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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的身上也没有魔法波动的痕迹。”托尼一面向那几个少女投去一个善意的笑容,一面接着杰克逊的话说道:“我要的正是这样一个人,看上去没有任何威胁,但却有惊人的力量。你们想想,要是这么一个看上去完全无害的家伙,却正好出现我那个哥哥的身边,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呢?”
“我明白了。”听了托尼的话,安迪的脸上也流露出了一丝笑容:“殿下您的意思是……”
“没错,我和你想得一样。”此时托尼脸上的表情更加愉快,他看着南方的天空喃喃说道:“就象我说的那样,任何东西都是有利用价值的……”
此时的雷蒙自然不知道,他在几个“新朋友”心目中的地位。此时的他正一个人盘膝坐在自己的房间,例行每晚要做的功课。
虽然和苏菲以及莉莉丝之间的关系已经挑明了,但当天晚上雷蒙却是一个人睡的。原来莉莉丝因为害羞,晚上根本没来找雷蒙;而苏菲则是因为白天过于疯狂,晚上需要休息,也没去雷蒙的房间。结果雷蒙虽然有两个女人,却也只能独守空房。好在雷蒙第二天要去完成清剿盗贼的任务,是以当天晚上他倒也没有乱来,而是老老实实地睡了一觉。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雷蒙就离开白月城出发了。根据情报,那帮盗贼藏身的山区,离白月城有五十多里远。要是骑自行车的话,在中午以前就能赶到了。不过考虑到自行车在白月城地区的知名度,雷蒙决定步行前往任务地点,所以他才会那么早就启程。但就算如此,没有了自行车这超时代的代步工具,雷蒙也要到下午才能到达目的地。
正文 第七十九章 意外之财(二)
出了城后,雷蒙沿着通往南边的大路,快步前进着。几个月之前,他正是通过这条路,从帝国首都洛克西斯来到白月城的。不过在那个时候,那伙盗贼还没有出现,通往南边的大路还是非常太平的。
随着雷蒙离白月城越来越远,周围的地势也渐渐变得崎岖起来。通往南方的大路,在这里会穿过一片丘陵地区,所以原本宽阔的大路,到这里就变得狭窄了许多。而大路两边原来一望无际的旷野,也被嶙峋的巨石和灌木代替。正是因为这地形的变化,以及此地远离白月城有段距离的地理位置,才让那伙盗贼得以在此安营扎寨。并且在这段时间里,从来没有失手的记录。
看着大路周围环境的变化,雷蒙知道,自己已经进入那些盗贼的地盘了。根据任务情报的介绍,这些盗贼经常会在附近埋伏,等待过往的商队进入他们的包围圈。然后才一拥而上,做那杀人越货的勾当。
而对象雷蒙这样的单身行人,那些盗贼是不屑于出手的。所以对现在的雷蒙来说,他必须先找出目标的所在,然后才能将他们彻底消灭。
不过对雷蒙来说,要以他一人之力,在短时间内搜索这么大一片丘陵地带,显然是不可能的。在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后,前一刻还在大路上行走的雷蒙,突然一个闪身,已经蹿进了路边的灌木丛中。
这种灌木丛在北方随处可见,它们不但可以忍受寒冷的冬季,更因为枝杆上长满了小刺,所以几乎没有其他动物会以这种灌木为食。而对皮糙肉厚的雷蒙来说,这些小刺虽然有些麻烦,但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大的影响。所以虽然裸露在外的皮肤上,被这些木刺划出不少小口子,但雷蒙还是四平八稳地藏身在灌木丛的中央。
虽然从来没有接受过潜行及埋伏的训练,但雷蒙挑选的这个地方,是一般人都会远离的灌木丛。再加上他修炼内功十来年,打坐养气的工夫可说是炉火纯青。所以在一头扎进灌木丛后,雷蒙居然一直保持一动不动的状态。这么一来只要不把头伸进灌木丛来,根本不可能发现,在这长满尖刺的灌木从中央,居然还埋伏着一个人。
此时已是下午,根据雷蒙的计算,从南方前往白月城的商队,一般都会在这个时候,经过此处。因为只有这样,商队才能赶在天黑以前到达白月城。而要是那些盗贼想要抢劫商队,在这个时候出手成功率自然也是最高的。
一动不动地隐蔽在灌木丛中,雷蒙透过灌木间的缝隙,不停地向外张望着。在他的四周除了偶尔传来动物和鸟类的叫声外,就只有阵风掠过山间时发出的呼啸声了。然而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敏感的雷蒙就地发现,那些鸟鸣声都消失了,周围突然变得特别安静起来。
“果然来了么?”雷蒙一面转动着眼球向四周张望,一面在心中暗暗想道:“王爷爷教过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这一招果然有用。”虽然在这个世界上,这句话中的三种动物都不存在,但雷蒙好歹明白了话中的意思。也正因为这样,他才能看到接下来的一幕。
