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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列侯-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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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右渠自然对匈奴单于感恩戴德,脑海中自动忽略匈奴单于高举轻放忽略追究侮辱首犯的行为,一门心思想着为匈奴出谋划策,丝毫没察觉到匈奴贵族的耻笑和鄙夷。

赵涉静静聆听着,没听多久心中感到毛骨悚然。

卫右渠此人学识不凡,见识更不凡,曾在大汉京师长安城逗留数个月之久,熟悉大汉的风土人文环境,甚至见识过大汉最精锐的骑兵装备,他所了解的东西甚至要多余赵涉,毕竟赵涉离开大汉帝国数年之久,对汉家的了解非常之少,往日来往密信飞鸽传书尽量说正事,哪有闲工夫扯民间的具体变化。

如果要问什么样的敌人最可怕。

排在第一的必然是了解你,知识丰富的敌人最为可怕,匈奴是典型的草原游牧文明,本身具有的风俗习性以及时代对眼光的巨大限制,导致匈奴人完全不是汉军精锐黑甲骑兵们的对手,正面对冲必然会是匈奴人大败亏输。

这场失败让匈奴人意识到双方的差距,但是匈奴人苦于缺乏技术,只能看着汉军的黑甲骑兵来回驰骋干瞪眼,但卫右渠的出现大不一样,卫氏朝鲜并不是毫无文化的土著游牧民,开国君主卫满本人就是个汉将,在归顺大汉帝国成为藩王后,陆陆续续从汉地学会不少技术。

虽说汉人不会教给卫氏朝鲜非常要紧的技术,可是哪怕只是最简单的冶炼工艺,只能铸造较为粗糙的铁制工具,传承几十年两三代人发展完善,卫氏朝鲜的冶炼技术也有提升,他们那点技术提升放在汉地不值一提,更不用和平阳侯府的炼钢术提了,但是放在刚脱离茹毛饮血生活没几百年的匈奴,这就是神技。

不管真心信任,还是单纯的利用。

军臣单于把卫右渠提到身旁作心腹谋臣,中行说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地位被一个毛没长齐的臭小子替代,赵涉表面上两耳不闻窗外事摆出漠不关心的架势,心里也在暗暗的咬牙着急。

两个人唱对台戏还好办,冒出个第三人就变的错中复杂,尤其是卫右渠有着很敏感的身份,他早晚要回去做卫氏朝鲜王,按照匈奴的逻辑他是个不值得信任的外人,就像没娶亲之前的赵涉是相同的,赵涉娶老婆又怀孕,匈奴人就真心把他当做自己人看,因为他要扎根在大草原上不走了。

卫右渠会扎根在大草原不走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因此,不管他现在多得宠,没有哪个匈奴贵族卫右渠当盘菜看。

卫右渠并不知道,他依然尽心竭力的报答大单于提携之恩,向北前进的路上就琢磨出一套全新的马上工具,献宝似得送上两样礼物:“大单于请看!这就是在下制作的简易马镫和马鞍。”

“你说过的两样东西,的确出现在汉军的黑甲骑兵上,它就是马镫和马鞍?”

“正是!汉军普通骑兵应该也会陆续列装,汉人就依靠这两样东西保持骑兵高速移动中的平衡,大单于千万别小看两物的作用。”卫右渠滔滔不绝的介绍着,不出意料皮套索制成的马镫,马鞍是牛皮和木头制作,毡布包裹的四不像马具。

赵涉很想嘲讽不标准的制作,张张嘴想了会儿还是没有说话,匈奴人的进步似乎成必然,他需要做的是把消息送给远方的合作者,提醒他今早做应对准备。

与此同时,相隔几百里外。

漠南草原某处湖泊旁,庞大的马群在湖水旁饮水吃草尽情放松负担,早在三天前,羽林骑一万五千人,重骑兵八千人拔营北上深入漠南大草原,原定十天的休整期被缩短到七天,每个人携带三匹马以日行两百里的速度追赶。

今天是三天追击后的短暂休整,再往前三百里外就是左贤王庭的所在地,左贤王的位置大概在正北一百五十里附近,距离自己的老巢还有一天半的路程,左贤王部是以正常速度撤退,没有携带老弱妇孺,若不是在口外的大营休整几天耽误时间,说不定此刻就在左贤王庭里避暑。

曹时躺在山坡上晒太阳,看了会儿日头忽然抬起头:“召孟的斥候军召孟还没回来?遇到敌情了?”(未完待续……)

PS:直搞黄龙不合适,应该是直捣王庭更合适,但是标题没法改,只好将就下了。

第260章 有仇报仇

就如同暴雨后形成的天然琥珀,大漠草原中还有星星点点的树林点缀其间,大漠草原并非一望无垠的绿草,树林与河川是孕育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羽林骑很擅长钻树林,长安城以南的南山密林被钻过无数次,更远的秦岭山林也是训练的重点,山地丛林战的本领使得他们在南越的丛林中来去自如,只不过北方的针叶林与南方的阔叶林大不相同,北方树木高大笔挺树林密度相对较低,藏匿效果不如南方阔叶林。

当然也有好处,北方针叶林里的稀奇古怪的毒虫更少,羽林骑不需要准备驱虫粉末涂抹皮肤。

陈掌披着墨绿色的麻布,简易的保护色能使他被发现的几率降低,他带着200个兄弟藏在树林里有半个时辰,随同他钻树林的还有500名羽林骑。

他们正在跟踪的目标是左贤王部下的匈奴军,这支匈奴军约有2000多名骑兵,分别来自匈奴左地六个部落的部族骑兵,他们奉左贤王命参与年初展开的入侵行动,败退到漠南草原一事无成反而损失不少牛羊,这支六部落组成的匈奴军也接到就地解散令,带着人返回右北平北部草原继续放牧。

陈掌为了跟踪这支部落骑兵的踪迹花费两天时间,全靠熟悉地形的鲜卑人带路寻踪,辨别草原上马粪和扎营的踪迹是草原骑兵的基本素质,汉军的战力提升的非常快,但是辨踪的水平远赶不上草原骑兵。

“失力兀!找到他们的头人没?”

