式”。

当然,不熟悉这一套的不速之客们已经在远处的山坡上有了一片让自己长眠的土地。

“小子,第一次杀人,害怕么?”

木门打开,未见其人,便听到了一声低沉的“问候”。

“还好。”

墨菲斯的回答冷冰冰的,似乎在陈述着什么不起眼的事情,走进木屋,木质地板嘎吱作响,屋子里面的装饰单调近乎没有任何家具,所谓的大厅内有两个硬邦邦的椅子和一个满是炉灰的壁炉,看上去都是很久没有打扫的样子,旁边连通着卧室,里面不用想也是同一副简陋场景。

好像走进自己家门一样的墨菲斯丝毫不担心这里会遭到伏击——这也是他内心深处唯一会完全信任并毫无保留的地方,如果在这里还有危险,自己真的不用担心还能否在别处活命了。

壁炉前有一个懒洋洋的身影,手里随意的拈着个烟杆子,一头黑灰相间的半长头发显得有些凌乱,配上那身乱七八糟的衣服,显得邋遢异常,但是这个家伙却有着一张常人难及的英俊面庞——即使这张已经被岁月侵蚀的面孔有了许些皱纹,却仍旧没有人会觉得眼前这个“帅老头”是一个乞丐。

海蓝色的眼睛清亮而透澈,身材因为乱糟糟的服饰而并不凸显,但是肩膀却异乎常人的宽阔。

唐吉坷德,在墨菲斯的母亲去世后对着墨菲斯说出“若想活下去,便跟我来”的老家伙。

说他老,是因为他的容貌,但是论起力气亦或者战斗能力,墨菲斯的认知当中,他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少了一道魔纹,啧。”

唐吉可德望着燃烧着几块干柴的壁炉,有些反常的话多了起来,墨菲斯的动作顿了顿,似乎在考虑什么,随即坐在了屋子里仅剩的另外一张椅子上。

“我是公爵的儿子?”

墨菲斯对于自己的身份始终就持有怀疑——眼前的老家伙实力强的像怪物,但是却默默的在这个鸟不拉屎的荒村呆了十五年,谁能不怀疑和自己没有关系?

这个疑问墨菲斯从没有提出过,在他心中憋了很久。

“是,没错。”唐吉坷德抽了一口烟袋,吐出一口浓烟,“那么…我教给你的东西都记得了?”

“我必须走?”

没有回答唐吉坷德的问题,墨菲斯头一次用反问的语气问向了这个强迫自己在近乎在危险的森林中呆了七年的家伙。

“孩子,我是不会永远守护在你身后的。”

唐吉坷德轻轻磕了磕那个黑色的烟袋,低声回道,“你的路和我的路,或许只有这一个交点,若干年后回首,也许你会为我们仅仅有这一个交点而庆幸。”

沉默,墨菲斯不知如何继续和这个平时严格近乎冷酷的老家伙说什么了。

“我的弯刀丢…了。”

半晌,墨菲斯再一次说话的声音微微有些哽咽。

八年森林生死历练,最终化作一声叹息,称得上是墨菲斯人生第二位老师的唐吉坷德让他吃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苦,却更给他指了一条无论在哪里都能生存下去的路。

“用我那把剑吧,送给你,留个念想。”

唐吉坷德坐起身,伟岸的身躯将墨菲斯衬托的异常瘦小,他伸手摸了摸墨菲斯的脑袋,少年那迥异常人的黑发被他弄得更乱了,但是近乎从来没有流过眼泪的墨菲斯此刻却紧紧地抿住了嘴,任由泪滴滑落。

“你要去哪里?”

没有什么尊称,因为老家伙从不愿意听到显得他年纪大的称呼。

“或许会去神圣加百列帝国逛逛,又或者卡斯兰迪,我有些想念那里的烈酒了。”唐吉坷德伸手随意将刚刚戳穿木门的短剑拔了下来,递给了墨菲斯——那扇门的背后有着无数道类似的痕迹,但是每一道被短剑击穿的剑痕间隔距离都是相同的,数千道痕迹构成了一个规整的十字架,凝重而肃穆,却没有将木门彻底破坏,“拜占庭公爵之子,不小的头衔呢,你现在站的位置比我当初高,以后也不能比我低。”

“记住了…老师。”

这是第一次,墨菲斯以这个听起来文绉绉的词汇称呼唐吉坷德。

“妈的,老子不老!”

