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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醉香感觉到完全被吴锋的目光所笼罩。
吴锋另一只手按住她脖颈,将她红唇压过来,深深地吻住妖女的嘴唇。
舌条拨扫,逼开美人牙关,芳香登时透腑而入。
盛醉香第一次与男子接吻,心中羞涩。舌条游移,却被吴锋霸道地紧紧吸住。肆意欺凌。
吴锋缺乏经验,只是凭借男人的征服意识来进行。但温热香润满口,滋味也是快美难当。
盛醉香亦渐渐开始迎合起来,予吴锋以更大的愉悦。
良久,方才唇分。
吴锋依旧搂着盛醉香的纤腰,让她靠在自己怀里。
他的神情却是突然凝重起来。唤道:“公主殿下。”
盛醉香悠悠喘息,低低应了一声:“嗯。”
吴锋道:“你知道吗?你是我见过最优秀的女子。”
这话听起来颇似表白,但盛醉香却骤感玄机,以吴锋的性格,不该说这种话。
吴锋续道:“她比起你的话。身段、肌肤、家世、地位、智慧、手腕、兵法、修为、舞技,处处不如你。”
要说综合条件,这世间能比拟甚至胜过盛醉香的女子,恐怕也只有一个北燕冰龙尚清影了。盛醉香念念不忘要和尚清影决战,便是这个缘故。
薛洗颜胜过盛醉香的,主要还是脸蛋。可吴锋自己就有继承自父母的绝美容颜,对于美貌其实并不是特别在乎,云海岚、盛醉香玲珑浮凸的身材对他有吸引力得多。
“当然,还有搂着亲嘴时的滋味。”吴锋笑容邪魅,续道。
妖女不但体温较常人要高,而且吻上去满口芳香,个中**,天下无两。
这轻佻的话语,却弄得妖女不由一阵娇羞,刹那间便玉颜霞蒸。
何况说这话时,吴锋还把手掌放在她挺翘柔嫩的**上,肆意轻薄揉捏,惹得盛醉香低低喘息。
“然而。”吴锋突然停了一切动作,入神地道:“可不知道怎地,我就难以自拔地爱上了那只死兔子,这一生一世,算是都给了她了。再出色的人,天下的奇女子也只能要一个,所以纵然公主姐姐恁般玉体横陈,这厢也只能勉留一段遗憾。”
说这话时,吴锋想起与薛洗颜的初次相识,一段段的相处,想起薛洗颜的古灵精怪、飞扬跳脱,心中甜润。怀里抱着的虽是妖女,心里却完全沉浸在对薛大小姐种种往事的回忆当中,不能自已。
盛醉香看着吴锋这样表情,娇躯骤颤。
对方是一个远比云海岚还能拴住吴锋心魂的女子。
她赢了这次的局,在感情上输得却太彻底。本来这不外如是,但此时此刻,她的道心上却被吴锋种下一丝不可磨灭的种子。
盛醉香明白,如果吴锋真能成长起来,甚至破掉她的封锁顺利成圣,并制霸中原,她便只剩下追随吴锋的脚步一途。
吴锋成功破掉了自己的心魔,并且扳回一局。
盛醉香心中不甘,却又暗暗觉得,若这一生就做吴锋的红颜知己,看着这绝美的少年取得天下,也没什么不好。也许天下之路真是太坎坷,太累了。
当她纠结的时候,吴锋已经温柔地把她放到地毯上,替她穿上衣衫。
而后揭下她身上符箓,把她送到洞口。
啪地一声,吴锋一掌拍在盛醉香屁股上,真气灌注,打得她顷刻纵上高天。
“算计我那么多次,只是这么肉偿,真心太便宜你了。”吴锋悠悠笑着,招手向盛醉香告别。
而在后方的山壁处,薛洗颜拔下了贴在悬崖上的一个铜制酒杯状物事,已是泪流满面。
自己终究是没有看错,也没有爱错人。
这是父亲教她做的窃听工具,里面镶嵌上一块灵晶,便能隔着厚壁障听到极其幽微的声音。
她想起娘亲曾告诉她的话,吃醋只是女人让男人重视自己,并觉得自己可爱的手段,不要想全凭这个留住男人。
聪明的女人会让男人直面本心,做出选择,不要怨恨,也不会轻易后悔。
她用绳索吊在悬崖上听了一整夜,终于听到自己想要的话。此刻的心绪,复杂难以形容。
薛洗颜飞速缒下山崖,纵入一个未冻的小湖当中。
冰冷的湖水将她全身浸透,也洗去了她的眼泪。
而这一切,就好像上次盛醉香和吴锋在房里修炼天香**,她在外头偷窥了一整夜一样。
她这一生一世,永远都不会让吴锋知道的。
第四百零一章林道尘
室韦七部大首领坐在曳洛城王宫的内室中,露出志得意满的神情。
他于三日前正式自封为金帐大汗王,室韦七部已经彻底掌控了王都周遭,苍鹰部各族纷纷顺服,草原上的大小部落也陆续递上了表示效忠的文书。
虽然这其中颇有盛醉香的谋略,但也必须归功于他自己的多年布置。
室韦七部与苍鹰部国师无铭联手攻灭库莫奚部,看似失信于长期与库莫奚部结盟的铁勒部。因此,苍鹰部众人才对室韦七部放松了警惕。
他们不知道,铁勒部的女王实际上是大首领多年的情人。
当然的确多亏盛醉香将金帐王庭丢失多年的狼王令找了回来,交到他手里,他才能拉到那么多盟友,聚集足够兵力,一举攻克王都。
狼王令是金帐王庭故老相传的信物,代表着长生天的威权和苍狼神的荣耀,据说得之则既为大汗王。传闻这东西落到了仙台魔宗手里,也不知道盛醉香是如何从仙台那边要过来的。
大首领揉捻着下颌上短短的髭须——实际上,他还不到三十岁,正当壮年。
“林道尘,我们能入主王都,实在多亏了你。”大首领露出赞赏神色,对侍立在旁的老人道。
林道尘比大首领大数十岁,是室韦七部有名的智士。他早年离开草原,从东边南下,进入中原游历,后来因仰慕中原文化,改名林道尘,自号“奇士”。
整个奇袭计划,实际上盛醉香只是稍作提点,关键的内容还是由林道尘制定。大首领擅长凝聚人心,将如散沙一般的室韦七部凝合在一起。兵法却并不是他所长,林道尘则弥补了他在这方面的缺陷。
林道尘眸子深邃如一口古井,平静道:“为大汗王效力,本是应有之义。”
“军师过谦了。”大首领长笑道,声如风雷:“有军师相助,何愁草原不定?”
