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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扬锥子,迎著方停君的眉心刺去,当那针尖堪堪离他的眉心只有一寸的时候,方停君脚尖轻轻一点,整个人向後飞掠而去,他们在空中的一瞬间里,时空像是停滞了。灰衣的哲别奋力的一刺,方停君张开的双臂,他手上的那段树枝尖绿色的嫩叶在空中轻轻的颤动,扬起的黑发几乎缠绕上了哲别的针尖,然而那尖亮的针尖离他的眉心始终只有一寸。
力尽,哲别用千斤坠快速落地,然後竖起锥尖一招直冲云宵朝开始坠落的方停君刺去。方停君并没有避开他的锥尖,哲别诧异间,方停君的脚尖落在他的锥尖上,哲别忽然觉得锥尖仿佛被重压上了千万斤,那份重量似毫不差地通过那管锥子传递给了他。
只听喀哒一声,哲别从长锥里抽出了一柄短锥,同样的尖锐,他扬起手飞快的朝方停君胸膛刺去,以前有人问过他,为什麽不给兵器外鞘,他不屑於回答,有的时候如果你的兵器外鞘也能伤人,你总会多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哲别看著那锥尖离著方停君的胸膛越来越近,忽然心里起了一阵迷茫。他原本不该在这个时候走神,尤其是面对著这麽一个高手。可是他还是仍不住想起了与方停君第一次见面。
那是一个暖暖的午後,春天的飞花飘过摊前。他穿著淡黄色的褂子出现在他的面前,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拖著破烂的鞋子,乌黑的发随便的纠结在脑後。当他仰起头的时候,哲别心里微微一动,心想:“好标致的小男孩。”
那个小男孩却皱著眉,用手里的树枝敲著他的炉子道:“喂,给你猜个迷语。白纸包松香,抛在海中央,打一食物。”
哲别知道答案,却冷冷地摇了摇了头。那个小男孩微纠的眉头忽然展了开来,笑了。他说:“你输了,要请我吃馄饨。”
哲别心里胡乱地想著,为什麽我当时不说答案呢,是因为不屑嘛,他微一抬眼看见方停君挂在嘴角的微笑,在那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他似乎有一个模糊的答案,也许那时他只不过希望看见,那个看上去有点孤独的小男孩可以展颜的一笑。他的锥尖刺中了方停君横放在胸前的树枝,三招尽了。
立刻,方停君开始反击了,哲别只看见他的指尖亮光一闪,然後他觉得自己膻中穴微微一凉,而後便是锥心的刺痛。哲别重重地摔落在地上,这一刻终於来了,但却没有他料想的那麽可怕。
他著看著轻轻落地的方停君,心想,他知不知道他吃得第一碗王老板馄饨是他做的呢。
“为什麽要给我送那碗馄饨?”方停君看著身在地上的哲别缓缓地问:“如果不是那碗馄饨,我还想不起来那个死结的约定。”
哲别咳嗽了两声,他捂著胸口,一缕红线从嘴角涌出,却笑道:“他一直想给你做碗馄饨,却不敢给你送去。”
方停君沈默了一会儿,然後从他身边走过,经过的时候脚步顿了一下,微笑著说:“其实我更喜欢吃你做的馄饨,好辣!”
哲别看著躺在地上看著他渐渐远去的背影,天空中雪越下越大,很快就在他的身上盖上了薄薄的一层。他却觉得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心,十五年前他接到了一个奇特的指令,去扮演一个馄饨摊的老板,只因为一个小男孩儿喜欢吃馄饨。他是一个影子,会因为任何理由去潜伏在指定人物身边,扮演任何一个角色,用他的一生去赌一个可能会派上用处的偶然。
哲别心里想著,他真得恨过方停君吗?也许开始的时候是有的吧,但以後都是在扮演憎恨吧。那个小男孩,他是那麽的调皮,狡猾,孤独……寂寞,让人不忍伤害。他的眼前仿佛看见了他们自己,他们在扮演王老板的时候都在期盼他的到来吧。
“你一定每次都把自己的腰带打成死结吧?”哲别微笑著对著空中说,他的眼神开始渐渐涣散,以至於似乎看见面前出现了一个人影。
“是你来接我了吗?”哲别微笑著,他用力睁大了双眼,等看清了眼前人的脸,心里面不由得一惊,他忽然想起自己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他在完全沈入黑暗前很懊悔地想起,他忘了告诉那个小男孩……他不是夜鹰。
成都守备府的抄手廊上忽必烈缓缓地走过,他嘴里犹自念著那四句话:“ 上勿入星海瑶池,下不坠凡尘地狱。日枕金沙成祭礼,夜眠银光照灵台。”忽必烈皱著眉,心想:这是哪里呢?
他的眉头突然一动,半转身看见廊外站著一个穿黑衣人。蒙胧的夜色下,那个人的面目不可细辩,但忽必烈却一眼就认出了他。
“是你!“忽必烈笑道:”怎麽,我才借你人用一下,你这麽快就找上门来。”
那人依然站在原地,只是冷冷地说道:“哲别死了。”
“怎麽会?”忽必烈吃了一惊,道:“我昨天才接到他的飞鸽传书,难道被人发觉了?”
“我怀疑是方停君杀了他。”黑衣人继续冷冷地道。
忽必烈心中一动,笑道:“你不是说他除了跑起来快点,其它的武艺一无是处吗?”
