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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姑娘,我不是迂腐之徒,不会完全固执地坚持施恩不图报。你如果有秘笈、宝剑之类,愿意赠我,我也会高兴笑纳。但男子汉大丈夫在这世间,生死有命,只有靠着自己的力量,冲过一道道死关,才能真正得到精进,接近人生的终极境界,倘若靠一个女子保护,我吴锋颜面何存?”
“今日,我立言在此。吴锋不需要云姑娘你保护,而且,五年之内,你一定有需要我保护的那一天!”
吴锋字字如同金石,掷地有声。
“哟,年纪小,傲气可不小。终究是小孩子嘛,胡吹大气,既然你要立这个五年之约,那我就等五年试试看喽?”云海岚的声音,带着一股慵懒:“女人未必不如男人,大男子主义,可不是什么好事呢。”
吴锋笑了笑,没有继续答话,将白玉棺藏在腰间,沿着小路潜回忘忧谷,回到自己的居处之中。
他把白玉棺放在里间,摆在书桌上的砚台旁,只见白玉棺精巧玲珑,现在竟是比砚台还小不少,不由暗想到云海岚这样一个大美女缩小到掌心长短,该是怎么样的精致模样。
一夜苦战,吴锋也感到疲惫了,他解去外衣,躺倒在床上,休息了半个时辰,走到门外,将食盒取了进来。
吴锋虽然失去了精英弟子的身份,但毕竟是前长老之子,仍然有特权。本来他可以申请一名仆人专门照顾自己起居,但吴锋不喜欢被人干预生活,因此只让谷内的膳房每到早晚送饭过来。
武者修行极其重视时间的利用,不愿浪费时间。因此大部分武者都选择了一天只吃早晚二餐,中午若要休息,也是空腹而眠,如此对身体也有益。
吴锋快速吃干净饭菜,将米粒扫得丁点不剩,而后将碗筷洗得干干净净,放回门外,等送饭的人晚上来取,又写了张字条:明晚起,每夜加送一份温性精制药膳,开销自吾每月例银扣取。
字条写得一丝不苟,吴锋向来认为,不管是何时,需要写字,都是练字的机会。
当然他可不会觉得自己随便写的一句话,就值得别人当做墨宝珍藏。曾经有个妄人喝醉酒了写了个帖子,让自己家中婢女把鸡汤喝了,醒酒后感觉这字帖实在是天人之作,邀了一班文坛骚友疯狂吹捧,结果沦为笑料,那人倒是因此而成名。
刚突破到煅骨境,吴锋急需巩固修为,因此吃过饭之后,立刻又关好门,登上后山,开始练剑。
练剑之后,他便坐在后山高崖上白石上,默思感悟。
秋意更浓了,寒气侵入他的躯体,他却全然不觉。然而,这寒意,其实也是天地元气的一部分。
当他默思完毕,感觉自己气基稳固,被云海岚吸走的血气,也已经恢复些许,抬眼望时,太阳早已下山,明月微微升起。
吴锋回到住处,发现棺材已经放大,搁在自己房中,棺盖被打开,云海岚却不在里面,想来是这么些年憋得太狠,晚上一到,便出去散心或者修炼去了。
云海岚死于杨麒之手时,修为绝对远在玄色、玄雨两真人之上,现在哪怕修为损失大半,想来也不会轻易被忘忧谷的弟子发现。
装饭菜的食盒是用特殊的保温木料所制,送来后又是放在门外挂着的避风木箱当中,但吴锋回来得太迟,饭菜也有些冷了,吴锋倒不挑剔,吃过饭,走进储藏室,翻箱倒柜,扒拉出一块红色的物体。
他将红色物体放在门外的石磨上,用铁锤将它击碎,然后收拾拢了放进布袋,回到屋内,又走进了储藏间。
当云海岚如同一道魅影,自窗口进入吴锋的住处时,她看到的是这样的情形。
白玉棺内,被吴锋铺上了数层厚厚的苏绣缎面锦被,被子是深蓝色,清新优美,与云海岚衣服的颜色一致。被子铺得平平整整,被角也掖得整整齐齐。
吴锋正将一个枕头用针线缝口,从开口处,可以看到,在其中的木棉枕芯中,塞了几块明红色,透着浓浓暖意的物体,正是产自火山的暖玉。
这种玉料,生于火山熔岩之中,吸收火山精气热力,可以散发百年而不竭,因为不但罕见,而且采取极为危险,难于取得,所以是极其名贵的珍宝。
而吴锋却将一块完整的暖玉击碎了,填在枕头里面。
看见云海岚回来,吴锋抬了抬眼,而后又低下头,将那个枕头完全缝好,暖玉的光芒,依然透过柔软的木棉芯,发射出来,照得枕头都变成了浅浅的红色。
“玉质轻寒,和你阴性的体质相照应,但睡在这玉棺中,终究太过阴冷,对你调养也不好。配上几块阳性的暖玉,阴阳调和,有利于康复。”
吴锋的声音平淡,毫无讨好的意思,就像自己是出于本能,自然而然地要做这件事。对别人好,似乎是他的天性和本能。
云海岚却是身躯不经意地一颤。
她突然隐隐觉得,真的不能把这个十三岁的少年,当小孩子看待了……
第十六章师姐梦绮舞
次日,后山。
吴锋又在聚精会神、专心练剑之时,一个清脆软糯的声音,惊破了他的专注。
“苍练,又在这练剑呀?”