他抓起酒袋。往嘴里灌了一口烈酒,心思缥缈,想到今后的发展。
盛醉香想要控制他,但这绝无可能。自己本不是受制于人者。
待得自己成功整合整个金帐王庭,实力便在芦名教之上……大首领虽然不甚好女色,想到盛醉香的绝色容颜,也不由暗暗心动。
可惜自己已经有正妻了。不过那个黄脸婆,让她莫名地暴亡并不是什么大事。
正沉浸于美妙的幻想,甚至想到如何提兵南下。马踏中原之时,大首领陡觉有异。
他驰掌迎击,但颈后已然突地中了一掌,林道尘的身手,快得超过他的想象!
大首领此刻才想明白。
林道尘多次南下中原游学,可都是要经过芦名的领地。
“芦名教根本不需要一个代言人,对不对?”大首领面色犹如金纸,喷出一口血。咬牙切齿道:“妖女,好狠……”
“与大首领彼此彼此罢了。出卖盟友,对于大首领也本就是家常便饭。”林道尘冷笑起来:“只要你死了,室韦七部便会分崩离析,为了争夺王都血战起来。”
“无论是苍鹰部,还是室韦七部,只要有一个强力的人物统合王庭。对于芦名便绝无好处,只有威胁。芦名并不是佛门那样与周遭势力结好,以便不断发展信徒的模式,土地才是立身之本。只有将王庭搅乱,使得王庭不可能有一个能联合各部抵御外侮的共主。芦名教才有可能逐步蚕食金帐王庭的土地。”
大首领眼前昏黑。
他实在太信任林道尘了,而林道尘的实力又与他相当,过往不知道用什么手段隐藏了实力。
因此林道尘偷袭得手,大首领便再无机会。
临死前,大首领终于明白,盛醉香将狼王令从仙台要回来,必定付出了土地的代价,而失去的土地,她将十倍百倍地从金帐王庭夺取。
没有损毁内室里的任何家具,林道尘便又在大首领身上补了数掌,大首领怀着壮志未酬的巨大不甘,终于闭上了双目,就此毙命。
林道尘大喇喇地坐在属于金帐汗王的座位上,心中得意。
但他突然心中升起一个奇怪感想,暗忖异日无论如何荣华富贵,也远及不上这一刻的一半威权,况且自己叛徒之名,再无可能洗脱,甚至芦名教也看不起自己,想到这里,手脚冰冷。
只要清除掉血迹,自己便能将大首领的尸体伪装成练功失败,走火入魔而死。
诸将大多是自己向大首领进言,提拔上来。如果自己拥戴大首领的幼子,挟幼主以令诸侯,便能成功稳定住人心,继承大首领的事业,整合王庭。
这时,数个声音同时叫起:“林道尘弑杀大首领,各位替大首领复仇!”
林道尘尚未来得及解释,密密麻麻的人影就已杀进了内室。
林道尘心中大骇,才知道一切都在盛醉香算计当中。
此时此刻,他说出了和大首领一模一样的话语:“妖女,好狠……”
他想要辩解,但人声扰攘,完全掩盖了他的声音。
奋力搏战之下,林道尘仍是不敌,很快被砍翻在地,乱刀分尸。
因为弑杀室韦大首领,他的人头被与前任金帐大汗王以及王庭重臣拓跋玉一同,悬挂在王都的城门上。
而整个室韦七部因为失去了强有力的大首领和军师,很快便因为争权夺利厮杀起来。
毕竟室韦七部与草原上其他的大部落不同,本质上只是个部落联合而已。
草原西南部的某处,盛醉香的案头摆上了有关此事的详细汇报,更附加了一句总结。
计划一切顺利。
盛醉香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撩了撩鲜红色的秀发,这风情美得惊心动魄。
五座城堡,万顷草场,从仙台换一块狼王令,藉此打开对金帐王庭的突破口,无垠的牧场便袒露在芦名教的铁蹄之下。这笔生意实在再划算不过。
她却是悠然想到了那风华绝代的少年,不由娇眼迷离。
当他有自己这么多资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