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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之帝国再起-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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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本来到了山包下面就要下马,多多少少是表现出对乌孙王子难兜靡的尊重。可是他刚停住战马,那个引路的乌孙队长就是一阵叽里呱啦,经过翻译才知晓难兜靡事先有过交代,说是土地湿滑泥泞,刘邦来了不用下马。

“怎么都是一国的王子,怎么能够失礼呢?”刘邦一脸浅笑下马,还招呼侍卫们也都下马。

“您真的是太客气了。”乌孙队长一脸的高兴,对刘邦的态度比刚才又亲近了无数倍。他弯腰比了一个请的手势:“王子已经在上面炖好羊羔子,也烤了一头骆驼,就等着贵人上去享用。”

刘邦听到烤骆驼就是两眼发光,他刚来到乌孙领地的时候也在勃西靡的招待下吃过一次烤骆驼,那是整头骆驼去掉内脏,然后一个部位都没有切除的烤法,似乎还加了一些其它什么东西,不光是闻着香,吃起来也是异常的美味。那一次听闻最美味的两个驼峰,一个属于勃西靡,一个给了何怿,压根就没有刘邦的份,因此这一次难免抱着万分的期待。

人还没有抵达山包,因为风向的关系刘邦鼻子已经闻到了空气中的肉香味。让他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

刘邦还没有到,难兜靡似乎是得到了禀告迎了出来。

难兜靡的穿戴让刘邦看得一愣神,一切只因为难兜靡身穿一套与刘邦差不多款式的貂皮衣,外面套着一件披风。注意看衣领的话,那些花纹绘画的图案压根就是一种大篆,正是帝国那边非常流行的一款花纹。

不用猜,难兜靡身上的衣服绝对是帝国出品,不但是上身的大衣。头上的帽子,手里的皮套,脚上的靴子,几乎每一样都是来自帝国。就是不清楚难兜靡的一身行头是乌孙使节团在帝国南陵购买,还是来自皇帝的赏赐。

难兜靡远远地就向刘邦拱手致意,一拱手撑开披风,露出了悬在腰间的一柄剑。

剑的长度大概是七十五厘米左右,有着很传统的华夏风格,剑柄上雕刻花纹,剑鞘上也有着雕刻的图案和相关的饰品。实际上每一把剑的剑柄都有不同风格的花纹。不管是怎么样的花纹其实都是为了防滑。

看到那柄剑的刘邦立刻就明白难兜靡的一身行头绝对是来自于皇帝的赏赐,那柄剑的花纹比较特殊。剑鞘选木来自南洋,南洋的木材是在今年才大量充斥市场,此前只有皇室和一部分勋贵才有。若说木头还有另外的说道,但是皇族的凤凰花纹却不是能随随便便雕刻的!

难兜靡能说一口不太标准的帝国普及的普通话,欢迎刘邦的到来,又说了一些客套话,并肩与刘邦有说有笑进了帐篷。

一进帐篷迎来一阵热浪,刘邦忍不住又是愣了愣。他愣神却不是因为有暖炉子等设备,是因为除开是一个帐篷之外。里面的摆设与帝国那边的富贵之家压根就没有什么两样,有着最为基本的案几、青铜皿具、木质衣柜、青铜架子等等的家具,最为特殊的是那个摆在中央的木头台子。

台子是一种两人共饮的类床榻,两边摆着蒲团。中间是一个镶装的固定案几。

现在台子的中间案几上摆着几个盘子,盘子里面是一些蜜饯和经过处理的水果。另有一个炉子烧着炭正在温酒,搭配和两个高爵的酒皿。出来盛放东西的皿具,筷子、汤匙、叉子等物也是一应俱全。

在台子的旁边有几名侍女,她们有些是乌孙本族姑娘,一些是金发碧眼的少女。甚至黑炭姑娘也有两名。

乌孙本族的侍女还好,是穿着帝国那边的侍女宫装,另外那些来自其它种族的侍女在这种大冷天却是穿着白色透明的纱绸,若隐若现的少女身躯看着有些撩人。

“来来来,请坐!”难兜靡十分的热情,招呼刘邦坐下之后,他自己也坐下。等待有侍女斟上温好的酒,他笑着说道:“地道的南陵酒,正使能够在千里之外喝到家乡酒,想必是会别有一番乡情。”

刘邦也在笑,一大口将酒盏内的酒闷光,“哈”了一口气,爽朗道:“王子真是有心了。”,内心里却是有些无语,使节团的规模那么大,光是运货的马车就不下数千辆,属于帝国那边的物资多得是,根本就不缺南陵酒。

“听闻帝国的皇帝陛下早年有作过一首诗?”难兜靡亦是一口闷光,沉吟了一下,用着比较怪的口音念道:“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看着刘邦,一脸的矜持:“我应该没有念错吧?”