吴锋猛地想起了渚烟,心中泛上了一种莫名的感觉,但随即意识到,渚烟已经离开了,这声音,也不是渚烟的声音。但是,会叫他小名的人,并不多啊?
沉埋的记忆,刹那间又浮上思维表面。
吴锋转过身,轻声道:“梦……梦师姐?”
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位蓝衣女子,容颜俏媚,长发飘飘。
她的皮肤偏黑,呈性感的小麦色,却越发衬托得双眸明亮,红唇娇艳欲滴。
吴锋努力地让这已经发育成熟的美女,与记忆中那位俏丽少女的身影,重叠起来。
而蓝衣美女轻笑了起来:“苍练,你也长大了呀?都快有我高了。”
吴锋也笑起来:“难道会一直是小孩子不成?绮舞姐,你怎么从总堂回来了?”
梦绮舞是吴锋父亲的徒弟,比他大七岁,不过所修的并不是东辰剑法,而是另一套武学。五年前通过大比,选上十杰,得以到总堂进修。
听到这话,梦绮舞神色突然黯然,低下了头。
好一会,她才叹息道:“被赶回来了呗。”
吴锋惊道:“什么?”
梦绮舞道:“总堂可没那么好,竞争太激烈,我在那修炼了五年,还没突破煅骨境,自然被遣送回来。”
吴锋凑过去,拍了拍她的肩头:“我连十杰都没选上,到三川郡去看看的机会都没有,和绮舞姐你算是同病相怜啦……”
梦绮舞讶异道:“以你的资质,怎么可能……”
“这些年我爹不知道做什么重要任务去了,这几年就没见过人影,没人指点我,当然就落后了。武学修炼的突破,机遇性很强,的确常常说不好,一时的落后,也不必太在意。”吴锋强装平静道。
梦绮舞听他说这话,却是笑了起来:“你说不在意,谁信?我就知道你小子最争强好胜。同是天涯沦落人,现在天色也晚了,就陪姐姐去酒馆里喝几盅吧。”
“我还小,喝酒对身体不好吔……”吴锋和梦绮舞毕竟从小认识,和她说了几句,就重新熟络了,也开玩笑道。
“啐,你五岁就偷你老爹的酒喝,被他吊着打,还是姐姐我帮你求情。走!”梦绮舞一把拉住吴锋的手,将他往山下拖去。
吴锋隐隐觉得这样好像不太好,但梦绮舞性子以前就是这样,何况她的手掌上散发着温热,吴锋在秋风里练了大半天的剑,实在是很冷,被她这样捏着,的确比较舒服。
下了山,梦绮舞才把手放开,两人并肩而行。
两人正往酒馆走去,一名额发覆眼的青年男子,手持一大捧玫瑰,向着梦绮舞迎了上来。
用玫瑰表示爱意,是西极人的风俗,但近年来也流传了过来。
“我早已为你种下,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青年男子用破锣一般的嗓子,高声唱道。
“好熟悉的场景,五年了,你刚回来他就得到消息……”吴锋低声道:“真是专注呢,要我帮忙出手吗?”
这青年男子叫叶航,小名蠢丢,是梦绮舞的忠诚追求者。
“不用啦,姐姐再不济,教训他足够了。”梦绮舞嘻嘻一笑,飞身上前,左手一挥,将玫瑰花全部打飞在地,一大群隐藏在其中的蜜蜂,向着梦绮舞袭卷过来,却被梦绮舞飞指如电,全部点得落在地下。
与此同时,梦绮舞右脚化作飞影,连环踢出,叶航掌刀劈下格挡,却正好被梦绮舞脚尖猛踢在掌心,痛叫着栽倒。
梦绮舞看他倒下,补了一脚,把叶航踢得倒飞而起,头朝下如同栽萝卜一般,栽进了泥地里。
叶航的口鼻,都被污泥黏住,修理得整整齐齐的额发,也被弄得粘成了脏兮兮的一团。
“修炼几年再回来吧,蠢之小丢丢!”梦绮舞发出咯咯娇笑,她当初被叶航缠得不耐烦了,对他说,只要他能伤到她,就答应他的求爱。
不过这家伙的手段一直没有任何新意可言。
“走吧。”吴锋对叶航毫无同情,因为据说,这小子一直在同时追求好几位女孩子,虽然没有实据。
梦绮舞点了点头,大步向前走去,吴锋急忙跟上她。
两人走进谷口的酒馆,酒馆的掌柜,是一只白猿妖,极善酿酒。
一万多年前,人族和妖族,可以说是不共戴天的死敌。但武祖以绝世威严,将蛮族基本灭族,妖族也杀得七零八落后,妖族对人类再无威胁,而修真者和武者的矛盾,又在后世生出,故而人族与妖族的仇恨,渐渐淡化。
散居在山林中的妖族群落,有些也和人族通商、结盟,更有妖族个体会直接融入人族社会之中。
这白猿妖是妖族大能丰臣秀吉的族人。因为萧狂歌曾苦恋丰臣秀吉之女丰臣丽明,爱屋及乌,所以对来自丰臣部落的白猿极为厚待。
“猿公,来个雅间,上一坛上等花雕酒,再要一大盘花生米,一斤牛肉,两盏牡蛎豆腐汤!”梦绮舞大声道,随手在柜台上撒下一把碎银。这是她一向的性情,高声说话,率性行事,稍有不快,就拳脚相向。
“好叻,梦姑娘回来了,真是稀客呀!”白猿化成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