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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书(因为我来自农村),但是让人惊讶的,在与那些老者接触的时候,大多数竟然能背两句三字经,有的还能写两个毛笔字,虽然在那以后基本上忘记了。现在,现在从老毛等人调查报告中,东方相信我们过去对旧中国误解了。可以这样说,在废除科举的时候,中国城乡存在非常完善的教育体系,虽然主要教育一些儒家学校,道德文章,主要教一些算盘什么的,但是,在过去,中国识字率还是蛮高的。若是在民国时期,一些人将这个资源利用一下,其效果将颇为惊人。
第三,废除科举后,广大读书分子,由于出路全无,大多数不是沦为地主的走狗,就是沦为社会最底层,这就是我们过去常常所说的孔乙己。而一些所谓的新知识分子(如小学毕业的,竟然与一些秀才平起平坐)。要知道,在过去,县以下行政机构,主要依靠乡绅维持,相当于乡民自治,主要依靠乡绅维持。若是在民国年间,统治者认识到旧知识分子的重要性,加以利用。若是利用得法,中国农村统治秩序不彻底破坏,如此怎么可能出现农村包围城市呢?
第四,在民国时期,以所谓新式人才,以及从过去读书人兑化出来的土豪劣绅,不但是CCP痛恨的对象,而且还是国民党,人民痛恨的对象。要知道,很多旧日的贡生、秀才,在文学方面,远远超过现在的国文老师,他们,他们欠缺的仅仅是自然科学,知识数学而已。要知道,东方在八十年中期开始读书,自己启蒙老师不过是读了三年小学后来当了几年兵的大老粗,在这个大老粗教育几年后,慢慢的,也没有废掉。若是在民国的时候,就像改革开放初期那样,对这些所谓的秀才、贡生加以利用,至少比东方那个启蒙老师强点吧。
这就是东方对本专着的一些看法,本来我们可以改良的,谁知道,到最后我们竟然革命了。
以下的基层权力结构,始终是中外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十分关注的研究对象。费孝通先生早在20世纪40年代末即巳注意到“从县衙门到每家大门之间的一般情形”“是有趣的,同时也是很重要的”。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是中国传统中央集权的**体制和地方自治的民主体制打交涉的关键。如果不弄明白这个关键,中国传统政治是无法理解的”。在中国二千年来的地方政府层级变迁过程中,县级政区是最稳定的一级基层政区。皇帝任命的地方官员到县级为止。但是,我们不能据此而认为县衙以下处于一种“权力真空”状态。事实上,在县衙以下的基层社会,实际存在着三个非正式的权力系统在运作:其一,是附属于县衙的职业化吏役群体。如清代州县吏役人数,大县逾千,小县亦多至数百名。其二,是里甲、保甲等乡级准政权组织中的乡约地保群体。这一群体每县亦有数十至数百人不等。其三,是由具有生员以上功名及退休官吏组成的乡绅群体。据张仲礼研究,19世纪前半期中国士绅总数巳达到100余万,平均每县有六七百名。
那么,县以下的三个非正式权力系统是如何相互交接和运作的呢?费孝通曾在《乡土重建》一书中,作过如下一番描述:首先,县衙门的命令通过衙门胥吏向下传达。这些命令很少是直接发到各家各户去的,多是把命令传给乡约地保。衙门吏胥虽直接代表统治者和人民接触,但其社会地位特别低,受人奚落和轻视。乡绅是不出面和衙门吏胥直接在政务上往来的。同样,乡约地保也是一个苦差,大多由平民百姓轮流担任。当乡约地保从衙门吏胥那里接到公事后,就得去请示乡绅。乡绅如果认为不能接受的话就退回去。因为违抗了命令,这时乡约地保就会被胥吏送入衙门。于是,乡绅乃以私人关系出面和地方官交涉,或通过关系到地方官的上司那里去交涉。交涉成了,县衙命令自动修改。乡约地保也就回乡。
费孝通将上述权力运作过程称之为“双轨政治”。所谓“双轨”乃指由自上而下的皇权和自下而上的绅权所构成。县以上通过官僚实现政治整合,县以下则通过乡绅实现社会整合。两者互为制约和补充。在皇朝兴盛时期,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传统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交接关系,并确保了传统政治体制的正常运行。在官民之间的三个中介群体中,衙门吏役和乡约地保均是社会边缘人物,社会地位低下。但他们常能利用自身的职位作为赢利的工具。美国学者杜赞奇在研究20世纪前半期的华北乡村社会时,将这批人称之为“赢利型国家经纪”。与之相对,他将那些在地方上享有声望,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地方利益的乡绅称之为“保护型经纪”。很显然,在中国传统社会基层权力结构中真正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是后者,而非前者。绅权作为一种社会性权力,是法理权威和个人魅力权威的结合。绅士既与国家官僚体系休戚与共,而同时又与基层民众保持着密切联系,成为官与民之间的缓冲与中介。作为官系统的触角的延伸,绅士配合官府向人民征收赋税,维持地方治安;与此同时,作为基层民众的代言人,绅士在一定程度上又是地方利益的代表,有时甚至会与损害地方利益的官府发生冲突。正是绅士在官民之间上下沟通,并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传统国家与社会的整合。这是中国传统基层社会权力结构的基本构架。
