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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5-在路上    -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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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无数的姑娘和性派对、色情电影,以及他心目中的男女英雄和奇遇讲给他听。他们在街上一路跑去,早期对什么都感兴趣,后来就变得忧郁多了,遇事多思考,少冲动了。可是那时候,他们在街上跳跳蹦蹦,我则脚步蹒跚地跟在后面,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感觉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而是像奇妙的黄色罗马烟火筒那样不停地喷发火球、火花,在星空像蜘蛛那样拖下八条腿,中心点蓝光砰的一声爆裂,人们都发出“啊!”的惊叹声。歌德时代的德国,人们管这种年轻人叫什么来着?迪安衷心希望能学会像卡洛那样写作,你首先要知道,迪安以只有骗子才具有的深情的心灵向卡洛发起攻击。“喂,卡洛,让我说——我要说的是……”我差不多有两星期没看见他们了,在那期间他们整天整宿地神聊,关系搞得不能再铁了。    
    旅行的绝妙季节,春天,来了,我们这帮人个个都准备这种或者那种旅行。我忙于手头的一部小说,写到计划中的一半时,我要陪姨妈去南方看我的弟弟罗科,然后,准备进行我生平第一次的西部旅行。    
    迪安早就走了。卡洛和我去第三十四街的灰狗长途汽车站送行。汽车站楼上有个地方,花两毛五就可以拍快照。卡洛取下眼镜,装出凶恶的样子。迪安拍了一张忸怩作态的侧面像。我拍了一张正面照,弄得像是三十岁的意大利人,一副蛮横的样子,仿佛谁侮辱了他母亲他就要把谁杀掉。卡洛和迪安细心地用刀片把这张照片从中间裁成两半,两人各拿一半,藏在皮夹里。迪安这次荣归丹佛,穿着一套真正的西部日常服装;他已经结束了在纽约的第一次尝试。我说尝试,其实他干的只是停车场累死人的工作。他是全世界最棒的停车场工作人员,他能以每小时四十迈的速度把车子退到一个狭窄的车位,在墙脚前停稳,跳出车子,在防护板中间飞奔,跳进另一辆车子,在狭小的空间以每小时五十迈的速度转个圈子,迅速地倒退到车位,猛地拉下紧急刹车,他下车时你看到汽车还抖了几下;然后他像田径明星似的向售票室冲刺,交掉一张票,一辆汽车刚到,车主人还没有下车,他就从主人身体下面钻了进去,车门还没有关好,他就发动了引擎,轰鸣着开到下一个可用的车位,划了一道弧线,砰的一声就位,刹车,下车,奔跑;每晚不停地这样工作八小时,傍晚下班交通拥挤时间和晚上剧院散场交通拥挤时间,穿着油腻的粗布裤子、磨损的毛皮夹克和走路时啪嗒啪嗒直响的破鞋。现在他买了一套回家时穿的新衣服;有细长条纹的蓝色料子,坎肩等等,一应齐全——他花了十一元在第三街上买的,他还买了怀表和表链,以及一台手提打字机,一旦在丹佛找到工作,他就打算在寄宿所里开始写作。我们在第七街的赖克餐馆吃了法兰克福香肠和豆子,算是话别宴会,迪安乘上标明去芝加哥的公共汽车,在轰响声中没入黑夜。我们的牧人走了。我决心等到春暖花开、大地复苏的时候也走这条路。    
    这确实是我全部公路旅行经历的开始,后来的事情太精彩了,不能不谈。


《在路上》 第一部分《在路上》 第一节(3)

    是啊,我之所以要进一步了解迪安,不仅仅是因为我身为作家需要新的生活经历,同时因为我在校园里闲荡的周期已经结束,再待下去毫无意义,还因为尽管我们性格有差异,他给我的印象却仿佛是个失散多年的兄弟;我一看到他那留着长连鬓胡子的瘦削苦恼的脸和那肌肉紧张的汗津津的脖子,就想起我童年时期在帕特森和帕塞伊克的垃圾堆、游泳场以及河边玩耍的情况。肮脏的工作服穿在他身上特别帅气,你从专门定制衣服的裁缝那儿都买不到比它更合身的,而迪安却能在艰难的条件下从自然裁缝那里取得自然的乐趣。从他兴高采烈的谈话方式中,我似乎又听到了老伙伴和老哥儿们的声音,他们在桥洞下,在摩托车中间,在居民小区的晾衣绳下,在令人昏昏欲睡的下午门口的台阶上,男孩们弹奏吉他,他们的兄长则在工厂干活。我现时其余的朋友都是“知识分子”——尼采派的人类学家查德,谈话时嗓音很低、严肃地盯着你的、古怪的超现实主义者卡洛·马克斯,讲话时拖长声音、什么都要批判的老布尔·李——不然就是那些鬼鬼祟祟的犯罪分子,例如目空一切的埃尔默·哈塞尔,趴在铺着东方毯子的长沙发上,不以为然地看着《纽约客》的简·李。然而迪安的智力十分正常、完整、熠熠生辉,没有那种讨厌的知识分子腔调。他的“犯罪行为”不会惹人愠怒和嗤笑,而会引起一阵狂野的美国式的喝彩;它有西部情调,西部风味,是来自平原的颂歌,某些早有预示、正在实现、含有新意的东西(他只为了乱兜风才偷汽车)。此外,我所有的纽约朋友都处于消极的、梦魇似的位置,整天在贬低社会,搬出他们那些陈旧的、学究式的、政治学的或者心理分析的理由,迪安却不一样,他为了面包和性爱在社会上使劲拼搏;“只要我能摆平那个小妞儿,哥们,”“只要我们有吃的,伙计,你听到没有?我饿了,我的肚皮要贴到脊梁上了,我们现在就去弄点吃的吧!”——我们便赶出去吃东西了,正如《传道书》上说的:“阳光之下,人各有分。”    
    迪安是阳光的西部亲属。尽管我的姨妈提醒我说,他会替我招来麻烦,我却听到了新的召唤,看到了新的地平线,我年轻的心对之深信不疑;即便他替我招来一点麻烦,或者即便迪安最终不把我当朋友,听任我在路边活活饿死或者在病床上病死——又有什么关系?我是个年轻的作家,我要起步。    
    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我知道会有女人,会有幻象,会有一切;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明珠会交到我手中。


