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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办法趁着体力还行的时候走出这座沼泽,等到粮食耗尽或发烧生病就死定了。吕旭大目测这片沼泽,如果可以脚履平地的话至少也得两天才能走得出去,若是藉着树与树之间的串连相接,走走停停,偶尔惊险一下,要不要一个月啊?
好笑的是,吕旭大连困住自己的这座沼泽位于哪里都搞不清楚,哪个国家?哪个地域?要是他懂得分辨那些终日在树上跳来跳去的怪猴子是哪一品种就好了,以此便可概略推测出某些线索。
想死吗?
一开始的七天,吕旭大都在思考这个哲学问题。
一边往前试探最好的落脚点,一边想着。
也一边将这不可思议的“出发”自作解释。
显而易见,房间里的女人是一个异能力者。
跟房间里的女人做爱,在射精的瞬间会被某种能力给“传送”到世界某处。而女人的传送能力恐怕跟经期大有关系,按照那天男人们聊天的内容推测,若是在经期第一天就“出发”,就会被传送到越远越危险的地方,应该是这样吧。
至于会被传送到哪里,恐怕没人事先能预测,所以老邓要自己尽量准备足以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能生存十天以上的东西。真后悔没多准备十倍以上的东西。至于那名自称在雪地里割掉手指与脚趾的年轻小伙子,肯定是被传送到极地,比起来自己该算是“幸运”的了?
真神奇,世界上竟然有这种事。
七天过后,吕旭大已经忘了去思考自己是否真心想死。
太蠢了,当然要活下去。原因不重要,就算只是为了确实的吃光背包里所有带来的干粮,就已经足够作为不能死的理由。没错,就是这样,在死之前一定要吃光光所有能吃能喝的东西……
第二十三天了,吕旭大终于下了树。
食物耗尽,饮水全干。
所幸每天都会毫无征兆地下十几次的大雨,只要把脖子往上抬,嘴巴开开,就能补充最微薄的水分。偶尔也可以在溪边将矿泉水瓶装满。
水果是奢侈的相遇。
一路上吕旭大都在吃食不知名的果子。远远看见猴子吃什么,他便想办法弄到相同的果子来吃。虽然他更想吃猴子,但跑不快飞不高的小虫才是他的主食,偶尔也会从小腿上拔一些肥美的水蛭补充蛋白质。
日出变得很美。
日落变得很恐怖。
第四十天,还是第四十一天?四十二?不清楚,计算时间对吕旭大来说已是十分无聊的举动。总之吕旭大开始出现幻觉,不晓得是过度饥饿还是吃了有毒的果实,吕旭大开始不自觉傻笑,出现浪费力气唱歌的愚蠢行为。
不晓得第几天,吕旭大动作僵硬的杀死一只蛇,连皮带血吃了它的肉。那腥臭的汁液滑进他喉咙时的滋味,简直可以用“复活”两字来形容。
地形一直在变化,远远地甚至看见了雪。
要往有雪的地方走吗?当然不。
工具不足,意志力不足,体力越来越虚弱,吕旭大爽快地避开几个看起来特别危险、或相对费事的路线。他也没有什么确切的计划,只是想办法绕着“走起来比较轻松”的路线继续往前,每走一步,就多活了一步……
却始终没有看到人。
认真说起来,地球这么大,人类的足迹能覆盖的面积恐怕还是少数。以数学意义上的随机“出发”来说,要“降落”在足以与另一个人类相遇的机率少之又少。
又是一天,还是一天、
地形改变。但丛林还是丛林。
日夜气温的落差越来越大,下雨过后的带来的失温风险也越来越高。这几天一直听见老虎的咆哮声。时远时近,幸好没有真的撞见过传说中的百兽之王,自己可吃不了它,若碰见了,下一站的冒险地点便是对方的肚子。
饥饿是常态。连拍死蚊子的下一个动作都变成了舔食手掌上的蚊尸。
一方面被疲倦剥夺了大量的体力,二方面不想因消耗热量倒是更深程度的饥饿,于是休息的时间比行进的时间多出了两倍。然后是三倍。渐渐的只是单纯的无力。
缺乏所有能说得出名字的营养素。指甲变得又灰又软。
夜晚充满了不可预知的危险,完全无法动弹,连睡觉都无法放松……后来吕旭大了解到,如果在睡眠中慢慢失去意识或许是最幸运的事,他才夺回了熟睡的特权。
通常,通常……大自然不会浪费任何食物,但今天吕旭大很幸运的在休息的大树下捡到了一只刚刚死掉不久的青蛙。
这是无上的美食,吕旭大心怀感激地将蛙尸捧在掌心。
“或许这是最后一餐了吧?”饥肠辘辘的吕旭大心想,那可不能草草解决。
非常想念久违了的熟食,非常非常的想念,吕旭大捡拾了一些枯枝树叶,用仅剩十分之一燃油的打火机点燃了烧,选了根坚硬的短树枝穿过蛙尸,放在火上慢慢的烤。
那酷似烤鸡的香味,令吕旭大想念这个世界上的确有神的存在。
还没入口,那香味已令吕旭大流出了眼泪。
太蠢了,自己。
这几年口口声声说想死,说愿意为了“当年善意的错误”扛起道德责任而死,此刻想起来,却是如此言不由衷。满嘴自以为是的屁话。
只要还有一点点机会多活一刻,自己就会拼死抓住它,品尝它。即使生命的意义就是吃了眼前这只青蛙,也是多么高尚而坚强的理由啊!
