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时空妖医-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要取出所有雷暴龙的心脏作为战利品!”任建文的这句话让所有丛林人的脸上都露出了微笑。这些猛兽的心脏,味道是最为鲜美的。特别是那些会异能的猛兽心脏,里面还有一颗被他们称之为“神珠”的东西。就是这玩意儿,吃下去能够让人获得异能,或者增强异能。上次那颗雷暴龙心脏内的神珠,就是由金弦吃下去的。让她的火系异能威力强了一些。

在初升的朝阳下,大约四十来人左右的狩猎队伍出发了。多数壮年男人都参与了这次狩猎活动。另一部分则留守在部落里做守卫。

可以说,这些力大无穷的软蛋男人们,其实都是狩猎的好手,在丛林里的智慧是无与伦比的。他们可以通过气味和脚印、野兽粪便等等,辨别出在附近都有那些野兽。尤其是,上次任建文遇到的那几个狩猎雷暴龙的丛林人,更是好手中的好手。想当初,他们只是七个人而已,就差点干掉了一头雷暴龙!

其中尤其是,以一个身体看上去极为剽悍的家伙,狩猎技术最好,身手最为敏捷。此人被部落人称为“蛮子”。这家伙虽然名为蛮子,其实脑子也特别好使。所以任建文一直有心,将他培养成为部落的首领。他不可能在这个空间呆一世。总有一天会离开的。

以雷暴龙那样庞大的个头,搜寻起来其实非常容易。

不到中午时候,众人就发现了一群雷暴龙,有九头之多。它们大约是已经享受过充足的食物,正躺在一片开阔的草地上休息。雷暴龙是丛林中的王者,哪怕就是丛林内个体实力最强大的霸杀兽,也不敢招惹它们。因为雷暴龙是群居动物。一头霸杀兽最多能够对付两头雷暴龙,若是三头的话,它们就只得落荒而逃。更何况雷暴龙常常都是整群出动!

上次能够击杀一头雷暴龙,只能怪那家伙倒霉,偶尔落了单,恰好又碰到这群丛林人。

很显然,这群雷暴龙根本没想到居然还有哪种生物居然敢于侵犯它们的领地。它们惬意地躺着,就像九座小山,发出像打雷一样的鼾声,此起彼伏。连放哨的都没安排一个。

任建文带领丛林人们躲藏在树林里偷偷地观察着这群雷暴龙。有几名丛林人看到如此多的雷暴龙,吓呆了,小声提议着是否离开。

“你们这些胆小鬼!”蛮子火大地道,“雷暴龙,虽然厉害,但我们的王,更厉害。我们的王,是无所不能的汶神的使者,一举手就能消灭一头雷暴龙,我亲眼看见的。所以,只要有王在,无所不能的汶神会保佑我们的!”

第二卷、时空旅行

第十七章、失而复得(上)

他的这一席话,让所有心虚的家伙,胆气顿时壮了起来。宗教的力量是巨大的,一句“无所不能的汶神会保佑我们的”,就让这些家伙立即忘记了自己与雷暴龙之间存在的巨大的实力差距。他们一个个点着头红着眼睛:“是的,无所不能的汶神会保佑我们的,我们冲……”

几个家伙莽头莽脑,提起刀子就想向雷暴龙群冲去,却被任建文伸手拦住:“笨蛋,这样盲目地乱冲,汶神是不会保佑你的。恩,我们必须要有一个很好的计划,来消灭它们!”

所有丛林人都眼巴巴地望着他。

其实任建文也想不出什么很好的计划。他所做的只是……一个人冲出去,仗着自己速度够快,施展起水系异能来,对准熟睡的雷暴龙们的眼睛便射。雷暴龙群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已经连续偷袭得手,干掉了七头雷暴龙。剩下的两头雷暴龙被同伴发出的临死的惨嚎惊了起来。而此时,任建文已经冲回树林,笑着对目瞪口呆的丛林人们道:“剩下的,就是你们的了。让无所不能的汶神,看看你们的英勇吧!”

很自然地,四十余名丛林人分成两组,每组二十人左右,手执锋利的武器,“哇呜哇呜”地怪叫着,分别向怒吼的雷暴龙冲去。两组人,分别由蛮子,和另一个名叫“大石头”的家伙带领,有条不紊地向雷暴龙猛烈地攻击。

但见得,一群绿皮肤的丛林牛仔,手上拎着砍刀、菜刀、瑞士军刀、手斧等等武器,口里发出“哇呜哇呜”的怪叫之声,凶猛地向可怕的雷暴龙攻击着。在一旁观战的任建文汗珠长流——除了手斧攻击力稍微强些外,那些砍刀菜刀瑞士军刀什么的,攻击力实在比丛林人自己制造的枪矛强不了多少。

看来下次回去搞武器采购,即便采购不到枪支军火,至少也得弄点长兵器。可是现在的地球,哪儿去找什么长兵器?恩,对了,小时候曾在农村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任建文眼睛一亮——没有真正的长兵器,锄头、钉耙、钢叉之类的东西总可以吧?想到这里,任建文又是一阵恶汗,眼前幻想出,这群牛仔打扮的丛林人,手拿农民的工具在野兽们身上用锄头挖,用钉耙来耙,用钢叉使劲叉的搞笑画面!

