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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诡辩”
有两个中学生找到教他们希腊文教师的办公室,问道:“老师,请问:究竟什么叫诡辩呢?”
这位精通希腊文且又精通希腊哲学的老师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他稍稍地考虑了一下,然后说。
“有两个人到我这里来做客,一个人很干净,另一个很脏。我请这两个人去洗澡。你们想想,他们两个中谁会去洗呢?”
“那还用说,当然是个脏人。”
学生脱口而出。
“不对,是干净人。”老师反驳道,“因为他养成了洗澡的习惯;脏人认为没什么好洗的。再想想,是谁洗澡了呢?”
“干净人。”两个青年人改口说。
“不对,是脏人,因为他需要洗澡;而干净人身上干干净净的,不需要洗澡。”老师又反驳说。然后,他再次问道:“如此看来,我的客人中谁洗澡了呢?”
“脏人!”学生重复了第一次的回答。
“又错了,当然是两个人都洗了。”老师说:“干净人有洗澡习惯,而脏人需要洗澡。怎么样?他们两人到底谁洗澡了呢?”
“那看来就是两人都洗了。”青年人犹豫不决地回答。
“不对,两个都没洗。”老师解释说:“因为脏人没有洗澡的习惯,干净人不需要洗澡。”
“有道理,但是我们究竟该怎样理解呢?”两个学生不满他说,“您讲的每次都下一样,而又总是对的!”
其实,“谁会去洗澡”的分辩,涉及两个不同的标准:生理要求与心理要求。正是这一点上,老师一直在二者之间滑动,从没确定下来。诡辩,就是这样造成的。
鲁迅在《且介亭杂文末编。半夏小集》里写了一段对话:“A:B,我们当你是一个可靠的人,所以几种关于革命的事情都没有瞒了你,你怎么竟向敌人告密去了?
B:岂有此理!怎么是告密!我说出来是因为他们问了我呀。A:你不能推说不知道吗?
B:什么话,我一生没有说过谎,我不是这种靠不住的人!“什么是”可靠的人“,A先生有公认的标准,B先生也有自己的标准,然而是诡辩的标准。
我们再看一段争辩:甲:“我有千两黄金,你恭敬侍奉我吗?”
乙:“你有千两黄金,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恭敬侍奉你呢?”
甲:“我和你平分了这千两黄金,你恭敬恃奉我吗?”乙:“平分了黄金,我就和你平等了,我为什么要恭敬侍奉你呢?”
甲:“我把这千两黄金全部给了你,你恭敬侍奉我吗?”乙:“这样一来,你贫穷我富裕,你恭敬侍奉我就行了,我为什么要恭敬侍奉你呢?”
乙先生人穷志不穷,其志固当可嘉,然而,他那如同跳蚤般的不确定实在是不可效法的。
聪明人悟聪明理
《古今谭概》讲道:丹徒斯阁老有子不肖,而其子之子却登第,阁老每督责之。其子曰:“翁父不如我父,翁子不如我子,我何不肖?”阁老大笑而止。一个人的父亲有成就,儿子有功名,固然不能证明他自己也是有出息的。但是和他论辩的恰好是他的父亲,这就难免不令“阁老大笑而止”了。
事情就是这样,有的理由与所要证明的原本毫不相干,由于处在特别的条件下,反倒起到奇妙的作用。
狄德罗是法国百科全书派的著名领袖。据说他应女皇之邀访问俄国宫廷期间,大讲自己的无神论观点。女皇大悦,而她的一个枢密顾问却对此不以为然。枢密顾问们跟当时在场的数学家欧拉暗商一计。欧拉本人是信徒。他宣布有个上帝存在的证明,要是狄德罗愿意听,他要当着宫里所有人的面讲一讲。欧拉逼近狄德罗,厉声说道:“A平方减B平方等A减B乘A加B,所以上帝存在。回答吧!”狄德罗束手无策。他奏请允其立即返回法国,获准。
这是利用狄德罗缺乏数学知识而设的诡计,即令一个再高明的数学家以此也证明不了上帝的存在。自然,有的诡辩的理由还可能真正科学化一些,但究其实质却仍属于不相干一类。
1978年,美国新泽西州某机场检查出一位乘客手提包中竟携带有炸弹,顿时如临大敌,因为在恐怖活动十分猖獗、劫机爆炸事件屡屡发生的当今世界;这当然不是件等闲之事。那位乘客当即被带到警察局。
进一步的检查令人惊讶:炸弹是空心的。
审问的回答更令人惊奇:“先生们,请相信我,我绝不是什么恐怖分子……”
“那么,你如何解释公文包中携带的这个东西呢?”
“可这是个空心炸弹,不会爆炸的啊!”
“你总不会把它当玩具而放进你的公文包的吧?”