嘴里啃着有点焦掉的蛙腿,吕旭大为什么会在这里吃着青蛙的原因跟着浮现脑海。自己早料到回光返照肯定充斥着那段丑陋的往事……
6。
二十三年了吧。
二十三年前的自己还只是一个三十初岁的年轻医生,刚刚取得大医院的主治医生资格,周遭所有人都羡慕他前途似锦,吕旭大却满腔改变世界的热血,他认为大家只看到表象的穿着医师白袍的自己,却没有注意到他对生命的澎湃激情。
“我跟别的医生不一样。”吕旭大每天早上刷牙的时候,都会对着镜子自白。
事与愿违是中年男子的常态。
在大医院里小小的耳鼻喉科看诊,每天都要与形形色色的人说上很多很多话,只是十个病人有九个是感冒,感冒开出的药十之八九差不多,提醒病人的对白也很僵固:“多喝水,多休息,饭后半小时跟睡前各吃一次药。还有……不要熬夜。”再怎么变化也是十分相似。
自己当然一定戴着口罩,病人也几乎都带戴着口罩,医病关系无形间又拉大了不少,病人看诊完了就走,自己想多关心病人却发现后面的挂号还大排长龙根本看不完。
医嘱的对白不断重复,检查的细碎流程也不断重复,重复的一切麻痹了心里某个重要、炙热的、随时都想呐喊的东西。某一天下班后吕旭大买了一本汽车杂志,津津有味研究起里头对保时捷新款跑车的介绍,翻来翻去忽然有些虚荣的心惊。
吕旭大想改变什么,着力点却根本不存在。
“难道我的人生,就只是上班下班吗?”
再这样下去,自己与一般上班族的分别不过是银行存折里的数字吧。
此时,博诩提出了相当热血的建议。
博诩是吕旭大小一届的学弟,同样满腔的热血。
两人在北医求学的时候都是天文社与摄影社的成员,感情不错,后来博诩干脆搬来跟吕旭大当室友,实习的时候也是一前一后到同一间大医院被操,革命感情深厚。后来吕旭大在耳鼻喉科担任主治医师,而博诩则在精神科主治。
或许是对心理学与精神科学长期研究的关系,博诩似乎看见了十年后的自己也会被医院的体制规训成一个冷然处世的医生。不同于忧心忡忡的吕旭大,博诩似乎一点也不担心慢慢发生在自己心灵上的变化。
医院地下B1的员工餐厅,两个对坐的银色餐盘。
“也就是说,反正我们迟早都会变得跟那些老医生一样冷漠,所以现在什么都不用做?”吕旭大的表情有点不以为然。
“当然不。”博诩笑嘻嘻夹起最后一片香肠:“只是差别的地方不在于:我们该怎么维持济世救人的热情。”
“喔?”
“应该说,如果我们一直待在像非洲那样医疗资源匮乏的地方,才有办法维持像史怀哲那样的热情嘛。但这里是台湾,多我们一个这样的医生不多,少我们一个也不会怎样。医院那么多,我们也不是医术特别优秀的人才。”
“所以没有特别优秀的我们就……什么也不用做了吗?”吕旭大重复着他的不满。附带一提,他完全不想因为崇拜史怀哲,就千里迢迢跑去非洲行医。
“当然不是。”博诩完全想好了要说的话:“既然迟早都会麻木不仁,所以我们反而要趁着我们还有热情的时候多做一些热血的事,等到了我们俗气到只想住着好房子开好车的那、种、时、候,还有一点点东西可以回味。”
“……”
博诩神秘的微笑:“我有个计划。”
7
这个计划,构造非常的简单。
它存在着高度的医疗风险,其价值却也相对的非常高。
博诩预计将这一系列的计划实践内容写成一篇论文,发表在国际期刊上,最后用非学术性的大众语言将案例整理成一本书,可以想见这本充满争议性的书将让博诩拥有畅销作家的头衔。
当然,违反医学伦理的程度,让博诩丢掉医生资格也丝毫不意外。
“也可能赔上我的。”吕旭大苦笑。
“没有不付出代价的好计划。”博诩收起一派轻松的笑容,严肃地说:“趁我们还没有太多东西可以失去的时候,看看这个计划可以帮助到多少人思考他们为什么存在于这个世界的理由。也就是,生命的价值。”
大哉问:人的生命价值是什么呢?
如果这是一道谜题,便是一个属于全体人类共同的谜题。可以既想见随着每个人的生命旅程经历的人事物不同、信仰的宗教不同、甚至是看过的某部好电影,必然各有各的解答。
但在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