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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在一看到他猥琐的神情,心中就是不快:“马车准备好了。”
“已经准备好了。”吴老二又笑着问:“明卿,你我也算是发小,你的才学我这个做兄弟的那是非常的佩服。昨天侯府夜宴,文人聚会,自然免不了诗词唱歌。明卿想必又有新作问世,快快念来让兄弟开开眼。”
他地位卑微,寿宁侯府自然是没份进去的,也不知道昨夜究竟是什么情形。
却不想这一问正好戳到龙在痛处,龙在冷笑一声:“吴老二,你夯货一个,也懂得诗词?”
吴老二没发现龙在表情的异样,依旧恬着脸道:“明卿你不要忘记了,我爹可是举人,咱也算是家学渊源,如何识不得你诗词的好处。想来,你昨夜定然是博得头彩了。愚弟为明卿贺喜了!”
就不住假模假样地拱手,眼珠子不住地转动,心中寻思龙被自己拍得舒服,是不是会扔一锭银子过来。
呵呵,老子左右不过是说几句恭维话,惠而不费,何乐而不为?
吴老二嗜酒好色,上次在通州得了银子在这阵子狂嫖烂赌之后早就花得精光。如果今天能够在骗那龙在二两银子,等下抽空去赌场试试手气,说不定还能将损失的钱财给赢回来呢!
正想得美好,突然间“啪”一声,一记耳光抽到他脸上。
抬头一看,龙在却是一脸的铁青:“愚弟,你果然是个蠢货,少跟我称兄道弟,来人啦,给我打死这个**柴儿!”
龙在本就是个心胸狭窄之人,昨天晚上输得极惨,现在想起来还是一口老血涌上喉头,直欲吐将出来。
吴老二不问还好,一问,龙在就想起他以前在通州信誓旦旦地说苏木所做的诗词绝对是抄袭,也因为如此,龙在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与苏木叫板。
却不想,人家苏木根本就不是抄袭不说,诗词文章更是开一派风尚,一等一的宗匠。
自己输在他手里,简直就是一种永世也洗刷不去的耻辱。
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眼前这个猥琐到令人发指的泼皮。
“明卿,你这是做什么?”吴老二捂着脸吃吃地问。
可就在这个时候,四个龙在的随从冲了上来,拳头和脚如雨点一样落到他身上。
吴老二在街上混了这么多年,打架经验丰富,知道不是人家对手,立即双手抱头蹲了下去。
也不知道被打了多长时间,等到龙在等人离开,吴老二这才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从地上站起来,再看他的两个眼圈,已经乌成熊猫。
“龙在,我日你先人,有你这么对待兄弟的吗?”吴老二不住地大骂:“儿子打老子,儿子打老子啦!”
“不就是有几个钱吗,就不拿我当人,呸,真当老子下贱要给你当奴才啊,还不是看到你有两个臭钱,老子的爹爹和姐姐又住你的屋子,这才给你陪笑脸。麻辣隔壁的,爷爷还不侍侯了。”
“不,爷爷就是要赖上你,你又怎么着?”
“爷爷现在低声下气讨好你,还不是想骗你的钱。爷爷以后准备再多骗点你的银子,好好报复你一番!”
骂了半天,吴老二没有了力气,想了想,又厚着脸皮,朝宁龙家的方向走去,去寻那龙在。
……
坐在马车上面,龙在刚才毒打了吴老二一顿,总算是泻了心头之愤,心绪也平静下来了。
一个随从问:“公子,可是回府?”
龙在正要点头,突然想起昨天夜里李士实所说的话,心中突然一凛,喝道:“不,回王府。”
大明朝所有的王爷在京城里都有座宅子,以方便藩王们进京朝拜。按照大明朝的制度,每年春节和国家大型庆典的时候,王爷们可以进京。
藩王身份尊贵,住驿站也不象话,又不可能住进皇宫。
宁王在京城的王府规模很大,可因为多年没有住人,又是百年老宅,显得很是陈旧。
进京之后,龙在雇佣工人刚开始修葺,里面显得有些乱。
坐在书房里,铺开纸笔,龙在听到外面工匠叮叮当当地一阵乱敲,心绪有些烦乱,竟不知道这信该如何写。
作为王府首席幕僚,他每隔十天都会给王爷去一封信,说说朝廷动向,说说京城风物。
王爷志向不小,他龙在自然有竭力辅佐。
想了半天,龙在决定还是实话实说,将昨天晚上李士实所说的话原原本本地复述一遍。
等写到皇帝因为喝白酒吐血,和太医所说的话时,龙在突然一拍桌子站起来,一张脸苍白得吓人:“这个淮王打算联络各王逗留京城,其志不小啊!”
这一想,整个思路就通透了。
今上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如今又呕血三升,眼见着是挨不了多长时间。
若是大行,储君年幼,不能亲政,必然由太后监国。
而外戚专权历来就为文官们所忌。
淮王在皇族宗亲中辈分最高,到时候他若是说动文臣们,再联络一批王爷,改天换地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个突然的发现,让龙在心中一阵阵发冷,当下也不敢耽搁,用颤抖的手将自己的猜测写在信上。
喝了一口水,静坐了半天,这才回过神:“来人,将这封信用飞鸽传回南昌,十万火急!”
