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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夫人被害事件 作者:(日)山村美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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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村美纱
   


  昭和某年8月19日,九州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件。 
  这年夏天特别热。夜里11点过后,微弱的阵阵凉风吹起,容易熬过酷暑的一天。 
  Q制钢厂的年轻董事远山荣造,今夜又因赴宴回家很晚。 
  旧式的横梁木门已经关闭,附近一带万籁俱寂,夜阑人静。按照晚归的习惯,他转到后门。 
  荣造一边用手挥赶纠缠不休的大群蚊子,一边打开木门走进院内。他感到蹊跷,不由得心里“哎呀”一声:廊檐下的木板套窗开了五六厘米的缝隙,微弱的光亮从那里射进院庭。 
  荣造小声呼唤妻子的名字:“喂——年子!” 

  然而没听到妻子的回答。倏地,荣造的心头袭来一阵不安。他忙手忙脚地脱下鞋,拉开套窗,跳过充当寝室的中间屋子。 
  妻子躺在蚊帐里,在长明灯的辉映下,脸色显得格外苍白。 
  “喂,我回来了!” 
  他想从蚊帐外面伸手把她摇醒,可是触到了一个硬东西,他不禁一惊。 

  是切生鱼片的菜刀刺进了她的左胸,鲜血渗到睡衣外面。 
  邻屋敞着隔扇的蚊帐内,母亲绣伊和他那刚满5岁的大女儿麻子,发出均匀的鼾声,呼呼地睡得正甜。发生了这样的事件也没把她俩惊醒。 
  不大工夫,救护车到了。被害人已经气绝,救护队员拒绝送往医院,相反作为横死事件,要求警察前来现场。荣造因是头一个发现的人,便介绍了他发现时现场的情景。 
  经初步调查,警察认为荣造的陈述属实。严密的搜查开始了。因为东西没被偷走,所以怨恨和痴情的说法占了上风。列入嫌疑名单内的十几个人之中,有一个人的名字始终不能从名单上抹掉。此人就是当天下午来安电扇插座的近邻电工饭岛贡(当时25岁)。本人始终坚持无罪,说当晚在自己家里独自修理收音机。但,没有人证明。 

  另外,他深夜入浴时洗了的裤子,翌晨还在室内晾着,这一点也叫人生疑。而且他熟悉远山家的房间陈设,家属成员,很喜欢被害人,经常黏黏糊糊,缠在身边。所以他被认为是作案人的可能性极大。 
  对饭岛贡住宅进行了搜查,发现他的衬衣的胸部有小豆粒那么大的一块血迹。饭岛说是自己的血,但经法医学的权威大野学教授的鉴定,和被害人的血型相同。仅此证据,他便被公开审讯了。 
  第一审,认为证据不充分,宣告无罪。但是,检察官起诉,高等法院进行了第二审,判他有期徒刑15年。 
  饭岛贡向最高法院上诉,被驳回,维持二审原判,被迫服刑了。 
    


  年富力强的律师笛木,从20年前杀人案件公审记录的副本上移开目光,略现倦意,点燃了一支烟。 
  抬头望窗外,那熟谙的高楼大厦渐渐地隐退到幕落里。 
  他对20年前的这起案件发生兴趣,是两天前的事。 
  那天,笛木到事务所上班。事务员送上茶。他刚呷一口,一个男人闯了进来。 
  “您有什么事告诉我,我向先生转达,请不要……” 
  年轻的事务员那样说着便去拦他,可是没拦住。 
  “不,我不是来请求辩护的。我一定要亲自见一见先生!” 
  说着便不顾一切地蹬、蹬、蹬地跑了进来。来人体格健壮,红脸膛。 
  他硬闯过传达室,来到笛木面前。高大的躯体像没处搁似的,惶恐不安地说: 
  “实在对不起。您很忙,打搅您。我那时蒙您多方关照……” 
  他脸上沁出汗珠,频频点头施礼。笛木看看来人,想起来了。从前此人曾因行骗被捕,笛木作为官方指定的律师曾经奉陪过。他的名字叫岩本修,没错。那时就没觉得他可恶。他说话带大阪口音,脸上总挂着孩子气,行骗的内容也不像个大人。 
  “又犯事了吗?或者……” 
  “不,真有趣……” 

