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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社会秩序》 作者:伯纳德·巴伯著
中文版序言
科学社会学的兴起与成熟
我的同事顾昕先生,以及他的两位同事,承担了我的《科学与社会秩序》一书的翻译和出版工作,以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学术团体和科学政策团体可以更方便地读到此书,这使我非常高兴。这本书最初是于1952年在美国出版的,自那以后,出版了一种英国版本(1953年),两种美国平装本(1962年和1970年),一种美国精装本(1978年),以及日文译本(1955年)。当然,这是首次出版中译本。
幸运的是,自1952年以来的三十五年间,科学社会学和科学政策领域有了长足的进步,所以《科学与社会秩序》就材料而言不是最新的,特别是与三十五年来用先进的调查研究技术和新发明的科学引证方法所做的经验研究所提供的那些材料相比,更是如此;在深入细致地考察科学思想的实质方面,这本书也不是最新的,而这种考察后来逐步成为正在成长的科学社会学的一部分特征。自六十年代以来进行的学术工作,提供了新的资 料、新的研究技术以及对于科学思想之实际发展的新的深入细致的考察。我是以欣羡和赞赏的态度来看待所有这些工作的,我将在下面更充分地解释这一点。自 1952年以来,科学社会学兴起并且成熟了。
然而,尽管出现了所有这些进步,《科学与社会秩序》一书仍然可以向读者贡献许多内容。我在下面将说明本书思想上的由来,这样这本书的基本特征及其持续的有益性格变得更加明显。1952年我脑海中的意图现在对科学社会学来说仍然是重要的。像所有的科学进步一样,科学社会学自1952年以来所取得的令人欣羡的进步,常常是片面的,因为它对科学的分析只限于微观。它常常忽视科学做为社会中一个主要的社会结构和文化建制的宏观特征。而且,在科学社会学的研究路线中,常常缺乏充分的比较研究,没有考察科学在不同社会和不同历史时期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社会系统、建制的前提和比较的前提对于《科学与社会秩序》都是基本的,就对科学的社会特征进行多维的、系统的分析而言,所有这些仍然是基本的。
本序言为我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会来做两点新的说明:一、关于本书的思想由来和意图;二、关于科学社会学做为社会科学中一门名副其实和得到承认的专业的兴起和成熟。我希望这两点说明都将更加有助益于本书现在的读者。
思想由来和意图
单独回顾一门科学专业的由来,这常常是很困难的。一门专业一旦建立起来,它的研究人员就更关心日常的、正在研究中的问题,而不是它的由来。对于科学社会学来说,情况也是如此。现在,人们很难想像在1952年没有像科学社会学这样的专业。的确,在1952年以前,英国的“科学人文主义者”(如贝尔纳、霍格本、索迪等人)以及美苏两国的其他一些人,曾撰写过有关科学的本质、问题和应用的著作,但是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是科学社会学家,或者是在一门社会科学的专业中从事研究工作。贝尔纳及其同事“科学人文主义者”都是自然科学家,他们关心三十年代业界大萧条时期混乱的世界,他们还关心如何通过有效地重组科学并更多地把科学应用于人类福利事业之中使社会状况得到改善。他们的兴趣主要在于实际的政策,而不是为学术而学术。实际政策是当时几乎每一部关于科学和科学政策著作所普遍感兴趣的问题。
在三十和四十年代,撰写关于科学问题之著作的唯一专业社会学家,就是当时年仅二三十岁的罗伯特·K·默顿,他的经典著作是《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和社会》,此书曾经是他在哈佛大学新建立的社会学系的博士论文,在科学史之父乔治·萨顿(George
Sarton)的赞助下于1937年发表在科学史协会的出版物《奥西里斯》(Osiris)上。在四十年代初,由于思想上和社会的(在德国纳粹对科学的摧残)原因,默顿发表了他关于科学的规范结构的另一些经典性论文。值得注意的是,默顿出版他的著作或发表文章,并不是为了把科学社会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
