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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高兴发出一声惊天怒吼,他奋起余力仰首出掌。
虽然高兴做出了闪避的动作,但他毕竟受伤颇重,又中了毒,无论是气力还是反应都大大下降,是以没有完全避开刺客的杀招。
“噗噗”两声,短刀没有割破高兴的喉咙,却是在他白净的脸颊上划出一道五厘米的口子,殷红的鲜血喷溅而出,而长剑虽然没有刺中高兴的心脏,却是深深刺入了他的左肩。
高兴惨叫一声,疼痛让他头脑攸的一清,他陡然飞起一脚,狠狠踹在女刺客的腹部,直将后者踹将出去。只是长剑离体,剧烈的疼痛让高兴一阵颤栗,右腿一软,竟然跪倒在了地上。
“杀!”
见高兴已经无力再战,还剩下的,有战斗力的,除去短刀刺客,女刺客外的三名黑衣人顿时惊喜异常,口中呼喝一声便扑向高兴。
“贼子敢尔!”就在三名黑衣人手中的兵刃到了高兴身前一米时,一个清脆冰冷而愤怒的斥骂声响起。与此同时,十数枚寒光闪烁的飞镖破空而来。
三名黑衣人一愣,手上的动作一缓,高兴便立即就地一滚,闪到了一边。杀不了高兴,黑衣人自然不甘心就此死去,于是便哦各施手段对抗那些飞镖。
在这飞镖之后,是一个绝美的女子,只是那穿着实在有些放荡。女子上身轻纱罩身,胸前红色的紧身抹胸清晰可见,颤巍巍的饱满酥胸上是一朵娇艳欲滴的黑色罂栗花。女子下身则是一条紧身短裤,雪白滑腻的大腿泛着魅惑心神的光泽。
这女子不是百花宫特使还能有谁?
罂栗花眨眼间便来到了高兴身前,娇媚地一笑道:“总督大人,您还好吧!”
“死不了!”高兴艰难地站直身子,一手捂着左肩的伤口,甚是虚弱地说道。
“坚持住,总督府的救兵来了!倒要看看,什么人如此大胆,竟敢行刺于你!”罂栗花关切地看了高兴一眼,然后冷笑着扫视着或战,或躺在地上的刺客,眼中杀机肆意。
众人一惊,仔细看,可不是么,街角影影幢幢,正是刺史府的护兵,而冲在最前方,一身蓝衣,手提长剑风驰电掣而来的正是高兴的护卫凌萧云。
“撤!”见高兴帮手到来,短刀刺客当机立断低喝一声,一把抓起不远处的女刺客一跺脚便翻身上了一侧的屋顶,眨眼间消失不见。
见刺客退去,高兴再也抵制不住脑海中昏沉的感觉,眼睛一闭,身子便软软地向前扑倒。罂栗花惊呼一声,眼疾手快将高兴揽在怀中。
罂栗花低头望去,只见高兴的脸色苍白无血,牙关紧咬,面上更是笼罩着一层青气,呼吸甚是微弱。
显然,高兴不仅身中剧毒,更是受了重伤,失血过多而奄奄一息。
第三卷大风起兮云飞扬第三百二十四章密谋
三天了,高兴昏迷已经整整三天了。虽然他身上的伤口已经经过了处理,但气息依旧十分微弱,没有清醒过来的迹象。
最让凌萧云气愤的是,三天过去,他居然没有查出是何人想要行刺高兴。那些刺客果然是训练有素,甫一被擒下便服毒自尽。这让高兴遇刺的事情更加扑朔迷离。山东、江苏两省不仅是高纬的眼中钉肉中刺,它所蕴含的庞大财富更是让无数人眼红心热。
而今,高兴重伤昏迷,没有他威慑四方,统权大局,虽然目前还没有魑魅魍魉,妖魔鬼怪跳出来生事,但凌萧云相信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甚高。
尽管高兴遇刺的当日凌萧云就已经下令封锁消息,并请鲁智深封锁戒严全城,由崔季舒主持政务,密切注意城中一切动向已被不测。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高兴遇刺的事情已经慢慢在城中传播开来,更让人担心的是,高兴重伤不醒,性命岌岌可危的消息也不胫而走。
高兴是兴化市所有百姓的主心骨,听闻他遇刺重伤,众人不由又气又急,对刺客痛心疾首,对高兴则是关切万分,然他们内心深处还有一抹不安,一丝迷茫。
没有了高兴,这兴化市还是安定的吗?没有了他,他们还能过上安定富足的生活,不用忍受权贵的欺凌吗?没有了高兴,他们是否还能受到尊重,还能有机会学习,成为人上人,光宗耀祖?
