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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华-人生的智慧-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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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证实有过区域性的、短时间的些微改变。相比之下,一种荣誉却是完全有别于上述各处普遍存在的种种荣誉。关于这种荣誉,希腊人、罗马人都没有丝毫的概念。直至今天,中国人、印度人和穆斯林教徒对它也都同样知之甚少。这种荣誉最初产生于中世纪,并只在基督教的欧洲扎根落户。它现在只在一小部分人,即社会上等阶层的人和攀附他们的人当中发挥作用,这种荣誉就是骑士荣誉。因为它的原则与我们到此为止所讨论过的荣誉的原则截然不同,甚至完全相反因为后者培养出有荣誉感的人,而前者却要人们守住荣誉的空名所以,我特地把骑士荣誉的原则一一列举出来,这些原则是骑士荣誉不成文的惯例,也是反映这种荣誉的镜子。骑士荣誉并不是他人对我们的价值的看法,这种荣誉纯粹取决于他人是否表示出他们的看法。至于他人所表示出来的看法是否出自真心则无关紧要,更不用说这种看法是否确有根据了。因此,尽管他人对我们的生活方式会有不好的看法,他们也尽可以蔑视我们,但只要他们不敢把自己的看法说出来,那么,我们的荣誉也就毫发无损。反过来,尽管我们以自己的品质和行为强取得到他人对我们的高度尊重(因为这并不取决于他人的主观随意),但假如任何一个人不管这个人是多么的卑劣和愚蠢把他对我们的蔑视表示出来,我们的荣誉就受到了破坏;如果不做出补救,那我们就会永远地失去这种荣誉了。这种荣誉完全不是取决于他人对我们的看法,而只是取决于他人是否说出他们的看法。证明我这一说法的充足根据,就是他人可以收回自己说出的诽谤和侮辱的话语;在必要的情况下,他们对自己的话语作出道歉,这样,一切事情就好像根本不曾发生过似的。至于他人是否就此改变了那构成了对别人的侮辱的看法,或者为什么改变了看法这些对整件事情一点都不重要。只要宣布当初的表示无效,那么,一切都会完好如初。因此,当之无愧地获得别人的尊敬不是骑士荣誉的目的,它采用威吓手段来强求得到它。骑士荣誉并不取决于一个人做了些什么,而是取决于别人对他做了些什么。此前我所讨论的种种荣誉,根据其原理,取决于我们说了些什么和做了些什么,但骑士荣誉却与此相反:它取决于随便任何他人的言论和行为。骑士荣誉掌握在他人之手,或者更应该说,掌握在他人之口。荣誉随时只要随便任何一个人愿意抓住随时的机会都会一去不复返,除非受到攻击的人通过我马上就要讲到的方式程序重新把这荣誉夺回来。但这样做却是冒着失去自己的生命、健康、自由、财产和内心安宁的风险。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尽管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公正、无私和高贵,他的心至为纯净,头脑也卓越不凡,但只要随便任何一个人愿意去侮辱他,他就随时有可能失去他的荣誉。这个中伤者可能只是一个毫无价值的恶棍,一个愚蠢到极点的饶舌者,一个百无聊赖的浪荡子,一个赌徒一句话,一个不值得我们去理会和计较的人。但他在中伤别人的时候,却未必违反了骑士荣誉的法则。在大多数情况下,正是这一类人喜欢干侮辱别人的事情。正如塞尼加所说的“,一个人越可鄙、越可笑,他就越喜欢摇舌中伤。”此话极正确。这种人最容易被我们上文所描绘的那种人所激怒,因为相反对立的两类人都憎恨各自对方;另外,看到别人有着明显的优势只会引起毫无价值的人的无声怨恨。因此,歌德说:“你为什么要抱怨你的敌人?这些人能够成为你的朋友吗?你的本性,就是对他们的一个永恒的指责。”卑鄙拙劣的人应该感激这种骑士原则才对!因为它把他们和优秀的一类人拉至同一水平上。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们将在任何方面都无法企及那些优秀的人。一旦有人诋毁这些优越的人,亦即把卑劣的品质强加在他们身上,那么,这个人的诋毁在当下就是一个客观真实的、有根据的评判,一个具有确定效力的法令。事实上,它以后永远都会是真实的和有效的,除非人们旋即用鲜血把这种诋毁和侮辱抹掉。这也就是说,如果被侮辱者容忍这一侮辱扣在自己的头上,那么,被侮辱者(在众人的眼里是个“荣誉之士”)就是侮辱者(这或许是一个最低劣的人)所说成的那个样子了。这样,他就会遭到“荣誉之士”的彻底鄙视。人们躲避他如同瘟疫一样。例如:人们会公开拒绝参加他到场的一切社交场合,等等。我相信我能够确切把这种观念的源头清理出来。