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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也不多说了,他拍了拍况国华,对况复生打了个眼色,缓步走了出去。山洞,就留给他好好想一想吧!
一直到天黑,况国华才一脸疲惫的走出山洞,他没有再提说过的话,或许他信了,或许他没有信。
事实是,他成了僵尸,需要吸血,原因已然不重要了!
跟着两人,亲眼看到了他们的吸血过程,寻找死人,喝他们的血。这对别人来说也许比较困难,可对两个对血腥味道极其敏感的人来说,不难。
站在村口,看着阿秀的身影,道:“你真的不去见一见她吗?”
况国华苦笑,道:“我这个样子,能去见他吗?”
摇头,道:“正是这个样子,你才要去见他。你知道,僵尸是痛苦的。对我们修炼的人来说,活的越久越好,你看我,就在探索这些。可对于吸血僵尸来说,却非常痛苦,因为他们本就长生,却不知该干什么?阿秀,是一个好女孩。她为了你,一直都不曾嫁人,苦苦的在这里等你。在她有限的生命中,你不陪着她,还想做什么?”
况国华苦涩道:“我怕!我怕控制不住自己,我怕阿秀变的与我一样。”
点头,他明白,这就是况国华不敢爱、不敢恨的原因,就如珍珍的死,让他痛不欲生。可是,让他下定决心去咬人的,只有马小玲。
如果,他真的爱上阿秀,也许真的会咬她吧。
这一点,似乎是死节啊!除非他能进化,变成不再吸血的僵尸王者。
僵尸的力量来源于爱,只有懂得爱,况国华才有进化的机会。
低头看向自己的珠链,对况国华道:“国华,我还是觉得你该去见一见阿秀,即便与她说明,让她不要再傻傻的等你,也是好的。而且,有我再旁边,你怕什么。我连将臣都敢打,还制服不了你吗?”
况国华一愣,定定的看着阿秀,眼中浮起一丝喜色——他,心动了!
若有在侧,也许……
一旁,马上对况复生使眼色,这小子也很机灵,马上接口道:“况大哥,我想爸爸与阿秀姐姐了,我们就去见一见他们吧。”
二人轮番的在他耳边劝慰、鼓励,况国华也终于下定了决心,去见阿秀!
第0章405熟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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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国华、阿秀的情爱就不多说了,期间重重惊呼也不必多言。以阿秀对况国华的爱,他即便变成了僵尸,阿秀也不会在意。
还有况复生这小子,也终于了了一件心愿,回到了家中。只可惜,他是无法生活在阳光下的,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谁不觉得怪。
这注定了,他只能偷偷的生活在村子里,陪伴着父亲。
几人生活了没几年,天下就又乱了起来,百晓生想到以后的剧情主场在香港,便对几人道:“不若我们去香港。”
众人同意了,在况国华、百晓生的帮助下,一行人很顺利的偷渡走了,进入了香港。
在这个地方,想要生活也不那么简单,可对于百晓生一行来说,这就是简单的事情,便是去卖苦力,这几个家伙也是不会累的怪物,赚的也多,养活一家人根本不是问题。唯一困扰着他们的,大概就是几人不会老,只能看着身边的人老去。
一开始还没有什么,可当阿秀五六十岁时,她的老态让况国华害怕。他害怕的不是阿秀的样貌,而是她的生老病死。
这对不死的况国华来说,太痛苦了。
百晓生多次劝过他,说的也颇为有理。生老病死本就是常态,现在不是常态的不是阿秀,是他自己。他自己还没有接受自己,所以觉得痛苦。只有他自己接受了,才可以改变这一切。可是,况国华想要接受如今的自己,也需要去想通啊!
他想不通!
在这一点上,他不如复生。也许因为复生是孩子的关系。也有着孩童的心性,偶尔会难过,可过后就忘了,还经常逗弄国华。
这有点老顽童的感觉!
这一日,上街的况国华与阿秀带回了一个人。叫何应求。
听到这个名字,百晓生愣了一下,看他走路一瘸一拐的样子,却是知道他的事情。说来,他是毛小方弟子,是自己的后辈。
众人互相介绍时。当况国华介绍到百晓生,何应求愣了一下。百晓生一直注意他,见此,道:“怎么?你知道我?”
何有求一笑,道:“我知道一位前辈。也叫百晓生。”
百晓生笑了起来,道:“一位前辈……”他与况国华对视了一眼,道:“看来,我也老了啊。”
何有求一愣,不明所以。况国华在一旁解释道:“求叔,我见到前辈时,他头发半白,只是二十多年前成了黑发。论年纪。这位前辈最少也有百岁了。”
“这……”何有求瞪大了眼睛,一幅震惊模样,“难道真是前辈?”
百晓生道:“你是毛小方的弟子吧。秋生与文才可好?”