他们不知道,但所有人都清楚,答案是向着否定一方靠近着。
……
十月二十五日,距离高兴昏迷已经整整十日,但他仍旧没有清醒的迹象。本来繁华的兴化市这些天愈发压抑起来,城中百姓少了欢声笑语,各个行色匆匆,提心吊胆。
这十天来,以凌萧云为首的总督府护卫配合山东义军几乎将兴化市掘地三尺,但那些刺杀高兴的刺客似乎凭空消失了,竟然没有一丝线索。
虽然城中依旧平静如常,但凌萧云和鲁智深却感觉压力倍增,总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直觉告诉他们,正有一股极其可怕的暗流袭来。
在这紧张的时刻,鲁智深,崔季舒,崔季舒三人都绷紧了精神,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地警惕着城中一切反常的动向。
如果萧凌在就好了,凌萧云看着躺在床上,眉头紧缩,面色苍白的高兴,心中如是想着。
萧凌的影刺部队,各个都是精兵悍将,而且擅长的就是搜集情报,暗杀等事务,由他们在,相信抓捕刺客要容易许多。只是萧凌很早以前就离开了兴化市,除了高兴,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而没有高兴的命令,也没有人能够调动得了影刺部队。
在这关键的时刻,丐帮帮主张顺之居然也杳无音讯,这让凌萧云甚为苦恼。要知道,以前高兴的命令有大多数都是张顺之负责传递的,尤其是密令。如今张顺之不在,山东、江苏境内第一大帮丐帮便无法运转起来,发挥应有的实力。
在凌萧云等人焦头烂额,烦躁不安时,兴化市城南的一所普通民宅的酒窖中,却是另一番场景。
虽然名为酒窖,但却是极其宽敞,可谓金碧辉煌,富丽堂皇。顶部雕梁画栋,美轮美奂,无不出自巧匠之手,地面上则是汉白玉,明光可鉴。而在这酒窖四周,数十上百盏做工精细的灯烛将酒窖照得连如白昼。显然,拥有这酒窖的主人非富即贵。
此时,在酒窖中正坐着十个人,虽然面貌不同,年龄各异,但无一不是穿金戴银,红光满面的富贵之辈。此时,在跳跃的烛光下,他们脸上,眼中那激动兴奋的神色几乎压抑不住。
坐在上首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相貌英俊,身形颀长,一身蓝色的儒衫在他身上更显风流儒雅。他扫视了屋中的众人一眼,轻声咳嗽了一声,这才笑着开口说道:“诸位,既然人已经到齐了,那咱们是不是可以商讨一下大事了?”
“丁公子请讲!”众人神色一紧,纷纷严肃而认真地看着上首之人,沉声说道。
蓝衣青年微微颔首,脸上笑容一收,双目绽放出慑人的精芒,沉声道:“诸位可是已经做好了准备?要知道,如今我们乃是同一条绳上的蚂蚱,一损俱损,容不得半点差池,否则必将万劫不复!”
“敢问丁公子,那高鑫可是当真重伤不起,昏迷不醒?”一个身形发福的中年人皱眉问道。
蓝衣青年轻轻一笑,然后道:“吴老板,你且放心。这个消息绝对准确。那日高鑫身体受创十八处,流血过多,更是身中剧毒,若非有个妖冶女子相救,他焉有命在?”
顿了顿,蓝衣青年续道:“今儿个早晨我才去总督府探寻了一番,高鑫依旧昏迷不醒,气息微弱,于死人无异!没有了高鑫,这兴化市纵使有精兵十万又能如何?”
“丁公子所言极是!淮阴王二十万大军已经在五十里外枕戈待旦,只消城中祸乱一起,顷刻间便能兵临城下,一举荡平兴化市,哪还有高鑫作威作福的机会?”
“高鑫向来自大,张狂,贪得无厌,从未将我们这些本地门阀放在眼中,如今他重伤不醒,合该倒霉,看来天要亡他,我等不过是顺天而为,哈哈!”
“对,高鑫合该当死,怨不得我等!”
“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一想到高鑫那富可敌国的财富,我就禁不住浑身颤栗!”
……
众人七嘴八舌,纷纷附和,眼中充满了兴奋的火热和贪婪的欲望。他们仿佛看见了高鑫倒在自己的屠刀之下,看见了高鑫府库中那巍峨高耸的金山,面色涨红,呼吸急促而紊乱。
这十人乃是山东省境内最大的家族门阀的代表,上首的蓝衣青年名叫丁昊,乃是丁家的二公子,本来在崔季舒手下任职。
想当初,丁昊为了家族的延续,百般乞求高兴的饶恕,甚至不惜牺牲家族四分之三的财产。高兴念起认错态度诚恳,其人也是温文尔雅,颇有才华便让他在政府任职,却不想如今这丁昊却是暴露出其贪婪狠辣的本性,毫不犹豫地背叛了高兴。
世家门阀,眼中向来只有家族的利益,什么国家荣辱,苍生安危,在他们眼中都和天边的浮云一般毫无干系。
当初高兴强势,大杀四方,没有人敢于反抗。是以丁昊毫不犹豫投奔高兴,在他的庇护下谋求生存发展。如今高兴昏迷,无力统御全局,丁昊同样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背叛。
要知道,高兴的到来不仅削弱了当地世家门阀的权势,更是眼中威胁到了他们的利益。高兴兴办学校,普及教育,发明造纸术,印刷术,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自然功在千秋,利在万代,但对于门法世家却是要断他们的根。
世家大族,之所以高高在上,俯瞰众生,让皇族都要忌惮,就是因为他们拥有旁人难以想象的财富以及无数人才,盘根交错的关系网。他们垄断知识,将统治阶层牢牢掌握在手中,就等于把握住了一个国家的命脉。毫不客气的说,在封建时代,豪门大族就是吸附在国家躯体上的蛀虫。
虽然神州大地自古以来官本位的思想根深蒂固,但无论士族如何鄙夷商人,他们所做的一切也只是为了享受,生活的更好,仅此而已。
高兴虽然入主山东才一年多,但他所创造的财富却让全天下都眼红。虽然高兴没有拒绝与众人合作,但他们的关系却没有裴念、与杨三万二人和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