这是李白的《客中作》,现在这个年头自然是没有李白,诗是早先吕哲在北地郡的阴密县驻扎时,于随军商贩的营地念了出来。当时的吕哲是好奇各地有不同的酒类,听到南陵酒随口念了那么几句,压根就没有什么特别的用意。

吕哲若是一直默默无闻也就罢了,偏偏他成了庞大帝国的皇帝,那么曾经做过什么事情,哪怕是再微不足道的事情都会被重新提了出来,坏事会被洗地然后艺术加工显得加以美化,好事会被美化上比本来漂亮至少一百倍宣扬。

秦末时期可不是什么诗歌的时代,讲的是征战厮杀,绝对不是什么歌舞升平的时代,不存在什么大诗人,也没有给予大诗人诞生的土壤,倒是杀人盈野的一些人能够干成大事。

非歌舞升平的时代里,也就是已经成了皇帝的吕哲曾经抄袭过的一首诗会传遍天下,大家听了也是称颂皇帝不但武功鼎盛也文采飞扬,至于说打从内心里欣赏估计是未必。

市井出身的刘邦识字不多,后面还是成为帝国三等男爵之后特地请的教习恶补才认识更多的字。他知道的诗不多,知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也读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等等一些带着美好意愿的诗,但是要说对诗进行探讨就有点够呛了。

难兜靡估计也不懂得诗,他的一切布置就是要给刘邦一个印象,让刘邦觉得他喜爱帝国,不但生活习惯上在向帝国靠拢,连诗都会读上那么好几首了。

刘邦不是笨人,他也清楚难兜靡想表达的是个什么意思,很配合地称赞难兜靡对帝国文化的理解,更是在话语中透露着一种很明显的亲近。

“帝国真是一个伟大的国度,陛下也是一名无比英明的皇帝。”难兜靡毫不掩饰自己对帝国的好感,又是劝刘邦饮下几盏酒,聊了一些关于帝国的趣事,东扯西扯之后,才看似不经意地说道:“可是我很不明白,为什么在联姻上面会有迟疑呢?”

“这……”刘邦略略迟疑,做出一副左顾右盼的模样,很刻意地压低声音:“陛下是不无不可的态度,只是……”

难兜靡立刻来了精神,配合地压低声音,急切问:“只是什么?”,或许觉得这样不好,讪笑着又劝了几盏酒,说道:“若是正使能够帮上忙,整个乌孙都会感谢您的。”

刘邦露出非常为难的表情,最后像是被巨大的利益给吸引,犹豫再三之后才像豁出去那般,说道:“许多中枢文官和军方的将领还没有真正确定怎么与乌孙相处,所以……”

第九百六十二章:不全是吹牛

刘邦说得不假,到目前为止怎么与乌孙相处确实是还存在一定的争论,武将集团的态度比较统一,无非就是利用完乌孙之后进行屯兵,至于是和平吞并还是武力灭国,那是最后的事情;文官集团的态度则是有点乱了,大体上是赞成吞并乌孙,但是在武力灭国和和平演变上则是有不同的看法。

也是帝国成功和平吞并了几个战国给出了例子,文官集团之所以是文官集团,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掌握庞大的武力机构,所有的功劳几乎都是来自于文治。

帝国极重军功,武将集团因为直接参与征战能够大把大把的捞取功劳,结果是帝国八百多名贵族中军方占了十分之八,只有极少数的文官因为做了一些有益于征战的事情,如保证后勤补给,建策成功,安置战俘,等等一些事情捞了一些汤水。

如果依靠文官的操作能让乌孙和平被兼并到帝国,那该是何等的功劳?支撑一名文官封侯绝对有可能,一些辅助的参与者怎么也能得到男爵、子爵的贵族爵位。那该是多么庞大的功勋基础啊!文官集团怎么可能不试图操作一下?

现实情况似乎也让文官集团有操作空间,帝国的心腹大患是在草原,虽然有计划征服西域,可是也在解决草原之后才会干。按照预计,帝国完全征服草原至少也是需要十年的时间,那么长的缓冲时间之下,文官集团还真就不信不能干出一件大事出来。

事实上,帝国目前也需要乌孙在侧翼威胁草原,或许还需要一个对帝国友好的乌孙来保证征服西域之前有一个前进基地,那么怎么来使乌孙对帝国感到友好,文官集团认为其中没武将集团什么事,应该由文官来进行处理才对。

庞大的使节团之中有着一支鸿儒馆的队伍,他们来到乌孙领地之后就在进行相关的操作,第一步就是让乌孙的显贵们了解帝国,然后针对那些达官显贵来宣扬帝国的文化。初步让乌孙的贵族阶层喜欢上帝国的方方面面,潜移默化地让乌孙的各个阶层向帝国靠拢。

难兜靡能念上几首诗,其中就有“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两首,虽然他在念的时候是在暗示刘邦对帐中的女人可以任意采摘,可也说明来到乌孙领地的文官真的有干出那么一点点的成绩。

“乌孙离帝国远啊,要走过草地、戈壁、沙漠,我们从南陵出发的时候还秋高气爽。出了帝国的边境之后是鹅毛大雪,足足用了将近五个月的时间。”刘邦说了一句完全的废话,乌孙有派使节团前往南陵,还不知道路途遥远啊?

恰恰就是乌孙离帝国有那么点距离,也因为清楚帝国的重心是在草原,勃西靡才会毫不犹豫地想抱上帝国皇帝的大腿。要是乌孙就在帝国边上,勃西靡就该忧虑乌孙会不会成为帝国的下一个征战目标了。

目前的情况是,乌孙得到帝国的各方面支持还能勉力支撑下去,从帝国八万骑兵来到乌孙,乌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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