“没有!狡猾的家伙躲在骑兵里不冒头,他似乎发现情况不妙。”

失力兀是鲜卑头人。也是黑甲兵一部首领,他个子高瘦。棕发褐眸,皮肤惨白。盯着人的目光像一头凶恶的丛林孤狼,鲜卑人多半都是类似长相的丛林狼,他曾经告诉陈掌,每个鲜卑人成年礼必须携带五天干粮,带着两把短刀独自进山猎杀一匹狼,或者一头熊,一只野猪。

只有从持刃猎杀中活下来的鲜卑人才有资格成为匈奴勇士,事实证明小规模军事冲突,鲜卑人可以稳压匈奴一头。只不过茫茫大森林环境远不如大草原优越,鲜卑人的人口只有区区二十多万,而且草原上比的不是个体持刃猎杀的本事,比的是集群冲锋的骑射比拼哪个更强,鲜卑人在人口和军事组织上的绝对劣势,导致每次碰到匈奴大股骑兵就要战败。

羽林骑军侯名叫邓强,来自大庶长家庭的次子,他的兄长有资格降等袭爵,而他的起点只比普通百姓家的0级公卒略好一线。以1级公士的身份参军,运气不错刚参军难年赶上汉景帝驾崩新君登基,天下户主赐民爵进一级,凡是8级公乘以下独立户籍的百姓可进爵一等。

邓强升到2级上造并凭借军功爵的身份。幸运的选入首批两千人羽林骑,首批的羽林骑训练强度最大,最初他们的训练目标是做汉军的基层军官。每个羽林骑轮换着做军官积累指挥和带兵经验,尔后经历几次改编训练方向发生不小转变。历经南越作战的洗礼蜕变为精锐之师。

瞥向身侧匍匐着的黑甲兵,他们的铠甲制式与汉军骑兵完全相同。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士气非常出色,从两天来追踪匈奴部落骑兵的素质来看,这支两百人小队堪称优秀,摆在羽林骑的精锐里也不过如此,而这支小型军队的主人是车骑将军曹时。

列侯私兵。

邓强回想起父亲那辈人常说列侯怎样怎样厉害,列侯是军功爵的制高点,功臣的最高殊荣,列侯有大把特权在身,每个军功爵出身的子弟都很向往列侯的生活,从小在父辈的影响下,邓强也立志过个列侯,但是他没想过列侯会有私兵,至少在吴楚七国之乱后没听说过列侯有私兵。

周亚夫私藏甲盾五百套被活活逼死,更何况私藏两百名全副武装的甲兵在大漠边境,或许是他多心多想了,以车骑将军的身份和关系,说不定得到天子的默许认可,但他总感觉这样不太对。

心中的疑虑并没有写在脸上,邓强略作沉吟问道:“失力兀,你有多大把握冲过去撕碎这支匈奴军。”

“七百人撕碎两千人。”鲜卑头人泛着褐色如狼眼的冷峻眸子:“七百鲜卑人可以做到,七百汉人我不知道。”

陈掌龇牙咧嘴:“屁话!少吹鲜卑无敌,三万鲜卑被三万匈奴打的像条死狗,你不就是那场战争被俘虏为奴隶的,二十八万匈奴被三十万汉军打的像条死狗,你说到底谁更厉害?”

“打不过是因为匈奴人太狡诈。”失力兀怒声争辩底气略有不足,围观的汉军嘿嘿笑,鲜卑人打不过匈奴的集群骑射,别说请出三万王帐骑兵出动,就是三万部落骑兵也够鲜卑人喝一壶的,自打六十年前东胡被打崩溃,逃到鲜卑山与乌桓山之间钻树林,鲜卑乌桓两部骑兵就不在是匈奴人的对手。

匈奴是草原霸主,不管鲜卑人有多不情愿也的承认,以前没有人能战胜匈奴人,不败神话从冒顿单于直接拿延续六十多年,三代匈奴单于的苦心经营让匈奴帝国达到鼎盛辉煌时期,然而半个月前的雁门大战终究打破不败金身的神话,汉军一阵斩杀近万匈奴人,而且是当着匈奴最强大的王帐骑兵面前做到的。

这场战争把匈奴人打到毫无脾气,单于庭最强的王帐勇士围着汉军黑甲骑兵射了半天收效甚微,王帐骑兵压根不愿意碰那群铁皮乌龟壳,杀又杀不死打又打不过,匈奴人只有狼狈逃窜回老巢舔伤口,连牛羊营帐都给丢的一干二净可谓大败。

六十多年来,还从没有人能让匈奴人损失近万人,哪怕冒顿单于首次面对强大的月氏骑兵。匈奴三十万骑对抗月氏三十万骑,双方的战损保持一比二以上。

失力兀迟疑片刻点点头:“晚上入夜时分。应该可以顺利撕破。”

陈掌嘿然笑道:“入夜还用你来说?咱们哪个不能轻而易举撕破,羽林骑一万五千人撕开二十多万匈奴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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