【卷一】继承人 第五章 荣辱,贵族的衣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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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一直以来的支持,新书我有信心,也希望各位继续信任我——

似乎是吝啬于多给墨菲斯一件衣服,当墨菲斯离开唐吉坷德那间破屋子的时候,身上并没有套上什么外套,而仅仅是手中多了一柄兽皮鞘的短剑,多余的半点东西都欠奉。

微微转过头,墨菲斯能看到山坡上那个伫立的身影,在他后面,有着超过二十匹高头大马如同雕像一般凝立不动——只有经过严格训练的军马才会有这种严整而肃穆的姿态,墨菲斯轻轻叹气,明白自己除了接受这个唐吉坷德早就知道的身份,别无他路。

不过在离开前,他还有些事情要做。

墨菲斯的家位于村子的另一个角落,看起来比唐吉坷德还要破败的木屋早已因为缺乏修缮而透着腐朽的味道。

不得不说,摊上一个一年或许只回来住几十天的主人,换了什么房子都会有这种气息。

屋子后面有着一块简陋的墓碑,歪歪斜斜的字体记载着一个卑贱的没有姓氏的名字,墨菲斯的母亲长眠于此,安静如常。

生母?墨菲斯不知道,只记得这个市侩而肥胖的女人抚养自己长大,虽然经常抱怨,却没有把自己扔去喂狼。

伸手推开木门,腐朽的门板似乎终于到了使用的限度,“咔嚓”一声倒塌在地,墨菲斯没有在意这些,走近屋内翻腾几分钟,出来的时候已经套上了一件破旧的布衣。

依旧是手提短剑,墨菲斯没有拿任何多余的东西,回头望了望这栋木屋,在母亲的坟前伫立片刻,他不发一语的转身离去,没有任何犹豫。

生活告诉他,只有迎风前行的时候,才能让他明白自己是在走向强大。

……

老管家依旧是一丝不苟的模样,几步走向了这位高贵的公爵继承人,仅仅因为“温德索尔”这个姓氏,眼前的少年便会在很短的时间内从一个近乎蛮族的生活状态转变为帝国上下人人羡慕、甚至可以称万人之上的公爵府少爷,命运女神似乎总是在不经意间开着让人惊叹的玩笑。

在无数人羡慕这个让人垂涎的位置之时,当事人却比他在危险的丛林中还要警觉的审视着四周——不仅仅是环境,更是这个地位的危险性。

溪水与小河是森林中的公共区域,是食物链各个阶层都会列席出现的地方,但是即使猛虎与斑鹿在这一刻相安无事甚至面对面在同一条河中饮水,却没有人知道转身之后会发生什么。

唐吉坷德曾经形容过人类社会的那个金字塔上层是如何一副光景,很简单的三个字——“人吃人”,再无其他。

不过这足以让墨菲斯明白自己现在即将面对的是什么,这里没有绝对的捕食者,更没有需要绝对信任的人。

骑上老管家帕法为墨菲斯亲自牵来的瑟里斯军马,周围的家族骑士整齐的单膝跪地,表达着第一次对未来家主见面时的尊重,而墨菲斯则一身农村的土鳖装扮,愣愣的抬头看着比自己高出一半的马匹,眼神微微恍惚。

无论是否出自内心,无论眼前的骑士们在低下头颅时是否心怀鄙夷或敬畏,在这个即将带上贵族式面具的少年面前,他们已经在时刻不停地、默默地重新构筑着他的价值观。

高贵姓氏的荣耀与荒村野民的土鳖,看起来别扭异常。

墨菲斯海蓝色的眸子望着老管家从守卫手中拿过兵恭恭敬敬递过来的一套衣服,没有丝毫犹豫的伸手接过,就这么当着所有人的面换了起来。

家族骑士们脸色难看,尴尬的望向了远处——拜占庭可是从来不会有这么一位贵族的,放眼整个帝国贵族,从来不会有人将多余的皮肤裸露在外,除了那些为了吸引眼球的贵妇们穿着低胸的晚礼服,没听说一位优雅的贵族会当着外人的面脱下自己的衣服。

粗鄙,这是唯一的形容,但是墨菲斯却连个多余的表情变化都没有。

老管家默默地弓着腰,接过了墨菲斯递过来的那件洗的发白的粗布麻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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