从中世纪开始一直到世纪(根据冯韦斯特的《德国刑法、德国历史文集》),在进行刑事诉讼的程序时,并不是由原告去证明被告的罪责,而是由被告去证明自己的清白。履行的程序就是在他人担保的情况下作出一番宣誓。为此目的他需要担保的人。这些人必须发誓确信被告人不会作出伪证。如果被告人没有这些人帮忙,或者原告人不承认这些担保的人,那么,事情就交由上帝作出判决。在一般情况下这都是以决斗的方式进行。因为现在被告人是“带着耻辱的人”,他必须为自己洗清耻辱。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这蒙耻的概念、决斗的整个程序的源头。甚至时至今日,这样的事情(除了免去宣誓)还在“荣誉之士”之间进行。这就解释为什么“荣誉之士”会对说谎的指责极度愤怒,并会因此寻求血腥的报复。考虑到说谎本是每天司空见惯的事情这一事实,这种反应就相当令人奇怪了。但是,这种反应已经成为根深蒂固的了,尤其在英格兰。事实上,如果以死亡威胁那些指控自己撒谎的人,自己就必须在一生中从未撒过谎。因此,在中世纪的犯罪诉讼中,形式变得更加简短,被告人只要回应原告一句“:你在说谎。”事情就可交由上帝作出判决了。据记载,骑士荣誉有这一规矩:对于撒谎的指责必须诉诸武力解决。关于言语的侮辱,我就写到这里。但是,还有比言语侮辱更为严重的事情,它的严重程度甚至在我提及它的时候,也必须请求所有信奉骑士荣誉的人的原谅,因为我知道仅仅想想它就足以让这些人毛发直竖,因为它是地球上至为凶恶的东西,简直比死亡和诅咒还要糟糕。那就是一个人出手甩给另一个人一个嘴巴子或者动手殴打他。这可怕的出手攻击会彻底摧毁被打者的荣誉。其他对荣誉的破坏可以用流血来愈合,但回应这出手一击就只能以置对方于死地才能带来荣誉的彻底复原。骑士荣誉跟一个人的自身到底是什么,或者跟他的道德本性是否会改变等诸如此类的学究气问题统统无关。当一个人暂时失去了荣誉,或者当荣誉受到损害,只要他迅速采取行动,通过决斗这一万应灵丹,他就可以迅速和完全地恢复荣誉。但如果冒犯者出自非信奉骑士荣誉的阶层,或者,如果他只是第一次冒犯了别人的荣誉,那么,人们就可以采用一种安全妥当的方式。人们可以在他冒犯自己的当下把他击倒如果手头有现成武器的话,必要时,在以后任何情况下击倒他也可以,尤其是对方以出手袭击的方式破坏别人的荣誉。不过就算他对我们的冒犯只停留在言语上,情况也还是一样的了。只有通过这样的还击,荣誉才能挽回。但假如人们不想走出这一步,以避免这一步行动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或者,假如人们并不确定冒犯者是否受到骑士荣誉法则的约束,那么人们还有更妙的一招。那就是,如果冒犯者表现粗鲁的话,那就以更加粗鲁的方式予以迎击;如果口头侮辱已经无济于事了,那我们就要拳脚相向,这是挽救荣誉的最极端的手段。因此,脸上挨了对方一个耳光,就只能以棍子回应;而对付棍子的攻击则只能报以打狗的鞭子做补救;对付打狗的鞭子,有人建议不妨采用唾脸作为最绝的一招。只有当这些都无济于事的时候,我们才不得不采用流血的行动。采用这种解决办法的根据是如下的骑士荣誉的格言。正如蒙受别人侮辱是一种耻辱,同样,发出侮辱则是一种荣誉。假如真理、公正和理性站在我的对手的一边,但如果我出言侮辱他,那么真理、公正和理性就得卷起包袱滚蛋,而道理和荣誉也就站到我的一边来了。与此同时,对方也就失去了荣誉,直至他用枪击、剑砍,而不是用公正和理性,去重获他的荣誉为止。因此,在荣誉这一问题上,粗野无能可以取代、并且优于一切个性品质,道理站在至为粗野无礼的行为一边。干嘛还需要多种多样其他别的?一个人尽管很愚蠢、很卑劣、有失教养,但粗野无礼的行为可以抹去这一切,使一切合法化。当我们交谈或者讨论问题的时候,如果某一个人向我们显示出他比我们对所谈论的话题有着更精确的认识,他比我们更热爱真理;他的判断力和理解力更加健全和优越;他表现出来的优越的精神智力使我们相形见绌那么,我们可以一举消除他的所有优势,以及因为他的优势的缘故我们所暴露出来的劣势和不足。我们甚至可以反过来变得优于这个人只要我们撒野、动粗就可以达到这一目的。粗野蛮横更胜思想交锋一筹,它抹杀了人们的精神智力,所以,如果我们的对手不跟我们计较,不是采用更加粗鲁的方式作出回应,并由此卷进一场高贵的决斗,那么我们就可以成为胜利者,荣誉就归于我们了。面对那君王般威力无比的粗野蛮横,真理、知识、思想、理解和机智都退避三舍,被逐离战场。所以,一旦有人表示出不同的见解,或者显示出更胜一筹的智力,这些“荣誉之士”就随时跨上战马;如果在争论问题时缺乏论辩,他们就会搜索寻找粗野的话语这同样可以帮助他们取胜,并且,寻找粗野的话语也更加轻松容易。这样,他们就得胜凯旋了。由此看出,人们称赞这种荣誉原则可以使社会格调变得高尚,他们是多么的正确。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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