何有求一幅惊喜之色。道:“还真是前辈啊。我拜师时,并没有见过前辈,只是听师父与两位师兄提过。想不到能在这里见到前辈。”
“行了,行了,客套话就不要说了,你与国华认识。我们也有缘,以后大家住在香港。可以经常往来。”
几人说着闲话,百晓生也从何有求口中知道了秋生、文才的消息。二人都死了。受国内形势影响,被打上封建迷信的帽子。
何有求是跑出来的,偷渡到了香港了,与百晓生等人来港的时间差不多。
他能跑出来,还是托了况国华的福。
当年,况国华咬了他一口,又一刀斩断他的腿,让他醒悟了过来,从此不再斩妖除魔,而是做起了正当事情,道家的事只在暗中做,还只是出售东西。这让他躲过了第一次打击,他也见事不对,跑了出来,偷渡到了香港。现在,他正开着一间游戏厅,暗地里做着道家器物买卖。
百晓生也向他打听了一下马家的人,他们一样,从大陆跑了出来,马丹娜也老了,前年死了,留下了一个年纪不大还在上学的孙女,就是马小玲了。
现在马小玲出国留学去了,估计要过两年才会回来,而距剧情开始,也还有好几年。
在香港这些年,百晓生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做,他一直都在修炼,同时也赚一些钱财,购买一些需要的东西。如今,他的通天之路已经走了一半多点,一身修为比当年更加强大了,况国华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只是比之将臣如何,百晓生心里依旧没底。
僵约给他的压迫力不小,百晓生也试着放松自己,可心底想的还是修炼,将臣的样子也不时的在他脑海中闪现,提醒着他对手的强大。
说来,这些年他也很闷,与况国华有的一拼,而况国华还有一个阿秀陪着,百晓生却只能憋在系统空间中修炼。
又过了两年,阿秀死了,况国华大哭一场,痛苦难挨,现了盘古真身,力量暴增。不过,他并没有失控,可心里的痛,却让他更加沉默,甚至把工作也扔到了一边,只一个人静静的待在屋子里。
这样的况国华自然是让人担心的,不过有况复生这个小鬼担着,百晓生也乐的清闲,只是偶尔看看,免得况国华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情来。
也就在这一年,他得到何应求的消息,说马小玲回来了。
这莫非,就是天意!
是了,这个世界的天命是有意识的生灵,他操控着各种手段,一个妥妥的大反派。那盘古一族也够狠,就为了除掉他,搭上了整族的生命。
痴呆了两年,况国华勉强振作了起来,复生给他起了一个新名字,叫况天佑。几人也办了新的证件,天佑被百晓生扔进了警局,去当警察了。复生,也重复着他永远小学六年级的日子。
百晓生闲来无事,便四处走走,用不多的时间,走遍了整个香港。不过香港是一个变化的城市。今日走过了,下次再来,路还是路,可两旁的景色已经变了。
大家在城市里容易迷路,还不是因为城市变化太快了。
又闲逛了一日。百晓生突然在一小学前停下了脚步,目光有些出身的看着小学内走出的一女子。她一出门,快走了两步,与一等候的女子抱在一起,热烈的说着什么。
这女子长的很秀美,浑身散发着清秀、灵美的气息。颇为纯真自然。她身旁的女子也不差,只是她的美与这女子不同,二人是各有千秋。不过二人站在一起,引人的绝对是这个女子,因为她穿着短裙。露出了一双美腿。
如此两人,自然是王珍珍与马小玲这对女主角了。
想不到,意外之下却是碰到了两人。
“珍珍,那傻小子再听着你看呢。”马小玲注意到了百晓生,一脸调笑的对身旁王珍珍道。
王珍珍脸一红,道:“哪有,他明明在看你。”
“要不我上去问一问,看他在看谁……”马小玲嘿嘿一笑。弄的王珍珍又气又恼,却拿这闺蜜没有办法。她拉着马小玲,还真怕这胆大的女孩去问。
“好了。好了,我不问就是了。我们快走吧,伯母在家也该等急了。”
二人声音越来越远,百晓生也回过神来,他看着两人消失的背影,微微一笑。自语道:“看来,又该搬家了。这次。就直接搬去嘉嘉大厦。”
还不待百晓生去找何应求,他就遇上了一个人。一个与大家都有关,却又完全不熟悉的陌生人——何有求。
何有求是一个极端的人,他爱的极端。
生活在现代,大家都明白爱不是占有,可明白,何有求不懂这个道理。或者说他懂,却入了极端。这大概也跟他的职业有关了。
一个可以知人生天命,常为人算命的人,却改变不了命运。轮到他自己时,走上了极端,入了歧途。
这家伙是一个修道的天才,写出的还阳禁咒虽不能打破命运,却也超出常理。只可惜,这道法太过狠绝了,需要一命换一命。
这样做了,活着的人也不会好受吧。
“天逸先生……天书……”百晓生目光闪动,心中念头顿起。
若是自己拿了天书怎样?会如天逸先生一般,被命运夺舍吗?若把天书扔进系统空间,会如何呢?命运会被系统吞噬掉吗?
跟在天逸先生身后,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