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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丫鬟仆人而已,有什么好看的——快滚,听到没有?以后别让老子见到你们!”
秦家一众人如临大赦,欢喜若狂。他们也不敢欢呼,纷纷从地上爬起来,架起伤员一窝蜂地朝后门方向逃去。临走前,秦风好好整以暇地对孟聚拱手道谢:“孟大人,大恩不言谢,老夫记下了。您宅心仁厚,日后定有厚报。”
“老爷子,晚辈还是希望您能马上忘了吧。最近风头紧,你们最好出塞避一阵风头。”
“这是自然,孟大人放心,我们会守口如瓶。孟大人,您一表人才,文武双全,奈何帮着夷狄做事?要知王师很快就要北伐了,光复中原驱逐夷狄那是早晚的事。”
孟聚脸色微变,挥手:“老爷子,快走吧。追兵马上就要来了。”
目送着秦府一行人消失在后门方向,三人才将那满地的银票和金银珠宝捡起来聚拢,竟也有好高的一堆,三人看得都是眼睛发光。
吕六楼是个快手,迅速将财物清点了下,动容道:“孟长官,金银不算,光是银票就有一万八千两,还有其他的珠宝首饰,应该也值不少钱。”
王柱激动得声音都颤抖了:“我们我们分了吧!”
于是就分钱。依照孟聚的本意,是三人平分,每人拿六千两银票和三分之一珠宝首饰。但吕六楼和王柱都说,孟聚是军官,位阶最高,而且这次发财也全靠他,他理应多分点,以后也好照应大家。最后,二人清点了八千两银票和差不多一半的珠宝硬塞给孟聚,后者推辞不过,也就收下了。
三人把银票和珠宝都揣进了衣裳的内袋里,鼓鼓囊囊的一包,彼此相视一笑,都觉得关系亲密不少,难怪江湖有言,一起分赃过的,关系最铁。
王柱心满意足地说:“怎么也没想到,这趟差使能挣这么多银子,下半辈子的养老银子都够了。老子回去就申请退役,再也不干这种刀头舔血的活计了。”
“就是。我打算回老家去,买上几十亩田,盖上几间大房子,以后就当地主安心收租就好。”
“那敢情好!再娶上个娘们,买上两个漂亮丫鬟暖脚?”
两个卫卒畅想着未来,满心欢喜,孟聚听着也莞尔。但他说:“回去以后,你们起码要再干上半年,等风波过得差不多,那时才好走人。”
两人恍然:“对,还是孟大人说得有道理!马上就走人,岂不是摆明说我们有问题?”
“长官就是长官,想得比我们周到多了!孟长官,我们都是厮杀汉,什么也不懂,你读过书,识字,见识广,以后有什么事,你要多教教我们。”
“咱们是同生共死的伙伴,自然不用客气。不过我在靖安陵署这边也呆不了多长时间了,可能很快就要调走了。”
“孟长官,你难道要调回洛京吗?”
王柱和吕六楼都流露出惋惜之意。大家相识时间虽短,但对于孟聚这位小军官,两位卫卒还是觉得蛮投缘的。虽然孟聚有时显得笨笨的,武艺很低,胆子又小,什么都不懂,但他的心地很善良,不摆官架子,也没有看不起自己这些不识字的卫卒。作为陵卫军官,他是很差劲,但作为朋友交往,那还是蛮不错的。
孟聚摇头:“不是洛京,可能是更南边的地方。”
这时,他的神情十分惆怅,眼神也显得很落寞。
这种细腻的感情,两个大老粗的卫卒是难以体会的,不过他们也看出孟聚心情不是很好,正要安慰他,却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面前一面墙壁突然向外爆开来,尘沙迷漫,无数的碎石烂砖破瓦象火山喷发一般朝三人劈头盖脸地砸过来。
一块碎砖恰好打中了孟聚脑门,将他打得眼冒金星,踉踉跄跄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被扑面而来的灰尘和沙子浇了一脸,眼睛都睁不开了。
孟聚拼命地揉着眼睛,喊道:“怎么回事?”
朦胧中,他看到一个巍峨的铁甲壮汉出现在飞沙和烟尘弥漫的墙壁缺口处,面貌身形却无法看清,只能隐隐看到他全身都覆盖着金属。
在墙上撞出了一个大洞,壮汉毫不停留地继续前奔,气势万钧,势不可挡。
孟聚眼睛进沙看不到东西,连滚带爬地爬到了一边墙角,避开了壮汉的前进方向,心里才稍觉安全。他听到吕六楼和王柱惊叫:“叛贼!”、“红发贼!”紧接着又是一连串震耳欲聋的巨大轰声,墙壁倒塌的哗啦响声,听声响,象是又有同样的铁巨人撞墙冲出来了。
有人在喊话:“阮振山,你跑不掉了!投降吧!”
接着便是“砰砰砰砰”几声沉重低闷的金属碰撞声,响得无法形容,就象钢泰山和铁昆仑用尽全力对撞着,传到孟聚耳中时——那简直已不象声音了,而象有人迎面揍了孟聚一拳,他的脸都被震得发麻,耳膜生疼!