此时在大路的尽头,隐隐出现了一行人影子。以雷蒙超人的视力看过去,他勉强可以分辨出,这应该就是一个路过的商队。毕竟伙盗贼出现的时间不长,所以这条路上不太平的消息,并没有传得很广。所以在这个时候,还是经常会有商队经过。
一动不动地盯着那个商队,看着他们渐渐靠近。雷蒙心中不禁也有些紧张,希望可以看到盗贼从山上冲下来的情景。因为只有那些盗贼出现了,他才能尾随其后,找到他们的巢穴。
那些商人自然不知道,他们被雷蒙当成了诱饵。还是以之前的速度,不紧不慢地缓缓向雷蒙藏之处走来。而雷蒙也察觉到,在路边的山上,开始有细微的声音发出。显然,那些埋伏于此的盗贼也准备开始行动了。
果然不出雷蒙的所料,就在商队行进到道路最狭窄的一段时,突然从路边的山坡上传来一声大喝。紧接着,就有十几个身影从嶙峋的乱石堆中站了起来,大喊着冲向大路。在这些身影中,一个特别高大粗壮的家伙,引起了雷蒙的注意。
虽然距离很远,但雷蒙还是清楚地看到,那家伙比周围的盗贼要高上一倍,而体重更是至少在他们的三倍以上。也就是说就算和雷蒙相比,这个盗贼在身高体重上,也要远远地超过他。
“嚯,居然还有个食人魔!”仔细打量了那大个子一会,雷蒙终于判定了他的种族。没想到在这个小小的盗贼团伙中,居然还有食人魔的存在,雷蒙不禁在心中也感到有些惊讶。
食人魔是大陆上的一个亚人种族。他们有着高大强壮的体格,以及和身材相适应的暴躁性格。顾名思义,这种生物的智商虽然普遍不高,但他们却依靠着强壮的体格,把包括人类在内的生物都当场自己的食物。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食人魔被当成是大陆上最不受欢迎的生物之一。
虽然食人魔个体实力强横,但因为他们数量较少而且智商不高,所以在人类密集的区域,已经很少能见到食人魔的身影。雷蒙也没有想到,在离白月城如此近的大路边,居然能见这传说中以人类为食的生物。
不过食人魔虽然脑筋不太灵活,但他巨大的身躯看上去,还是非常有压迫感的。特别是当一个食人魔挥舞着足足有成年大腿粗的木棒,嗷嗷叫着从山坡上冲下来时,就更是如此了。
正文 第八十章 意外之财(三)
那个商队虽然也请了几个护卫,但他们的人数本来就没盗贼多。再加上对方还有个食人魔夹在中间,所以这些护卫一见情况不对,立刻转身向来路跑去。那动作甚至比他们的主顾——那些商人们还要快上许多。
而在最初的惊愕过去后,那些商人也纷纷撒腿就跑。虽然这么一来,那些货物都会落入盗贼的手中。但这些商人都是见过世面的人,他们当然明白,在这种情况下,能保住性命就是保住了本钱。要是能顺带保住身上带的金币,那就是额外的赚头了。
接下来的事对那些盗贼来说,就非常简单了。因为等他们冲到大路上时,商队的人几乎都已经跑光了。盗贼中除了食人魔用大棍子,敲翻了跑得最慢的那个人外。其他人根本连武器都没用上,就将商队携带的货物据为己有了。
那些盗贼眼见周围已经没人,于是抬起留在大路上的货物,嘻嘻哈哈地向山上走去。而那食人魔似乎对食物更感兴趣,他没有去帮别人抬货。而是把那个被他敲翻倒霉鬼抗在肩上,跟在众人身后向山上走去。
在灌木丛隐蔽了好久的雷蒙眼看时机已到,悄悄地离开了扎人的灌木丛,远远地跟在那些家伙的身后。
自从修炼的内功之后,雷蒙的视力比普通人要强了许多。所以虽然他一路上都跟在那些盗贼身后,但根本没有被任何人发现。那些盗贼因为带着抢来的货物,所以前进速度并不快。一路上就这么走走停停,直到太阳下山后,才总算到了他们落脚的地方。
根据雷蒙的估计,这里离大路已经有十多里的距离。要不是他想出了这个办法,跟在盗贼们的身后找到这里。恐怕至少需要五天时间,才能慢慢地搜索到这里。
这是一个安静的山坳,四周都被群山围住,很难有大队人马可以通过。而进出山坳唯一比较好走的路,只是一条峡谷而已。不过在峡谷最窄处,横着几根粗大的树杆作为路障。在路障边上,则还有几个手持武器的盗贼在站岗。
虽然这山坳看上去易守难攻,应该是安营扎寨的好地方。但在向王守义学习过大量兵法的雷蒙看来,却满不是那么回事。
“这明明就是兵法上说的‘死地’,在这种地方安营扎寨,一旦被敌人把守住入口,连逃跑的路都没有,只能被对方活活困死。”藏身的远处的雷蒙一面观察着盗贼的动向,一面自言自语地说道:“选这种破地方做基地,这些家伙真是一群大白痴。”
不过那些盗贼显然不象雷蒙这么想,在他们看来,这里无疑是他们的天堂。见到外出做“生意”的同伴回来了,留守的盗贼纷纷迎了出来,打探着今天的收获。
“二十一、二十二。”而在隐蔽在一棵树上的雷蒙,也在心中数着对方的人数,暗暗计算今天会有什么样的收获。
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