在辛亥革命以后,在王朝政治体制和行政机构分崩解体的历史大背景下,位于旧秩序深层的基层社会权力结构有没有发生变化?若有,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这种变化对民国时期的中国乡村社会发生了什么样的影响?这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
传统士绅的没落
“一谈到‘绅’,便联想到‘土豪劣绅’”。章开沅先生这句话于不经意间道出了民国以来“绅”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结构中最早发生近代裂变的,正是官民之间的中介群体“绅”。
作为社会恶势力之一,土豪劣绅自然历代皆有。但土豪劣绅凸显成为一个势力庞大的社会群体,却是民国时代特定历史环境下的畸形产物。
据有人考证,“土豪”一词最早出现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指称那些“先世无闻”而有财有势的暴发户。而“劣绅”不过是与正绅相对的概念。清代在乡里勾结吏胥,包揽词讼,欺压百姓或聚众抗官的乡绅,即被指为“劣绅”。今人获知“土豪劣绅”一词,大多得自毛ZD的《湖南农**动考察报告》,由此难免让人产生“土豪劣绅”一词似出自大革命时期湖南农民之口的印象。其实,“土豪劣绅”这一称呼在当时颇为流行。1927年长沙“马日事变”时,湖南军阀甚至将“土豪劣绅”作为戒严的通行口令:如果遇到军警喊口令“土豪”,赶紧应答“劣绅”,即可通过。翻阅民国时期有关乡村社会问题的书籍或报刊文章,“土豪劣绅”一词几乎触目可见。笔者从民国档案中甚至还发现土豪劣绅之间相互指控对方为“土豪劣绅”的现象。当时社会上流行着“无绅不劣,有土皆豪”的说法,甚至有人惊叹:“试看今日之域中(指乡村),竟是土豪劣绅之天下”。土豪劣绅不仅成为当时**要打倒的对象,也一度成为国民党及其地方实力派要打击的目标。如阎锡山在山西,刘峙在河南,陈诚在湖北,张治中在湖南,均将土豪劣绅与烟毒、土匪等同列为地方公害,而希图加以铲除。凡此,皆说明民国时期绅的裂变和劣化,已凸显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现象。
民国时期,绅何以会发生群体性的裂变和劣化?要解答这个问题,有必要略为回顾20世纪初作为士绅群体所赖以存续的科举制度的废除和皇权崩溃以后地方绅权的变迁。
有研究者称,当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时,不仅革命派的报刊几不注意此事,改良派、保守派的反应也十分平静,既乏愤激者,也少欢呼者。当时的社会舆论大致接近于无声无息,仿佛废除的并非是一个延续了千余年且一直为士子身家性命所系的一个制度。一般的解释,认为废科举从倡议、改良到废除,已喧闹多年,人们已有了相当的心理准备。这种说法实际只看到了当时社会心态的一个层面。事实上,所谓废科举时的社会舆论,只可看作是当时少数上层士绅的心态反应。而恰恰是这批上层士绅并未深切感受到废科举所引起的社会震荡。因为他们或可继续享有自己的既得利益,或让自己的子弟占据新学堂以及出国留学的机会,很快转变为近代工商业者、新知识分子或新式军人。
真正悲惨的是那些散居在广大农村的下层乡绅。但他们当时既不易形成自己的力量,更难于表露自己的心声,以至于今天很难揣测他们当时的心绪和处境。难得的是,近年出版的一部清末民初的一位乡绅自述,我们可以从中略见一斑。这部自述是山西太原县清代举人刘大鹏(1857-1943)所着的《退想斋日记》。1896年春,当“裁科考之谣”传到刘大鹏所在的太原县时,立即引起士子们“人心摇动,率皆惶惶”。1905年10月,当刘氏获悉已正式停止科考,“心若死灰,看得眼前一切,均属空虚”。这不仅意味着仕途的中绝,更多的下层乡绅直接感受到生存危机,“生路已绝,欲图他业以谋生,则又无业可托”。对于家有恒产者,尚不虑及吃穿,“若藉舌耕度岁者,处此变法之时,其将保以谋生科?”果然,不到一两月间,已是“失馆者纷如”。这些失馆者因“无他业可为,竟有仰屋而叹无米为炊者”。科举制不仅仅是一种官僚选拔机制,也是一种政教相连,耕读仕进并举的社会建制。科举一废,读书者既无出路,教书者自亦失业。刘氏自述中写道:“人之一生,皆有悟业以养身家。予藉舌耕为恒业垂二十年,乃因新学之兴,予之恒业即莫能依靠,将有穷困不可支撑之势”。“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