《在路上》 第一部分《在路上》 第二节(1)

    二    
    一九四七年七月,我从退伍军人福利金里攒下了五十来块钱,准备去西海岸。我的朋友雷米·邦库尔从旧金山给我来信,怂恿我和他一起搭乘一艘客轮去作环球航行。他保证有办法把我弄到轮机舱去。我回信说,只要我有机会作几次太平洋的长途航行,回来时还有余钱维持我在姨妈家的生活,容我写完那本书,我就满足了。他说他在米尔市有一座木屋,我们办理登船的繁琐手续时,我全部时间都可以待在那里写作。他同一个名叫李·安的姑娘同居;她做菜的手艺一流,一切都会完美无缺。雷米是我在预备学校念书时就认识的老朋友,在巴黎长大的法国人,是个疯疯癫癫的家伙——我不知道这次他会疯癫到什么程度。他希望我十天以内到达。我的姨妈十分支持我去西部旅行;她说整个冬天我工作太辛苦,老是待在室内,出去走走对我有好处;我告诉她,为了节约,有些地方我恐怕要一路步行,一路搭乘免费的便车,她听后也没有异议。她要的只是我能平平安安回来。一天早晨,我把一大堆打字稿放在书桌上,最后一次折好舒适的床单,我提着装有一些基本用品的帆布袋,口袋里揣着五十块钱,向太平洋岸出发。    
    几个月来,我一直在帕特森钻研美利坚合众国的地图,甚至阅读有关拓荒者以及普拉特和锡马龙之类的别有风味的名字的书籍,而路线图上有一道名为六号线的红色长线,从科德角顶端开始,延伸到内华达州的伊利,然后拐到洛杉矶。我对自己说只要沿着六号线,直到伊利就行了,于是随即满怀信心地出发。要到六号线,先得登上熊山。我充满了在芝加哥、丹佛和最终在旧金山打算做些什么的幻想,在第七街乘地铁到了第二四二街的终点站,换乘无轨电车到扬克斯;从扬克斯的闹市区换乘去郊区方向的无轨电车,到哈得孙河东岸市区边界。假如你在阿迪朗达克哈得孙河神秘的源头扔下一支玫瑰,它迂回曲折,一直流到大海,永不回头,想想看,它途径多少地方——想想那奇妙的哈得孙河流域。我开始了沿哈得孙河的搭便车旅行。零敲碎打地搭了五次车后总算到了我想去的熊山桥,从新英格兰拐过来的六号线在那儿进入。我下车时大雨如注。山势险峻。六号线过河,经过一个环形交叉,没入荒野不见了。那里非但没有过往车辆,而且雨越下越大,像瓢泼似的浇下来,我毫无遮掩,不得不奔跑到几株松树底下去躲雨;但不解决问题;我开始叫喊,捶打自己的脑袋,责怪自己怎么会这么傻。我在纽约北面四十英里处;一路上使我耿耿于怀的是在我开始旅行的重要日子里,我仅仅是向北移动,而不是朝着向往已久的西部。如今我陷在最北面的滞留地点动弹不得。我跑了四分之一英里路,到了一个废弃的小巧玲珑的英国式加油站,站在滴水的屋檐下。我头顶上高大巍峨的熊山雷电交加,霹雳声使人胆战心惊。放眼望去,只看到烟雾迷蒙的树木和连天的阴沉景色。


《在路上》 第一部分《在路上》 第二节(2)

    “真见鬼,我在这里干什么?”我咒骂,我要到芝加哥去。“就在此刻,他们正玩得痛快,我却不在,我什么时候能到那里?”终于有一辆汽车在废弃的加油站停下来;车里的那个男人和两个女人要看地图。我走到车前,在雨中做了想搭车的手势;车里的人商量了片刻;自然,我模样像疯子,头发湿透了,鞋子进水了。我这个该死的傻瓜,脚上穿的是墨西哥平底皮凉鞋,像筛子似的,根本不适合在美国下雨的晚上穿,也不适合走崎岖的夜路。车上的人同意我上车,说是可以把我捎带到北面的纽堡,我认为这比在熊山的荒野里困一宿要强得多,便同意了。“此外,”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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