等到信发出,龙在的精神处于亢奋之中,隐约觉得自己正处于历史浪潮的最前端。
突然间,他又想起苏木,心中一疼:“苏木你这个畜生,本公子一想起你就不痛快。昨天虽说败了一阵,可还有乡试呢!我龙在凭本事,这个举人功名也是能够拿到的。到时候无论是继续去考进士,还是直接做官,有王爷的扶持,那前途那光景,那种身处天下风口浪尖的滋味,却不是尔所可以想象的。到发榜没几日了,看我如何羞辱于你!诗词算个屁,诗词写得再好,能比得上一顶官帽子?”
“我龙在现在只恨不得发榜的日期快些来,快些来吧!”龙在面上带着冷笑,朝外面看去。
窗外的大花园里,依旧有工匠在忙忙碌碌。
两个小丫鬟说说笑笑地过来,其中一人手中还拿着一张纸。
这两人龙在却是认识的,正是娄妃的贴身丫头。
非礼勿视,龙在就将目光收了回来。
可那两人的说话声却清晰地传进屋来。
“娘娘今天是怎么了,死活要让我去问先生们要昨天诗会上的稿子,还指明道姓说要一个叫苏木人写的东西。”
“苏木是谁?”
“保定的一个秀才,听说诗词功夫了得,昨天连赢了龙先生两场。”
“啊,这么厉害,龙先生不是江南第五才子吗?苏木能够赢龙先生,岂不是说他之才已同唐解元仿佛了……”
说话声渐渐远去,终至细不可闻。
龙在狠狠地捏着拳头,指甲刺进掌心。
第二百三十章各得其所
这个年代的明朝,昆曲还没有出现,而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逐渐兴旺,出现了一个新生的市民阶层。这群人有钱有闲,又有文化,对于精神粮食的追求已经到了机渴的程度。
其中,看小说、听书算是主流的娱乐方式。
至于追捧清馆人,实在太高级了,一般人也没这个能力,却不妨碍他们追星。
楼子里的名妓卖艺不卖身,其实跟后世的超级大明星也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侯府夜宴新老花魁的比试只不过两日,就在京城普通百姓中传了开去。
“你们听说了吗,云卿姑娘又从燕娘手头将花魁的头衔夺了回来。”
“听说了,其实啊,我也是很喜欢云卿的姑娘的。云卿姑娘当初之所以败在燕娘手头,还不是因为燕娘年轻,皮相上也过得去。更竟能跳得一套古怪的舞蹈。世人多是喜新厌旧之辈,图个新鲜。但接触得久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希奇,反到是云卿姑娘这种文静高雅的女子,才是真正的好。所以,云卿能够夺回花魁头衔,我并不觉得奇怪。”
“说得是啊,其实我也不意外。不过,这事一波三折,倒是精彩啊!”
……
和民间只关注于新老花魁之争不同,士林和京城文化界更关心这两个铭名妓身后的创作团队。
所有人都知道燕娘之所以能够得花魁的名头,靠的是龙在。
龙明卿当初进京的时候是何等的风光,一手好词脍炙人口,活生生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歌妓捧成京城花魁。
可就在这天晚上,燕娘居然败了。
那么,给云卿姑娘写词的就是何方神圣?
七子?不可能,李梦阳正关在天牢中,其他六人又不在京城。
唐伯虎?此人被牵涉进科场舞弊案之后已经封笔了。
杨慎?更不可能,杨家家教很严,杨廷和大人是个有名的道德先生,自然不会让儿子出入风月场所。
这一猜,很快,苏木的名字就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当天晚上所作的两首词就在瞬间传遍了京城。
无论是婉约缠绵的〈采桑子〉还是大气磅礴的〈临江仙〉,都被京城文坛中人,公卿大夫们第一时间拿到手头,仔细品味,然后击节叫好。
尤其是那首〈临江仙〉更是被誉为国朝两百年来诗词第一。
先前或许还有人听说苏木剽窃一事,可等到〈临江仙〉一出,又知道这首词乃是李士实当场出题时,那一点小小的怀疑自然消失不见。
不但这两首词被人们牢牢记住,连他以前在保定所作的那首七言也被人翻了出来。
三五天中,苏木的名气彻底在京城打响了。
他别的作品不说,光一句“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就算是奠定了他在文坛上的地位。也许有不了一两年,这词就会在全国传开。
到那时,也不知道苏木的名气会响亮成什么样子。
现在只不过是刚刚开始。
苏木对于自己在诗坛子上的名气并不怎么看重,明清读书人以科举入试为终极目标,文名再响并不能够带来真正的实惠,唐伯虎的文才大吧,名头响亮吧,可到晚年的时候不一样落魄到三餐不继。可见,在这个时代,你若是进不了官场,就是个屁。
他这次之所以出手,主要是为了榜胡顺,实际上主要是为了帮胡莹,对于这个小女子,他自觉亏欠太多。感情债,一辈子都还不清。
在家里随意地写了三天〈红楼梦〉,这日清晨,刚跑步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