专业建立起来。此后的五十年来,做为一名社会学家,默顿的主要的、压倒一切的兴趣一直在于发展社会理论。虽然默顿的著作、他早期的论文以及他后期的论文(自1957年以来撰写的)使他成为科学社会学之父,但是在三十和四十年代,他之所以撰写关于科学的著作,只是因为他因此可能发展一些关于“观念”或“文化”在社会系统中的作用以及关于观念对于社会系统之稳定和变迁的影响的理论思想。在当时流行的全部“唯物主义的”社会理论中,观念只是“上层建筑”,只是附属品,而不是社会的一部分独立力量。默顿早期著作和论文的主题——即无论是在原则上还是在实际中,宗教的和规范的思想在社会行动中都是独立有效的因素(例如在英国十七世纪的科学革命中)——目的是对社会理论作出贡献,是对“唯物主义的“决定论的一种抗衡。
做为默顿在30年代末的一名学生,以及此后做为默顿的同事和亲密朋友(在四十和五十年代期间,我们的工作是基于一种一贯的基础),我未听说过关于做为一门专业的科学社会学。的确,我在四十年代末和五十年代初着手写作《科学与社会秩序》一书时,我的意图与默顿在他关于科学的著作中的意图是很相似的:即发展并应用社会理论。我们是殊途同归。
做为哈佛大学的一名本科生和研究生(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美国海军服役的四年除外),我曾同帕森斯教授一起进行研究,并且逐渐开始非常钦佩帕森斯对社会理论的贡献。我钦佩的不仅是他的革命性的一般行动理论,而且还钦佩他在课程演讲和杂志的文章中把该理论应用于分析社会功能、变化的结构以及社会中社会结构与文化系统的变化过程。帕森斯强调并且亲自示范利用比较性的历史和社会的资料来检验并发展社会系统理论,这一点尤其吸引了我。帕森斯邀请他的哈佛的同事在他的课上做关于建制比较的演讲,这些同事都是关于形形色色的社会和历史时期的专家。整个课程和帕森斯及其同事的演讲的基本意图,一般是发展社会系统理论。
当时,我在承担自己的第一项重要的社会学工作时,我的雄心和意图是追随帕森斯,在理论上有所建树。我打算以两种方式来实现我的意图。第一,我想写一本书,它将以简练并且有点省略的形式,表述作为一种社会系统的社会理论,阐明各主要社会结构和文化要素的实质。我打算分析每一个亚系统要素在更大的社会系统中的功能,分析它们彼此之间在功能上的联系。我还打算系统地分析各种各样但数量有限的结构替代物,它们可能会促进这些社会结构和文化的功能。最后,我打算阐明这些亚系统中的动态过程,它们怎样在某些条件下保持其稳定性,它们怎样在其他条件下发生变化。所有这些要在一本书中完成,该书包含历史的、人类学的和当代经验的丰富例证。我确实为这样一本书写了几章;我还确实开设了一门引导性和一门深入的社会学演讲课程,其中我的意图暂时得到了实现,但是书却从未出版。长期以来,我对此感到惋惜。我仍然认为,这样一本书对于做为一门科学的社会学是非常有价值的。对于增进社会学做为一门学科的整体化,它可能会提供一个重点。
我想实现发展并应用社会系统理论之目标的第二种方式,现在似乎是宏伟得令人难以置信。但是在那时的社会学中,它似乎是可能的。就每一种社会的重要社会结构与文化亚系统,我打算分别写一本书。由于我把第一本总体性的一般著作撇在了一边,由于我的工作同帕森斯、默顿和萨顿在科学之社会方面这个领域的零散的工作相类似,我撰写了《科学与社会秩序》,做为我想撰写的系列著作的第一部。在五十年代末,我写了第二部著作,我既打算使它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项目,也仍想使它成为我把所有亚系统贯穿起来构成社会系统理论的总体意图的一部分。这就是我的《社会分层:关于结构与过程的一项比较分析》(1957年)一书(注意副标题)。之后,我放弃了我的宏伟计划。
六十年代之前,科学社会学是不存在的,它甚至不被认为是社会学中的一个专业,关于这方面的进一步证据可以从《科学与社会秩序》这本书本身中找到。虽然我寻找并且发现了各种书籍和文章,我可以在本书中把这些书籍和文章同我的社会系统理论组织在第一部关于科学社会学的综合性专著中,但是当我近来考察那些参考文献时,我发现它们之间很少相互引证。现在,我们从近来关于科学中专业的性质以及关于无形学院和正式群体组成这些专业的工作中得知,这种专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出版物彼此之间大量的交叉参考、互引。专业由密集的交叉参考物网组成。根据专业存在的这项标准,我的书证明,科学社会学做为一个专业在当时是不存在的。
看一下《科学与社会秩序》各章的标题,人们很快就会明白,我是怎样从帕森斯的社会系统理论和他关于建制比较的工作中得到大量的直接启发的。我在开头的一章论述了科学做为人类理性在社会行动和社会系统中之基本体现的本质、功能和不断变化的特征。应该指出,我关于科学的规范结构的讨论派生于帕森斯对他所谓的“模式变量”(“Pattern
variables”)的分析以及默顿关于该主题的经典性论文。然后我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