有了任建文的示范,这些家伙有样学样,在攻击时,老是跳得老高,竭力用刀子刺向雷暴龙的眼睛。虽然,他们的攻击力远远比不上任建文,不能做到一击致命,但是刺瞎雷暴龙还是很容易的。而瞎了眼睛的雷暴龙对上二十余名身强力壮的丛林人,其结果可想而知!

这一次战果特别丰富。九头雷暴龙,九颗心脏啊!足够全部落人吃上数日了。而且,此处距离部落不远,还可以分解雷暴龙其他部位的肉贮存起来以作食物。如果没有招惹来其他大型猛兽争抢,仅仅是这九头雷暴龙,就足够全部落人吃一年有余。对于食物时刻处于匮乏状态的汶部落来说,绝对是前所未有的大丰收!况且,猎获到九头雷暴龙,而丛林人都完整无缺地活着,简直就是一个奇迹。还是有三人受了轻伤。受伤最重的是蛮子,为了保护另一名同伴,他的背后被划伤。

任建文虽然会医术,但他的针灸之术,对这种外伤效果不是很明显。所幸丛林人长年生活在环境恶劣,猛兽成群的森林之中,身体恢复能力极强,而且也略会使用一些药草。

夜晚,墨尖树林内燃起了一堆堆的篝火。兴奋的丛林人们围绕着火堆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尤其是参与狩猎的男人们。这一次狩猎,真正让他们感觉到了自身的价值。是的,他们也可以以自己的武器去猎获丰富的食物,而不必处处倚靠女人。第一次,这些力大无穷的软蛋,在跟女人们说话的时候,底气十足。

任建文也特别高兴。简直高兴得快疯了。这次狩猎的九头雷暴龙中,果然有一头,是曾吞食过他的尸体的家伙。在那头雷暴龙的肚子里,他找到了失落已久的两件法器。不过那两件法器,居然不是藏在它的肠胃里,而是,在心脏之中,与一颗“神珠”结合在了一起!

平心而论,部落里美丽的少女还是不少的。这个种族的基因,非常优秀。男人个个剽悍,女人个个秀美。那些美丽的少女,大约是出于对“王”的崇拜,始终围绕着任建文舞蹈。没有戴乳罩的丛林少女,个个胸前随着舞蹈的节奏波涛汹涌。

任建文把身穿旗袍的金弦搂在怀里。旁边不时会有一名美丽的少女,为他们献上烤好的雷暴龙心脏肉片。唯一可惜的是,没有带酒来。恩,下次回到地球,一定要记得买上几瓶好酒。像这样的场面,怎么可以没有酒呢?!

穿上旗袍的金弦,显得分外的妖冶妩媚,简直美丽得像传说中的精灵一样。直将越来越好色的任建文迷得七荤八素,虽然在大庭广众之下,仍然忍不住将手从开叉的地方伸了进去,大饱手欲。反正,任建文早有先见之明,事先在他们坐的地方四周围上了一圈花环。

而金弦的手,居然拉开了他的裤子拉链,开始摸呀摸。虽然被她摸得舒服得直哼哼,很想将她立即按倒在地大肆挞伐,不过,他毕竟是文明人,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只得克制住那种欲望,只是被动地享受。恩,似乎那儿被什么含住了,啊,舒服得灵魂几乎快要爆炸……

等等……含住自己那儿的,似乎是一张嘴?而金弦正坐在自己怀里,满脸陶醉之色地望着自己,两只手也环抱着自己的脖子!

任建文震惊无比地伸长脖子向下望去,只见一名身穿牛仔的美丽少女,正温柔地用嘴含住那里,为自己套弄着。她的眼睛,正含情脉脉地望着他。见他看向自己,美丽的少女唇角露出一丝微笑,套弄得更加卖力了!这美女,任建文认识,名叫月儿,十八岁,前段时间才刚刚举行成人礼,还没被任何男人染指过。是除了金弦之外,汶部落最美丽的姑娘。

天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任建文幸福无比地哼哼着。虽然很想拒绝美女的服务,不过他毕竟是男人,而且是一个好色的男人。这样的艳福,是任何男人都难以拒绝的。再看看金弦。从她的神情看来,不仅没有一丝醋意,而且还大有鼓励的意思。他的心思顿时活动起来,倏地推开那美丽的月儿,坐起身来。

月儿惊讶地望着他,眼睛一下子就湿润了。她误以为,任建文看不上她。但是任建文却以行动表示,他不仅已经看上了她,而且……只见他左右手分别搂抱着金弦和月儿,向金弦所居住的那棵墨尖树走去!

这一夜所发生的一切,是如此的荒诞。令任建文甚至产生了,这个空间的一切,似乎都是虚幻的感觉。但是抚摩着怀里两个赤裸的少女,带来的真实的触感却告诉他,这一切,正实实在在地发生着!他甚至又产生了这样一种错觉,似乎自己在地球的生活才是虚幻的……

走在京华的校园里,任建文却丝毫没有努力读书的觉悟。他在为钞票的大量流失而发愁。需要采购的东西实在太多。他现在非常想要,改变汶部落巢居的习惯。人不是猴子,要想让部落发展兴盛,老住在树上,总不是办法。

但要想在地面上安居,却也有很大的问题。幸好,大学其他什么好处没有,就是空闲时间特别多。只要在临考试那几天临时抱佛脚痛补数日,考个合格,就一切安拉。

一想到自己最近生活经历之奇,任建文就不由心生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