  岩本言谈嗫嚅,端端正正地站着。笛木让他坐下,给事务员使了个眼色,叫他退到屋外。岩本这才小声说,似乎怕旁人听去: 
  “先生,20年前,荣造董事夫人被杀一案,您还记得吧?” 
  笛木想了片刻,说: 
  “噢,犯人就是近邻的电工,判了15年徒刑。早该出狱了。怎么?” 
  “那个、那个……如果找到了真正的犯人。能怎么样呢?” 
  “真正的犯人?” 
  “先生,杀人案的时效(法律追究责任的有效时间)是15年哪。那么是从杀了人之日计算15年呢,还是从多方调查结束宣判之后计算15年?” 
  “但是时效也有两种:即处刑的时效和公诉的时效,这是个复杂的问题。你不把详情告诉我,我是无法断言的。一句话,过了20年,大概时效都已经过了。你说另有真正的犯人,这倒叫我不敢置若罔闻!”笛木律师说着说着,自然地加强了语气。“你,认识真正的犯人吗?谁是真正的犯人?莫非是你……” 
  “您真会开玩笑,俺为什么要杀人呢?先生。”岩本用力地摇头否认,然后继续说:“此前不久,在拘留所时认识了一个人。不过,仅仅是认识,还不到知心的程度。有一天,就一件拘留的事和关于时效问题扯了起来。末了,他悄悄对我说,‘所说的杀人的时效确实定为15年呐’。他对我吐露了真情,‘实际上,人是我杀的……’” 
  “你是说他就是杀害董事夫人的真正犯人?” 
  “俺出了拘留所一年多了。前几天那小子找上门来,一本正经地说,‘无罪而被迫蹲监狱的人真可怜。我多次想自首,但又害怕。我既有前科,又有余罪,要是自首,准判死刑。因此终于没去自首。如果时效过了,一定去自首。最近大概上年纪了,想起往事,夜不成眠。希望您关照一下。’我定神一看,他远远不是过去那副神态,骤然消瘦,非常憔悴!” 
  “嗯,仅仅这么说,客观证据不充分。” 
  “所以我就问这问那,实际上他对那起案件了若指掌,不是犯人不可能知道得那么多。” 
  “能不能给我举个例子?” 
  “他说那天,被害人躺着的蚊帐外面,桌子上的夜来香花很鲜艳,他进屋时把套窗的下方抬起来啦。还说戴着工作手套,所以没留下指纹等等。” 
  笛木虽然疑心他是否胡诌八扯,却又一个劲儿地搭话。 

  “本人似乎在说时效成立就不用赎罪,所以他要自首。” 
  “噢,他一面说想自首,一面又说:如果还在追诉期,那可了不得,特请您——曾多方关照过我的律师先生查一查,然后再……” 
  “哼!假如他是真正犯人,绝对应该自首。至于时效中断还是未中断,我负责查问。” 
  笛木最后问起了真犯人是什么样。但,岩本坚决不肯说出他的名字。 
  “你查问后,若是弄清了时效已过,我把本人领来。在这之前请原谅。”他说着鞠了几个躬,就告辞了。 
  岩本走后,笛木兴趣兀起,即刻派人搜集有关这次案件的有关资料。并不是完全听信了岩本的话,莫如说半信半疑。他的话里有几处讲得特别具体。 
  他想,经调查,弄清是谎言,给岩本指出就行了,而且自己也轻松愉快。 
  笛木颇有有正义感,从很早以前就对错案比别人倍感兴趣。 
  他花了一周时间,阅读了大量的资料。笛木的脑子里,案件即形成了清晰的轮廓。虽说那是20年前的事,当时的当时律师、检察官、审判长等都已故去,不可能直接倾听那些人谈吐案件的原委,只能依靠当时的新闻报道和审判记录作判断。 
  他心里核计,听说当时最初审理这一案件的大分警察署有一名警察还活着,等见了自称的真犯人之后,有了某种程度的真实性,就应走一趟大分。 
    


  当告诉他在时效上没问题时,岩本欣然决定马上把那个人领来。 
  笛木一直在怀疑他是不是精神失常,听了岩本的决定才松了一口气。 
  那个人在岩本的陪同下惴惴不安地来到事务所。此人名叫林进一,个子不高,约四十二三岁,很老实的样子。此人表情特别阴郁。笛木凭经验懂得:这种人到紧要关头杀人不眨眼。他与岩本遇然不同,岩本沉默寡言,给人以诚实之感。 
  “那么,时效上,不会有问题吧?” 
  林进一所以首先问这件事,似乎时效问题仍然是他最关心的事。 
  笛木就那一点做了足以使他理解的说明:“不成问题。我担保。谈一谈真情实况吧。”笛木一边和蔼地看着他,一边问。 
  于是,林进一便慢吞吞地说下去了。 
  动机:去偷东西,惊醒了主人,把她杀了。夜来香之说、套窗打开的样子、杀人的手法等等,讲得天衣无缝,无懈可击;连堂堂专家的笛木也没能在任何细节上找出破绽。 
  在图书馆里也查阅了当时的报纸,但夜来香之事、指纹之事以及尸体的详细情况等却只字未提。再拿被作为惟一证据的血型来看,被害人和饭岛都是B型。即使用MN式(血型分类法之一,将血型分为M、N、MN)也都是M型。其后,Qq式啦、Ee啦的血型鉴定结果,断定衬衣上的血不是饭岛本人的血,而是被害人的血。说不定这是由于被害人和饭岛的血型相同而不幸产生的错误。 
  听说林的血型是A型。 
  当听到林说在杀之前,被害人曾向右侧身躺着时,笛木下定了决心,走一趟大分。因为他认为,是错案的可能性非常大。 
  据记录记载,被当成真犯人的饭岛,一审前的供词大体上合乎事实。只一点有出入,那就是住在远方的被害人的母亲事后的证言。据她说,女儿即被害人从小心脏衰弱,睡觉时总是向右侧身的,以便保护心脏。可是供词里却说被害人是向左侧身的。 
  就这一点,当时的律师也认为被刺的是胸膛左部,警察由此单纯地认定右侧在下面,因此在诱导犯人招供时就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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