“不是的。既然你们一定要问个清楚,我就给你们解释个清楚吧。我带这个炸弹的目的是为了大家的安全,当然,这也是为了我自己的安全。告诉你们吧,由于我每次乘飞机都带着一个炸弹,因此我还从没遇上什么麻烦事。”
“你是说一旦发生劫机事件时你就用它保护自己?”警方打断了他的话。
“不是的,我带着它的原因是:这样做可以减少劫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望着大惑不解的警察先生,乘客慢慢地解释道:“我发现,一架飞机上不太可能有某个旅客带着炸弹;进一步推论,一架飞机上同时有两个旅客带炸弹是更加不可能的。如果假定,一架飞机某个旅客带炸弹的概率为50%,那么一架飞机上同时有两个旅客带炸弹的概率肯定大大少于这个数,可能只有25%了。由此可见,我带这颗炸弹能使劫机事件的可能性大大减少。”
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
在古希腊哲学家中,芝诺以否认事物运动而著称。一次,有人问他:“你说运动是不存在的,难道阿基里斯也是不运动的吗?”阿基里斯是古代《荷马史诗》中一位善跑的英雄,人人皆知。
芝诺回答:“如果你们承认运动,就必定会得出结论: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
“你们看,现在假定乌龟在前面,阿基里斯在后面,相隔距离是一百米。
再假设阿基里斯的速度是乌龟的一百倍。就是说,阿基里斯跑一百米,乌龟爬行一米。结果怎样呢?结果只能是这样的:当阿基里斯跑完一百米到了原来乌龟所在的地方时,乌龟已经爬行到阿基里斯前面一米的地方去了;当阿基里斯再跑一米时,乌龟又爬到他前面百分之一米的地方去了。总之,阿基里斯为了赶上乌龟,就一定要先跑到乌龟原来的地方,而这段时间内,乌龟又一定往前爬行了一段距离。所以,阿基里斯永远都只能做到无限地接近乌龟,却赶不上更不能超过乌龟。你们看,你们承认运动,却得出了跑得最快的追不上爬得最慢的这个荒谬结论。为了避免这种荒廖结论,欠就不应当承认运动。也就是说,运动是没有的。“芝诺的论证,使人们大为困惑,尽管人人都知道事实上阿基里斯是一定能追上和超过乌龟的,但在道理上却不容易驳倒芝诺的论证。
为了否定运动,芝诺还先后提出过“飞天不动”,“运动场”等一系列命题,它们的基本手法都是抓往事物的一个方面,加以孤立化和绝对化,这是违反辩证法的。但是,它们对辩证法的发展却产生了深刻的启迪作用。
刘伶纵酒
酒是魏晋名士放荡的一个最重要的工具,如阮籍便曾大醉六十余日,不复与言,以此辞绝司马昭结亲。刘伶为“竹林七贤”之一,尤以放达纵酒闻名。《世说》载: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梧。妇人之言,慎不可听。”
便饮酒进肉,隗然醉矣。
这是刘伶与其妻子的对话。妻劝刘伶戒酒,伶诈为求神相助,借机痛饮,是一个近乎喜剧的故事。但它却从更深层次上表现了魏晋风流标举自然、放达不羁的个性。酒在某种意义上使其进入了另一个更具自然质性的世界。“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帛衣,诸君何为入我帛中!“这是酒后极度的放荡,也是个体与自然的一种高度冥合,它所体现的境界,是超乎凡俗的,所以其辩解也是绝妙至极的。
有用的糊涂
有一天,大仲马遇见维克多。雨果。雨果当时正怒气冲天,将手中的杂志揉作一团,“你相信吗?我的朋友,这个撰稿人,这个下流坯子,这个耍笔杆的家伙居然说历史剧是维尼发明的!”
“白痴!”大仲马同意雨果的话,“要知道,全世界都知道,这是我发明的!”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大仲马现成拣一顶历史剧发明人的桂冠;用的方法就是故意装糊涂——暗换前提。
在一般的情况下,语言的含蓄原本是很优美的事,倘若对方不“配合”,那么结果就很难说了。
——一个在商店里偷了很多东西的小偷被警察抓住了,警察审问他:“你偷东西时怎么不想想自己的妻子儿女?”那位小偷委屈他说:“我怎么没想到他们,但那个店里没有女人孩子用的东西!”
——汽车出售公司的收费科寄了一封信给故意延付款子的买主,信中写道:“先生,如果我们的职员抵达贵府,把你的汽车取回来,那么,你隔壁的人会有什么想法呢?”
隔了几天,回信来了:“这桩事我曾和邻居们讨论过了,他们说,这种做法是最下流的。”
——一辆出租汽车肆无忌惮地疾驰在闹市区,把一个行人撞倒在人行道上,那人一边爬起来,一边挥着拳头对着司机骂道:“你怎么啦?!瞎了吗?!”
出租车司机回敬他说:“瞎了?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不是把你撞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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