钢铁撞击的轰鸣声一阵接着一阵,密集无比,象是有几座钢铁的大山在不停地撞击着,声浪如同巨浪波涛,无坚不摧,淹没一切,孟聚脑袋轰鸣,全身骨头都被震得嗦嗦颤抖。在这可怕的轰鸣声中,孟聚也顾不上揉眼睛了,抱着脑袋捂着耳朵,把身子拼命地往墙角缩,心里祈祷:“我看不到你们,你们也看不到我我看不到你们,你们也看不到我啊”
“瞅瞅”钢铁巨人们体积虽然庞大,但动作却很快,打斗时带起了凌厉的劲风,风声尖锐得象吹哨一般。有几次孟聚都感觉有什么东西就从离自己很近的地方掠过,凌厉的劲风将他背脊刮得生疼,背上皮肤都起了鸡皮疙瘩。
孟聚直觉地感到,只要被碰一下,自己就会象鸡蛋一样被粉碎!
天崩地裂,大地在颤抖着,空气在颤抖着,围墙象是泥捏一般被随手粉碎,小楼、平房一间接一间地倒塌,灰尘弥漫,碎砖烂瓦到处飞溅,又如雨点般落下,巨大的轰鸣接连不断,象是天上不断地劈下雷霆,轰隆隆隆连续不停,那恐怖的情景,即使地狱也不过如此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孟聚感觉是过了一万年——象是上天终于听到他的祈祷,那些钢铁巨人们越打越远了,打斗声渐渐远离,那震耳欲聋的轰鸣声渐渐也减弱了。
孟聚这时才能腾出手来,把眼里的沙子擦出来。他流着眼泪观察周围:刚才还是一片连绵的平房和围墙,现在已经变成了一片瓦砾废墟。废墟里横七竖八地躺着一些人体,也不知是死是活。
孟聚挣扎着坐了起来,抖落一身的灰尘、沙子和碎石,脑子里轰轰回响一阵又一阵,根本无法思考。他摇摇晃晃走几步,地面软绵绵的,象是踩在棉花上,脑袋疼得厉害,胸口很恶心,孟聚跪在地上干呕了一通,反而觉得越加难受了。
“不行了,得躺下歇一阵了。”但理智却告诉孟聚,此时绝不可松懈。他坐在地上歇了一下,心头的恶心稍微减退。
远处,钢铁撞击的轰鸣声依然不停传来。孟聚顺着声音望去,遥遥可见远处钢铁斗士们跃动的身影,巨人们身上的金属反射着清晨的阳光,黑色铠甲上金色的纹路在晨光下灼灼生辉,耀眼而华丽,显出一种狂热而妖艳的动人美感。
“这,就是斗铠战士啊!”孟聚不出声地想:“斗铠之威,竟至如此!”
(传说中的";斗铠";;明天就要正式登场啦;感谢大家耐心追看到现在;自下一节开始;斗铠的故事算是真正展开了;就请大家等待老猪和孟聚胜利的消息吧--)
第十八节斗铠故事
PS:同志们;那只猫在他的大作里推荐了猪的这本斗铠;所谓投之以琼瑶全集;报之以木瓜牛奶。。。
于是猪也在自己的地盘热烈推荐一下猫腻的新作《间客》;猫腻写的小说一向是人品的保证;之前那本《庆余年》的实体版还是08年度新华书店最畅销的小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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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洛京里,孟聚听过斗铠的故事。
外表上,斗铠与普通铠甲相似,但它可比普通铠甲强得太多。在斗铠士内力的驱动下,斗铠非但不会成为武士的负担,反而能增强武士的力量和速度,使得他们能身轻如燕,刀枪不入。天武帝、长生帝、兰陵王、高无敌、花校尉、祖闻鸡、慕容君、杨擎天、闵天王、陈白马——这些历史上耀眼的名字,都是各个时代最强悍的斗铠士。这些强者身披斗铠在战场上纵横驰骋,为国征战,所向披靡,造就了这三百年间最神奇的传说。
斗铠武器,从面世的那天起它就成为了战场上的绝对王者,已经深刻地影响了中原大地的命运。三百年前,鲜卑拓跋族本不过是草原上一伙专职捡羊粪兼职当劫匪的蛮族——全族连个识字的人都没有,见到大部落的马夫经过都要磕头,反正是混得很差的蛮族。
一次偶然的机会,这伙蛮族忽然得到了天外遗失下来的斗铠技术——至于鲜卑族得到的到底是实物、书籍还是神仙下凡来告知,史书就语焉不详了。不过史官们大多认为他们得到了斗铠实物——照那时鲜卑族的智商来说,书的话他们肯定是拿来擦屁股了,神仙下凡若没带天兵天将的话也多半会被他们炖汤了。
后世的史官也好,当时草原上的邻居也好,大家也不知怎么回事,浑身羊粪臭味的鲜卑忽然就阔起来了,在与周围部族的争斗中大获全胜——对于装备了斗铠这种超时代武器的鲜卑族来说,对付只装备了木棒牧羊皮鞭的部族那简直是大人打小孩,爱怎么杀就怎么杀。
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是草原上千年不变的保留节目了,每个部落崛起时都要上演的:征战、掠夺、屠杀、吞并,鲜卑人的斗铠兵团粉碎了草原骑射的神话,捡羊粪的鲜卑族一跃成为了草上十三魔之一——在草原上,“魔”可是个骄傲的称呼,草原十三魔,指的就是草原上最强大的十三个部族。
对于新崛起的鲜卑族,其他的魔族部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为了草原老大的名声,也为了捍卫牧场和羊群,酋长们调集了勇士,决心与新暴发户决一死战。双方厉兵秣马,草原上的大战一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