黑衣人沈默了一会儿道:“ 他小时候与霜叶红单独住在利洲,这个时候无人知道他是否习武。”
“难道你和他在一起这麽久还看不起出来,”忽必烈笑道。“如果不是他太会做戏,就是你的眼光太拙了吧。”
“我们需要试一下,核实一下。”黑衣人沈默了一会儿道,他的脸上忽然闪过一丝阴狠,又道:“如果无为这老儿不守诺言,那我们也就不用再留著方停君了,免成祸患。”
忽必烈微笑了一下,道:“看来你心中已经有主意了。”他看著黑衣人又笑道:“没想到你这麽恨方停君,我还以为你不会。”
“方停君本来就是那种不能爱,就要恨的人。”黑衣人淡淡地道:“你选择了前者,我选取择了後者,仅此而已。”
忽必烈微一皱眉,随即笑道:“你错了,我并不爱他。嗯,我确实对他很有兴趣。不过人这辈子只能爱一个人,我选择了自己。”他顿了一顿,又道:“这世上原本有些人是不能爱的,方停君刚好是其中之一。”
黑衣人转身一腾身跃入夜色中,几个挪跃,便消失无踪,只冷冷留下一句:“四叔,你是能爱的人吗?”
忽必烈怔了半晌,摸了摸鼻子,笑道:“巧了,你我好像也是不能爱的人。”他伸了个懒腰,走到廊下逗弄著那只鹦鹉,叹道:“看来这世上不能爱的人也著实不少。”
那只鹦鹉很快接口道:“是的,主人。正确,主人。”
方停君与王幸,杨林儿一路往南。杨林儿他们并不知道方停君要去哪里,只是跟著他南行。方停君虽然看起来文秀,杨林儿却不知怎的下意识的对他有一种惧意,虽然那种感觉蒙蒙胧胧,但足以使他不会多嘴去问方停君不想回答他的问题。
一路行来沿途由於战祸而四处是流民,断墙残瓦。还未到石门关,就听到一路的难民说,兀良合台大破石关,打败了金沙江上的水军。等到了石门关,金沙江已经封江,三人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条船。
“要亡国了。”坐在茶摊前的一布衣老者叹气道,然後他操起马胡琴,悠悠扬扬地唱了起来:“行营面面设刁斗,帐门深深万人守。将军贵重不据鞍,夜夜发兵防隘口。自言虏畏不也犯,射麋捕鹿来行酒。”老者的嗓音浑厚沙哑,如今唱将起来很有一种莫名的悲愤之情。
“大胆!”王幸一拍桌子,刚想起立,却被杨林儿一把拉住。只见面前一队蒙古骑兵经过,三人不约而同拉低了脸上的斗笠帽。
那老者却置若罔闻,接著悠悠唱他的小曲,道:“更阑酒醒山月落,彩缣百段支女乐。谁知营中血战人,无钱得合金疮药!”
那带队的蒙古兵官白净面皮,像是个贵族子弟,显然颇通汉学。闻到小曲,竟然勒住了马,拍手道:“唱得好。”他然後信手丢了一锭银子在老头子的脚下,道:“再唱一遍,让人都听听宋官兵的德性。”
那老头也不抬眼皮子,搭起弦又拉了起来,这次的曲调却一扫刚才的慢悠,显得急促高昂。“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二十抱此志,五十犹臞儒。大散陈仓间,山川郁盘纡,劲气锺义士,可与共壮图……”
“好大的胆子!”蒙古的军官跳下马,小老儿也不停顿接著唱它的歌。蒙古军官一愣,他一路行军势如破竹,见惯了抱头鼠窜的汉人,还从未见过像这老者这麽有胆气的。於是嘴角冷冷一笑,抽出腰刀轻轻一拔,挑断了老者胡琴的一根弦,後又掏出一锭银子道:“再唱一首,唱得好,这锭银子也归你。唱得不好……”他啪的一声将刀放在了茶桌上。
老者倒也不含糊,伸手去接驳琴弦,那蒙古军官用刀压住他的手,笑道:“你就用一根弦拉,你若不会,我就用这把刀拉拉你的脖子试试。”茶摊外的蒙古兵们一阵哄笑
老者骨头倒甚硬,冷笑了一声,道:“人生七生古来稀,人老朽今年刚好六十挂零,也算活够本了。”
那蒙古军官一笑,转头去问茶摊里的其它人,道:“你们也都活够本了吗?”茶摊里的人都吓得面无人色,暗恨老者招摇,还哪里敢吭声。
蒙古军官转过头来笑道:“若是你唱不起来,这里的人可都要受罚。”
老者面色涨得足赤,嘴唇哆嗦却说不出话来。王幸嘴里又冷哼一声,一幅看好戏的模样。
“老人家,我拉琴,你唱曲,可好?”方停君突然微笑著插嘴道。他话一出口,王幸与杨林儿均错愣不已,万万没想到方停君此时会招惹这种麻烦。
“这位军爷说让你唱曲,并不一定要你拉琴,他老人家必定说话算话。”方停君微笑著又道,他的手已经从同样惊愣不已的老者手中接过了琴。
蒙古军官见这档口还有人不怕死的揽祸,嘴里冷笑一声,不置可否,只把手放在桌上那把刀上。
方停君架起胡琴,笑道:“军爷们行军打仗,我们唱首吉利点的,就沈括的《凯旋》吧。”
他的手微微一动,胡琴悠悠,曲音颤动。此时老者岂敢相强,跟著琴音便唱了起来。“马尾胡琴随汉车,琴声犹自怨单於。弯弓莫射云中雁,归雁如今不见书……”老者沙哑的嗓音配上胡悠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